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警察一开始就说,他们那个时候,有些警察出勤都是不配枪的。
可惜时代变了,没多久之前,他就亲自把一个杀人犯送上电椅,这个杀人犯不为别的,就为杀一个人。
“他是个变态杀手。
那又怎样,外面多得是。
”这便是现在的情况。
老警察够经验,够老道,但形势比人强,面对日新月异的像藤蔓一样铺展的暴力地图,他败下阵来。
这部片子在IMDB得分奇高,这不奇怪,毕竟我们不可能忘记07年或者前几年美国的那些骇人的校园枪击案。
片子本身与它们没有关系,无论意指还是喻指,都搭不上界。
但一个美国人看到这些无理性的暴力场面,又看到一个优秀的警察对此无能为力,特别是美国的知识份子,不可能不会有联想。
这也是它在影评人奖中所向披靡的原因。
这种很美国的因素外国人可能就很难理解。
但有些东西我认为是共通的,暴力的升级以及非理性化,全世界都是这个趋势。
反过来说,科恩兄弟的野心其实也隐约可见。
在保持风格化的暴力场面的同时,他们力图展现的是一个更黑色更无望的世界。
魔盒被打开,世界陷入混乱,但曾经的英雄已经老去,尚能饭否?
片子中的老警察,老让我想起科恩兄弟另一部片子Fargo里的女探员。
有很多相像的地方,都很善良、智慧、细心而且温和,不怒自威,可以说老探员就是那位女探员的老年版。
但最终的结局却不一样,女探员最终擒得凶手,老探员却只能黯然离场。
个中滋味,惹人唏嘘。
其实在片中,老警察的戏份不多,更多的是Moss与Suger的对垒,他们两个人的戏占了大部分。
但这都是很常规的猫捉老鼠的游戏,即使披上科恩的风格化暴力的外衣,虽然很精彩,但还是没有突破。
但老警察的出现给这个游戏抹上另一种色彩,他未曾与他们俩中的任何一个正面交锋,但一张沙发,确是三个人都坐过的。
他一直在chase他们俩,他的温和与慈眉善目显然与另外两个人形成鲜明对比,而且他从不轻易拿枪(使用暴力),他的疲倦也与另外两人的活力相对。
总之,多了这个人物,可回味的东西就多了许多。
或者说一些技术上的成就能让人走出它的压抑。
这不是一种明摆着的压抑,甚至看到那些暴力场面也会很爽很过瘾,有些场景也很荒诞(比如Moss两次过边境所受待遇的对比),但骨子里的黑暗确实是感觉得到的。
科恩的叙事向来令人称道,总是有于无声初听惊雷的感觉。
这次由于原著的诸多细节,使得在片中略去了很多副线的发展以求风格的内敛。
比如开越野车追杀Moss的那帮人的来龙去脉,在138房间的那三个人,以及后来在机场出现的那一帮人,第一次看都会有突兀之感,但第二次看就会明了。
另外对Wells的处理——他出现没多久就死掉,似乎也有争议。
但我认为这是很妙的一个处理,相应于本片所要传达的关于暴力的面目——无理智的、轻易的,他这样死掉,不仅突破了电影叙事上的俗套,其实也是符合它的内在逻辑的。
同样的,Moss的死与最后Suger的车祸都在这样的框架之内。
一种更强大的力量裹挟着他们,某种倒向躁动不安的必然性使人的生命都草草结束,电影里也有人说这时因为金钱与毒品,人们不再彬彬有礼,但这是表面的现象,内在的黑洞是什么,它没说,但可以感觉到,这种黑暗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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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最后以老警长的无力的醒悟为结束,走到这个醒悟,相信大部分观众都会觉得仓促和无所适从,历经数次意外的刺激的情节转换后,竟然以一个老人絮叨自己关于父辈的梦而结束,没有英雄,没有胜利,没有结局,也没有对未来的预测,只觉得震撼而无望。
