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回忆一下。
觉得这戏有很多不合情理的地方。
1.杀对奸夫淫妇居然需要三个人打配合,也太没实力了吧。。
而且进房间的关键key居然靠和扒服务生的钥匙。。
这也太靠运气了吧,万一没扒到或者被发现呢?
杀服务生?
究竟是杀手还是扒手?
2.为了一间看不见摸不着,产权还不知道怎么过户的巴黎餐厅和一不相识的干瘪外国老头就和澳门地头蛇以前的旧老板对着干,放弃澳门和香港的生存环境,难不成从此洗手不干去法国混了?
这也太轻率了吧。
这是故事的主体结构,这个基本就站不住脚,故事就不成立。
3.知道这法国老头失忆就收手嘛,为了一场没有意义的复仇,干嘛呢?
最后以死相拼更是毫无道理。
生意是生意嘛,没必要搭进自己的性命进去。。
4.法国大爷在影片的结尾这么神勇,单枪匹马把任达华一党搞得鸡飞狗跳,最后结束了达哥性命,一切这么闲庭信步行云流水的。
难不成失忆失成自己这么强实力也不记得了?
还请个P杀手,自己本来就一杀手嘛。
黄秋生党要是泉下有知一定会破口大骂这老头,自己这么牛还要叫他们三人枉死,太不地道!
其实看到这里我就在想,若非老头失忆不晓得自己的身手,那这戏就没黄秋生仨什么事了。。
其实最后老头的爆发像极了是对黄仨人的嘲讽。。。
本片最搞笑的即是任达华看着那个美人突然挺个大肚站起来的一幕了。
呵呵,我都笑翻了
“江湖道义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身边的人没有一个可以相信的。
” 20多年前,汪叔这样对小马哥和豪哥感叹。
李元桂(阿鬼),姚家柱(柱),徐乐(肥乐),二十多年后又讲述了另外一个江湖道义的故事。
退役杀手重出江湖寻找杀害女儿全家的杀手,不巧撞到另一帮杀手在开工,遂以全部身家请本地杀手帮忙复仇。
收了钱就得办事,办事办到一半鬼佬的失忆症又犯了,问道:报什么仇?
杀手是有行规的,所以明知柜子里面有小孩,也“不能开门”,可是“开了门,看到了你的脸,你说怎么办?
”,在别人家人面前动手那是胜之不武,事主即使死了或者失忆了,收了钱事还是要照办,即使是去送死。
东西方文化在这片子里磨合的很好,东方的江湖即使是要你死我活,但作为同行还是惺惺相惜,而西方人却是绝对不接受仇人一丝恩惠的。
东方的献身、信诺和西方的信仰启示,都表现很自然。
道义这东西你说有就有,你说没有也就没有了,它不可描述,只可见诸于人心。
近几年杜琪峰拍的最好的一部动作片,也是血浆用得最多的一部,同时也是林家栋最出彩的一部片。
枪贩冯淬帆的角色很有古龙人物的意思,电饭锅、冰箱、空调里到处都是武器。
黄日华、吴廷烨和叶璇出场虽不多,但是都不乏亮点。
请自行忽略结尾,那是给洋人看的。
信耶稣,得永生。
杜老师每部电影都只有唯一的一个主题,绵延横亘,始终不绝。
《复仇》里面的最动人的三句话,说话的时候都是背影,阿鬼,阿柱和肥乐,望着远处的海面和沙滩,看不见嘴动,只有缓缓的对话:“当一个人没了记忆,你们说,仇恨还在不在?
”“如果他可以选,你说他宁愿记得还是不记得?
”“他不记得了,我记得啊,干活吧!
”居历史学家分析,酒的产生是和农业社会的发展紧密相关,只有在粮食大丰收后人人都能吃饱了才有好事的聪明人去琢磨怎么把剩余的粮食利用起来,于是出现了酒。
戈倍尔或许早被人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一句名言早已经成了王道:谎言重复一千遍,就会变成真理。
只要你想到这句话,戈老师又能从坟墓里还魂回来。
更何况我们重复的大多数还不是谎言,或者自认为不是谎言的话语!
