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很多影评,我觉得是杀了的。
假设没有杀人,那这部片子就是真的无聊,甚至让我没有去细品的欲望,就跟垃圾国产鬼片一样,过程看不懂,想半天觉得奇怪,结果结局就是主人公醒来,原来一切都是一场梦呀(真的想呕。。
)争议恰巧就在于如果是杀了人的,影片里又有很多解释不通的东西,如恍然变样的杀人公寓,Bateman一枪一个爆头还能打爆警车的枪法,ATM上出现的文字都在让观众去认为他真的是精神病,这全是臆想。
大家都能感受到电影想表达的东西,就是美国社会的病态。
重复出现的认错人,晒名片看的是质地和设计,对高级餐厅多洗牙的追捧,都是明示社会所有人都满不在乎人。
所以,他可以堂而皇之地套袋走出大楼,看门的看都不看一眼,塞进出租车的时候出现了一个认识的人,然而他问的是:“你的旅行袋是哪儿买的?
”这已经是相当明显的明示nobody care的意思了。
包括扔电锯楼道杀人那一段,半夜这么大动静,一个人没有,我觉得这也是故意的,作用一是让观众认为这是幻想,在Bateman的幻想里是没其他人的,二是真的其他住户即便是半夜惊醒了听见外面有女人求救也当作没听见。
ATM机开始一系列失控,这一段是精神病论的铁证,因为不合乎情理,但除了AMT机上的文字,我觉得都反而是符合前面的铺垫的,神乎奇技的枪法和打爆警车并非不可能(他不可思议的看了看拿枪的手),被他一枪爆头的保安认错了他,去公司的样子满头大汗惊慌失措签名,然而看门的只是看着自己的报纸。
藏尸公寓变了个样,他直接去开藏尸体的那个房间门,然后老妇暗示性的问他:“你看了纽约时报吗?
”包括说:“建议你离开,别回来",很显然老妇绝对是知情的,并且也证明了Bateman不是精神病,如果是精神病,不会有这样意味深长的对话,合理的推论是这是Paul的家人,发现Paul的这处房子藏了很多尸体,加上Paul失踪,于是帮其处理了尸体。
律师这一段,律师认为Bateman在开玩笑,还认真地说自己在LONDON见到了Paul,是在为他辩护,因为电话里Bateman说:Keep your eyes open (留点意),可能让律师以为雇主想让他想办法解决。
是的,律师听到雇主说自己是杀人狂魔后,一点儿不在意,还为其打掩护。
最关键的应该是Bateman的忏悔和自白,在经历这一切之后他感到他的罪恶感没有被释放,他的忏悔和坦白也没有得到解脱,因为他莫名其妙的脱罪了,有一只无形的巨手帮他抹去了罪迹,就是American psycho,病态的社会。
假设一切都是假的,全是幻想,那最后几分钟的自我解剖都成了空谈,这将使得这部电影变成烂片,做成像要禁闭岛,致命ID那样的精神病人电影,却结尾没有明示他是精神病人或者病史?
假设一切都是真的,那最后的自白才算是高潮发人深省。
可惜的是偏偏虚假和真实都有疑点,或许是制作方就是想做成这样模棱两可的样子,让观众去选择。
我却觉得这种开放式结局反而给电影减分,因为我觉得一切都是真实的,才显得可怕,才能说明美国精神病人就是美国。
我更愿意把那些不合乎情理的部分当作剧情需要的夸大作用和迷惑观众的作用,比如ATM上的字,爆车枪法等等,这些部分让大家出现了做选择,这是真的吗?
做个什么选择,就等于你看了部什么电影。
选择是真的,那就是一部很多黑色幽默的沉重犯罪电影,Bateman无法救赎自己选择是假的,那就是一部没清晰交代完全的垃圾开放式结局精神病人电影,类如搏击俱乐部,禁闭岛,致命ID都会交代让观众安心,是的,他是精神病。
看片时总是忍不住想快进,跳过一些镜头接着看下面,然后我真的这么做了,发现前后剧情接不上——只不过跳了40秒或12分钟,剧情就跟不上了。
硬着头皮倒回去从刚才看的地方继续。
会这样不断地想快进,当然是因为不舒服。
另一个侧面证实这部片子的级别的确够呛。
开篇尚好,Patrick Bateman,Wall Street-Pierce & Pierce-Vice President,看着很有钱,有着漂亮的未婚妻。
喂喂,你的生活多么快乐……Patrick你每天还锻炼得这么多,如此爱惜自己……你以后一定能活很久。
喔,我刚发现这群年轻有为的成功人士每天不是忙着开会股票赚钱,而是认真讨论西装领带,谁订到了高级餐馆的位子,谁的名片更漂亮……公司交给你们真的可以吗= =……不过谁知道呢?
然后剧情让我也跟着开始失控……忍不住快进想跳过一些剧情,但是不行(遮脸)于是我想,总有一些关键部分让我可以说点什么。
1.Dorsia我先记住的,居然是这个老是订不到位子的酒店名字。
Patrick第一次打电话,语气有点儿紧张,然后被嘲笑。
为的是那个嗑药的秘密女友,未婚妻的女友。
最终她嗑药嗑得迷迷糊糊,镜头给了个特写——另一家酒店的菜单,而她竟然没注意。
第二次打电话,语气平静而保持着镇定,对方平静地重复了两遍“位子已经订完了”。
为的是女秘书Jean,Jean一再说“没关系,主要看你想去哪里”,我猜哪里她都会高兴?
最终带她去了Paul Allen的房子,而几件不同的巧合叠加,Jean没有死。
我不知道我想说什么,但我觉得Patrick和Jean在公寓里那段紧张的杀人未遂,算是全片中一个相当重要的高潮段。
我就是觉得它很重要,最后他在崩溃之中打电话给Jean,我想Jean是只听声音就能辨认出Patrick的情况。
或许Jean算是全片中最了解这个人的存在。
2.金发Patrick坚持要金发,未婚妻是金发,秘密女友是金发,模特儿是金发,J女也要求金发,秘书也是金发,除了那个红发姑娘外全是金发美人。
似乎通俗认为金发姑娘最性感,貌似是这样。
另一个层面的舆论导向。
3.名片漂亮,品味,这就是名片的意义。
其实我觉得那更加强了讽刺,因为数个叫错名字认错人的状况,更加显出名片的毫无价值。
因此而互相妒忌的众人,暗地里的酸味一英里外都闻得到。
我觉得那很有趣的一幕是Patrick想掐死那家伙时,那男人却说我注意你很久了……喔,老天,我都听得到Patrick心里纠结的苦笑。
4.手套总是有手套,很多个手套的特写,不少杀人场景也戴上手套。
手套是另一层面具。
包括他那身昂贵的大衣。
我也注意到他对于某些细节的坚持,比如杯垫,比如自我保养,比如抽烟。
而这显然说明他总是这样紧绷着。
5.女人们Patrick说他是艺术家,用金钱就可以买到女人的身体,Christin的犹豫几乎注定了她将被杀,镜头给了她的脸很多特写。
我想她有注意到Patrick的异常,但她最后没有拒绝金钱的诱惑。
6.语言开始一直在说自由,和平,以及那些道德的Patrick,我注意到他只吸引了别人的一小段时间注意,而众人的回答?
