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豆瓣评分太低,有必要说下这部电影。
叙事老套,这不用说,要知道一切艺术是内容为王,方法只是其次。
再说这部电影平铺直叙也没影响到内容,并且有及其强烈的戏剧冲突(特别是有妮可基德曼的几场戏),比一般用技巧(闪回、倒叙、穿插等等)去述说都好。
还有人戏称“基友”情,我就笑了,明明白白的如父如子、师生和朋友。
要说缺点就是电影中文字语言有超越镜头语言的嫌疑。
浅谈电影《天才捕手》这是一部讲述天才中的天才的电影。
所以他的名字叫天才们。
日子像是道灰墙,于是我们开始寻找色彩。
时间左右摇摆,于是我们开始寻找律动。
手机自拍里的自己好平庸,于是我们开始寻找天才。
时间一过便是15年,编剧约翰·罗根先生终于在写《雨果》,《007,天塌了》等大片的缝隙里,完成了这个剧本,找来了他那在剧院里乐不思蜀的好基友,拉来腐国的门面担当们,拍了这个“疯狂”的电影。
为什么说“疯狂”?
因为天才们不疯不成魔,不成魔,怎能号令江湖!
请举起不羁之剑!
于是我们看到脑袋大概有点问题的一个年轻人,在大雨里,伞也不撑,对着一个出版公司的logo,望眼欲穿。
故事就在这望眼欲穿中开始了。
在看这个电影之前,我对图书编辑的概念是,和作者谈心,帮作者把住符合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大方向,顺便改一下病句错字,安排书的出版和作者的巡回签售会,帮作者数一下钱,再帮作者花一下钱,如此以往,广结善缘。
看完电影后,我觉得我太肤浅了,并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我怎么能把人类文明工程师这个神圣工作想得那么仅供参考!
看看,麦克斯和他的作家们,他们美丽的脸蛋,哦不,他们充满艺术的内在!
他们对于时代的呼唤!
对,你看到的是正在忧国忧民的著名编辑麦克斯·珀金斯(柯林·菲斯演)和他的帽子。
相信我,这顶帽子很重要,戏份只比男主柯林·菲斯少一个镜头,并且成功得超过了男配裘德·洛!
虽然柯林老师总是被人误解是面瘫,在这部电影里,你们有99%的可能也会这样误会他。
但是心细如豆腐丝的我,透过99%的表相发现了1%的本质,看到了他内心如电脑CPU一般,以超越宇宙第一速度运转脱离了地心引力,站在一个制高点,将狂放不羁爱自由的海明威的稀罕的语言,将有爬梯自隔壁来不亦乐乎的菲茨杰拉德在失去灵感后苦思冥想出来的句子,将让语速飞的托马斯(本文男主裘德洛言)赶着投胎般的喋喋不休,用爱和耐心掰开了揉碎了进行分析,然后在他们喘气的瞬间,回到地球表面,用他那性感的男中音,有条有理,有根有据得提出他的修改意见。
能征服美男的只有美男!
还是一个看不见发型的美男!
怪不得托马斯会在公众场合大声说出“麦克斯,我爱你!
我最爱你!
”
是的,讲到这里,如果你没完整的看过片子的话,你可能要想歪了。
但是,我要很严肃告诉你这是一部在探讨一件很严肃的男男关系的很严肃的电影。
路易斯(麦克斯的夫人)说,麦克斯一直想要个儿子,而上帝给了他4个女儿,所以,他把托马斯·沃尔夫当做了自己的儿子。
托马斯·沃尔夫说,他最后一次看见父亲,是在火车上,他的一生,似乎只是为了回到父亲身边,遇到麦克斯后,他把他当成了父亲。
“我富有天下文学奇才,想来也没什么稀罕,不过是添些砖撤掉点瓦,浑身上下,大概也就这几分真心能称上斤两,你要,就拿去吧。
”于是,一个天才,遇见了另一个天才。
彼此付出,又有彼此的亏欠。
在第二本书《时间与河流》的出版过程中,托马斯感谢麦克斯对他作品的帮助,而麦克斯则担心会因为自己的修改毁了托马斯的作品。
这是无解的题,却扰人的很。
导演说,他们不存在谁成就谁,他们的关系,是互相的成就。
互相的爱,就有互相的伤害。
两个男人日以继夜的工作伤害到了他们身边的女人。
出来麦克斯的数量有点惊人的女儿们,全片有两个无比优秀的女人。
一个是麦克斯的妻子,一个为了家庭放弃事业的女人。
温柔,贤惠,堪称时代的楷模。
一个是托马斯的情人,一个为了自我追求而抛弃家庭的女性,她的追求不仅是热爱的戏剧事业,还有托马斯。
我特别喜欢这个场景,一个美丽,自信,优雅的女人,在男人中逆行而上,充满了力量和希望,太美了。
在1920年代,很多人在泥潭中挣扎,而托马斯们用自己的力量呐喊,“让过去的留在过去吧,是时候奔向新的方向。
”电影拍的很平稳,而看完后,却余温缭绕,久久不能忘怀。
于是我去图书馆,借来了《天使,望故乡》,翻开第一页,它是这样开始的:一块石头、一片树叶、一扇找不到的门;话说一块石头、一片树叶、一扇门。
再说所有被遗忘的面孔。
赤裸地,孤独地,我们放逐出来。
我们闷在娘胎里不认识母亲的面貌;从她骨肉的监狱里,我们来到人世间这个不可形容、无法胡同声息的监狱。
我们之中有谁真正知道他的弟兄?
有谁探索过它父亲的内心?
有谁不是一辈子被关闭在监狱里?
有谁不永远是个异乡人,永远孤独?
啊!
失落的荒废,失落在闷热的迷宫里,失落在星星的光辉中,在这闹人的、灰暗的煤屑地上!
哑口无言得记起来,我们去追求伟大的、忘掉的语言,一条找不到的门。
何处啊?
何时?
哎,失落的,被风凭吊的,魂兮归来!
