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时旸)在这个每个人都急于输出的时代里,最不乏听到“xx已死”的声音,什么“摇滚已死”“诗歌已死”“电影已死”,似乎他们都是悲悯的先知。
其实,哪一个都没有死,那些急于给所有事物宣判死刑的人,无非盲人摸象般看到某个事物变得不再那么热闹,就自作聪明或者标题党般地给予了定性,在这样的陈词滥调之中,只看过几本推理小说的爱好者习惯于摆出一副老油条的面孔声称“本格推理已死”。
但最近这部大热的《喜鹊谋杀案》几乎回敬了这些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在此之前,阿加莎·克里斯蒂的那些经典作品被一次又一次翻拍,大银幕上的《尼罗河上的惨案》《东方快车谋杀案》,小屏幕里的《灰马酒店》《无人生还》,大都口碑不佳,偶尔有一部评分亮眼的,也都因为对于演技与角色刻画的局部肯定,总之,大多数人都已经认定,从情节上和整体设计上讲,这类“黄金时代”的推理游戏注定再玩不出什么新花样了。
所以说,在这样的预判上,《喜鹊谋杀案》的出现绝对是一次惊喜。
这是一部非常“阿加莎”的侦探故事,改编自英国作家安东尼·霍洛维茨的原作。
无论罪案本身,推理模式,故事模型,人物设定,一切都几乎沿着黄金时代的原教旨主义延续下去,它既对阿婆致敬,又让阿婆还魂。
而说到这个剧集的拍摄方式,它几乎挑衅又得意地向人们展示,看,谁说本格已死?
如何评价《喜鹊谋杀案》呢?
聪明。
推理小说发展至今,为什么本格、密室、诡计等等那一套东西逐渐显得差强人意?
无非是因为那一切在完成了最初的惊艳亮相之后,迅速陷入了自我重复,并且沦为了一种脱离于现实世界的脑洞游戏,那些“不可能犯罪”愈发变成了纯粹的智力炫技,而侦探小说本身,除却娱乐功能之外,它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它让人们看见了那些隐藏在我们身边的、没有被注目过的罪恶,让每个人流露出竭力遮掩的另一面。
所以,它需要一种与现实若即若离的微妙感觉,这也是为什么后来的社会派、冷硬派逐渐占据了上风的原因,社会派的冷酷与真实更像成年人阅读的东西,而不是孩子的恶作剧。
而《喜鹊谋杀案》显然已经将本格推理的优势与问题看得清清楚楚,而且想好了对策。
那么,对策是什么?
那几乎算是一种“以毒攻毒”的方法,用本格最大的问题破解问题本身。
本格在当下读者、观众心中最大的问题不是悬浮吗?
不是罪案设计显得刻意吗?
那就让悬浮的更悬浮,在刻意之上更刻意,而不是欲盖弥彰地故作真实。
换句话说,你们不是都已经把本格推理的那些诡计和模型烂熟于心了吗?
不是都觉得无非一场戏吗?
好。
那我们就让一切更像一场戏。
所以,这个故事采取了一种套中套中套,戏中戏中戏的结构。
先设置一层故事,主角是一个出版社的资深侦探小说编辑,再设置一层故事,与她合作的畅销侦探小说家意外死亡,又设置一层故事,小说家创造的畅销侦探系列终结篇中的未结悬案与即将辞世的主角。
你看,这样一来,这个故事变成了一个套娃,最内里的一层,展示一个最标准的本格推理故事,外面的两层既负责巩固——罪案又叠加罪案,又负责消解——外部的故事是当代的,当下的,在我们身边的,它足以为那个设定在久远以前的传统本格故事解腻。
于是,它有效地把一道传统老菜进行了改良,没有喧宾夺主,没有四不像,脆爽的脆爽,醇厚的醇厚,陈旧的浓油赤酱还竟然有了些小清新的色泽,典型的用降维的方式升维。
再加之,这几层故事中的不同角色由同样几个演员出演,那些交织、反差、互渗又氤氲出别样意味,让一场死亡映照另一场死亡,让一重悬案衬托另一重悬案。
最终,让一个可复制的类型故事显露出了几分独特的作者性,哀婉、悲怆又隽永。
侦探小说,尤其本格派的侦探小说会给人一种微妙的冲突感——直面犯罪和谋杀带来的刺激和隔岸观火应对那种刺激的安稳。
就像《喜鹊谋杀案》原著中所写的那样,“一瓶红酒,一包家庭装的烤干酪玉米薯片配一罐萨尔萨辣酱,旁边放着一包烟,雨噼里啪啦地敲打着玻璃窗,还有一本书。
还有什么比这更惬意的吗?
