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泰院杀人事件曾被称为韩国四大悬案,一名家境贫寒辛苦工作读大学的男大学生,在上厕所的短短几个时间意外身亡,而当时的作案人pear son称自己不懂韩语,造成沟通不便,而aj父亲又有较大背景能撼动整个审判的走向,最后的结果这名努力的大学生含冤身亡,而两名被告没有为这宗案件负上任何法律责任!
在得知最终结果时,已故人母亲嘶声力竭的问"这两人都是无罪的吗,那我的儿子是谁杀的!
"然而在当时,这个案件就那么不了了之。
这部电影在演绎的过程中是有很多疑点的,在同类电影里不算好,但它带来的后续影响是可观的,带来的社会影响远远大于这部电影的本身。
在时隔16年后的2015年9月,pear son被押解回韩国,接受韩国司法机构的审判。
一审和二审裁判部认为,帕特森仍不知反省,把责任推卸给共犯,因此对他判处20年有期徒刑。
但由于aj已经得到无罪判决,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检方却决定不予起诉,这点实在是让人觉得不公。
人们常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那么迟来的正义还算正义吗,从司法、立法、价值层面来说,迟来的正义都不是正义!
只不过是对过往错误的纠正或者补救!
但迟来总比不来好,正义或许不如人意,但比起未到来说还是强些,对受害者的名字以及受害者亲属多少是有慰藉。
谁知道呢,迟来的正义是不是正义我不知道,但总有一天正义能不迟到,对吧!
且不说影片怎么样,单单想到这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真实中的两个人都被释放了,就觉得社会真的很阴暗,美国真tmd,电影 最后留给观众的线索,应该是两个人一起杀死的被害者,因为之前两个人证词都有不合逻辑的地方,应该是两个人一起杀死的,我个人猜测应该是一个人先捅了被害者几刀,另一个人接过刀又捅了几刀,如果假设成立的话,两个人都应该判以死刑。
最可怜的是被害者的家人,两个人都无罪释放了,此仇怎么报何以报?
看到他们痛哭的样子,想到无辜的受害者含冤死去,最后两个凶手逍遥法外,牙根都痒痒,心也沉甸甸的。
“人是我们杀的,但不是我杀的。
”我看的一版是没有字幕的,所以我并没有去分析影片中两名凶手嫌疑人证词的疑点,而是更多地叙述我所感受到的东西。
梨泰院杀人事件是由真实事件改编。
这个事件就完全像是“囚徒困境”理论的反例。
两人杀人的起因仅仅是因为一句“I w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当时我看到的时候感觉很荒诞又不切实际,但是一想到这是真实事件改编就会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还有一点令人更加心惊,两人杀了无辜的大学生赵,最后审判结果居然是一个人被无罪释放,一个人因为携带凶器而只坐牢一年!
”两个人都是无罪吗?
那我的儿子是谁杀的?
“这是已故大学生赵的母亲说的话。
我现在都还记得,在影片最后赵的家人们在听到审判结果时那绝望的哭泣。
事实上,我也有看到很多影评说反转再反转的剧情让人有些烦燥,而且影片最后也没能点明凶手是谁。
但是我认为这样的开放式结局更能引人深思,同时因为其大部分遵照真实事件来叙述,所以这种凶手并未落网的结局更添可悲性。
我认为这部电影的社会意义远远大于其艺术层次的意义。
是这部影片引起了韩国舆论的轩然大波,使得案件可以重审,使死者家人等待多年的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什么是电影?
”我想这部影片给了我一个新的答案。
电影不仅仅是通过讲述一段故事来向观众传递一些深奥的价值观念,电影也不是仅仅只有艺术层面的价值。
电影也是受众广泛的传播工具,社会中完全可以通过电影这种形式来对社会形成巨大的影响。
尤其是这种现实向的影片,披露出这样赤裸裸的现实更能抨击人的内心,更能引人深思,从而促进人的改变与完善。
附:有一件事我必须要说下,当初的我是因为张根硕才去找了电影看的,而且我也看着主演中张根硕是第一位。
但是!!
为什么?
为什么那个法官出现的频率都比张根硕的高啊啊啊啊啊啊!