导演用了大半的时间讲述猎人和杀人魔的周旋,猎人一如传统西部片里有勇有谋有性格的牛仔,杀人魔则冷酷精明而无处不在,如果在数次交锋后,道高一尺磨高一丈,在最后一分钟牛仔险中求胜,半死不活浑身染血的回到妻子身边,这会是一个经典的西部片。
仅仅凭导演对镜头和叙事的掌控:拘留室内杀人魔勒死警察时的面部特写,警察死后对地板上挣扎痕迹的特写;西部荒漠在明晃晃的日光下静的让人发慌,无边的暗夜中突然危光微闪;不管是阳光下还是黑夜中,枪声总是突然爆发随之又陷入寂静,谁不知道下一声枪响是不是冲着自己而来,生命在这个荒漠中,脆弱而又源源不断,活着的人应当见怪不怪;牛仔和杀手数次斗志斗勇化险为夷……这仍然是一部值得一看的西部片。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关于个人英雄的故事,我们的牛仔在枪战中轻易的死掉了,这个世界没有不败不死的英雄,如老警察给牛仔老婆讲的那个故事,再厉害的人,也可能在任何环境下被打败。
这里要赞一下汤米.李.琼斯的演技,之前那个对年轻下属徐徐叨叨卖弄经验的老警长,在牛仔死后,也就是影片最后四十分钟,转变为主要角色,如果没有抓人的力量,观众不太可能从牛仔的故事中走出来而去关注他所要表达的东西。
这时我希望,老警长用他的正义感或者丰富的经验、哪怕仅仅凭他的毅力能最后抓到杀人魔,这样我们能如释重负,道德上得到满足和安慰,也可警告一下自以为是的年轻人,年老者仍然蕴涵着爆发性的力量,他们更了解这个世界,这样变成了一部充满人性关怀的主流道德片。
可是老警长几乎动用了他所有的经验和智慧,杀人魔仍风影无踪不可琢磨,报纸上报道的那么多不可思议毫无人性的恶性事件,作为警察的他也只能像听听天方夜谈一样,无从追踪。
老警长先于观众感到无力和绝望,看不倒未来的时候,他回忆过去,梦见了父亲和祖父,他们在他们的时代破案无数英勇无比,这份荣耀在他身上本应该继续。
不是他不够优秀不够努力,是因为这个世界变得无从以以往的逻辑和方式来理解,杀人魔作恶,虽然以两千万美金为追踪线索,但如那个私家侦探所说,其实与美金和毒品无关。
大概老警长的父辈祖辈的时代,所谓恶人,无非不是因为色就是因为利,而这人类的弱点迟早让他们败在别人手下。
如果牛仔与杀人魔想实打实的交锋的话,两人实力半斤八两,但是牛仔其实输在人性上,他要钱,要保护妻子,所以杀人魔能威胁控制他。
反观杀人魔,他没有人性,连“恶”的人性也没有,不贪财不好色,甚至没有万能的弗洛伊德式的童年创伤性经验,没感情有原则,原则就是杀人,有着上帝一样天然的不可抗拒不可捉摸的力量。
当恶变成一种纯粹的恶,无从理解也无从破解,而他又充斥着这个社会的时候,年老者的经验:他们相信人性、道德、个人奋斗,相信勇气智慧和力量能战胜邪恶,他们所重视的个人和荣誉和坚守的信条,似乎都靠不住了,这大概是片名的意思,这是一个与过去断裂的社会,它的内在逻辑,在过去社会成长并成功的人怎么能把握得了呢。
人性是复杂的,有时很黑暗有时很光明,单独强调哪一面都过于片面,个人好恶不同,于我而言,更喜欢在文艺里看到人的黑暗面,cynical的讲句:黑暗一面更为真实。
前几天Apple Daily被关闭,陶杰忆述他写专栏的日子同时分析了一些这份报纸,他说创始人(即是fail lai了)的性格决定,他喜欢表现人性的阴暗。
的确,这份报纸是以狗仔队和负面新闻著称的,先从明星开始,跟着是政要名人,伟大光荣正确的偶像光环之下的阴暗自私冷酷虚伪,都曝光在偷拍镜头下。
陶杰决定回港的一个原因是金庸力邀,他之前在BBC中文部做了八年,一直在明报写泰晤士河畔的专栏,后来是黄金冒险号,回来后金庸却卖了明报,他去了一家英文媒体Start-up,还没开张他(副主编)和主编一行就遭遇车祸,一死几伤,这份报纸也不了了之,后来陶杰的境遇颇为仓皇了一段时间。