”这就是大多数侦探小说迷的真实写照,也精准地总结了面对这部剧时的观剧感受。
《喜鹊谋杀案》是一种思路上的成功,保持本格类型的本分,又在叙事方法上显得超脱与超越,这远比那些辛苦地在谜题本身打转,只能靠打磨角色演技去重新争夺新观众的笨办法要巧妙太多。
从某个角度去看,《喜鹊谋杀案》总会让人想起去年那部热门短剧《公寓大楼里的谋杀案》,同样颇为古典本推理格式的故事,同样做了既保护内核又解构技法的叙述改造——把谋杀案置于一群热衷于真实犯罪故事的播客制作者中,那案子一路走到最终,其实已经没人关注到底谁是凶手,而都在看那一群合力破案的邻居各自怀揣的孤独与失意,以及最终赢得的友谊和温暖。
这几年,英美剧通过一些形式上的变幻,拯救也解放了很多题材,比如没有画面、只有声音的《骇人来电》也是个让人惊艳的例子。
它完美解决了幻想恐怖故事中,如何为恐怖意象赋型的问题。
它用最干脆的减法从根本上彻底将问题本身取缔了。
所以说,没有什么无法拯救的题材,本格推理也并没有“死”,针对这种类型不是不能用,而是如何用,如何化用的问题。
(本文首发 北京青年报 专栏)
好看好看好看,是今年最惊喜的剧集之一,说实话比很多9分神剧好看多了(尤其是伤我很深的POI)短小精悍趣味性十足,有时候不得不服,英剧又轻轻地秒了甚至觉得比充满男性自恋气息的神夏都好看啊!
8.3真的有点低了。
当然最大的原因就是极其优秀的女主角Susan,她聪明、理性、干练、有原则……太多美好品质于一身了,事业爱情双丰收一点都不奇怪,而且还是图书编辑,完全是我向往的人生啊!
艾伦就是现在社交网络上很流行的那种NPD吧,说实话作家性格古怪、刻薄一点都不奇怪(一下子想到了好几个名作家),把身边人写进小说的更是比比皆是,看剧很大的趣味性之一就是看演员们分饰两角,在现实世界与书中世界里穿梭。
艾伦身边几乎每个人在书里都有对应角色,但看到最后发现,好像没有Susan哎(虽然把她的姓氏改成了一个角色名,但也可以理解成是她姐姐的姓氏),他们可是“相爱相杀”了很多年。
剧里艾伦为数不多的和颜悦色,就是对Susan的姐姐和男友,得知他们是Susan的好友,艾伦刻薄的态度一下子就有了转变。
起初以为是他没安好心,最后发现,其实他就是发自肺腑地欣赏Susan啊,所以侦探Pund才那么温柔地和Susan交流案情,不断启发她找到真相。
可能因为NPD,现实世界里的艾伦没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得罪了身边所有人,所以在书里塑造了一个完美的、人见人爱的侦探,同时他又痛恨着自己是侦探小说作家这个身份,这点真的蛮微妙的。
即便艾伦的性格是如此拧巴,但Susan对此的态度,几乎就是,没有态度。
既不想劝他,也没有否定他,最多说他这个人难相处,得知他意外身亡也坦然接受。
Susan想的,一是完成最后一部作品的编辑工作,二是考虑要不要接受CEO的工作,第三才是要不要和男友移居他乡。
这么清醒理智的女主,真的太少见了。
喊了那么多年的大女主就要搞事业,Susan不但搞得很好,也没耽误自己找到一个人品不错的伴侣。