看完电影回来的路上琢磨,天,这部电影最尴尬的地方是,除了编辑的夫人,主要的演员没有一个是美国人。
美国作家和美国编辑的故事,你这全是老外演,这就尴尬了。
先说好的吧,的确是工整的电影,摄影和色调都很好看,演员阵容,各位演员的扮相也都算对得起时间和票价。
可能是因为我对这个电影的期待就在于“文本编辑”这个方面,影片也的确展示了编辑如何删减作家的篇幅,使其成为成功作品的过程。
我的期待得到了满足,所以还觉得这个片子不错。
另外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我对文学的一切都不甚了解,所以对影片所呈现的内容没有任何先入之见,所以接受程度颇高。
包括编辑开始读作家的作品,编辑和删改的过程以及菲兹杰拉德和海明威的客串,既有新鲜感,又能通过历年从电影中获得的美国文学八卦找到一些熟悉感。
(对我美国文学都是看电影了解的)表演方面其实我没什么可说的,我很难发现外国人“演技差”这回事,对我来说极其糟糕的表演只存在于春晚舞台或者林志玲姐姐演的电视剧(但觉得志玲姐姐人很好,但真的别表演了)。
本来就疯狂的角色其实很难拿捏,还要说美国南部口音,这卡斯是不是考虑过麦康纳黑呢?
可是用脚指头都能想出来他是怎么演这个角色的吧。
另外这是裘德·洛和妮可第二次演情侣了,上一次是《冷山》。
妮可的角色我觉得还不错,编辑的夫人也很不错。
不好的呢,其实就是剧情。
但是这可能也是没办法,毕竟是真实人物,风格也是这种写实的风格,可以发挥的空间可能不太好操作。
当然这也不能成为剧情陈腐的借口。
如果能把重点更多的放在“编辑”这个方面(不是这个角色),而对双男主的家庭和情感更言简意赅一些,可能会使电影更有特色一些。
另外据说是该导演的银幕处女作,那么其实拍的这样完整也算是完满的完成了任务。
只是有些情绪可以更强,没有放出来。
结果就是拍了一部温吞的文艺电影,剧情也非常的按部就班,如果我是对这位作家有过了解或者是冲着故事去看电影的话,想必也会失望的。
说来说去,包括最近的叮当狼3,我最大的感想是。
Oh, how much I love the rain...
《天才捕手》讲述王牌出版人麦克斯·珀金斯与天才作家托马斯·沃尔夫之间的友谊故事。
电影的主演科林·费尔斯和裘德·洛,也是从鲜肉之路上突破崛起的演技之星,但他们对各自角色的诠释,让这部平实的作品依然能取悦于观众。
除了自身条件契合人物、导演处理得当外,两人也的确在肢体、声音和表情上,完美贡献了各自的表演实力。
电影开始,科林·费尔斯就用一系列微表情技巧性地展示出人物性格。
科林扮演的珀金斯一脸认真地修改书稿,同事将一沓厚厚的投稿摔在他桌子上,此时表情平静的科林缓缓抬起头,眼神中透露出见惯不怪的心理,当听到投稿“特别到没人愿意出版”,他歪了一下头狠狠抽口烟,随之投入到原来的工作中,不过马上下意识地用手捻了一下投稿,珀金斯工作认真但品味独特的形象跃然眼前。
当珀金斯带着投稿登上回家的火车,刚读了开头部分就深深被吸引,文字中浸润的迷惘也勾起了他的哀思。
此时的科林表情凝重地怔了一下,目光短暂投向窗外又转向眼前的文字,从此手不释卷。
其实,珀金斯非常大男子主义,觉得妻子抛头露面当演员非常不爽,对于小女儿们爱意满满,却常因为工作疏于照顾,至于慢慢长大成人的大女儿们,他又时时显露出“儿大不由娘”的紧张和无奈。
科林·费尔斯这一段从肢体、语言到表情的转变,非常传神地演绎出了人物的家庭关系。
到这里,我们可以说也许找不到第二个适合的演员,从外形到姿态都能演绎出珀金斯的风范,以及他谦逊儒雅外表下的坚强和固执。
与此同时,与科林·费尔斯搭戏的裘德·洛也有如神助一般,开启了“火花四射”的飙戏征途。
“前面几个星期和你一起探讨书的过程,是我整个寒碜的人生所经历的最愉快的时光了。
”就在获邀前往珀金斯家做客的路上,沃尔夫直率地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沃尔夫无所顾忌地表达创作理念,他认为自己是写作路上的怪物,难以被人理解又踟蹰前行,并用书中的语句聊以遣怀,珀金斯则一脸祥和与欣赏,随口就接着念出下文,两个人眼神相对、会心一笑,这也是他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相知。
沃尔夫与珀金斯的知己之情,就在裘德·洛与科林·费尔斯的平静演绎中悠然迸发。
当两人经过针锋相对、矛盾重重的书稿编辑,成功出版第二部作品《时间与河流》后,沃尔夫带着珀金斯破门而入他第一次租住的房间,一起重温当年激扬文字、指点江山的感觉。
他们站在楼顶互依互拥,边欣赏着落日余晖,边回想着细琐往事的时候,那种天才与天才间的惺惺相惜,过渡到“父子之情”的感觉尤其令人动容。
此时的裘德·洛与科林·费尔斯,也奉上了奥斯卡影帝级别的演技,让观众对电影角色产生由衷的信服。
电影海报这是一部关于一个美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个能与海明威等齐名的作家和其出版商编辑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有三个重要人物,托马斯·沃尔夫,天才作家;图书编辑商,麦克斯·珀金斯,天才伯乐以及托马斯·沃尔夫的情人,贝恩斯坦。
首先我必须介绍这三个人的来历和背景,这样才能更容易理解这部电影。
一,现实中的人物和人物关系,情感。
人物1,托马斯·沃尔夫托马斯,20世纪美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与海明威等人齐名,也是后来垮掉的一代代表人杰克凯鲁亚克的偶像。
托马斯生于1900,死于1938,在他这短暂的38年间,创作的作品不多但字数却相当惊人。
他擅长撰写大长片小说,创作能力相当旺盛,一天能写上万字,文思不断,交稿要不成捆的交,要不一箱子一箱子的交,问题是他犹如长江之水,一泻千里,只能放却不能收。
这也是当时出版商头疼的问题,因为没有谁愿意花时间来拜读他动则上几十万的文字,小出版商望而却步,大出版商又没有这么多时间。
这样的创作能力定是有部分原因来源于他的性格,在生活里,他充满激情和诗意,说话大声毫无拘束,但这些都掩盖不了他的天才之处。
托马斯的第一本书《天使,望故乡》出版以后,好评如潮,书评作家在《纽约时报书评》(此为书评刊物中的重镇,一经品题,就身价十倍。
)说道,在托马斯的笔下,一些微不足道的事件,一些日常琐碎,就都成为诗,成为人生的最深刻的涵义......他加重我们认清某些似曾相识的现象与真理......他以小城沉闷生活为题材,写得如此生动,有力,可以说是前无古人。
的确,托马斯的文学作品里面充满了太多的诗意描写,这也是他的作品动则成捆交稿的原因所在。
他的描写充满了想象和情感氛围的渲染,他把年轻的女子的腮红比作被太阳亲吻,蓝色眼睛超越了蓝色,像大海。