陶杰说金庸私下跟他谈他写的郭靖之类的伟大人物(所谓为国为民侠之大者)他也不信的,看金庸经营明报就知道他当然不信,他信的是韦小宝。
我喜欢看高恩兄弟的电影主要就是因为他们和 Fail lai一样喜欢捕捉和表达人性的阴暗。
例如这部2007年的奥斯卡最佳电影《老无所依》,充满了好人的尴尬,恶人的冷笑,普通人悲哀的贪婪,看的非常过瘾。
它整体上令我想起村上春树的短篇小说,一段似乎不太相干,不知所云的独白起,一个惊心动魄充满悬念的故事,故事突然就煞了尾,既不是亲痛仇快一黑到底,也不是正义终得彰显的大团圆,跟着又一段描绘梦境的独白,结束。
村上春树的短篇小说大部分都是如此,例如《猫城记》,《Carnival》,《Kano》都是如此,叙述的过程即是给你欣赏的全部,不能奢求一个正常的开始和结束了。
但这没头没尾的故事和叙述的过程带给你享受,带给你思考,这就够了,是为现代小说。
《老无所依》想讲的大概是老一代对新时代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的担忧与无奈。
这电影在2007年获奖,如今好莱坞是个讲政治正确和正能量的制造工厂,这种一黑到底的电影再也不是主流,甚至慢慢消失了。
正能量爆棚的电影让我感到不适,例如皮克斯最新的《Soul》,我说不清不适的原因,它那么光明,正确,让人心里暖暖的。
为何还是不高兴呢?
我想我不高兴的是走出影院/关掉电影,走到外面的世界,到处仍是冷冰冰的,虚伪的麻木的一片,让我有种灯光亮起,美梦幻灭的凄惶。
黑色电影就不同了,你带着对人类的悲悯,沉重的思索走出影院,门口的爆米花可乐前排着长长的队伍,美少女们在对着布景公仔,手举着V字自拍,一切如常,真实的生活仍是那么热烈,繁华,你忘掉人性的阴暗面,开心的投入大家都戴着假面的生活。
人性是阴暗的,必须偶尔被提醒一下,但也就是提醒一下就行了。
《老无所依》夹杂着忧郁与失落,在风格上与科恩兄弟早期电影《血迷宫》以及后来的《冰血暴》较为相似。
不过比起这两部片,《老无所依》显得更为成熟稳健。
复杂多变的推移镜头逐渐被沉着冷静的固定镜头所代替,科恩兄弟抛弃了之前电影制作的大量技巧,而采用简洁、细致的描述方式,沉默稳定的镜头语言带出一种中立并且相对写实气息,人物活动更为接近日常生活状态。
80年代德州富满西部风味的景致与方言为影片造就一个独特的时空框架,角色融合于限定故事的场景,从而形成影片独有的逻辑和剧情推进方式。
这种方式与《冰血暴》中明尼苏达的雪景有异曲同工之妙,即是描绘出弗雷德里克·阿斯特吕克所说的“某种美国式的地理现状”,边境以内是德州,边境以外则对应整个美国,这是一个隔膜与联系畸形结合的整体。
在这个边缘社会里演绎着特殊群体的生存法则,人性之恶被无限扩大,寂寞荒野蕴含着现代人如坐针毡的危机感和失落感,法律与道德不再重要,正义与公理归于虚无,个体逃脱不了命运的嘲讽和玩弄。
这一点,恰恰对应了现代美国社会普遍存在的“怀疑主义”心态。
或许受到麦卡锡文风的影响,《老无所依》比起科恩兄弟其他电影显得更沉重阴郁,受约束的情景里面蕴含莫测危机。
抽象化的人物处理方式,使得人成为历史、环境里的一个因素。
即是说,在环境面前,人已经不再重要,在科恩兄弟所创造的黑色荒谬世界中,人即使有心,也终究变得无力。
因此在《老无所依》里,每个人所代表的只是一种社会类型,没有过于复杂的心理变化,人只是一个符号而已。
譬如莫斯所代表的是一种人性最普遍的倾向,即渴求改变现状,让自己生存得更好,因此他经受不住两百万美元的诱惑,携款离去。
