建议导演先学习下《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
因办案需要,确需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获批准。
今年还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
剧荒啊,连我最爱的还珠哥哥都下架了,郁闷。
无意中看到这个片花,很少看严肃剧,但是直觉我认为可以的,应该不错的,至少片花预告让我想看,也许可以尝试一下这片新天地了。
看见一个毒舌评论,感觉好幼稚,有点路见不平。
我觉得如果电视剧和现实生活工作,要一模一样的话,那咱们还看剧干什么呢?
你直接去犯罪,感受一下公检法和监狱整个流程不就完了,戏剧之所以叫戏剧,就是有戏剧性,有夸张,升华,矛盾,各种和现实不一样的完美或者不完美。
我觉得有一些夸张离奇,都是可以的。
娱乐至si的时代已经暂告一个段落了,我觉得那些毒舌也该消音了,怀着敌意的各种失败者,也该和违法明xing一道蒸发了。
平心而论,9分以上的剧不多见,但是如果人家精诚努力,创作了一部这样的作品,还是应该去体验一下真诚或者美好,观察一下平时我们很少经历的人生,从这个意义上,我觉得这个剧的诚意和水平蛮不错的。
毕竟是一个年轻的团队,希望他们演绎出更多的精彩,加油!
哈哈哈哈,说不接地气的朋友,是文艺作品就会有缺点,我也赞同不想看偶像剧,恋爱剧的观点,特别赞同,这剧有的地方我也觉得生硬了点。
但是我不太赞同你们说不接地气。
嗯,因为这剧据说是很多真人真事改编的,而我也真的认识有那种有家族产业要继承,还偏偏要当公检法的,而且还颜值高,又才华横溢,专业精深,著作等身,可以去大学教书育人,最后还精通多种乐器,熟悉巴赫莫扎特肖邦贝多芬(发誓绝对真实)……气人不,我也觉得挺气我们这些凡人的。
不过,我觉得,有这样的人愿意来干公检法,证明这份职业有它的特殊魅力和价值,政法事业更有希望,挺好嘛。
最新的集数刚更新完校园霸凌事件,王朝元在被校园霸凌后选择跳楼离开了这个世界,只留下了“坏人都能下地狱吗”这句话给还活着的霸凌者们。
这句话不光是王朝元的祈祷,也是受害者在黑暗中无声的呐喊。
了解完整个案件的事实后发现,由于李铭起经常被自己的父亲暴力以待,仗着自家有钱有势力,就在学校里联合其他七个小孩一起欺负王朝元,用篮球砸他,在他头上浇水羞辱王朝元,而王朝元最终抑郁跳楼自杀。
因为害怕坐牢,李铭起和其他几个施暴者在孙律师的诱导下串供,说是吴博文指使他们欺负王朝元,但其实吴博文也经常被李铭起暴力对待,某种角度来说,吴博文也很可怜,虽然他不是施暴者,但是作为旁观者没有制止,也算是校园霸凌的帮凶了。
看完这个案子,非常有共鸣,现实生活中层出不穷的未成年人霸凌案,太多太多了......前一阵子抖音上引起热议的“黑龙江职业学院六个学姐查寝”视频,视频里的“学姐”俨然一副黑社会的不良风气。
9月初报道的一起云南初中生遭多人霸凌登上热搜
当我们去查关于这些霸凌的相关法律就会发现少得可怜,因为大多数霸凌施暴者都是未成年人,所以对他们的处罚很轻。
但还是想呼吁一下,重视起来校园霸凌的相关处罚吧,虽然他们是未成年人,但未成年人也是人,需要有最基本的是非观念和法律意识,不然就像东野圭谷说的“就好像某天突然被贴上恶魔的符咒一样,校园霸凌事件就这么开始了。
”
“校园暴力没有旁观者,只有施暴者。
”从这句话可以看出,本剧不止止步于查访一个单纯的案件,校园暴力的发生,必然是多方的因结出的恶果。
作为家长,我们要告诉孩子不要做残忍的施暴者,也不要做冷漠的旁观者,更不要做懦弱的受害者。
当然首先家长就要做到不对孩子施以暴力,多关心孩子和孩子交流,不然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就会变成校园霸凌的施暴者。
国家机关、社会、学校等各界也应该积极发挥各自的作用一起呵护未成人的成长。
希望这世间再无霸凌,孩子们可以健康地成长!
首先,检察官是从检察官助理中选拔,检察官助理是通过公务员考试选拔,公务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面试一般是结构化面试,都是固定的几道题目,不可能问一堆个人相关问题,更不可能对着简历发问(全国基本都是随机分配考官,不允许在考试中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是作弊。
上海的面试官可以看到考试资料,但不会在面试中问个人问题,除了提示考试流程考试时间不会说别的)。
其次,法学生最重要最基本的能力并不是背诵法条,再好的记忆力也不过是个机器,重要的是理解法理和逻辑吧。
再次,司法考试也没有什么第一第二,有过不过的区别,有ABC证的区别,有高分通过低分飘过的区别,但我从没听过怎么排第一,又不是学校期末考试。
槽点太多了,看了几分钟,尬得要命,编剧导演没有法学工作经历很正常,没有法律界朋友吗?
职业剧真的不能外行写,太尴尬了……
首先检察官是通过省考考试的 跟其他省考职位一样的形式谁告诉你优秀的检察官法官背法条 看精英律师看的啊 笑死 你要是没开过庭 没看过庭审什么样 建议你去搜一下中国庭审公开网 你打开看看庭审是什么样还有 你到庭审上背法条 你是觉得法官不懂法还是律师不懂法 还是背给当事人听装b的 ?
还有那个酸别人成绩的 你告诉你的同学是哪年的状元呗 这样的人物不得成大佬了?