敷衍与漫不经心。
与人交谈也是如此。
Patrick向洗衣店解释洗掉血迹的床单——无法沟通。
向未婚妻说要分手,未婚妻哭完就继续坐在那里。
向律师说真相,被误认为另一个,而Paul Allen又被误认……我想只有Jean认真听他说话。
还有探长,虽然认真为了案件调查,但当他掏出Patrick杀人时放的那张CD时,我想要么他承认自己杀人(虽然这样就没戏了),要么他发现探长也和自己有一样的音乐品味而暗自高兴(这样后面也没戏了)他选择的是最正常的回答,表明自己从不听流行音乐(案件继续迷糊……)7.音乐音乐要流行起来总是有理由的,说中了人们的内心——我想是这样。
Patrick杀人前总是长篇大论地谈论他喜爱的音乐,以及音乐有多么地美好,刚开始看时我忍不住想跳过去,但后来我发现这正是他自己,他喜爱的,想与人分享的东西。
无奈的是,真的没人听他说话。
8.漠然乞丐死了,没人在意。
Christin跑遍整幢楼无人应答。
Patrick拖着Paul Allen的尸体袋,一路血迹无人在意。
被人撞见也没被在意。
模特儿对他说You are Sweet,不知是否真心。
被认错的Patrick。
杀了如此多的人,依然没被发现。
被粉刷一新的Paul Allen的屋子,近乎惊悚的白色,房东说你别惹麻烦——这足以让人想上半天。
9.JeanPatrick说她的衣服应该怎样变化,她就会换掉。
笑容甜美,眼神真诚。
给了她很多特写,导演很有企图XD毫无戒心地来到公寓,看起来非常高兴,无论是不是在Dorsia。
吃冰淇淋也很高兴,Patrick拿起胶带又放回去,拿起电钻又放下,电话铃既是救命也是意外。
但他还是放下了,无论什么原因。
他们的对话可以说相当真诚:J:你想要我离开吗?
P:是的……我想我会控制不住自己。
J:我知道,总是这样……我总是和得不到的男人纠缠不清……我的意思是,你想要我离开?
P:我想你如果留下来,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我想我会伤害你的,你不想受到伤害,是吗?
J:不,我想不,我不想被揍得鼻青脸肿的。
是否有点暧昧,以及杀人的心情,我想这些是一语双关甚至三关。
10.Nothing最后一幕,Patrick背后的门上是THIS IS NOT AN EXIT,据说是原著小说的最后一句。
做出一副无辜样子,可是骨子里毫无所谓。
作恶者的不安无需担心。
我想Patrick的痛苦长久而无解,而Jean读到了那些绘画,她为此哭泣。
看完觉得这个社会没什么奇怪的地方,我想才是真正的毛骨悚然。
或许不清楚他是否杀人,但这一切根本无解。
我想Patrick无法挖掘自己更深,而他将自己的痛苦加诸于别人身上,并不希望任何人逃离。
我也不希望任何人逃离。
被承诺努力加班就有奖金,而时常不被兑现。
被承诺我会爱你,然而连爱自己都做不到。
驴子吃不到近在眼前的胡萝卜。
我想我目光短浅,我看不到更遥远的未来,我看不到三十年后我会是什么样子,或许呆在某个小屋子里领着救济金,或许大发横财。
世界现实得很正常。
我想这儿没有人,没人真正关心——思考,诉说,即使说出真话。
其实是没有人的。
没人会在听。
我想真的没人关心你是否拥有灵魂,没人真正在意你喜欢什么,也没人真正在意你是靠听音乐还是杀人探索自己的本质。
面目模糊的存在,而这才是最正常的地方。
So There Is Nothing.安静地看着Christian Bale带着慢慢褪去的汗水,坐在咖啡馆里,旁边是三个男人看着电视抱怨。
一个人说我不饿但我想在什么地方定个位子。
他什么也没在听。
Nothing.From FoxChristy
美国精神病人,一个物质狂人的YY梦,影片中处处留露着男主角对物质的追求,作为华尔街的商人,商场上的精英,在充满利益的现实世界中,对物质的狂热追求成了贝特曼发泄的一种方式,电影开场的镜头聚焦在盘中的丰盛食物.....暗示了这是一家高级西餐厅,主角也是一位社会名流,四个衣冠楚楚的男人谈论着他们的生活、事业.....但实际上每个人都带了一个虚伪的面具,撕开那个面具,你会看到他的内心,导演就是这样带领观众进入了男主角贝特曼的内心世界。
这是一部描述20世纪80年代末期美国都市生活的黑色社会讽刺片。
贝特曼是华尔街的骄子,炙手可热的股票经纪人,英俊迷人,谈吐风趣幽默,年轻有为的他每天给自己的 客户们赚进无数的美元。
可当夜幕降临时,黑暗的无边恐怖唤醒了贝特曼双重性格中的另一面。
他将一个个猎物绑架到他的豪华公寓,一点一点折磨,看着鲜血慢慢涌出,猎物痛苦地死去,一种莫名的快感袭击着他。
他是英俊的华尔街精英阶层,自恋敏感攀比一切,竭尽全力展现完美,从衣着打扮到一言一行,无不精致到无可挑剔。
只是标准化表演性的社交生活,虚荣浮华的物质主义沉迷,解决不了他内在的孤独感疏离感。
物欲横流之下无处舒缓的人心,在狂躁空虚的深渊里沉沉下坠,只能用臆想中肆无忌惮的虐杀来宣泄。
疯狂之后,才能回归正常,白天依然继续他审慎的中产阶级生活。
男主每天锻炼情节护肤保养,高级工作高收入,但不知道是有什么压力还是什么遗传性的精神疾病,他应该是精神分裂吧,但是并不是有一个人格去干了别的事情,而是自己在幻想中杀人,信以为真,以为杀了很多流浪汉、妓女甚至警察等等。
影评中有很多人认为是真的杀了人,这是错误理解,他每次“杀人”都没有旁观者,只有他自己和被杀害的人,都是想象或者幻觉中的事儿。
流浪汉和女孩子们就先不说了,起码在警察追击警车爆破那一篇儿,那么大的事故没有其他人路人出现,一把手枪不断有子弹,一直一直打个不停,每一枪都是枪法如神。
那个晚上是从小猫开始失控的,他看到取款机上出现让他杀猫的提示才想要杀猫,这个提示显然就是幻觉了。
但是被老夫人喊停,应该是转身就拔了卡跑掉了而已,开枪射击老妇人、杀很多警察、警车爆炸都是幻觉。
他进大厦回办公室是真的,让他签字的守门人是真的存在的,但他进了两遍大厦对吧,他枪杀守门人和保洁员那一遍是思维混乱的部分,他第二次进大楼、满头冷汗勉强签了字、扔了笔、上了楼才是事实。
只不过,那些杀人的场景到底是真的出现在他的体验中,也就是说幻觉,呢,还是只是相对比较可控地出现在笔记本上,也就是自己还是知道自己在想象呢,这个我觉得一开始是可控的,后来自己觉得已经分不清了,才觉得危险,才跟未婚妻摊牌,给律师打电话也是失控的。