“He saw a woman .......but now sun kissed as a blush......those were her arms ,but it was her eyes that stopped his breath and made his heart leap up. Blue they were.......he saw her eyes were a blue beyond blue, like the ocean , blue beyond blue.""他看见一个女人......太阳亲吻她赐予腮红......那些是她的手臂,但是是她的双眼阻止了他的呼吸,使他的心跳动起来。
蓝色是她的眼睛......他看见她的眼睛是蓝色,超越蓝色的蓝色,像大海,超越蓝色的蓝色”也正是因为托马斯独特的诗意描写方式,既使他的作品独一无二也使他的作品过于冗长。
Thomas Wolfe 19372,麦克斯·珀金斯麦克斯·珀金斯是当时少有的资深图书编辑,毕业于哈弗大学,主持却尔斯· 施奎布勒出版公司,这家出版商祖孙三代,为美国文学界出版了大量好书,包括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
根据托马斯的描述,铂金斯出生于英格兰的家庭,他们相遇时,铂金斯已经年过四十,但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穿着讲究,举止文明。
在性格上,铂金斯沉默寡言,像个智者,感情内敛而深厚,和托马斯的差异相当明显。
但是他的文学功底却相当不一般,他常常告诉托马斯其作品某处得删掉五万字,但这删除并不影响文本整体内容和完整,反而使其更加紧凑历练,托马斯对铂金斯的建议也是言听计从,他是从心底佩服和敬仰这个图书编辑。
(但是有趣的事是,托马斯创作力相当旺盛早已超出了铂金斯的预料,常常删五万字,他又能立马想出几万字来。
而且托马斯在现实中真的像电影里面一样,站着写文章,依靠着冰箱。
)
Maxwell Perkins3,贝恩斯坦托马斯在25岁那年,在反美的途中结识了这位已婚并有了自己的孩子的44岁的中年妇人,可谓一见钟情,一往情深,一发不可收拾。
在此后几年,比他年长将近20岁的情人,对他的生活照顾得无微不至。
贝恩斯坦是一位舞台设计专家,一位职业性妇女,但是为了托马斯,她几乎牺牲了她的家庭,孩子,事业和尊严,全部身心投入到了托马斯的身上。
托马斯的第二本小说《时间与河流》里面写一青年与妇人在船上邂逅,写得柔情似水,就可以看出当时她俩的甜蜜爱情。
人物关系1,托马斯和铂金斯托马斯在一封感谢心中对铂金斯说:‘’一种知遇之感,几乎令他落泪‘’。
还说‘’人生必需有若干依靠,方能依然而立,你就是我所依靠的磐石之一......过去的一年是伟大的一年,即使没有别的事,单单是认识了铂金斯,就够了不起了。
‘’这些信件,足以看出铂金斯在托马斯心中的地位了。
两人可说是往年之交,并又像父子一样。
在第一本书出版获得巨大成功以后,托马斯却始终定不下心来,信笔疾书,一泻千里,比第一本更不讲究组织,长期处于一种癫狂的创作状态,有时也陷入写作的瓶颈期,担心能不能把他的创造力在有限的时间发挥出来。
而这个时候都是铂金斯鼓励他,逼他,以托马斯没有的冷静和理智沉着陪在他的身边。
大家都知道,天才的作家都把创作看做生命的第一位,这个时候铂金斯和托马斯的感情也急速加温,他们形影不离,甚至互相都把各自的家庭抛在脑后。
终于在煎熬过后,托马斯的第二本书《时间与河流》出版,托马斯在信中说道:现在我无法把你和我的书分开......你日以继夜在我原稿赏花功夫的情形......你所做的,是我不相信一个人能为另一个人做得到的事,但是你做到了。
你为我制造了自由和希望。
托马斯做了一篇长序想放在第二本书的开头,但铂金斯谦虚婉言拒绝,之后托马斯出席演讲的时候,用了这篇序作为讲稿。
后来有人把这篇讲稿作为一本小书发行,再之后就成为了托马斯和铂金斯分道扬镳的矛盾出口。
有评论家说托马斯必须借助铂金斯的能力对小说进行的编辑来完成其小说艺术形式的表现能力,甚至有人说小说家应该做的托马斯都不能独立完成,而都是借由书商的帮助之类云云。
这深深地伤害到了托马斯的自尊心,误会,沉默诸类终于成为了被点燃的导火索,两人分道扬镳。
然而托马斯陷入困境的时候,还是铂金斯的‘’不放弃‘’最终拯救了托马斯:我没有放弃,并不是我不想放弃,乃是此人不让我放弃。
之后托马斯也不负众望地写出了类似《天使,望故乡》的成功之作。
托马斯在死前的一年其实已经和铂金斯言归于好了,他知道他的病是无力回天,于是写下了一封短信留与铂金斯,而铂金斯也是托马斯全部遗产和文学事务的全全执行人。
2.托马斯,铂金斯和贝恩斯坦托马斯和铂金斯的关系与情感不再赘述,但是他们之间还有一个44岁的妇人,托马斯的情人贝恩斯坦。
前面也说了,贝恩斯坦遇到托马斯的时候,其实已有家庭和事业,用贝恩斯坦的话来说,她是放弃了所有甚至尊严来爱着托马斯。
然后在托马斯创作和小说修改期间,他大部分时间都和铂金斯在一起,他们一起俯视曼哈顿,一起喝酒,在中央公园散步,一起进行创作。
这段时间的贝恩斯坦深深地感受到了自己被冷落,所谓女人,太少的能够不爱,于是贝恩斯坦开始怀恨铂金斯甚至认为是他夺走饿她心爱的男人,她多次威胁铂金斯以死相逼,然而托马斯,一个天才的创作者,当然是把创作看做第一位,这深深伤害了贝恩斯坦,在后来的日子,他们也常常吵架,甚至贝恩斯坦向法庭提起诉讼,表示托马斯里面的作品涉及到她的个人隐私(作家的创作大多是本自传色彩的),但是有趣的是,关于贝恩斯坦的作品其实并没有发表在他的短篇小说集里面,读者也只是猜测如此重要的情人,定是写了却未发表而已。
二,电影《天才捕手》人物传记类的电影太多,尤其是这种导师与徒弟,远一点的《心灵捕手》,近一点的《飞鹰艾迪》,都是不错的作品。
然而像这部《天才捕手》是文学家的传记,这就出现了难点,观众是否认识这个文学大家,并且观众是否承认他是文学大家或者通过此部电影,是否在故事发展过程中能被其文学作品感动,这是一个非常重要又非常困难的地方。
若是作品的引用在寥寥几句话的时候能够使观众达到一种共鸣,那么后面情节的设置当然就能容易激发观众的共鸣情感。
电影开始是托马斯(Jude Law饰)站在雨中等待,脚掌有节奏的敲着地面。
镜头和铂金斯(Colin Firth饰)批改文学作品进行交叉剪辑,直接告诉观众这两个人有一定的隐含关系。
这两位演员都不用说,都曾经出演过文艺电影,当然Colin Firth的表演具有很强的代入感。
好了,于是故事开始了,铂金斯在火车上,在回家的路上都在读者托马斯寄来的文本,使其欲罢不能。
现实情况的确也是这样,他将文本给他的鼎力助手阅读,大家都是欲罢不能,读了还想读。
在车上,Jude Law慢慢地念读出托马斯《天使,望故乡》诗意却又充满哲理的开头。
“......一块石头,一片树叶,一扇找不到的门;话说一块石头,一片树叶,一扇门。
再 说所有的被遗忘的面孔。
......我们之中有谁真正知道她的兄弟?