我们日常中、冷静中、平淡中、生活中,都知道,义气绝不能当饭吃的。
但是,粮食够了,饭也吃饱了,好些人都会选择不吃饭,会去喝酒。
义气不能当饭吃,但一定能被当成酒,酣畅地饮下。
豆瓣上对这部影片的评价并不高,我起初很纳闷。
杜琪峰,黄秋生,任达华,黄日华,林雪,林家栋,张兆辉,叶璇……,这么多人的组合,这部片子怎么也不会太差吧。
结果看完后才发现,这部电影的看点也就只有这些人名了。
里面的每个演员都是全力出演,包括那些只有几个镜头的配角,导演也是依旧的杜琪峰风格,但是故事实在是太差了。
正常影片最多给2.5星3星,多给一星附加星给那些演员。
电影看完了,几点感想1.即使是干杀手这一行,也得讲究职业道德,滥杀无辜不是一个杀手该做的事,买一送一就更不必要了2.杀手也是讲感情的。
杀人这件事不止是一盘生意,有时候也是可以建立在感情之上的。
当然了,讲感情,还是要付钱嘀3.事情要善始善终,既然答应了就不要食言4.复仇这件事有时候不但是仇恨,更是责任。
做人不能忘了责任
初观杜琪峰《复仇》时,年轻的我只看见夸张的枪火与荒诞的牺牲。
弹道如泼墨的暴力美学下,那个为陌生人赴死的赌徒,在二十岁的价值观里不过是个愚蠢的浪漫符号。
十五年后再遇这部黑色史诗,才惊觉那漫天血雨里飘洒的,是中华民族最古老的侠义基因。
当法国杀手用蹩脚粤语喊出"兄弟"时,当赌场霓虹照亮三支结盟的枪管时,我突然理解了荆轲刺秦前的高渐离——有些道义,本就需要用不合时宜来证明其纯粹。
这让我想起此刻在乌克兰原野上那些"不合时宜"的身影。
他们不是地缘政治的棋子,而是手持现代武器的古典侠客。
当全球都在计算利害得失时,总需要几个固执的灵魂,用生命为"正义"这个濒危词汇作注。
就像电影里中弹仍要完成仪式的杀手,现实中的国际义勇军也在完成人类文明的某种精神仪式。
我们当然可以精明地追问"值得吗",就像质疑电影角色的选择。
但人类之所以需要艺术,不正是为了保存这种超越功利的浪漫?
杜琪峰的枪火教会我们:真正的伟大,往往藏在世俗眼中的"愚蠢"里。
那些燃烧的生命,既是给黑暗时代的耳光,也是照向犬儒主义者的明镜。
致敬所有不合时宜的理想主义者。
愿你们如电影最后的烟花,在照亮黑夜的瞬间,也成全了自己的完满。
抽空看了杜琪峰的复仇。
仍旧延续他的三合会情结。
他拍澳门五光十色的夜晚,拍月夜下抖落的树叶,拍人群熙攘的雨中闹市,拍演员脸上的深纹,拍子弹如何与肉体接触,从而迸发出潇洒的血雾。
仿佛他所有的感情都倾注在每格慢放的镜头上,生怕留下半点遗憾。
或者说,现在的杜,已不需要情节去支撑他的作品。
当年,一部《枪火》简直引爆了港产动作片的新境界。
小编个人感觉,这简直完全抓住了古龙武侠小说的精髓。
此后,出了《放·逐》。
这样的类型,想要精准把握,绝对考验导演功力。
《复仇》是三部曲里头的最后一部,加入了老外,自然也就加入了一些国际元素。
但其实说起来,故事情节依然不是主要部分。
故事开场,老外的儿子女婿和外孙全死了,只有女儿侥幸逃过一劫。
老外决定报复。
依靠警方?