女助理到他家的那一场戏,他是在天人交战,选那么多工具,但其实还是强忍住、被打断,并没有实现的。
妓女第二次见面试图逃脱、看到很多尸体的那场戏,其实正是思维混乱,那个公寓第一次是说面对公园,价格应该很高,那女孩子下楼的时候敲那么多门,整栋建筑都没有人吗,那么保罗也是一个金领怎么可能住在一个完全没有邻居的地方呢,就算人们是不敢开门,也会有偷偷报警的吧,也会有事后血迹等各方面的问题吧。
至于后来那个怪怪的女房东,她是看着男主怪怪的才赶他走的吧,她并不是待价而沽等待买家呀,人家并没有登广告,应该是正在按照买家的要求做装修,那你一个怪怪的来找谁的,当然并不受欢迎。
还有他幻想自己用斧子啥了保罗的那一晚,自己以为拖着一袋尸体往外走,在公寓大堂流着血水,但看门的并没有觉得有问题,打出租车放那个大袋子,可是当时是遇到朋友,人家指着那个大袋子问他是在哪儿买的睡袋,所以那其实只是个睡袋而已,是他自己幻想为一袋尸体,一个人弄个袋子就能拎得动一个成年男子的尸体吗。
况且警探来调查保罗的问题时,他的嫌疑其实是别人的口供提供了他的不在场证明而解除的,所以其实也是证明他确实并没有杀了保罗。
什么精神压力呀,社会现实呀,我觉得其实没有那么深刻,任何一个社会环境都有精神病患,他只是病了。
电影本身受到关注主要是叙事手法的高明,它把想象、幻觉、事实剪切在一起,不是说你看懂看不懂的问题,而是可以有不同理解不同版本,比如很多人觉得杀人是真的,虽然我觉得有漏洞,但是他们也都自圆其说着,这就是叙事者本身的能力,他用主人公的视角来叙事,而这个主人公的脑子是有问题的呀,他跟未婚妻要求分手的时候说的是自己已经越来越难以控制杀戮的欲望,其实他开始很长时间应该是可控的,在笔记本上,在想象中,杀戮,后来才慢慢混淆了想象和事实,以为自己确实干了那些事情,但是律师的话又让他意识到似乎也是没有真的做,所以才去找那个公寓,然后出来觉得很崩溃,给女助理打电话,大概他会觉得,自己疯了这个事实其实比自己杀过人这个可能性更难以接受。
德裔美籍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家艾里希·弗洛姆在他1941年出版的社会心理学著作《逃避自由》中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对于以自由和个性来标榜自我的现代人,是否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它使得自由对人来说成为一种沉重的负担,使人无法承受,进而竭力逃避自由?
弗洛姆质疑我们这个时代所普遍崇尚的自由之意义,他指出自由也有其两面性,而“自由的消极意义”这一提法无疑与现代社会对自由的认识相冲突。
在人类近代历史中,千百万人为谋求自由不惜献出生命,如今却要我们以一种怀疑的态度去审视先辈们得来不易的自由,难免令人不适。
《美国精神病人》正是一部敢于挑拨大众敏感神经的影片,它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回应了弗洛姆在1941年提出的问题。
本文将以对两个相互问题的回答和对三个结构性段落的解读来作为影片分析的框架。
通过本文的分析,读者将会清楚的看到影片是如何戳穿现代人对于自由的幻想和错觉的。
所谓两个问题是指:一、无论是现实抑或幻想,主角Patrick为什么要杀人?
二、又是什么阻止了Patrick去杀人?
所谓三个结构性段落是指除影片开场对人物背景的介绍外,三个依序发展的情节链:一、分析Patrick除掉保罗艾伦的前因后果;二、分析Patrick延长了的与外界的交互模式;三、分析Patrick觉醒、忏悔和精神崩溃的心理过程。
在分析之前,先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全片的大致情节,这有助于我们形成一个对影片的整体概念:27岁的富家公子Patrick·贝特曼耽于享乐,生活奢侈放纵,其每日的兴趣在于伙同三五好友出入于纽约各处高档餐厅和名流会所。
除在父亲公司名下挂名上班外,他还有一重不为人知的身份:双重人格障碍病人。
每当夜深人静,他便如野狼般游走在街头,寻觅当晚的猎物,将其残忍杀害。
某日,Patrick杀害了他的同事保罗·艾伦,由此引来私家侦探查访,这令他终日惶惶不安。
与此同时,Patrick意识到自己的杀人欲望开始面临失控的危险,他试图阻止自己这一倾向,但其行动却将自己引入了无法逃脱的恶性循坏。
一、罪恶的深渊
让我们从Patrick的一段自述开始:“我住在纽约西81街美国花园大厦11楼,名叫Patrick·贝特曼,27岁。
我深信注重仪表、均衡饮食、坚持锻炼的重要性。
早上,如果脸有些浮肿,我会在做仰卧起坐的同时敷个冰袋,现在我可以这么做1000个。
取下冰袋后,我会用一款深层清洁毛孔的洁面乳。
冲澡时,我则用一款水溶性凝胶沐浴液,之后是蜂蜜杏仁磨砂膏,脸上用一款透气胶质磨砂膏。
然后我会敷上一款草药薄荷面膜,保持十分钟,同时我会为其他程序做准备。
我总是用一款几乎不含酒精的须后水,因为酒精会使皮肤干燥,让我看上去显老。
之后用滋润霜、抗衰老眼霜,最后是一层保护性润肤霜。
这就是Patrick·贝特曼的形象。
看上去有些抽象,但这并不是我真实的样子。
这只是一具躯壳,虚幻的东西。
尽管我隐藏起自己生冷的目光,尽管你握着我的手时可以感觉到真实的触碰,甚至尽管你还能感受到我们彼此的生活方式有诸多相似,但实际上‘我’并不存在。
”在这段对于理解人物性格结构至关重要的独白中,Patrick只谈了一件事:对自我存在的怀疑。
他直截了当地向观众挑明了这一点,他告诉观众,眼前这个仪表堂堂、体格健硕的男人只是一具空空的皮囊。
隐藏在这副皮囊下真实的Patrick·贝特曼则如同透明的空气般不可捉摸。
与此同时,Patrick却又巨细靡遗的提到自己每日健身、护理等琐碎的细节,这使得观众一眼便注意到他言行不一的矛盾之处:假若Patrick果真认为自己的真实面貌是模糊不清的,那如此注重这副外在皮囊又有什么意义?