说完人物再说说推理,虽然第6集开篇就猜到了凶手,但能把烟雾弹放足5集已经挺厉害的了,真正做到了几乎每个人都是嫌疑人,让观众不断猜来猜去。
让Susan崩溃的,正是 Pund说的那句“每个人都会说谎”,这更显得Susan的真诚坦荡。
不过话说回来,最后揭晓书中杀人案是有点牵强的。。
算是一点点小缺点吧。
表演上,Susan当然是最好的那一档,妆造也很在线,演绎出了50+职业女性的风采。
Pund助手,也就是艾伦伴侣那个男演员,也很吸睛,一方面确实是帅(神似吴磊),另一方面,在gay里gay气这条赛道上,英国演员无敌手。。。
首先说,我很爱安东尼·霍洛维茨,从10年前在学校图书馆读完《丝之屋》的那一刻起便不能自拔,书中的福华二人虽然莫名中二热血,但在云波诡谲的行文中,那份意气风发,犹如穿云之箭、势不可挡。
可惜老霍其他的书却再找不到当年的酣畅淋漓,虽然这个锅有一半要翻译来背。
11年译林出版社的《丝之屋》是马爱农和马爱新的译作,丝滑流畅的行文,让读者根本感受不到一点翻译的痕迹。
到《喜鹊》这里,故事本来就讲得温温吞吞,还要看角色们时常用尴尬的翻译腔相互寒暄,让一本推理小说失去了本该带给读者的乐趣,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我竟然觉得也就这样了。。。
在看到要出剧的时候,我着实满心期待作为编剧的老霍可以拯救一下自己的作品。
事实证明,剧版确实比小说能打,首先英剧在做氛围方面从不让人失望,书中略显生硬的两个世界的穿插,在剧中被完美融合在一起,一红一绿两辆小车在美不胜收的乡间道路上彼此交错,一虚一实两个世界的故事就这样被娓娓道来。
6集的时长也很合适,剧版省掉了很多家长里短和阿婆式的英国人唠嗑,节奏一下明快起来,配上自带滤镜的复古风光和逼格满满的英国腔,每个从黄金时代走过来的观众都会清晰感受到这份呼之欲出的浪漫,那些渐渐褪色的美好回忆仿佛又重新鲜活起来,变得浓墨重彩。
这个时候,真觉得老霍还不如去做个全职编剧。
当然了,不管是书还是剧,故事还是那个故事,凶手也还是那个凶手,合上书页时那种不过尔尔的心态在剧版大结局时不可避免的又冒了出来。
倒不是说有很多bug,只是前面5集罗列了那么多疑点,铺垫了那么多情节,最后一集却波澜不惊地草草收尾,总让人有种“呵,就这”的小情绪。
我一直没想明白为什么作者要设计颇为复杂的人物关系,比如让安德鲁成为作家前妻的前男友的设定;比如艾伦和小男友为什么前一刻还在互相吐槽来借钱的安德鲁,后一刻就不欢而散;还有艾伦和妹妹又由于什么原因分道扬镳、互相仇恨,等等等等。
是为了增加悬疑感么?
可是凶手早就在剧情的设定下因为一句台词早早暴露。
是为了增加人物的复杂度么?
可是编剧没有填坑啊喂!!!
整部剧带给我最大的谜团,不是谁杀了艾伦,而是——艾伦到底是谁?
我百思不得其解,老霍到底想要把艾伦写成一个怎样的人呢?
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仅仅是厌恶成功的自己就可以让人扭曲至此么?
他真的有他自认为的那么多恨意么?
他想修改遗嘱,想改成什么呢?