同时又经受不起良心谴责,对被遗弃在荒野、渴求水喝的毒贩司机心存怜悯,去而复返,这正是造成莫斯致命的因由。
在科恩兄弟看来,人性中所存在的贪婪私欲往往成为他人利用的对象,从莫斯离家出走那一刻开始,他就已经被自己的追求所抛弃,剩下只是漫无目的的逃避而已,整部电影也因此变成一场惊心动魄的猫鼠游戏。
从某种角度看来,莫斯是无辜的,但是对于那两个惨死在齐古空气枪之下的汽车司机来说,莫斯的死显然更无可避免。
在影片中,没有人是旁观者,命运之轮把所有人编织在一起,恐惧、挣扎、求饶乃至逃走都无济于事,区别只在于幸运或者不幸而已。
杀手齐古和老警察贝尔分别代表邪恶与正义,犹如天平两端。
可惜的是,天平始终偏向邪恶一边,正义与公理在邪恶面前竟是如此无力,贝尔事实上一直在逃避面对齐古,而实际上他也从未与齐古见面,每一次都在齐古作案后姗姗来迟,在贝尔那些貌似冠冕堂皇的道理背后,隐藏着一种宿命式的无奈与悲哀。
在暴力肆虐的世界里,他只是个无所事事的旁观者,要面对邪恶,就必须面对死亡,而他显然没有这种勇气。
贝尔絮絮叨叨地怀念过去美好时光,这只能证明他不适宜生存在这个世界,同样的,正义与公理也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
反观齐古,此人所代表的是一种纯粹的恶,他杀戮的目的极不明确,或许仅仅只是出于一种恶之本能,从开始用手铐勒死警察,到杀害主动帮助自己的运鸡车司机,齐古的所作所为只能归因于一种原始兽性。
可笑的是,他手上拿的空气枪,正是屠宰场用来宰杀牲口的工具。
其实齐古看起来更像判决生死的神,在杀人时让对方猜硬币的细节,令人胆战心惊。
那个年迈的加油站老板是幸运的,他猜中了硬币,赢得生命,正因如此,齐古才会由衷警告,“只要不是(把硬币放在)口袋,因为在那里它会与其它硬币混在一起,成为一枚普通的硬币,它不应该得到这种待遇。
”莫斯的妻子拒绝猜测,也拒绝了给自己生存的理由。
影片中有一个镜头值得玩味,加油站里,齐古盯着老板,把捏成一团糖纸放在桌面上,糖纸艰难地展开,这个画面,与人面对命运时的挣扎何其相似。
在朋友的强烈推荐下看了《老无所依》。
200多分钟里,惊悚、紧张、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
直到影片兀然结束,感觉到无奈、无力、压抑、甚至绝望。
这里不存在“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没有什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凶徒逍遥法外,无辜者任人鱼肉,警探束手无策,没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一切只是“弱肉强食”。
关于这部片子的情节,要全部看懂,尤其是后半部分,确实要动点脑筋。
这部片子的出彩之处,除了演员的出色表演,整个故事的叙述方式、视角和节奏,还有众多伏笔和细节一步一步铺陈,都张力十足,值得回味。
---牛仔Moss在打猎时,没有命中动物,枪声吓跑了鹿群。
他把弹壳捡起来放在口袋里(是个谨慎的人哪)。
后来,发现地上有断断续续的两行交叉的血迹,一行血迹已经干了,一行血迹还很新鲜。
Moss看往旧血迹的方向,没有看到任何动静。
沿着新血迹的方向,Moss看到一只动物在移动,用望远镜仔细一看,原来是一条黑狗一瘸一拐的走(注意这狗是戴项圈的,其实它也是黑帮的狗)。
Moss沿着那条狗来路的方向走到山坡边,看到旷野上停着五辆小货车(其中至少三辆车是车顶有一排大光灯的,这也就是后来追杀的墨西哥人所用的车型)。
他端着枪走近货车。