稍加体会Patrick这一矛盾的心理,我们不难发现,他缺乏对自我身份的认同感,他的意识与肉体是疏离的。
或许我们可以这样直观地来理解:在抽象的层面上,每个人都有两个自我身份,一个是外在的社会自我,一个是内在的原始自我。
Patrick的问题在于,他认为自己的原始自我消失不见了,这令他感到焦虑。
要理解Patrick产生这种感觉的原因,我们有必要引用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的一段论述:“……现代人摆脱了前个人状态社会纽带的束缚,但并未获得积极意义上的实现个人自我的自由,他无法自由的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及感官方面的潜力。
自由虽然给他带来了独立与理性,但也使他孤立,并感到焦虑和无能为力。
他无法忍受这种孤立,他面临着两种选择:或者逃避自由带来的重负,重新建立依赖和臣服关系;或者继续前进,力争全面实现以人的独一无二性及个性为基础的积极自由。
”这段颇有预见性的分析为我们理解现代人的性格结构大有助益。
介绍和阐释弗洛姆的精神分析学说并非本文重点,因而这里仅作一简单说明。
以人类的生命过程为例,个体的生命最初在母亲的子宫中孕育成长,在分娩之前,他只是一个完全依附于母体的胎儿,是母亲自身的一部分。
直到母子之间最后一层肉体联系——脐带——被隔断后,他才开始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而存在。
但这种独立只是粗浅意义上两个身体的分离。
从功能上讲,婴儿仍是母亲的一部分。
随着生理上的发育和教育的引导,孩子开始渐渐意识到“你”与“我”之间的差别,人的个体化进程便由此展开。
一方面,肉体、精神和情感上的自我力量不断增长,逐渐发展起有组织的、完整的人格;另一方面,个体的孤独感同步加深,人认识到自己是与别人分离的个体。
与强大而充满危险的世界相比,个人显得形单影只、孤立无援,由此他产生一种无能为力感和焦虑感。
为了克服这种难以忍受的痛苦,个人便产生了放弃自我个性的冲动,要把自己完全消融在外面的世界中。
其途径之一便是“机械趋同”,个体交出对自我的控制和主导权,任由社会文化意识形态将自己塑造为一个与他人别无二致的机器人,由于他同其余千百万人组成的共同体同呼吸共命运,便得以与世界建立新的联系,从而避免了被整个世界排斥和孤立。
虽然个体可能在意识上感到安全和满足,但在潜意识里,他却认识到这么做的代价是放弃自我力量与个体完整性。
因而“机械趋同”最终导致的结果是物极必反——既加剧了个体的不安全感,同时又制造了敌视和叛逆情绪。
将讨论转回影片,我们同样可以把弗洛姆的这一理论应用到Patrick身上。
Patrick在典型意义上可视为被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所物化个体的缩影。
他出生于上流社会,相比常人很幸运不必为生存而奔波忙碌,因为他一出生便获得了大多数人奋斗一生都得不到的地位和财富。
但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则是他要比常人更加的不幸。
因为Patrick一出生便被剥夺了生活的动力和意义——他不必劳动,只需享受生活;他不必爱人,自有人投怀送抱。
美国宪法赋予了他外在的人权和自由,却没能赋予他内在的自由。
他既无法通过劳动与世界建立联系,又无法通过爱与世界建立联系。
换句话说,自打Patrick生下来,他的阶级背景便断绝了其与外界的联系,将他置于孤立的境地。
留给Patrick唯一的选择是去伪装自己。
他无法把自己真实的感受说出来,一方面他害怕因有这些感觉而被排斥或受到攻击和嘲笑;另一方面并没有人真正愿意去倾听他的想法。
他必须压抑原始自我的渴望他人接纳和认同的需求,他欺骗自己,认为他需要的是金钱而非工作,性爱而非爱情,崇拜而非友情。
在这种对原始自我的否定忽略下,必须有新的替代品接管Patrick的思想和行动,因而他的社会人格应运而生。
但这并不意味着Patrick的原始自我消失了,它在潜意识中蛰伏下来,以一种隐性的方式反抗外界强加于其上的社会人格。
原始自我与社会人格的矛盾冲突便构成了Patrick行为的内在驱动力,同时也成为他精神病症的根源。
二、对世界的敌意
《美国精神病人》整个的故事情节以一种平稳的节拍向前推进,这个节拍体现为Patrick与外界的一种交互模式:外界的变化提供给Patrick原始自我萌动和反抗的直接诱因(A),这导致Patrick在无意识状态下采取行动以缓解自身的焦虑(B),结果外界对他行动的反馈强化或削弱了这一交互模式的效力(C)。
我们以字符串ABC代表一个完整的节拍,由此可将第一段情节链(即杀死保罗·艾伦的前因后果)表达为以下公式:A(名片,费舍账户,多西亚餐厅等)B(杀害乞丐)C(正面强化)——>A(同上)B(杀害保罗·艾伦)C(正面强化)——>A(侦探追查等)B(虐待妓女)C(正面强化)无论是杀害乞丐、妓女还是保罗·艾伦,Patrick的动机均出于上文所提及的潜意识中原始自我对外界压抑其诉求的反抗。
这种反抗的直观表现便是因自我身份得不到认同而产生的愤怒和仇恨。
这种仇恨本应指向自我无力改变现状的挫败感,但个体的心里防御机制将这种仇恨错误的转嫁他人。
具体说来便是,他将对自己的愤怒发泄到他人身上,企图通过控制、征服和破坏外界对自我的威胁来缓解自身的焦虑。
Patrick所杀害或者说仇恨的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每个人都在某一方面与他自己十分相似。
这些弱点诸如(乞丐的)懒惰、(模特的)纵欲、(妓女的)贪婪、(保罗的)攀比、冷漠等都在Patrick的身上有所体现。
因而我们说他对他人的仇恨实出于对自己缺陷的仇恨。