有谁探索过他父亲的内心?
有谁不是一辈子被关闭在监狱里?
有谁不永远是个异乡人,永远孤独?
......”
如果你不能被这个开头吸引并且不认为会是一部伟大的作品,没关系,那就主观地承认它的伟大吧,因为这部电影的故事一定基于一个伟大的作家和一个伟大的图书商。
当你主观地接受了他作品的伟大,接受了铂金斯作为图书商的天才与伟大,那么之后故事的感情或者逻辑,你才能真正的接受,这部电影也就才能通过其所表达的意义或者情感将你代入其中。
接下来,两个主角的故事继续,正如现实一样,托马斯的张狂和创作热情被Jude Law表现得无微不至,而铂金斯的沉默与理智,对感情的不善于表达,也被Colin Firth本身的绅士气质和演技展现得完美无缺。
《天才捕手》这部电影感觉可以理出想要表达的三条线索。
1,我们把他看做是托马斯个人的传记电影,那么对托马斯这个人物塑造所需的戏份又显得不太够。
托马斯从一个无名小卒到知名大作家,在他身上也有性格上的体现再到变化,那么这样的角度下来的电影才能说是托马斯个人传记电影,而至于其他的人,他们再重要,也只能是一个辅助,用来凸显托马斯。
2,看标题,《天才捕手》,英文是《Genius》,这个天才当然是落在了编辑铂金斯身上,同样这样看来,托马斯的戏份有显得不足了,其实也不是不足,而是显得主次不太分明。
那么这样,托马斯的戏份只能为铂金斯的天才做成铺垫,电影的主题和情感就能很好的体现了。
3,我认为也应该这样看,电影讲述的是托马斯和铂金斯之间的感情故事,是他们的友谊和精神上的共鸣,是他们此生奋斗的目标:写出伟大的作品以及挖掘出版出最伟大的作品。
就像所有的师徒电影一样,在这漫长的人际关系中,徒弟得到了改变,导师也是通过这个关系,他的生活和性格都得到了改变或者看到了某样他一直忽视的东西或者是像新大陆一样,在某个层面有了新发现。
这部电影的导演和编剧也是这样设定的,但是却总让观众觉得什么不够,其实是情绪的积淀不够,当情绪积淀不足的时候,故事来到结尾,一个事件或者物件带来的冲击自然就不能达到预期的标准。
《心灵捕手》里面,威尔就像托马斯一样,天赋秉异却自大狂妄,而心理学教授尚恩第一次见到他是甚至把他赶出他的办公室,就是这样的一些冲突和铺垫,才能缓慢地进行之后两个人关系的弥补,最后才走向故事的结局。
观众拍手叫好,毕竟一个坏孩子终于走上了正轨,这样的正能量结局没有人不愿意看到。
再说《飞鹰艾迪》里面的艾迪,和导师的性格迥异,从一个锲而不舍的求学和一个锲而不舍地推辞终于两个人站在一条线上,中间关系的叙述增加了一些有趣的情节,自然而然地把观众的情绪和逻辑带到了导演和编剧要到的结局上。
但是《飞鹰艾迪》这样的电影,只要叙述不拖拉,情节生动有趣,搞点卖萌卖帅的小插曲,轻松诙谐,最后释放的正能量随着一个俯拍‘’飞鹰‘’降落的镜头,自然灌输到了所有观众的泪腺里面。
《天才捕手》不一样,他是文学类的,这种东西本来就来得缓慢,还好导演和编剧都抓到了这点。
但是在人物故事塑造上,就欠缺了一点点。
铂金斯当然是情感内敛的人,他和家人的关系并不是不好,只是在这个女儿众多老婆又有自己爱好的家庭里面,总是嫌作为一家之主的铂金斯在感情上付出的不够。
而托马斯则刚好是激情澎湃,语出惊人,毫不掩饰。
两个人刚开始性格上的格格不入,在一次酒吧里面听爵士乐的经历就悄悄地化开了。
铂金斯慢慢地用脚掌跟着托马斯在桌子下面打起了节拍,就像电影开头托马斯站在雨中,打着节拍抽着烟。
如果这场戏再长一点,再加一点简单的情节,混着他们性格不同的小矛盾时的尴尬,那么观众也就自然而然地把情绪酝酿好了,也随着节拍用脚打起了节奏。
第二场关于两个人性格的转变来自于Nicole Kidman饰演的托马斯的情人贝恩斯坦。
贝恩斯坦早就受不了托马斯长时间不回家,不关心她的工作,情感的行为了。
她把责任都推到了铂金斯身上,认为是他抢走了她的爱人。
所以,女人啊,总是这样,不能够理解一个天才创作者所需要和看重的孤独以及共鸣。
创作者构建着他们自己的绝对孤独,然而一旦这个孤独被成功所带来的影响打破以后,创作者就无法回到那个最佳状态进行创作。
所谓艰苦岁月造就最好的艺术作品。
贝恩斯坦像大部分女人永远也不会懂得这个道理,她所在乎的爱情,在一方面期盼她的爱人成功,一方面又期望他能不断地创作的同时,早就被摧毁了。
于是她到铂金斯的办公室进行威胁,用枪威胁或者用自杀来威胁,然后托马斯只是把她抱走,两句甜言蜜语以后就又回到铂金斯的办公室。
爱情在托马斯这类创作者的眼中不是什么七情六欲,只是一个感性生活的出口,可以升华到英雄梦想,却又不能替代他创作的终极梦想。