我也听不懂韩语,就只能干看着T^T不过根酱的演技是真不错,真的很好地展现了Pearson的冷漠麻木的形象。
我觉得他们是就是共犯,在黑人证人的证词中说A.J.身上带着血迹,很兴奋的告诉他“we did it"并且理由是”it`s funny"。
而且电影中两个人都有一致的台词,那就是“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
” 而且pearson的身份也很奇怪,是属于墨西哥和韩国血统的混合,这种身份似乎并不受韩国人接受,也不受美国人接受。
而且那个什么CID的调查好像只针对Pearson.说Pearson的左手上的四点纹身,当时只有三点,代表“游戏”意指“我疯狂的人身”。
而且Pearson是属于西班牙NORDY14流氓帮会的一员。
依我看,他们就是一伙的,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彼此证明给对方“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
”这不仅仅指代杀了一个韩国人,也是为了看看那些检察官或者更多韩国人的反映,彼此证明给对方看“我不仅杀了人,而且只要我们串通好,别人无法指证我们当中到底是谁杀的,就无法定我们的罪。
”唉!
这招太阴险了,没想到小小年纪就这么禽兽,而且还挑战社会的正义。
有一句老话说得好,天理循环,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杀人者终究会为人所杀。
不能说张演员在这部戏里有多么帅,从造型来看,梳满小辫的背头,古铜色皮肤,沉闷的面无表情,不是眼前一亮的帅哥,是让人无法忽视的杀人犯,虽然很想相信他是无辜的,但是他的眼神却一直透着狡颉,透着一股不屑和清醒。
我感觉这电影里的杀人犯角色非常的难拿捏,过之会觉得太血腥暴力而想敬而远之,不够火候的话会觉得在惺惺作态故意装出一副凶狠的样子。
看这部电影首先要了解它的背景,最起码知道真实状况才会感觉到张演员的出色在哪里。
以下剧透,慎读!
首先,Pearson这个人必定是杀人犯。
合伙作案,但是居然逃过了法律的制裁,理由是证据不足,在审讯中,必定是百般辩解才得以脱逃的。
那么,在电影里该怎么表现才对呢?
如果仅仅做到面无表情恐怕无法传达给观众一种‘其实他就是罪犯’的感受,客观来说,这个人非常的冷静,能通过测谎仪的都是牛人,心理状态非常的平稳。
请大家注意这一段:在审讯室,他的朋友跳起来指责他时,他平稳的说出:‘I did't kill him’,是无奈的口气。
不是反唇相讥,不是怒吼,那一瞬间,我都相信他不是杀人犯了,但是从他的眼神里分明的透露着不屑,又开始疑惑。
再到法庭上,他的表现太出彩了,是无法让人忽视的存在,不是因为帅,像我之前说过的,表面平静无波内里暗潮汹涌,随时担心他会爆起伤人或者在法庭上干脆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为一个杀人犯担心,这是头一回,如果没有法庭上的那个似乎有着深意的微笑,看好戏的眼神,这个绝对是个无辜的人啊!
很多人觉得表现杀人满身是血那一段精彩,我个人认为是重复现场模拟那一段更为精彩,法院的人一开始刀子的位置不对,Pearson说:‘NO,NO,你的位置不对’,那个表情,分明是被别人亵渎了自己战利品的表情,说了两句指了指自己的脖子,然后拿过刀子自己演示的样子,这一段的狂热表情,是的,狂热,带着轻微疯狂的表情,绝对是经典,到了此时,所有在看电影的人都会肯定:人果然是他杀的!
另外就是2个人的回忆,2种表现,不多说,对比非常强烈,杀人犯的疯狂和不知所措的惊慌,拿捏的非常到位。
终于到了我个人认为最美的镜头,影片的最后几分钟,检查官面前突然的一句英文:‘well,I get go’,镜头一转,一个穿着白衬衫宝蓝色T,头发恢复正常的漂亮的人出现在了面前,那一刻我的心脏仿佛被一个千斤大锤‘砰’的击中,一瞬间头脑空白,随着他的话语,起身,离开,转身,对白,关门后嘴角淡淡的一抹意味深长的笑,眼睛向后轻轻斜视所表现出的轻蔑,100%的肯定了他的身份。
试问,有多少人能在短短几个镜头让人经历怀疑,肯定,心情放松又突然紧张的转变呢?
这个几分钟的片段我看过几十次,被他深深折服了,究竟嘴角该翘起多少度才能够表现一个沉稳的人的轻蔑呢?
显然黄泰京的角度比较大,因为他可爱,他的轻蔑是故意装出来的,但Pearson这个角度实在是太难了。
我知道很多演员会在镜子前练习自己的面部表情,我只能说,张演员这个度掌握的非常准确,让人既觉得了Pearson的可怕,他暗藏着的疯狂,他非人的冷静,都包含在这几十秒的表情过度中,喜欢的话,请仔细观察这一段。
最后,请允许我大吼一声:实在是太漂亮了吧!!!