通过除掉或征服他人,Patrick内心的压力得到缓解,紧张状态得到释放,从而获得一种快感。
但由于Patrick焦虑的根源在于自身而非他人,所以他的办法并不能根除自己的焦虑,这就是他需要一而再再而三杀人的原因。
以上是对Patrick深层动机的解读,外界的形式则是促使他行动的直接诱因。
这里选取保罗·艾伦的依次出场稍作说明。
保罗在公司早会上错把Patrick当成了另一个人——与Patrick穿同款西服、戴同副眼镜的马库斯。
保罗当着众人的面与他误认的“马库斯”寒暄了半天,同时不忘炫耀一番自己。
Patrick因而十分反感保罗,他感到在别人面前自己的存在感还不如一套西装显眼,实在是对人格的侮辱。
更让Patrick抓狂的是,就连保罗选择名片的品味都要甩自己几条街。
物质社会最大的好处是钱可以买到一切,但最大的坏处也是钱可以买到一切。
Patrick用钱能买到的,保罗也能买到——甚至能买到自己都买不到的东西(如管理费舍账户、在多西亚餐厅订到座位等)。
商品经济下只有永恒的买方和卖方,它消解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但这是以同时消解掉个人的独特性和差异性为代价的。
在Patrick的社交圈子里,没有你与我的差别,只有谁更有钱的差别。
一向以自己的高端品味标榜自我的Patrick在保罗面前相形见绌,这动摇了他的自我存在感和在别人眼中的重要性,因而Patrick将其当作了眼中钉,欲除之而后快。
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不再对Patrick每一次杀人的动机进行具体分析了,细心的观众自可去比较和琢磨影片细节。
三、延迟的快感
上文提到,Patrick通过暴力政府充满敌意的世界从而缓解焦虑的方式是治标不治本,这使得其权宜之计注定不可能长久维持下去。
如此说是基于一下三方面原因:其一,Patrick的疯狂行径使得整个事件的牵涉面越来越来,难免露出马脚,这势必会招致社会公理、道德和法律的一致追究制裁。
侦探的出现便是作为这一方的代表。
其二,个人势单力薄,无法与充满敌意的整个世界对抗,促使他认识到这一点的是他的同性恋朋友路易斯。
其三,个人良知的觉醒,使得Patrick开始遏制自己这种疯狂的欲望,而他的秘书简是激发他良知的关键。
这三方面的阻碍使得前文提及的Patrick与外界的交互模式发生了一点变动。
原本一个节拍ABC就能获得的快感现在变成了挫败,这使得他得经过另一个节拍ABC来获得快感,整个焦虑获得缓解的环节被延长了。
让我们从Patrick的两次挫败谈起。
第一次挫败是在路易斯身上没得手。
保罗死后不久,路易斯在聚会上也炫耀般的祭出自己最新定制的高端名片,这张名片极大的刺激了Patrick的脆弱神经——当初正是因为保罗的那张名片他才顿起杀心。
所以不难理解Patrick为何尾随路易斯并企图谋杀他,难以理解的是Patrick最后为何放了他一马。
这或许有两方面的原因。
其一,戴着皮手套面对面掐死一个同性恋,在谁看来都像是嗜好性虐游戏的变态杀手干的事,Patrick从中得到的只有羞耻感而非快感。
其二,在Patrick眼中,同性恋者是令人作呕、永远低人一等的可怜虫,他的优越感由此建立起来,路易斯并不会对他构成威胁,他也没必要再给自己招惹麻烦,一个侦探就已经够他受了。
这一番波折进一步加深了Patrick的焦虑,不是因为他放过了路易斯,而是因为他意识到,对自己的优越感和存在感构成威胁的,既不是路易斯也不是保罗·艾伦,而是所有人,所有和他一样有钱甚至比他更有钱的人。
Patrick陷入一种矛盾的境地,他一方面仇恨这个充满敌意的世界,一方面又畏惧这个无比强大的世界。
第二次挫败是在简身上没得手。
杀人成瘾的Patrick主动邀请秘书简到自己的家中做客,在动手杀害简之前的一番闲谈中,Patrick问了她这么几个问题:“你一生里真正想做的是什么?
简短、概括点,别跟我说你喜欢照看孩子。
”“你感到满足吗?
我的意思是,在你的人生中。
”“你曾有想过让某人幸福吗?
……我猜你可能要说你只想和某人建立一段真正的感情。
”Patrick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的目的是审判简的虚伪、做作、庸俗,而他便是简命运的审判官,他要以虚度生命为名宣判简的死刑。
然而简的回答大大出乎他的意料,她颠覆了Patrick对常人一直以来的成见。
简和别人不同,她真诚善良,杀了她并不会缓解焦虑,也不能获得快感,反而会使自己倍感自责。
Patrick并不恨简,相反的,他甚至爱上了简。
简的真情流露让Patrick体验到了真实的生命活力,简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而非寄生虫,她真正关心和在乎Patrick。
她唤醒了Patrick的良知,他的良知如同一把炽热的皮鞭狠狠拷问着自己的灵魂。
因而他放走了简。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把这一段的情节链归结如下:A(名片)B(企图谋杀路易斯)C(负面削弱)——>A(谋杀路易斯失手)B(杀害模特)C(正面强化)——>A(杀人快感)B(企图谋杀简)C(负面削弱)——>A(谋杀简失手)B(杀害妓女)C(正面强化)四、绝望的忏悔
在前两段情节链中,Patrick始终处于一种被动的对外界作出反应的状态。
直到第三段情节链,故事的走向发生逆转,他开始主动行动,试图将自己从这场疯狂的噩梦中拯救出来,自救的第一步就是要忏悔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行。
早在邀请简到家里来以前,他便已经做出过这种尝试了。
他曾与被自己杀害的模特有过这么一段对话,模特问他“你是做什么的?