他貌似对小男友无情,但书中的詹姆斯并不是个愚蠢的助手,反而热心可爱。
书中的警探虽然没有侦探聪明,但也积极配合、从不添乱。
他书中更不乏温柔善良的角色,尤其是被他自己讨厌到极点、不惜用最恶毒的字眼欲将其毁于一旦的庞德侦探,他知晓一切,从容离去的背影,治愈了两个世界的伤痛。
不过,就算我看完一本书+一部剧,也没想明白心中的疑问,反而越来越不明白,但我还是很喜欢这部剧。
它很美、很精致,也很认真在讲一个案中案,如果你是看着黄金时代的作品长大的,相信它一定可以戳中你某个神经,你也一定会在这部剧中找到快乐。
看完只觉得Alan是个分裂悲情的角色。
怀揣成为严肃文学大师的梦想,只可惜上天给了他操控文字的天赋,却没有给他编织故事的灵感。
他笔下的庞德侦探世界,窃取的是身边人的真实生活,以及剽窃他人的小说成果。
这或许就是他如此厌恶Atticus Pund的原因。
即使这个笔下创作的虚拟角色,给他带来巨额财富和名誉,但从最开始设下恶趣味异位字谜游戏,嘲讽这不过是 A Stupid Cunt。
很有趣的是,明明他笔下其他角色都可以从现实找到对应的原型,唯独主角Pund是彻底的创作。
他是经历过二战集中营的幸存者,是温文尔雅的英国绅士,Alan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找到与其对应的原型。
但我们不难从Pund和Alan一样得癌症,跟随在Pund身边的帮手James正对应Alan的小男友等细节中,发现Pund其实就是Alan自己。
或者更严谨地说,是Alan潜意识想活但没能活出来的自己。
Pund是Alan的阴影。
在荣格心理学里,「阴影」与个人的心灵内容关联性很强,是构成其阴暗面的影子的部分。
阴影并不总代表着“恶”,但对于站在自己相对固定的意识体系对立面的未知事物,意识更倾向于予以排斥。
整合阴影的过程是痛苦的。
要承认阴影的存在,对当事人来说不亚于一场面对面的生死决斗。
这样一想,Alan角色的悲剧性更强了,这不过是困在自我意识中的囚徒,近乎偏执地将除梦想之外所有一切视作无意义。
有家人没亲情,有伴侣没感情,自私地利用、自负地嘲讽身边人,无视给人带去的痛苦。
即使书写的侦探系列小说给他带来金钱和名声,在他看来也不过是对他梦想的侮辱,以至于不惜在临死前彻底毁灭Pund、同样送进坟墓。
剧里展示了一半Atticus Pünd的异位字谜有点好奇(主要是因为懒)就在豆瓣上找解答贴,但看了一圈没找到答案,于是就在手机上打了一下以下是答案:如果不想被剧透请现在马上立刻退出😶🦀️🦀️蟹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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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gram of Atticus Pünd意思比较糟糕就不具体写出来了,就像女主说的是英文中侮辱性最强的词汇之一
Explanation of CuntCount在美国被认为是一种非常厌女的侮辱性词汇,而在英国,该词一般出现在男性的争吵之中。
除了这个字谜,我个人比较喜欢女主和侦探在车里讨论“为什么人会杀人”的时候,侦探列出的四个理由:恐惧、嫉妒、愤怒和欲望。
4 Reasons Why We Kill目前我所见的,不论是真实案件,还是杜撰的悬疑剧情,犯人的动机似乎无一例外地被囊括在这四种情绪中。
本剧的凶手亦是如此:被金钱的欲望、侦探IP终结的恐惧,以及对作家的愤怒裹挟着,走向了极端。
虽然以前也看过数不清的悬疑推理小说和电影,但直到Atticus Pünd的这句台词,我才突然意识到whodunit 这类题材的本质是人性的描绘。
用谋杀事件,抛砖引玉,逐渐揭开人物间的爱恨情仇。
甚至连作案手法都不一定重要。
就像剧里,一开始就暗示了作家的谋杀:被人推下楼。
好的悬疑推理作品必然对人性有着入木三分的见解。
之后再看类似作品的时候也会想起这四个词:Fear, Envy, Anger & Desire.
拥有智慧的喜鹊,收集财物的喜鹊,点缀童谣的喜鹊。
自负才华浅薄虚名的喜鹊,窃窃思索剪切回忆的喜鹊,串联空间过渡时间的喜鹊。
所有人都可能成为扇动翅膀的喜鹊——“1943年,你是德国人,那个时候你在做什么呢?