在港片里头,如果依靠警方,那会相当的没面子的。
老外虽然在澳门两眼一抹黑,但这点“潜规则”还是明白的。
此时,黄秋生领导的团队,正在接任务。
任达华演反派,那完全是游刃有余。
当众调戏自己的马子,你以为任达华是疯了,其实完全不是。
一回头,就告诉黄秋生,自己的马子和自己的头马搞在一起了,做掉。
接到任务的“三叉戟”当然得干活儿。
别说,这马子和头马干事儿还是很小心的,酒店房门是反锁着的。
此时,林胖子给大家展示了一下,酒店的“安保系统”是多么的脆弱,建议经常“开房”的,心里头有点数。
这一幕,被老外看在眼里。
但老外没准备替警方认人。
于是,雇佣关系达成。
“三叉戟”是专业的,拿钱办事儿。
故事不走探案路线。
很快,黄秋生就在老表那里查到了杀手下落。
一帮人准备去香港拿人。
老头也不是盖的,当年也算是“三叉戟”的同行,既然雇主强烈要求参与,“三叉戟”当然不会说什么。
不过,这黄秋生的老表,虽然只是在澳门捡破烂,但其实是个隐形富豪。
能在香港买得起房子,咋就选择在澳门捡破烂呢。
凶手,是以黄日华为代表的“三叉戟”。
黄日华演反派,总是让人感觉还是郭靖郭大侠。
人家也是杀手,很讲职业道德,雇主是谁死活不说。
于是双方开打。
这番枪战下来,谁也没占到什么便宜。
当调查陷入死胡同时,送人头的来了。
任达华打电话,说自己的手下出了点事,对方是三个中国人和一个外国人。
黄秋生接到电话时,差点没笑出声来,这不就是我么。
好么,时间地点人物都交代了。
“三叉戟”直接杀到据点。
大侠以为等到了援兵,结果等到了死神。
可是,这算是和昔日的老板彻底掰扯了。
“三叉戟”还没想着怎么和任达华掰扯呢,任达华的团队已经杀到。
三人一路逃命,但即便是逃命,造型还是得保持住的。
黄秋生学成龙跳楼,可惜失败了。
尴尬之余,只能用扶眼镜来遮掩。
要论如何耍帅,墨镜必须是最佳道具,纵观三部曲,谁还没个墨镜呢。
三人杀回澳门。
老外此时已经失去记忆了。
这是故事的终极问题。
但是,此时“三叉戟”已经无暇理会这个问题了,买卖变成了私人恩怨,没有转圜的余地。
垃圾场这场戏,还是蛮有味道的。
不过,有一个细节,黄秋生在老表那儿到处找家伙的时候,现场飘过来的纸屑,看起来都是碎纸机里头出来的干净纸条。
在这个垃圾场,“三叉戟”被任达华的人海战术压垮。
最后复仇的任务,落到了丢失记忆的老外身上,这,个人感觉有点遗憾。
但是,电影是瞄准的海外市场,这样的设定,看起来好像也无可奈何。
故事结局其实不难预料。
三部曲算是港产动作片中的另类,这样的另类,大概量产不来。
只能期待。
在表哥的垃圾回收站基地,三个人在组装各类型的枪,阿柱吻过一颗从阿鬼手里接过的子弹,浅笑着,可以看到脸颊上的一个酒窝,风吹乱他的头发,那一幕,我觉得这是林家栋最帅的时候了。
《黑社会》里的东莞仔,《放逐》里的蛋卷强,《神探》里的高志伟,《寒战》里的邝智力,《无间道》里的大B,林家栋的很多角色,我都特别不待见。
但是我觉得,这部片子里的阿柱,很不一样。
刚出场的时候,他带着黑色全框眼镜,像个知识分子,但是眼角和额际有两道疤。
他跟着黄秋生、林雪去杀老大的女人和她情夫欧阳克。
-________-‘’额……居然是克叔给任达华带了绿帽子。
这不是重点。
然后,高德乐看到了他们,这就是整个故事的开始。
在警局认人的时候,林家栋还是带着黑框眼镜,黑色皮夹克,脸上的表情,特别不讨喜。
我在他的特写镜头处按了暂停,看了很久,也看不懂他当时到底是什么样的情绪,才会有这样的表情。
他们三人跟高德乐在灯泡一闪一闪的地下通道碰了面,林家栋特别拽地问了一句:“你想怎样?