”,Patrick面不改色地说“我基本上从事谋杀和行刑事业”。
不能否认他这种明目张胆的坦白带有夸耀和寻求刺激的成分,但我们也可以看出其潜意识中也有一股向他人承认罪行的忏悔冲动。
出于相似的动机,Patrick也向未婚妻伊芙琳坦白说自己“有难以遏制的大规模行凶的需要”。
但他的忏悔太过于惊世骇俗,远远超出常人所能接受和理解的范畴,因而他的倾诉对象都选择性的忽略掉他的忏悔。
这导致他不能坐以待毙,他必须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来制止自己的病态念头,然而未曾想到自己的这一举动却招致了更大的压力。
接下来分析的两个场景带有很大的妄想成分,读者更应该倾向于将其视为Patrick此时内心状态的具象化场景。
在决意与伊芙琳分手后不久,Patrick内心嗜血的欲望再次被勾起。
同样的夜景,略带犹豫地走向提款机,金钱,罪恶的开始。
正当此时,一只猫的出现打断了Patrick的注意,使他及时的调动起自我监控意识——他意识到自己疯狂的妄想又出现了。
因而他从外套里凭空掏出一把手枪,试图杀死这只明显不真实的猫从而恢复理智。
然而他这一举动引发了连锁反应:一名老妇人突然出现指责他的变态行径,这既有可能是Patrick自己不愿再次残害生命而试图阻止自己的具象化监控意识,但也有可能代表了外界对他真实诉求的敌视、排斥。
不论如何,巨大的恐惧压倒了一切,Patrick毫不犹豫地向老夫人开枪还击,企图掩盖罪证。
此时局面开始失控,代表了对自我更强大的威胁和敌意的警察出现了,慌不择路的Patrick为摆脱追捕接连再犯数宗罪行。
最后,精神崩溃的他走投无路,只得转向最后的救命稻草——自己的律师。
Patrick在电话中悉数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请求帮助,他说,“我猜我是个十足的变态。
”次日,强作镇定的Patrick返回保罗·艾伦的公寓,希望确认自己是否真的是个穷凶极恶的杀人魔头——他曾将杀害的尸体藏匿于此。
然而事情再度超出他的掌控,Patrick发现有人竟然已经为他“善后”了。
整个罪案现场被重新粉刷成待售的崭新公寓,仿佛从未有人在此丧命,一名似乎是房产中介的妇女在向顾客兜售房子。
大惑不解的Patrick打开自己存放尸体的壁橱,却发现空空如也。
此时那名妇女走来问道,“你是我订的应召女郎么?
”,这一句话便道破了Patrick这时仍处于妄想之中。
在抽象的层面上来说,保罗·艾伦的公寓此时代表了Patrick无法收拾的烂摊子,而这名妇女则代表了在原来的心理防御机制土崩瓦解后,Patrick重新建立起的一道防线——不容置疑、独断专行的严苛母亲形象。
这一更加强大的防御机制将Patrick的自我意识驱逐了出去,并要求他将自己犯下的罪行从记忆中抹除——“不要给自己惹上麻烦,别再回来了”。
处于极度绝望和恐惧中的Patrick被迫重新伪装出正常的社会人格,前往酒吧寻求律师帮助。
然而如同他前几次忏悔一样,并没有人对此做出认真的回应——他彻底崩溃了。
由此我们看出,故事发展到最后已经完全深入到Patrick的精神世界之中,影片引导观众去观察人物内心的挣扎抗争,这是一场Patrick与自我、与外界的搏斗,最终的结局是Patrick完败。
Patrick没能改善自己的处境,反而在恶性循环中越陷越深,他已经无法像常人一般再度适应这个充满敌意、威胁和排斥的世界。
就像一些人说的那样,有病的不是Patrick,而是这个病态的社会。
这社会拒绝接纳个体的真实自我,但又未能给个体提供一个摆脱孤立的折衷办法,最终只是冷漠的看着个体走向崩溃和自我毁灭。
Patrick确实应该为自己的罪行负责,但谁又会为Patrick的悲剧命运负责呢?
影片并未明确给人们提供一个解决之道,但在最后还是模糊的为人们指出了一个方向——我们唯有“深刻地去认识自己”,才能获得救赎。
让我们以Patrick最后绝望的独白来结束本文,以警醒那些仍处于浑浑噩噩中的世人吧:“但是内心并不重要。
没有什么再需要克服的了。
我们所有人的共通之处在于内心无法遏制的疯狂恶毒的阴暗面。
我已不在乎我种下的恶果及我对此的冷酷和漠然。
我的痛苦持久而深刻。
我不希望人人都拥有更加美好的世界,实际上,我希望将我的痛苦强加给别人。
我希望没人能够逃脱这种痛苦。
但即便承认了这一点,我的内心依然没有解脱。
我依然躲避着应得的惩罚,我并没有深刻地去认识自己。
我的讲述中不再有新的认识了。
这个忏悔毫无意义。
”
附1:本文献给我最爱的小仙女。
附2:豆瓣这见了鬼的审查,帕特里克四个字怎么也会被和谐?!
真的,真的,真的很喜欢!
居然能有一部片子这么符合我的口味……倒不是因为我喜欢看别人杀人,只是我觉得Bateman完美诠释了我所喜欢的那种疯狂。
他的所作所为正是所有人疯狂时会一闪而过的念头,他的疯狂是我们所压抑的幻想。
比如,你没有想象过用电锯对付你最讨厌的人吗?
如果你身处那个时代——身处于一片浮躁和喧嚣之中,有着一切你想要的:随手可以订到高档餐厅;在骨白色和灰白色或是烫金突体字的名片中无法抉择,因为别人的一张纸片或者被无效认可的品味嫉妒得发疯;所有人和你关系都很好但他们却是无比空荡荡,每天只会说着一些无意义的话,甚至无聊和干瘪到说出一半自己都接不下去了却还在嘲笑你是个麻木无聊无足轻重的nerd;而你自认为和你关系最紧密的人也完全没有真正听过你在说什么,你在想什么,他们的生活被自己编排得太满甚至没精力思考自己的世界以外的事物。
你像一台收音机播报着来自天外的讯息但无人收听;虽然你周围围绕着好多人但你一直是一个人。
你会变成Bateman吗?