铂金斯终于意识到了什么,在家门口等着和妻子度假回来的女儿们的车,然后当着女儿的面,亲吻了妻子。
一块冰,导演在这让它化掉了,终于。
再之后就像现实生活里面的情节一样,铂金斯和托马斯分到杨彪。
电影里面对于他们分开的原因虽然是轻轻带过,但是却很有力,就像托马斯说,托尔斯泰的作品之所以叫《战争与和平》是因为编辑没有充当作家的角色,不然改多了就只能叫《战争》而没有和平。
其实现实里面,铂金斯对于删减托马斯的作品也是在保留原著的情况下进行的,甚至有时候他主动不删一些地方因为这段写得很动人很托马斯。
电影再之后,托马斯到西部旅游,在海边终于明白了什么,却也为时已晚,倒在了医院。
铂金斯拿着托马斯的最后的信,也终于类目。
Colin Firth的眼泪一滴滴地就落下了。
托马斯给铂金斯最后信:亲爱的麦克斯:我是违抗医生的命令,偷偷写这封信的。
我有一种“预感”———我很想写下来告诉你。
我作了一次长途旅行,到了一个古怪的国度。
我和死神的黑影靠得很近很近,我不觉得十分怕他,但是人之终不免一死的意念还是萦绕着我。
我过去非常想活下去,现在也还想活下去,因此我想你想了不止千遍万遍。
我那么想再见到你们大家。
同时想到有那么多我该做的,而没有做的事,就有一种无可挽救的焦虑与遗憾。
我知道我只不过是沧海一粟,我感觉到展开在我眼前的象是一座我以前所未体悟到德生命之窗。
如果我能过这一关,我希望能成为比以前更好一点的人;我无法加以解释的怪想法——我知道我现在已经比较深刻了一点,聪明了一点。
如果我能站起来从这地方走出去,过几个月就回来;不过只要我站得起来,我是要回来的。
不管发生什么事——我有这一‘’预感‘’,要写信给你,不管已发生什么事,或者要发生什么事,我总会想到你,想到三年前的国庆日,你到码头来接我,然后我们在河边的小馆小饮,然后到一座高楼的屋顶,往下看,这座城市的奇妙,光彩与生命力呈现在我们的眼前。
你的 汤姆一九三八年八月十二号
我把托马斯的小说《天使,望故乡》的结尾放到最后,也希望感兴趣的人能够去阅读托马斯的作品。
真的很棒。
但是,他现在最后一次站在他父亲走廊上的天使旁边,眼前的广场好似已经很远很远地消逝了。
也许,我应该说,他像一个人站在山上俯瞰底下他刚才离开的小镇。
可是他不说:”这个小镇就近在咫尺“,他只放眼遥望远处高耸云霄的群山。
历史事件参考《天使,望故乡》,三联书店出版。
对于没看过《天才捕手》的人来说,可以这样理解传奇编辑和天才作家,和与之对应的两位主演科林·费尔斯和裘德·洛,他们分别代表了我们最常脑补的两类英国绅士,一个低调傲娇,脆弱之处绝不轻易外漏;另一个风流倜傥,常有惊人的叛逆之举。
▲ 片中,科林·费尔斯又穿上了三件套,不算奢华但却体面且讲究,他为数位文学天才找到了发光发热的舞台,却始终带着帽子隐身幕后。
不得不承认,对于“高冷一哥”和“妩媚裘花”来说,合作《天才捕手》简直天作之合,这冰火两重天的男人碰到一块,火花啪啪啪就甩出银幕外,如果他们不搞出《天使,望故乡》《时间与河流》这传世大作,我们也一定会开始怀疑人生。
常听人说爱情片的男主女主之间要有奇妙的化学反应,他们可以不是现实情人,却一定要看上去神仙眷侣,以寄托我们对美好爱情的无限向往。
其实这个准则放到任何双男主搭档的电影里也要成立。
所以银幕上“脸叔”之于“裘花”的点拨提拔,可能比三月的春姑娘要来得更放肆,更风骚。
聊他们在《天才捕手》的火花,就一定要追本溯源。
这两人都在事业早期以一个极度类似自己的角色脱颖而出:科林·费尔斯的汤米·朱德(1984年《同窗之爱》),一位贵族学院中疾世愤俗的共产主义者;裘·德洛的阿尔弗雷德·道格拉斯(1997年《王尔德》),一位将王尔德拉下“不伦”(当年)爱河的魅力青年。
▲ 科林·费尔斯本人跟汤米一样心直口快:“我喜欢扮演强势的角色,有些人解读为这是我性格当中隐藏的一面,但我想说其实原因简单极了——普通人就是没那么有趣。
”许多年过去了,裘德·洛秃也秃过了,肥也肥过了,女友换了好几波,终于打破了自己貌美如花的刻板印象,成了一个不靠脸而是靠气场吃饭的演员。
而科林·费尔斯呢?
他仍然是那个初见时觉得不够热情,熟络起来方觉学识渊博,知根知底后才知如此深情的绅士。
他就是一个立体版的高冷男神。
一如他身上那个撕不掉的标签——达西先生。
是的,《同窗之爱》中那位充满暧昧光环的汤米·朱德不过让他在英国算是出道了,《傲慢与偏见》中寄托了少女终极情思的达西先生才是科林·费尔斯一炮走红的契机。
他从池塘中走出来,白色的衬衣透湿,一本正经中流露隐约的诱惑——哪个直女看到这里不飙鼻血?
你说?