”我是双子女,是花痴加脑残,看到这,我已经可以发花痴了。
高德乐拍到他的那张照片,他一脸的惊慌,看着特别可爱。
在高德乐女儿家吃饭的时候,阿柱跟高德乐蒙住眼睛比赛组装枪,高德乐装完了,都拿下眼睛上的布了,他还在执著地装,黄秋生帮他拿遮眼的布,半天拿不下来,他不止绑得太紧了,而且还系了死扣。
看到这,憋不住笑了,林家栋傻得特别可爱。
林雪拍照的时候,还是很重视形象的,特意坐下来,摆了个pose。
黄秋生两次将墨镜向下刮,露出两只眼睛来看眼前的画面,我觉得特别可爱。
第一次是听到高德乐说“给你们介绍一份工作”时。
第二次是临死前,看到冯先生出现时。
他还总是故意拿花生打林雪的脸,然后林雪就把花生吃掉。
他总有自己的坚持,那怕知道结局是死。
那些信仰的东西,一下子变得比什么都重要,即使他们只是个杀手。
高德乐拿出了自己所有的财产——一笔钱,一块表,一栋房子,一家餐馆,希望他们能够帮他的女儿一家报仇。
他说,我在这里人生路不熟,我需要你们帮忙。
然后,他们就肯为他,豁出性命。
黄秋生第一次去垃圾场找表哥的时候,表哥从废弃冰箱的最底层抽屉里拿出一把比林雪和林家栋的还好的枪给他,我一度觉得这是一部喜剧片。
不过看到后来才明白,表哥把所有的枪都藏在不引人注意的垃圾场,是希望最后他们可以拿来保命的。
表哥被连累得一家惨死,也不曾怨恨。
我终究还是不懂男人跟男人之间的那些关于承诺、信念、执着的情愫,但是却会觉得很感动。
他们是杀手,虽然过得是刀口舔血的日子,即使血腥,暴力,凶狠,不留情面,硝烟弥漫,杀人不眨眼,而那些温情的东西,还是存在的。
高德乐是个快要失忆的老头,在澳门的小屋里,他拍照来记住女儿的仇恨,在照片的正面写下“复仇”;他拍照来记住肯帮助他的朋友们,在照片的正面写下他们的名字。
在香港的街巷里,天下着大雨,他们奔跑着躲避冯先生派来的杀手,拐到小巷子里的时候,三个人发现高德乐不见了,折回去找他。
当他们找到高德乐的时候,他正紧张地拿着手中的照片,跟身边行人的样貌对比着寻找他的朋友。
看到面前的三个人,他拿着手中的照片一张一张地比对,终于松了一口气。
那一刻,我突然就哭了出来。
因为当时的感觉,就正好跟心中那些找不到重要的东西时的感觉契合了,我多怕他们找不到他,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吖。
他们在倾盆大雨中,等待着他一一辨认,那么短暂的时间,却让我觉得异常漫长。
好在,最后他们彼此都找到了。
也许你也曾遗失过对自己来说最重要的东西,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体会到失而复得的喜悦。
当一个人没了记忆,那仇恨还在么?
如果他可以选,你说他宁愿记得还是不记得?
他不记得了,我记得。
走吧。
这是他们三人在叶璇店里,看着高德乐跟小孩子们玩耍时候的对话。
原来,那些痛苦的,悲伤的,绝望的记忆,你不必记得,你的朋友会帮你记得。
黄日华带着杀手去杀高德乐女儿一家的时候,告诉那个手下别开柜门,那人没听还是开了,看到两个小孩,然后黄日华面无表情地说,他们看到你的样子,你说怎么做。
杀手眼也不眨,柜门一关,直接开枪。
我看到,他们的妈妈蔚蓝色的眼睛里流下的泪,那一刻,她的眼底,她的心里,有多深的绝望啊。
全家都死了,只有她一个活了下来,而她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她的爸爸帮助她,复仇。
杜琪峰的电影里,除了爱情片,他很少拍女人,叶璇惊艳了我两次。
叶璇在《毒战》里给我的印象很深。
她临死前,一定要穿好高跟鞋。
女人,死也要死得漂亮。
这部片子里,她一出场就大着肚子背个孩子,拿着铲刀在炒菜,阿鬼把失忆的高德乐安置在她的店里,三个人准备走的时候,她皱着眉头特别不耐烦地喊了一句:“你们要走了么,晚饭已经准备好了,不吃饭啦!