”蔑视感情的人,最终亡于感情。
自诩睿智的人,最终堕于嘲弄。
所以承认,非常成功的阿加莎式改编。
阿加莎和柯南道尔最大的区别在于,阿加莎是风格,而福尔摩斯是IP。
阿加莎的改编需要把握住逻辑、情感、人性的英式庄园风和多人混战的叙事框架,而不能更聚焦在人物本身,但阿加莎的人物刻画同时又特点突出,这对影视编剧无疑是富有挑战性的。
而在当下能讲好阿加莎,还要讲出新意、不显悬浮刻板,双线并行是很讨巧的选择。
最重要的是把握住了黑色诙谐感,画风紧凑又捎带阴冷,很适配。
把自己的风格写成一种模式,推理女王。
没有结尾的故事,延续至今的谜底。
推理是寻找答案的文学,无论是什么答案——“答案就在书里”。
这是著名女编剧找寻自己签约的神奇死亡的作者的遗失的小说结尾过程中的破案故事。
看完《月光花谋杀案》之后,萌生的要把第1部看一看的想法。
这部剧依然是英伦风格的老式探案剧。
和月光花一样,都是女编剧在错综复杂的关系中,凭灵感和推理找到凶手。
依然还是两个案件穿插在小说和现实里进行,且演员和内容都有重合,一个案件给另一个案件提供解题思路和暗示。
以及女编剧还时不时地与小说里的侦探进行时空对话。
在一季只有6集的设置里穿插2个案子,每集的信息密度还是蛮大的。
再加上这套娃式的案情设置和对应,真的是要认真去看才可以。
感觉这个会做成系列,一季季地发展下去的。
Susan女编剧+ Atticus男侦探的虚实组合,案中案的剧情设置,阿婆风格的英伦探案风,应该会发展的不错的。
有点期待明年会不会出第三季。
连续看完两季之后,看完觉得精彩的同时,还有点累。
下一部要找个轻松点的来看了。
充满了矛盾。
看完在想,故事里外的死者,都是凶手为了阻止某件事态发生的激情杀人。
那么艾伦在被鼓动着上天台之前,是否有预料到接下来的死亡呢?
艾伦爱讽刺别人,而他本身活得也很讽刺。
真正的心血严肃文学无人问津,他的所有成就都来自于他最厌恶的侦探小说,这样的无能为力和无可奈何,成就越高对他的讽刺就越深,而此刻他得了癌症。
艾伦对庞德的态度也是矛盾的。
艾伦本身是个嘲讽厌世、招人讨厌的刻薄人,却要持续地写九本书的主角侦探,将其塑造为智慧、绅士、体贴、宽和的人,还在他Atticus Pund背后隐藏a stupid cunt,对自己完美无缺的主角不爱且恨。
他任性且刻薄,一定有部分来自他始终不圆满。
靠自己厌恶的东西赚得盆满钵满享誉世界,是一种成功还是一种诅咒?
+人们都爱他的功成名就和钱,没有一个人爱这个人本身,而得到的二者都来自他厌恶的小说,这绝对是无比痛苦的诅咒。
也因此在想,虽然他恶劣地对待别人,但同样没有人真正地理解尊重他,人们不爱他,却对他诸多要求。
没人支持他写严肃文学,总有人理所当然地认为他有钱了就该要接济别人(去借钱的Andrea…去要工作的姐姐…),要他为市场服务,为出版社服务。
人们都是被恶劣地对待了,就不会再试着爱这个人。
有钱无爱的大作家啊,没人爱他,他自己也厌恶着失败的自己吧。
书里和现实世界的交错以及对照(艾伦喜欢塑造书里角色埋汰现实人),艾伦的极失败又极成功,这种人物的矛盾和讽刺给人感觉非常巧妙。
熬夜看完了,因为提前知道的故事慢热节奏缓,所以一直凝神静气抓细节等待故事发展,然后直到第六集片尾报幕都出来了我还是没相信就这么结束了。
尤其是案中案丢失的结尾,再加上喜欢取材解构现实的恶趣味作家让我对结尾抱有极高的期待。
最后这种谜底?
就这?
现实和小说双重失望,实在是蚌埠住了。
风格是太像阿加莎克里斯蒂了,不过要认清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成功在于开创新和前瞻性,如果2022年了出来的故事还玩这种套路实在是说不过去了。
双线并行是一种比较高级的结构,但前提是收放自如,现实篇的解密和伏笔太弱了。
出现的大量人物根本没有出现的必要,解密解得完全随意,女主的对峙方式也离奇,老板就那么随便地把藏那么深的第七章放在那了。
槽点多的我都混乱到理不清了。
那个李什么被抄袭了大纲,这一段设计到底是想表达什么?