达西先生的走红不仅说明艺术的全球化扩张、简·奥斯汀的受欢迎程度、电视剧的群众基础,更说明男女通吃才是硬道理。
(胡说八道)
但科林·费尔斯却被困住了,被困在这个角色里直至今日。
你看《BJ单身日记》——马克·达西这个角色就是因为“达西先生”而存在的——拍到第三部,休·格兰特都撂担子了,他却还苦苦坚守在“达西先生”的第一线。
没办法,少女时尚超前了又复古了,但玛丽苏情节永不落幕。
▲ “我发现越是年纪大的人,甚至那些看上去连退休金都没得领的老年群众,对我的渴望越是强烈。
曾有人告诉我,一位老太太在医院检查血压,医生嘱咐她不要再看我那版《傲慢与偏见》了。
这位老太太103岁。
”对的,哪怕一个女人已经在与时间的长跑中耗尽了胶原蛋白,她仍然有权力向往不善言辞但从一而终的达西先生,就像BJ。
对演戏多少有点玩票的休·格兰特退出这个系列是他实在受不了了,科林·费尔斯还在继续,是因为他把这件事看得比常替他人事业着急的媒体和粉丝们轻了许多:“我曾经很开心自己成为一个流行文化符号,事实上我到现在还是挺开心的,但与此同时,我始终觉得这太诡异了。
”“达西先生”之后,他收到的剧本几乎全是爱情片:从《英国病人》到《莎翁情史》,他两次在情场上输给姓“费因斯”的男人,他却调侃道:“为了我的演艺事业,请再给我多一些费因斯”;从《甜心大话王》到《戴珍珠耳环的少女》,他把古典戏剧的各个侧面都贴上自己的名字。
但科林·费尔斯之所以是如今的奥斯卡影帝科林·费尔斯,绝不是因为他的男性魅力俘获了全球少女少妇阿姨乃至奶奶们,而是因为同龄的鲁伯特·艾弗雷特和休·格兰特在怀疑职业选择的同时,他却在勤勉地工作,把自己的多面性呈现给观众和电影行业同仁。
▲ “每一次,他们都说这个角色将击败达西先生。
”("Well I think you've just killed Mr Darcy”)在电影行业同仁的眼中,科林·费尔斯演技不浮夸,选片不功利,银幕形象也不僵化,值得被捧上神坛。
所以《国王的演讲》把他推上奥斯卡最佳男主演的领奖台,你看着他扮演父亲,扮演丈夫,扮演养尊处优却又面临内忧外患的国王,扮演努力克服口吃有时甚至口爆脏字的演讲学徒——看科林·费尔斯、杰弗里·拉什和海伦娜·伯翰·卡特飙戏实在是太爽了!
而在英国那帮无厘头才子们眼中,这样高冷、不苟言笑,却又迷倒众生的形象,要撕碎来逗笑才够有趣呢!
所以你看从《黑爵士》(罗温·艾金森微笑)到《新乌龙女校》(鲁伯特·艾弗雷特微笑)再到《妈妈咪呀!
》(梅丽尔·斯特里普微笑),他刚出场时仍然是那么高冷和不苟言笑,甚至还有一种奇异的“渣男”感,但总是得不到幸运女神的眷顾,反而闹出了许多的洋相……
▲ “演员们基本上都是‘变装皇后’。
人们会告诉你他们这么表演是为了治愈人类,或者挖掘人类精神的本质。
好吧,或许会有如此效果。
但基本上我们只是想穿上连衣裙翩翩起舞。
”至于普通观众怎么看?
我们需要更多的西装、三件套、玳瑁镜框、一尘不染的皮鞋,轻言细语的威胁和发型不乱的暴力,最好是《王牌特工》续集赶紧出来!
当然,这样的高产和“兼容并蓄”必然导致他所主演的电影并非部部皆精品,《新乌龙女校》这样纯恶搞的就不提了,众星云集的《妈妈咪呀!
》毁誉参半,而近些年的《神偷艳贼》和《魔力月光》都不尽如人意。
▲ “你知道吗?
事实上在片场的日常就仿佛我们奇迹般地倒退回了婴儿时期,其他所有的一切都被剥离,你陷入非常无助的境地。
在某个约定好的日子,你被车送去一个不由你选择的目的地。
他们给穿衣服,做造型,安排你吃早饭,这一切都根据别人的时间表来。
然后你又被带到某地履行职业义务,你被告知站在哪里,看向哪里,说那些话,而这一切都不属于你。
所以你能控制的东西其实很少,除了那些你关上厕所门发生的事。
这简直是荒谬的。
除非这部电影很棒,否则一切都没有意义。
你只能跟着那条固定的线走。
”意识到单纯做演员是无法把控电影质量的,科林·费尔斯开始尝试幕后工作。
他监制了2015年最好的电影之一《天空之眼》,以及2016年的电影《爱恋》,这两部电影预算都不高,但却有一种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震撼人心的力量,一时间科林·费尔斯也成了半个伯乐。
而这两段做幕后的经验,对他塑造麦克斯·珀金斯这位曾经先后挖掘过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的传奇编辑多有裨益。
然而,在这个bromance遍地开花的时代,这个编辑与作家无间合作的故事最大的挑战却是如何调动两人互动的律拍。
毕竟除了互诉衷肠的“在你之前我没有朋友”之外,那些关于文学的长篇大论放到银幕上可不如想象中好看。
▲ “这不是我第一次演一个不肯脱下西装的怪人(笑)。
但这个角色面临着另一个精神上南辕北辙的角色,两人之间对抗着,演出这种感觉其实是十分有趣的挑战。
而我本能地要把这个角色挖掘得更深。
人们常说麦克斯·珀金斯近乎隐身,这也是我从排演便开始探索的角色特质。
”电影当中有个细节,天才作家,同时也是话唠晚期患者的托马斯·沃尔夫拖着五千页《时间与河流》手稿走进编辑麦克斯·珀金斯的办公室。
珀金斯看着满满的拖车整个人速冻在原地,他尝试性地掂量了一下当中一捆手稿。
身为观众的你此刻脑内弹幕飘过:“这家伙疯了吧,这么多字怎么塞得进一本书,谁要看啊!