”三个人看了她一眼,然后走了。
她盛了菜,熄了火,特别生气地把菜盆子甩到一边。
她会因为被辜负了的心意而生气,会全心全意招待照顾他们送来的朋友,会叉着腰对着所有的孩子大喊,吃饭了。
她虽不是他们任何一个人的妻,但是一个女人的小情绪,她表现得淋漓尽致。
一个可以用铲刀对杀手指手画脚,说话不留情面的女人,在背对着电视吃饭听到他们死掉的新闻的时候,仍旧会不可抑制地哭泣。
她打扮得特别漂亮,出现在任达华对面,起身离开的时候,任达华看到了那华丽丽的礼服下面大大的肚子,我想这大概比发现一见钟情的女人无名指上带着钻戒还要尴尬。
但是,我觉得这个样子的叶璇,特别美。
故事的结尾还是叶璇在跟孩子们和高德乐吃饭,他们每个人都笑得很开心,特别美。
城市的边缘,枯草甸上一堆堆的垃圾包,旁边斜立着一些长木板,尘土飞扬,碎报纸、塑料袋满天飘,夕阳暗黄的光,笼罩整片天空,那画面,也特别美。
我想起以前看别人写的杜琪峰电影的影评,说到暴力美学,有这么一句:很不真实,但是很美。
的确是。
四个人在垃圾场试枪,轮番打一辆破自行车,打得车自己一边响一边往前跑,车座子也崩了,横梁也要散了,但是他们跟表哥聊完天离开的时候那辆车的车轮子还是执着地向前。
就像他们三个人的一定要帮助高德乐复仇的信念,即使得知是他们的老大冯先生所为,也依然执着。
草甸一片一片,随风摆动,夕阳的余晖打在远处四个人的侧影上,后面跟着一辆屹立不倒、执着向前的破自行车,那画面,特别美。
本片应是杜琪峰进军海外的野心之作,为了在外面卖座,一众香港老屎忽众星捧月法国佬。
比起之前的出品,这个故事显然偏商业化,也少了很多本土元素,算是中规中矩。
杀手的职业道德和英雄主义情结作为内核而推进的情节不太经得起推敲,就像那些快意恩仇的西部片一样,角色们都太面孔化了。
对复仇过程中产生的道德困境问题解决得非常决断,也就少了玩味多了爽快。
其他的诸如叙事手法、灯光摄影、音乐和服道化美术风格都是一贯的导演风格,因为要国际化出品得更凌厉了,惯用的大段得有些拖沓的枪战对射桥段有所收敛,极尽简洁的台词和黑色幽默元素相结合,精心设计的服装和pose突出的就是一个字型,让女孩尖叫的那种有型。
与此相比法国佬反而显得有些呆滞了,靠耶稣打救开挂才完成了复仇。
真不知道银河映像怎么想的,整出这么一部洋不洋中不中弱智剧情的玩意儿出来。
失望
什么呀?!?!杜琪峰太让我失望了!
6.0/10 分。2025.03.04,重看,港版蓝光。时长01:48:41。。。看着看着发现看过了。。。主要是枪战过于装逼,过于儿戏了。。。这枪战要是让美国人看了估计要笑掉大牙。。。勉强给个3星。太多逻辑上的硬伤了,全都是为了装逼。。。男主居然是法国歌星,我一度以为是得了白内障的影星了。哈哈。
后半部失忆后,观者也跟着失意。法国佬的加入让影片有点不中不外,提不起精神。
本来想杜琪峰的片子应该还不错,不过却很普通
看这部电影只有一个原因就是银河映像
杜琪峰已经进化到不需要情节就可以凑出一部电影的地步了。
真是不要情节啊
完全是看在银河的面子才给及格分,这是近年来最差的银河风格电影,不变的装腔作势,但失去了一贯的情感
国产片子能拍成这样,不错了。要是少一些血雾形式、黑伞俗套和同行杀手公平决斗的浪漫,多一些真实感会更好。杀手就是杀手,注定要保命赚钱,这样表现杀手的牛仔式决斗未免太……,杜琪峰还是不能走出传统香港电影的影响。不过,这部片子有尝试,有朝向好莱坞片走的想法,鼓励。
大失水准 失望
即使看的不是噁心的風行網普通話配音老子也受不了這蛋片。
充满了格格不入的违和感以及不断地重复
毫无看点,毫无逻辑性,浪费时间了,这哪是电影,简直像在扮家家。
3星半 银河的又一风格作,整体成效上更接近《放·逐》的姊妹篇,但相比之下本片的风格化更过火,几乎成了影片的唯一看点,也就难免会被说杜sir是在重复自己,但到写意的凝聚时刻,银河粉还是忍不住激动,平心而论,影片的几个情节设计依旧别具一格,但对比以往的作品,影片在重复性情节上实在单调
法国人眼睛太小了,整天给没睡醒一样
三星半,非常明显的风格化,精彩的地方依旧精彩,拖沓的地方也挺拖沓。以失忆者的角度为复仇溯源,也是以人最纯真的情感来看待情义与仇恨。造型很酷,配乐不错但垃圾场枪战有点出戏,剧作确实可以更精彩些。(“任达华让黄秋生去杀他不想杀的人”三部曲:进度3/3)
我被国语版的配音华丽丽的雷到了
《枪火》、《放逐》的泔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