正如标题所说,剧整体风格复古,标准英伦绅士风的侦探,然而优点也仅限于此,喧宾夺主的风格把故事的薄弱更放大了。
一开始反复强调艾伦想当严肃文学家,反感商业文学,拔高了一堆内涵然后现实篇就这?
还是说这又是更高次元的作者自嘲?
有高度表达欲的作者表现出来的现实只是一团伏笔没回收的乱麻,要真有这一层面那我倒可以接受故事的设计了。
之前看无罪之最的结尾就够难受了,不过虽然是虎头蛇尾但头起得太高了,天谜加上转场技巧悬疑感直线飙升,虽然尾收的弱但是尚在接受范围。
《喜鹊谋杀案》如此慢热,剧情的最高点应该就是女主反应过来故事的一切都来源现实,然而这才是中间发生的事,一部悬疑剧在中场就开始持续下落实在不是明智的安排。
对了还有一个最要命的,我看的版本中间有一句翻译成了《麻雀谋杀案》,我当时真以为这是个大考点,再结合喜鹊谋杀案的大纲是抄袭的,艾伦总喜欢艺术加工身边的人与事,我脑补了N个结果,从女主在医院醒来我都等着看现实篇反转,尤其是平淡地讲完小说案后,那么平淡地陈述我还以为是为最后的反转蓄力。
考虑到小说案中男主是为爱犯罪,至少是声称为爱犯罪,最认为有罪的那一场不是他,反而剩下的都是他。
我当时只能觉得安德鲁(是叫这个?
)是凶手,虽然按照故事时间线艾伦不该知道结果,但天才作家如果最后真的所写的故事反馈到了现实也算是一种震撼性的艺术设定了(类比水车馆事件)。
然而,最后就这么结束了!
原来现实案才是蓄力,小说案就是最后的高潮了。
我冷静了很久都接受不了这个结果,这么来看那个只出现一下的麻雀谋杀案应该是汉化打字失误了。
(emmmm)没想到这剧评分能那么高,我是想怒打一星的,或许很多观众都是对元素的热爱高过了故事本身,我重新审视了一遍作品,元素的添加确实有那个味道吧,或许是复古元素限制了故事的发展,出于这点提到两星。
剧比书好看,我先说了。
不谈探案剧情,聊聊这部剧让我觉得特别舒适的地方,就是对未婚独居女性的友好。
苏珊女士看上去是奔四或者奔五的年纪,有喜欢的工作,固定的伴侣,自由的亲密关系,漂亮的房子。
插一句好喜欢英伦的室内装修,满墙的书,满屋子的书。
整个人看上去非常放松自如,完全没有被年龄困住,就是一具年轻的灵魂。
剧里一丝一毫都没有谈起这些,这就是她们正常的生活状态,而我们却要为之斗争和追求。
尤其喜欢以下几个情节设计。
1.收到晋升CEO的Offer后,首先考虑的是自己喜不喜欢,能不能胜任,而不是其他世俗理由。
2.父亲从小抛妻弃女,年老后躺在病房想和解。
苏珊自始至终都选择不和解,姐姐劝她希望她放过自己,和自己和解的时候,我真怕最后落入俗套,但是Susan没有,听到父亲去世后也只是感到意外的哦了一声。
我不理解有些剧和书非要设计一些释怀和原谅仇人(通常就是曾经的亲朋好友)的情节。
什么面对过去原谅对方就是放过自己,统统都是屁话。
3.和姐姐沟通时情绪略微失控,冷静后该道歉就立马道歉。
4.没有把男性伴侣的未来规划强加给自己,没有牺牲自己的生活和事业成全对方,不妥协。
好想和苏珊女士在她的小公寓里喝一杯。
案中案的形式好,影视化后更好,两个案子,大概因为现实中的作家太差劲、我对文字游戏也很讨厌,所以感觉一般,反而书中的谋杀案,隽永神秘,很得黄金时代推理小说之味,非常喜欢。
叙事很烂,当年根本看不下去
看到原作是男作者但噱头是Agatha coded已经足够让人警铃大作,最后被作为punchline的辱女词喂了一嘴屎的时候有种果然如此的恶心感。