哈哈
这并不是一个悬疑剧。
至少我这么认为。
导演想通过影片展现其实善与恶的距离没有想象的这么远。。
心中存有正义的人却因为世事的种种羁绊走向罪恶。。
而纯洁的孩子却因为大人们大人物创造的世界缺乏自我认同感和归属感而作恶。。
之所以觉得莫名的悲伤..或许是因为觉得世界本应该不是这样的。。
这种催人作恶的源头到底在哪里呢。。
人民或许就是国家间和政府间的牺牲品吧。。
谁又为无辜的人们伸张正义呢。。
即使知道事实的真相在自己的利益与正义之间到底选择什么呢。。
面对一个无辜的生命和伤心欲绝充满疑问的母亲。。
社会向他们提交了什么样的答卷呢。。
我只想随便的写点什么这一个星期以来无止尽的论文已经让我头疼脑热只想吐了用放弃了好久的“自由式断句日志体”随便写一点意识流周末晚是照例的电影时间我不知道这个传统等小怀回去以后还能不能坚持今天的电影有点沉重以至于从外面刚回来的小直发现寝室的气氛很沉闷看悬疑影片的时候总是期待一个结果以结果和自己的想象一致来给自已找一个满足感虽说“罗生门”式的叙述会更增添神秘感但无果而终总会让人倍加纠结片头打出的“本片完全根据现实事件改编”让人很扫兴故事可以更惊险更刺激更疯狂但现实却不能也不该我不想叙述冗长且扑朔迷离的剧情或说是案件经过涉及政治或国际关系的问题更是让我头痛凶手就是两人中的一个但两人都最终因为缺乏证据被无罪释放不知道一直以“真相只有一个”为口头禅的柯南碰到这样的案件会作何感想哦,我忘了,柯南也不过是故事中的神勇侦探而已只有死者是真的真的无辜just for fun这个理由实在是让人惊悚突然想起了那无止尽让人头疼的论文公平正义人权法治哦,好吧。
不说这些了也没什么好说的无奈或是心寒又能怎样现实才是最大的真相我们不过都只是一部分的目击者或许还是个被眼睛蒙蔽了的偏执的目击证人MOVIE TIME IS OVER生活依然继续
接下来会是一系列韩国真人真事改编的电影了,今天看的这部杀人事件特坑爹的就是,打官司感觉都会被坏的有钱的那一方收买,改变各种跟以前不一样的证词。
而且现实中这两个人居然因为证据不足都无罪释放了,这尼玛的就很坑爹了,而且中间还用测谎仪测过了两个人都没有撒谎,那我感觉肯定是两个人都去捅了几刀子,但是都认为自己捅的不足一致命,所以都撒谎都说人不是自己杀的。
都说是对方,这样就不会改变心率。
不管怎样,突然感觉法律还真是一个有利有弊的东西。
和很多人一样,起初看这部片子都是因为张根锡。
因为了看了美男,所以也对他的戏追了一把。
这部片子好就好在根本不想快进,就这么一直被勾着看到了最后,甚至还仔细分析着检察官所做的陈述。
一直到中间,我一直认为是皮尔森杀的人。
因为他回答检察官问题的时候太无所谓了,毫无激情,不知道这是一种犯罪心理巧妙的掩饰呢还是他曾经作为黑社会帮派分子养成的冷酷习性呢。
而ALEX一开始就很鸡冻的指证是皮尔森的杀的人,皮尔森则一贯冷冷的不回应,除非检察官问他是不是凶手,他才简短的回答。
我没杀人。
开始让我产生凶手另有其人是ALEX的那句。
当凶案发生当场的目击者一个个来作陈述,证词对ALEX越来越不利的时候。
休庭期间,ALEX当着他爸爸说了这么一句话:早知道给他们点颜色瞧瞧。
他爸爸听到这句话也一呆。
这马上让我联想到ALEX拿着刀的样子。
但是判定他无期徒刑的时候,他又开始鸡冻了。
好像多冤枉他似的。
当剧情到最后20分钟,突然转变说证据不足,说嫌疑犯进厕所(凶案发生地点)前未予调查等等,ALEX当场无罪释放。
我觉得很奇怪,导演不觉得这里有漏洞吗。
前面难道调查目击者的种种证词难道不是嫌疑犯金厕所前的调查证据吗?
怎么就叫未予调查?
或者说是证据不足?