”这时沃尔夫也紧张了起来,就像他与珀金斯首次见面时企图用骄傲来掩饰害怕被拒绝的心情时一样。
数秒后,珀金斯说:“我们能做到的。
”(We can do this)
一边是成熟稳重、英国绅士般善良敦厚又慧眼识英的老编辑柏金斯;一边是灵感和精力都处于顶峰,难以自制的默默无闻的作者沃尔夫。
创作的激情,从一开始达到顶峰,每个人都为它兴奋、狂热,然后它反过来吞噬它的宿主,首先是沃尔夫,他必须日夜不停地写不停地改,他的生命被它照亮了,他借此看见了生命的美,燃烧的蓬勃的美。
好像献祭一样。
他得交出他的女友,然后是他的战友柏金丝(“他拖了我的后腿”沃尔夫这么说,我相信他是真诚的,也相信他是自私的),柏金丝曾为了沃尔夫而放弃跟妻女出去度假,当伯恩斯到编辑室吞药自杀时,柏金丝冷冷地看着大闹的一对,心里应该是被震撼到的,那一幕真是不动声色,妻女回来之后,柏金丝在车边深深拥吻了妻子,也为和沃尔夫的决裂埋下伏笔。
柏金丝的冷眼旁观伯恩斯也是美丽。
一幕是在车站接沃尔夫,灰蒙蒙的面目模糊的人群里,她在画面中央,宛如神像;一幕是在编辑室,她举起枪,对着老主编,试图夺回她生命里的快乐,像个战士;一幕是在房间里,她和沃尔夫坐在沙发两端,静静地听完沃尔夫的念叨和充满诱惑力的邀约,告诉他已经结束了。
伯恩斯真是敢爱敢恨。
导演没把她拍成悲剧人物,反而是衬托沃尔夫的幼稚,像个毫无心肝的孩子一样有了新朋友就丢了旧朋友,显得十分可怜。
电影的结局非常有意思。
海边的沃尔夫真的来到了世界很远的地方,海水涨落,内心的激情澎湃终于有了共振,就在流浪之途的巅峰时刻,他的闯荡之旅因为脑结石而迅速结束了。
脑结石似乎是一种隐喻,孕育灵感的大脑,被笨拙的丑陋的病变的石块充塞,好像是肉身的沉重对精神的轻逸的最大嘲讽。
生命结束的太快。
墓地,柏金丝站在众人之后,脸上有淡淡的哀戚。
伯恩斯没有出现。
最后一幕,老主编的生活恢复了平静(或者说整部电影老主编的感情都比较内敛?
),他坐在主编室的中央——中正、稳定,象征着某种秩序——继续他的编辑工作。
他收到了来自医院的信,沃尔夫的表白,这个孩子刚开始忏悔生命就已经结束。
人物传奇,四平八稳。
写作需要灵感,需要空间。
托马斯才思泉涌时一天随随便便就五千字,但受到妻子精神状态影响的菲茨杰拉德,即使曾经写出《了不起的盖茨比》,但如今一百个字都难以挤出来了。
意气风发的托马斯接着酒劲奚落菲茨杰拉德江郎才尽,我忽然想到了同样出现在电影里的另一个作家海明威在《丧钟为谁而鸣》的一句话。
“所有人其实就是一个整体,别人的不幸就是你的不幸,不要以为丧钟为谁而鸣,它就是为你而鸣。
”不要嘲笑别人的不幸,尤其对于冠于“天才”二字的人来说。
“天才”的称谓,更像一份古老的诅咒。
李贺,梵高,莫扎特,迈克尔杰克逊,甚至乔布斯…这些天赋异禀的能人,都殒命在不属于他们离开的年纪。
有时候冥冥中老天爷就不怎么眷顾那些锋芒毕露的人,或者说天才的诱惑和压力又是普通人难以承担的结果。
托马斯年仅38岁就英年早逝,但他又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一生最大的老师和知己,老牌编辑麦克斯维尔·帕金斯。
作者与编辑,除了最初相识的发掘,类似千里马与伯乐的关系,更多的还在于编辑能否精准掌握和提萃作者的精华剔除槽粕的能力,“去除顶端的枝桠而不触及它的根”。
如何把握增删补润色的尺度,这是非常考验编辑功力和作者交情的时刻。
就好像科林叔深情的朗读作者的那段关于一见钟情的文字,那么细腻动情的描写(我是感同身受了),被他嫌弃词藻过于浮夸华而不实,而一一删除,“文章在于内容而不在于页数”。
编辑必须拥有魄力,这个位置不仅担任着舆论风向,还肩负着文化的使命,是幕后的无名英雄。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能够相识相遇,是多么幸运的事情啊。
"Sometimes people just go away."这不是一部每个人都会喜欢的电影可是第一次在电影院看一部电影看到眼泪多到花了妆明明不是一部爱情电影 台词却浪漫到想倒回去再听一遍很庆幸看它的时候 身边陪着一个不离不弃了十几年的伴不论你的生活精彩或是落魄 都不该忘记为你付出过的人——"I miss him,too."
“真正的人生 是当你能够看着某人的眼睛 然后去感受他的疼痛 ”直戳内心 谁说不是呢 电影结尾的那封信 从dear max开始回望他走过的不曾珍惜的一辈子 我多么希望那些我没说过的话 我没表达的遗憾 都能完完整整的献给你 可惜我回不了头了 这一生已经走到尽头了
故事快开始的时候,纽约的上空灰蒙蒙的,云层很低,街道上人群熙熙攘攘。
一个穿着风衣的男人站在雨里,他把他的大皮鞋踩进路面的低洼里,激起一阵一阵的水花。
他望向那座悬挂着黑色字母招牌的楼房,镜头给了他一个背影。
故事快结束的时候,他已经获得了人们近乎痴迷的追捧。
海浪扑打过来,他再一次把他的大皮鞋踩进湿润的沙滩里,激起汹涌的水花。
镜头转而面向他带着一如既往的极度热忱的脸,令人感到一种庄严的荡漾。
在托马斯•沃尔夫短暂的一生里,这个被导演多次运用大特写刻意加强表达的小动作,似乎已经成为了描述他的最好注脚。
张狂,自满,跋扈,如同黑人爵士乐一般恣意放纵。
他生活在自己创造的美妙世界中,传递感情的方式直接浓烈,甚至有一些神经质。
作为一部文学气质浓厚的传记电影,《天才捕手》节奏沉静,色调厚重。
而这个初入文坛即惊起巨大涟漪的天才作家,时刻在调度中处于明亮的光束里——无论是在麦克斯的办公室商议修改语言段落,还是病重在医院的床榻之上留下书信——经过玻璃与窗帘之后投射下来的光束,笔直打在他身形的轮廓上,隐约有一丝神圣的意味。
英年早逝。
麦克斯拆开信件,映入眼帘的是他再熟悉不过的笔迹。
当他读到“你永远是曾经的那个麦克斯”,他缓缓摘下帽子,在心里向托马斯•沃尔夫做最后的道别。
他在落下眼泪的时候,眼神里满是哀伤,却不绝望,因为被上帝眷顾的人,他来自天堂,最终也会回到家乡。
但是,即便有裘德•洛、科林•费尔斯、妮可•基德曼,这样的一众出色演员同台飙戏,这部电影在任何的档期排片之中也并不会显得夺目。
且不议是否有观众会觉得“拖沓无趣”,不得不承认的是,不论如何概括故事主线,《天才捕手》不过描绘了天才作家与伯乐编辑之间相遇相知相惜的图景。
剧情聚焦在两人反复琢磨争论完成《时间与河流》出版的过程,它似乎和电影操作规范背道而驰,因为这部电影并不“丰富”。
脱离了娱乐趣味,甚至没有强烈的戏剧冲突,它在万千被载入史册的经典优秀传记电影中,是一部“平常”的作品。
“平常”,但不寡淡。
一个永恒的问题:当我们在看电影时,我们究竟看的是什么?