好无趣的谋杀剧,看得直打瞌睡。如果从6集缩为90分钟长度可能会好些。
案中案的故事多层嵌套结构太牛逼啦。
往返✈️看完,去程五集一口气,回程最后一集睡睡醒醒暂停无数次,结局有点失望哦
不好不坏,怀旧侦探剧
一集弃,典型的为了玩多线叙事而把人绕晕的英国破案悬疑剧,新意就是戏中戏中戏,案中案中案,多条故事线交叉剪辑,但是整体观感有些乱,首集一上来需要时间适应,节奏也不算快,毕竟破案本身不是重点,重点是编剧耍花招、玩创意,而我只对一板一眼的老老实实的犯罪和破案本身感兴趣。
作为阿婆粉很满意。感觉就像看波罗和马普尔手牵手一起探案😂
推理十分薄弱,线索给了一堆,用到的没几个,剩下的就没下文了。不是说所有人都嫌疑就是模仿阿婆,你要把线索都串起来呀,其他嫌疑人是怎么被排除的?其实还是更像柯南道尔
我对这种在苏珊不知情的情况下,一个男人能依靠亲密关系轻易得知她的全部行踪,后来还偷看她的笔记本窃取信息,而感到非常恐怖导演完全没打算谈这些事情,每次都会利用别的事情来转移注意力希腊男友遇事从不说事,上来就打感情牌,搞道德绑架,窃取隐私的事情一带而过,如果不是苏珊提起根本不透露自己可能牵扯进一场死亡事件,还说是为了照顾苏珊感受才不告诉她,每次都还能和导演一起把事情弄成是苏珊的错这男人的相关情节看得我恶心别太爱男和男同了导演当初出轨且毫无悔改之意,这样的爹老了居然还有女儿照顾,要是换成妈和儿子,就肯定是另一个故事了男作者把苏珊和凯蒂家的往事,作为素材写进了书里,但颠倒了性别,于是男人成为了受害者这操作可太现实太熟悉了到底是谁在吹啊?这烂玩意怎么会有续集啊?
没什么意思,这个编辑苏三打一开始就对作家的死毫不关心,她只想找回小说的最后一章,知道谁是凶手,然后靠这本书的销量当上出版社的CEO,所以本质上还是利己的。作家那条线也没什么新意,功成名就的上流人士被周围的所有人唾弃最终死于非命,这种戏码放在剧本杀里都不好卖票。没劲,浪费时间。
悬疑角度来讲,写得很失败,两条线之间的联系很牵强也没啥意义,第一次觉得六集剧这么长
不要搞花样,还是老老实实讲故事吧,求求了
没用的内容情节有点多,缩短一半就比较适合了
没看过原著小说。只看电视剧是个老派的本格推理故事,过程没啥意思,气氛也不够紧张刺激,结局也没有多精彩。个人一直都不太喜欢这种古典本格风格,很无聊。除了故事外,其余方面我倒挺喜欢的,尤其有些转场很有创意。5分。
相当典雅精巧。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看书不觉得惊艳。剧集确实有它呈现的优势,女主和书中侦探的提携互助真是可爱。
这也能叫悬疑推理剧?完完全全没有一点靠谱的、令人信服的证据…第一,从哪一点侦探推论出来玛丽管家是被电线绊到自己跌下楼去的?纯粹是想象啊,就靠女主人打过电话没人接、电话在一楼?没有一点证据可以作为推理的支撑。第二,侦探怎么就能推断出来十几年前弟弟和小狗是被哥哥杀死的?就从父亲偏心、哥哥下水救人、妈妈和儿子不和?说真的如果我的朋友溺水被人救上来,我也会下水迎下的,家里孩子多偏心也在正常不过了…真的很失望,编剧逻辑很差导演节奏太慢,但双主线不乱,其实应该给三星及格分,但评分捧臭脚虚高的太多了,打一星降一降分
咱就是说能不能先按兵不动 非要在密闭空间一对一公布罪行然后指望对方自首然后被反杀是不是
阿加莎如何当代化的典范!太喜欢莱丝利曼维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