看到最后,我所能做的猜测就是两个人都是杀人犯,只是谁主谁从有待考察。
看来ALEX和皮尔森必将背负真相过完余生了。
我实在无法理解韩国的法律。
因为无法判定两者其一谁杀的人,就可以两者都无罪释放吗。
为什么不能认定为共犯?
就因为怕冤枉了其一,就可以让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吗。
而且美国法律还规定同一个人还不能被起诉两次,即以后真相出来也无法起诉两个嫌疑犯。
这是法律的漏洞还是法律的悲哀呢。
法律真的有所谓的公正吗。
那么大胆的推测,以后谁杀了人,只要推到一个同在凶案现场,并且唯一目击者的身上(那个目击者明显不会承认自己杀的人),那么互相推脱的话,大家都无罪释放吗?
显然,这在中国是行不通的,中国法律规定了除非证明你自己无辜,不然就是有罪。
记得美国屡屡攻击中国的人权问题时,中国人只会嘲笑。
而当凶案发生在你身上的时候,你还笑得出来吗。
法律是否公正不是看终审,不是看国情,是看公民道义。
其实故事很简单,犯罪过程也很简单,只是那个简短的片段在两个人的谎言下充满疑惑,无法治罪给任何一人从常规的推理小说中经常可以看到简短的犯罪事件,虽然简短但事件解析起来并不简单,这是本片最为玩味的地方第一次审问,Pearson和Alex两位嫌疑犯就都指认对方是凶手,以一开始就抛出的矛盾迅速产生了电影的兴趣点说法不一致,真相只有一个,两人都是案发在场,又是好友,必定有人说谎福尔摩斯说过,一旦一个案件有奇怪的地方(比如密室杀人),那不是最难的,因为往往奇怪的地方就是破案的关键线索最难破的案件是一切看上去都很正常,反而没有线索可寻由于导演过于注重电影的手法,总是一旦形成结论马上就推翻,情节因此跌宕起伏,但是未免太多了,以至于1小时39分的电影我都觉得长片中的检察官/警察/CID等等都是头脑简单,凭感情用事的笨蛋,他们知道有证据,但是却不知道如何利用证据,只会在薄薄的地基上高屋建瓴,形成的判断全是空想,没有不可动摇的事实依据尤其是检察官先生,看上去一身正气,是片中最为公正的角色,总是责怪手下“看你们做的好事”,貌似自己是完美的但是他在推理上毫无建树,太多猜测在第一次勘察现场时,早已被打扫干净的厕所,几乎没有留下痕迹,当他模拟受害者倒在墙角时,发现了洗手池下面的血迹这一重要证据自己第一次就发现的证据,居然会忘掉,并且在审理案件的后期,还被对方律师提出把他反驳了。。。
在审问Pearson时需要翻译,但是后面却总是检察官用韩语与Pearson的英语直接对话这点虽然是为了电影表现所需,还是有点雷人至于最后还是没有揭晓谜底,而是继续留下悬疑最后说点我的判断,有一点证据,但是我也无法构成证据链,只是说证据偏向于哪一边根据在酒吧跟他们同桌的美国人的证词,去厕所之前,刀是放在Pearson的口袋,并且“Let me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这句话也是Pearson说的。
最后一次现场勘查时,Pearson也很精确完整的模拟出了刺杀受害者的动作,所以把刀拿在手里直接行凶的应该是Pearson。
但是Alex并非完全只是个目击者,至少也参与了这件事。
Pearson在模拟完刺杀动作后,推开受害者的方向是错的,也许这个动作是Alex做的。
Alex在影片结尾,跟女朋友走进电梯时说起了这件事,但是当女朋友问到关键部分时,他却推说“不知道,想不起来了”。
如果说Alex与这个案件完全无关联,只是单纯的目击者而非帮凶,那他就没必要说得这么含糊,直接说自己是无辜的就行了。
所以Alex也有参与。
测谎仪是很扯淡的一个道具,不管结果如何,都是没有什么参考价值的。
因为一旦曲线波动,是有很多原因的,并不一定是因为回答的人杀了人。
看过CSI的都知道,如果这个事件发生在现代,就很好查了,哪怕你把厕所打扫过,还是可以还原出脚印和当时的动作从血衣可以鉴定出血迹的来源,是沾上的,蹭上的,还是从某个方向喷射来的Pearson的血衣上到底是亲自刺杀喷出的血,还是被推过来的受害者身上蹭到的,直接就可以判断了无论如何,重弼死得太冤了
這裡的影片中是記錄下一個二千年前後時期的歌手怎麽以一首歌紅遍全球在講她的生平因為歌首首歌聲動人,感人心弦,像是在講大家的生活中的點點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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