当我们面对银幕,情绪满溢甚至于热泪盈眶时,我们为之动容的究竟是什么?
《天才捕手》最终试图呈现的命题,是写作。
将思维在脑海中的游历变成白纸上连续的抽象字符,再变成沉甸甸的散发着墨香的装订本,这部电影从侧面确实淋漓尽致了。
当行驶的火车声与喧闹的人声抽离,画外音悠悠诵读着《天使,望故乡》的开头篇章,遣词造句间击中了捧着一沓纸页的麦克斯,也击中了每一个愿意和文字打交道的我们,击中了内心深处和文字亲近的人。
这让我想起《巴黎野玫瑰》了——当然作为我个人最爱的法语电影没有之一,我总是能够想起它——贝蒂这样和佐格说:“如果我写作了这本书,我的生命就有了意义。
”我喜欢那些疯狂的、有温度的灵魂,所以我会痴迷着这个故事以至于多少年来都不曾忘记。
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当我们在看电影时,我们究其根本看的是某种理想自我。
抛开理性与专业的评判,不知道你最喜欢的电影是哪一部,它又和你的生活有着几分的重叠呢?
非常有意思的是,影片中花费不少笔墨塑造的菲兹杰拉德,他的作品《了不起的盖茨比》在1974年改编为同名电影,成为后来大量好莱坞风格文学改编电影的奠基之作,也是一部分观众了解到文学作品的契机所在。
饰演麦克斯的科林•费尔斯通过文学改编作品《傲慢与偏见》(1995)走红,令人为之气质倾倒。
而《天才捕手》本身,也是编剧约翰•洛根改编自《麦克斯•珀金斯:天才们的编辑》的作品。
文字与影像之间,交织,茂密,生生不息。
2012年马丁•斯科塞斯执导的作品《雨果》,同样也是由约翰•洛根改编自同名文学作品。
包裹着儿童奇幻片的外衣,其中大量关于梅里爱和电影史、电影修复的探讨使我们不难发现,它最终试图呈现的命题,是电影。
无关乎剧情和演技,这部触及无数电影人内心的作品,一如《爱乐之城》,一如《雨中曲》,一如所有那些构建片场幕后故事的,构建电影人工作生活的,回忆的,致敬的,献礼的,触及了所有怀抱着电影梦的人们。
当这些有趣的元素串连在一起,我不禁发觉,所谓创作,究其本质是造梦。
小说也好,电影也罢,世界创造了人,人创造了它们告诉世界这就是我的精神园地,这就是我的梦。
所有的艺术形式都是生命的力量,在时间的长河中淘尽砂砾与尘土,留下熠熠闪光的珍宝,献给前来拾贝的人们。
这一切,如同汤姆带着麦克斯爬上屋顶,并肩眺望远方的美丽景色,麦克斯打的那个恰当的比喻——远古的山顶洞人如何度过漫漫长夜,唯有讲故事能够抵御源自黑暗的恐惧,让彼此充满希望,迎来下一个灿烂的日出。
真奇妙啊。
【本文首发于文慧园路三号2月28日推送,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
3.5 不及预期,但依然好看。对某些人来说,创作的意义和完成作品的满足度远远高于维持恋情或家庭和睦,无怪乎他放浪自私,视世俗于无物。但让我感到矛盾的点在于,我以为一部伟大作品的作者应当具有相应深切的同情心,而主人公被刻画得如此刻薄,他的文章和他自身品格真能打动阅人无数的老编辑?
好的演员就是,多烂多无聊的剧本都能把你演哭。。。两星给两位主演。
不算成功的传记电影,标题的“天才”真的不太像在形容max。
2.5 值得深挖的地方粗糙略过,又在其他地方狂加各种戏剧化鸡汤。尴尬突兀的剧本被历史人物料足这块遮羞布遮掩。感觉也没几年,裘花的颜咋这样了...
这部讲述美国人文学事件的影片简直堪称英国影人的聚会。天才之间的那些事,被英国人格兰吉达呈现得中规中矩。影片画面复古考究、叙事手法相对传统,可惜剧本不够给力,所幸费斯大叔的表演依旧出色,人类的交情一旦发展为似父似友,便滋生出很多跃出职场的情绪。另,盖·皮尔斯的费斯杰拉德颇有新鲜感。
差点看睡着不知所云
同是讲书的电影,感觉比《在路上》差远了…两个男主塑造的都让人很讨厌…感觉看这电影唯一的收获就是知道了这个作家…
一般中的一般
情绪起不来
失望 剧本真的平淡无味
一星全给三个主演,那么好的题材拍成这样,都快睡着了
真的挺无聊的。
平庸。对作家生平有点兴趣。
电影真不适合呈现这种文学编辑和作家之间的对话,两个人在酒吧里讨论删改稿子的过程真实做作又无聊。明明不具备表演性的东西,非搞得特别戏剧化,所以只能靠夸张的语气和动作。
跟同样有基德曼参演的时时刻刻很像,节奏舒缓,文学气质浓厚的传记电影。耐心编辑和抓马文青周旋的故事。Colin Firth的父亲型形象非常内敛温暖,Jude Law的南方口音有些太重了,看到演费兹杰拉德的是Guy Pierce还挺惊喜的。
瑕疵颇多,但瑕不掩瑜。谈到好多关于人性的部分,关于才华横溢的人如何进入你的生活又残忍离开而无需知会,谈到天才的守护者同时又质疑自己是否又是天才的扼杀者。谈到优雅恒正的生活是否又意味着丧失人生的乐趣。种种种种。人生何其复杂又值得书写众多。
有点平淡,但愿意多给点感情分
为什么要扯上基情呢?这种同性之间的惺惺相惜,伯乐千里马的父子感觉多棒!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作为一个喜欢写文字,喜欢读文字,喜欢沉浸在文字的世界里的人,我真是太喜欢这个故事了。
如同嚼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