他说他是状元 查成绩只能查到自己的分 他是以什么断定自己就是状元呢?
以网上大家宣布自己的成绩单吗 那你没想过有人不在网上放自己的成绩单呢?
国产电视剧真的算了,宣发吹上天 作品烂成屎。
话说这个是为了迎合谁呢?
粉丝群体,那没事了。
拍偶像剧嘛,这多轻松。
只不过千万别扯什么年轻检察官的成长了?
就这成长?
不在司法工作流程什么的有人事吐槽了。
说点我行业的,这年头财务造假 商业诈骗是重罪。
匿名 递到当地经侦 税务 人家真要谢谢你送上门的案件。
再来一点说的好玩点,富二代检察官家族企业一点问题没有呢,棒棒哒。
你杠就是你对。
🍀🍀🍀什么是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
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进行伤害与诬蔑。
这些恶语相向的言论、图片、视频的发表者,往往是一定规模数量的网民们,因网络上发布的一些违背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以及触及人类道德底线的事件所发的言论。
🍀🍀🍀网络暴力有哪些表现形式?
1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2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3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
🍀🍀🍀网络暴力可能涉嫌哪些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网络暴力的危害显而易见,如果不对其加以规范和整治,伤害的将是我们每一个人。
而要杜绝网络暴力,需要各方形成合力。
相关部门在继续加强对平台内容生态建设的指导和督促的同时,要从法律层面施以重拳,让维权更高效、让惩处更硬气。
身处网络空间的每一个人也要“键”下守法,为他人也为自己筑起安全的网络空间,让所有人远离网暴噩梦。
面试居然举例如果一个杀人犯喜欢在受害人身上留同一个标志,如果出现另一个受害人身上有这个标志,就可以绝对认定是同一个犯人做的?
是,这种情况是同一个犯人做的可能性很大。
但是,凡事都有例外!
( 讽刺的是这剧话还是剧里台词)🤥没听说过模仿犯罪吗?
只要没有确切证据,没有一个公安人员或者检察人员会直接断定的说一定是同一个犯人做的,好嘛???!!!
🍀🍀🍀什么是不起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不起诉有哪些种类?
有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
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法定不起诉,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又称存疑不起诉。
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那么你的问题来了——不起诉决定书算不算刑事处罚?
什么是刑事处罚所谓刑事处罚,指的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
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以上可以看出,刑事处罚只能由法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是由检察院作出的,不算刑事处罚。
🍀🍀🍀检察机关为什么要做不起诉?
不起诉权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法正确行使不起诉权,是检察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体现,对于保障人权、减少讼累,教育和感化犯罪嫌疑人,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你好,检察官》中检察机关经过检委会研究决定对钟颖相对不起诉,体现了检察温度,彰显了检察办案决不能只守住形式“不违法”底线,必须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才能真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改编真实案件,勇气可嘉。有温度、有情感的检察官,任天宇的复仇线很精彩w
孙怡的剧都怎么回事儿……接不到好剧了吗……
我表妹说男主角太帅了,强烈推荐我打个5星
撇去主角们那些复杂的感情,单纯看案件拍的很好,选取的几个案件都非常典型,全都是社会热点。
首先 致敬人民检察官 剧情一个案子套一个案子 一个连环案 很棒 不好的点就是 编剧既然没有写男主女主在一起 为什么导演编剧要把男主女主爱情戏份拍的那么突兀 有些爱情情节真的尬 还不如男二女二这种影腻的爱 男三女三这种正常欢乐的爱 总之导演真的没有把男主女主的这个线的戏处理好 这条线如果处理好 真的是一部好剧。
就是很无语好不好!医院谈恋爱,办公室谈恋爱,检察院也恋爱?是不是你不拍恋爱的情节,就没有看头了?球球这里面的编剧啊导演啊,能不能实地走访一下公检法系统,要不然就不会拍出来这一对令人XX的东西了。一方面给老百姓造成误解,哦,检察院一天到晚就是这样的啊,闲得很;另一方面你这是在给法律抹黑好不好!最无语的就是“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能背法典是最基本的” 😅😅😅
烂剧一个,傻傻的女主,渣渣的男主
emmm孙怡演啥都一样
孙怡的长相是我比较喜欢的类型,清秀温润,不过这次接这部戏不知道是服化道没做好还是故事比较浮夸不接地气,总觉得看得差强人意……
滚滚滚滚滚滚滚滚滚滚!!!!
有带入感,剧情尚可,里面的人物我挺喜欢的,感受到检察官的魅力,相信对学法的很有感触,鬼马精灵姚珍,憨憨直男潘晓离,“贤妻良母”姜元,傲娇老总马姗姗,这四个人承包了我这部剧所有的笑点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诸多真实案件,对检察官群体的关注,一个个错综复杂的案件,解决一根根难啃的骨头而不断成长,有着与当下青年人共同的期待与困惑,青年检察官成长群像充满热血,感化对真相畏缩的家长,最终将凶手绳之以法,最终让坏人落网的蜕变,扛起检察官应有的责任和使命,要相信法律永远不会背叛你!
行吧,你说是行业正剧就是吧
男主真的很像胡歌,案件太少感情戏太多
无论是姜文静处理的案件还是任天宇复仇,两条线都很不错,任天宇复仇接近尾声了,这部剧也就要结束了。
严肃题材轻松和紧张两种旋律都有,结合的蛮好,孙怡演技不错。
适合边吃饭边看,还停不下来的那种,好心疼祝谨啊,这么好的女孩子,可惜了。
半集弃,就算外行看热闹也不必这么瞎编乱造吧😓
蛮好看的,一个个案件一次次成长
看到出品方有检察院,但第一集就给我逗笑了。女主考检察院竟是本院的人进行的面试,省考看了直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