又看了一遍,关于凶杀的真实性已经谈论够了,就像有人说电影的主旨还是要让观者注视到人物的内心层面上而仅非行为——结尾贝特曼的那段独白提到的自我逾越和面临意义危机的主题上。
如果读到小说的话,可能一些立意上的诠释能显得较之清晰些。
后来有幸读到拉斯·.史文德森的《无聊的哲学》,里面对精英阶级的边缘现象有很多哲学上的细节例证,其中也不出意外地谈到了《美国精神病人》,借此托物言志,摘录到这里。
书里还提到同样将无聊与越界作为看待世界主要视角的《威廉·洛弗尔》里的主人公,就年代来看,在《美国精神病人》里,谋杀与虐待的血腥场景是必要的,其原因是,以今天的标准来看,威廉的罪行过于四平八稳了。
《美国精神病人》的第一句话就是“来到这里的人,放弃你们所有的希望吧”——这是但丁的《神曲》地狱篇第三首诗里地狱之门上的戒令,小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这不是出口”,整个故事就以这两句话为框架。
正如贝特曼清醒地认识到“我的生活就是地狱”,但当他指出这一点的时候,从来没有人理解。
在小说里,给贝特曼带来强烈的情绪震撼的几个情节之一,就是一个熟人有着比他更为漂亮的名片。
在贝特曼的世界里,所有人都是一样的。
他们富有而整洁,有着优雅的外表。
正因为一切看起来都一样,所以只要有任何差别,无论在读者看来是多么微不足道,对于贝特曼来说就是至关重要的。
例如当他看到两种不同商标的矿泉水时,兴奋得无法自制。
上帝死了;世界毫无意义;正义死了;性完全被量化,沦为一个金钱与数量的问题,这就是贝特曼的世界。
对于时尚的依赖显示了自我个性的渺茫,亦即一个人无法使自己区别于他人,而这个表层根本没有深度。
在这样一个世界,人如何能够寻求意义呢?
贝特曼的答案是:将其推到极致,然后越界;穿越一切想象得到与想象不到的界限,从而制造差异,打破千遍一律。
通过在血泊中行走,取出别人的脏腑,他感到自己确实能够抓住某些真实。
现实在他面前一晃而过,读者完全不能确定什么是贝特曼的真正行为,什么仅仅是他的想象,因为除了他自己的唯我论的现实外,没有任何评判标准,“这就是这个世界、我的世界的运转方式”。
这样的唯我主义与传统的存在主义思想完全一致,与“焦虑”、“恐怖”、“恶心”等术语的运用完全合拍。
尤其是焦虑,在《美国精神病人》中起着核心作用。
在很多场合下,贝特曼提到一种“无名的恐怖”,还对他的秘书谈到恐怖的各种形式,但没有继续深入下去。
这种恐怖几乎没有什么形而上学的深度,贝特曼的邪恶可能就来源于这种恐怖的感觉。
贝特曼在世上是一个孤独者,除了极为泛泛的人际交往外,完全与世隔绝,他的生活是难以想象的无聊。
贝特曼存在主义式的放逐以及完全与虚幻世界中的生活,使他不可能同情任何人,也榨干了他身上所有的人性。
事实上,贝特曼有一定程度的自知之明,他意识到自己没有内涵,但坚持认为不可能更深入地去理解自身。
然而,这种不可能并非来自令人绝望的无聊,而是他自己根本没有思维可去理解。
没有任何理性的分析能告诉他自己是谁,原因是:“没有答案”。
这种无法克服的无聊以变态的邪恶来做出补偿。
《美国精神病人》缺乏真正的叙事结构,只是由一系列的单个事件组成。
这反映了贝特曼对于自我的破碎感知。
缺少一个承前启后的真实历史,就使得贝特曼必须随时随地寻求个人身份。
连贯的体验以叙述的维度为前提,但贝特曼无法将周围发生的事件转换成一个连贯的叙述,除了一堆信息外,他给读者提供不了任何东西。
这样一个抽象的个性化进程无法给生活提供实质的意义。
人们需要一个与无限相关的目的。
在精神上,我们有与贝特曼相似的地方,但拥有他缺少的一些能力——创造纯粹象征化的表达来抒发对文明的不满的能力,认识到自身之外的关键界限的能力。
正是这些能力,使浪漫主义与野蛮状态保持了一步之遥。
为何要遵守这样的界限?
我们可以给出一个实用主义的答案:不这样会更糟。
从很多方面来看,贝特曼都是一个经典的存在主义英雄。
存在主义的典型口号是:只有个人生活才有价值,才能创造价值。
正因为这些价值纯粹由个人来决定,因而也完全是武断的。
既不能从自身寻求所必须的意义,我们才在外界找到这种意义——例如,时尚。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些并不长久。
为了克服这种缺憾,我们总在寻找新的东西。
大多数人都面临着这样的意义危机。
制造有意义的假象,在转瞬即逝的事物上寻找身份认同,因此这种身份也是昙花一现的。
现代解放运动的本意是解放个性,但结果却是人性的泯灭。
我们的生活,完全就像是旅游。
鲍曼:这个世界是旅行者的地盘,这个世界是供人享乐的,享乐赋予这个世界以意义。
大多数情况下,审美意义是唯一需要的意义,也是唯一能够承受的意义。
然而,随着这个进程——将一切美学把所有人从传统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波及整个世界,留给非审美特性的空间越来越少,世界也逐渐丧失了其意义。
——《无聊的哲学》
毁灭与杀戮为人之本能,Bateman并非有着分裂的人格,不过在用面具粉饰真实的恶。
自负、善妒、暴戾以及自我膨胀,当灵魂low到无法也无需救赎时,只能以恶养恶——在Bateman看来,杀些无关紧要的人(流浪汉、妓女、野模),总比撕裂面具做个嗜血狂魔来得有益,所以他放过了秘书,甩了未婚妻。
他杀了20甚至40人(按照他给律师的留言),却只有Paul的失踪引起警察注意,普通人的凭空消失似乎无足轻重,正如精英同伴们对片尾电视中里根讲话的评价,“瞧他道貌岸然的样子,实际上心里..............”——实际上心里他妈的无所谓嘛看此片想到1.《一级恐惧》结尾,成功脱罪的诺顿说“其实根本没有阿伦“(潜台词其实一直都是那个恶魔罗伊)2.《金瓶梅》里描绘的时代风貌,冷漠、浮躁、混乱。
But who care?
我的死党有一天提到这部电影。
他说很值得一看。
他是一个标准按照这个社会价值观为手册的好学生。
他追寻如何上世界上最好的大学,如果最快的那到工程博士学位,如何拿着一系列乱七八糟的证书去墙街找一份体面又有前途和钱途的工作。
说的这么复杂,简单点说,就是最好能在GS和别人一样年底分红超过了60万美金。
Patrick Bateman,这个从外面看起来光鲜亮丽的上等人,就是他,不,是我们大部分人所追寻的MODEL。
Patrick,年轻英俊,不仅如此,他是Wall st的金融精英,他住在Mahattan的高档住宅,他象女人一样珍惜自己的脸面跟身体,他定期锻炼,定期做SPA,甚至每天早上起来都要做10分钟的FACIAL,他毕业于哈佛商学院,有个CONRNELL毕业的未婚妻,一切看起来完美的让人嫉妒。
他拥有的一切,不外乎是年轻的人们所追求的物质和价值的目标。
而当这物质和价值的目标都几乎完美的实现在了27岁的年轻人身上,他的内心却开始了奇特的变化。
他们,一群金融精英或者公子哥们,在一起认真的攀比的是谁可以在DOSIA定的了位置,谁的名片更加的精致。
这些莫名的举动,在平常的普通人眼里,简直都是怪癖。
当然,Patrick也关心国家大事,他铮铮有词的在聚会里谈到,要消除战争,争取和平,要关心饥荒和贫民,要减少年轻一代的物质欲望。
可是转身而去的黑夜里,他用金钱诱惑无家可归的人们,然后趁着他们对金钱的渴望,愤恨的将他们杀死。
他利用自己的身份跟地位用一种变态的手法去讽刺这个社会的价值目标。
他知道众人仰慕或者说容易被钱,物质和权利所引诱,他在那些需要扬起头来看他的人面前,知道如何引诱到他们。
面对妓女christin,他一而再再而三的用金钱在路边诱惑她上车,christin起初的犹豫就几乎暗示了被杀的命运。
如果说他心里变态是因为不能容忍贫穷,我更愿意理解为是他对自我价值的否定或者是对社会价值观的嘲弄。
他杀人迅速而犀利,甚至还有点艺术的味道。
每次的血腥的杀人,他都用激烈的类似摇滚来做背景。
他阐述到每张专辑的背景和内容。
那种若似自言自语的叙述,看似博学高尚的人,却做着人人都鄙视的事情。
我愿意认为Patrick有过想控制的意思,他放弃杀害自己的秘书。
然而事态越来越缺乏控制。
他开始杀害越来越多的无辜的人,模特,老人,看门人,甚至是一直路边的小猫。
失控的高潮终于结束在他逃回P&P投资公司的办公室里。
他的脸上是泪水,是汗水,扭曲着面孔,用哭腔或者是WHATEVER,打电话给他的律师。
他是求解,还是赎罪。
无从而知。
令人惊诧的是,这一系列的凶杀,本该很容易的得到破案,却迟迟没有。
甚至被他坦白过後的律师,都一再的否认。
片中还有不少非常模糊和不确定的情节。
仿佛这一系列的凶杀都是他的幻想。
好吧,如果这只是幻想,那么只有Patrick是精神分裂,但是,如果这都是事实,那么所有人甚至这个社会对Patrick的举动所表现出来的,就是社会的精神分裂。
这部片子惊悚或者暴力的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告诉了一个状态,而这个状态很有可能就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事实。
故事跟导演上看,不错的作品。
最为突出的是Christian Bale的演出。
他丰富生动的脸部表情恰到好处的表现出来Patrick失控的心理。
所以,这一切都是头脑中的想象?
我是俗人,我只看Christian Bale的屁股
This is almost why I like Christian Bale so much, not just for batman,but bateman too.
这片名和男主真的很搭,只要他不爽就把那个人杀了。很庆幸那个女秘书逃过了一劫,但是女秘书在办公室看到的那些是他做过的事,还是他想象出来的。到结尾都没有表达清楚,看的我一头雾水。会不会是和他在电话亭吃药有关,吃药产生的多重人格?
贝尔!贝尔!贝尔的极致表演!
又是人格分裂 但结尾没怎么解释; 搞不懂为什么叫美国 应该叫华尔街精神病人; 原来他不光演过batman 还演过bateman 哈哈
实在不明白这片呼声高的原因是什么就因为最后结局比较玄乎?狗屁,这种结局就好比给你吃了一坨大便,然后说是波多野结衣拉的.实在最后太扯蛋
我是虚幻派的,虽然我说服自己这些都是Bateman臆想出来的罪行,但还是不喜欢这基调。我喜欢精神病人做出酷酷的、常人无法想到的事情。不过贝尔演技确实没话说。
2012.12.5 0:39
有人失足跌入深渊,有人欣然奔向黑暗。
贝尔的个人秀,但实在是看不懂也听不懂片中的人在说些什么,大家斗名片也是看得云里雾里!
华尔街是一座精神病院,在里面的人总想出来,因为神经病搬演久了,想体验正常;在外面的人总想进去,因为神经病抢钱,杀人,强奸不犯法……
is he a really psycho? or the world is psycho
嗜血狂魔南柯一梦,看后无感留个爪印~
一个极度需要显露自我的人,当他被平凡的人群湮没时萌生出利用杀人来缓解压力并想将一切坦诚出名。所有的杀人痕迹被擦掉,他那失落的表情。自恋狂和拜金狂和裸露癖。但是我讨厌本片的配乐,为何一名杀人狂同时也是一名流行音乐发烧友!导演真讨厌。【当Patrick被Gay同事吓退那刻,确实我不厚道的笑了】
8.0/10 分。初看,重制版蓝光。就表演来说很精彩。剧情还有点疑惑。从小说改编的剧本,细节就显得特别扎实。各种洗发水沐浴露啥的,哈哈。。。看到了《硅谷》里的马特·罗斯,演技不错。他那每一声抑扬顿挫的FUCK至今仍回荡在我耳边。。。
对Bale无感N久,这片子终于成功让我萌了他了……从霍普金斯爷爷到拉尔夫·费因斯到Gaspard到Gary……果然变态杀人狂才是我的茶……
变态电影,一律一星
肯·丹西格说玛丽·哈伦的导演思维太迷人了。的确是这样,本片极为诡谲,在于她塑造了一个既令人厌恶又充满活力与魅力的形象,而背后是名流与空虚带来的精神顽疾,充满讽刺意味。细节颇赞,拼名片,洗澡程序,强迫症……贝尔的表演也是精彩,能在发癫的夜晚用最微妙的表情变化诠释情绪。
重温下老爷的出道作品,还是会觉得青春的肉体真棒。hahaha,重点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