地上有三个死人和一条死狗(这条狗和刚才Moss看到的受伤的黑狗是一个品种的,之后黑帮也用这品种的狗追击过Moss),有数量较少的苍蝇在尸体附近飞舞,血迹未干,看来这里战斗结束不久。
红色小货车里有一个死人。
黄色小货车里有一个重伤的墨西哥人,奄奄一息,求Moss给他水。
此时,黄色小货车的车窗玻璃是完整的,这个墨西哥人是腹部中弹。
Moss取走了他的枪和弹夹。
黄色小货车的拖车上还放着毒品。
他想肯定还有一个逃走的人,必定躲在某个阴影中,结果发现在远处树下靠坐着一个人。
Moss看看表,11点40分。
他等了一会儿,又看了一下表,用望远镜确认树下的人没有动弹,才端着枪靠近。
树下的墨西哥人已经死了,Moss取走了他的手枪插在裤腰里。
他打开尸体旁边的皮箱,发现了里面全是一叠一叠扎好的百元美钞,这就是Moss将为之亡命的两百万。
半夜,Moss良心发现去给那个奄奄一息的墨西哥人送水。
此时,黄色小货车的车窗被轰了一个大洞,那个腹部受伤的墨西哥人头部中枪已经死了。
这说明黑帮已经来过,他们杀了这个墨西哥人并取走了毒品。
此时毒品的卖方——墨西哥人一伙出现,追杀Moss。
Moss逃脱后,立刻让妻子先回娘家躲避,自己拿了钱开始逃亡。
Chigurh这个杀手堪称最完美荧幕杀手了。
他强大、狠、冷酷、步步为营、不择手段、洁癖、沉默、阴沉、不恐惧、不妥协、一丝不苟、没有人类的感情,小强般顽强的生命力,管你什么来头(匪徒、警察、杀手、老百姓)只要妨碍他的都挂了,所到之处尸横遍野,几乎如死神般的存在。
后来Chigurh和毒品买家Root的两个手下来到火拼现场,Chigurh取下Moss车子上的检查铭牌。
他得到了信号接收器,并出其不意地用火拼尸体身边的手枪射杀了Root的那两个手下。
白天,老警长Bell在火拼现场不远处的路边发现了Chigurh最初杀死的那位老人的车子,这部车子已经被烧成了黑炭似的。
可以推测,Chigurh从此开着被他杀死的那两个Root手下的车子追杀Moss。
看来Chigurh是习惯性的杀人夺车呢。
后来,他又从养鸡人手里夺车,杀人过程就略过了。
Chigurh通过Moss车子上的铭牌,找到了Moss家里,并拿到了他家的电话账单。
后来他给Moss的岳母打了电话,得知Moss没有去岳母家。
之后Chigurh、墨西哥人和Moss之间的追逃交锋,故事节奏加快,让人几乎喘不过气来。
Moss将钱藏在Del Rio镇的Regal汽车旅馆138号房的通风管道中,然后出去买了鞋袜。
晚上他坐出租车回旅馆时发现墨西哥人的车子停在那里,意识到黑帮追到,便让出租车载他去了其他旅馆。
Chigurh也来到Del Rio镇,开车经过铁桥时,他近距离开枪射桥栏杆上的一只鸟(样子有点像乌鸦),结果没有射中,鸟飞走了。
这个或许暗示在Del Rio镇,Chigurh距离Moss很近,却错过了他。
白天Moss买了猎枪和帐篷杆,他在新入住的旅馆里,将猎枪杆锯短。
然后 Moss 背着大包(里面有新改造的枪和帐篷杆)回到了Regal旅馆,要了138号房背对背的38号房住下。
在这里他取走了通风管道里的皮箱。
搭了某个老伯的便车安全脱身。
Chigurh通过信号接收器找到了Regal旅馆,并确定皮箱在138号房内,Chigurh住进与138号房同一排的某个房间,他熟悉房间布置,还演练了突然破门后立即开灯的动作,并且确认木墙壁不厚可以被抢击穿。
然后脱了鞋子,提着装了消音器的压缩气枪(权且这么称呼本剧最牛x的武器)闯入138号房间,用刚才演练的动作杀了3个墨西哥人(1个在床上,2个藏在浴室,他们原想伏击Moss的)。
干掉这三个人后,Chigurh脱掉染上血迹的袜子,在屋里没有找到皮箱,但发现了通风管道里皮箱留下的拖痕,知道了Moss藏钱的方式。
此时Wells这位老牌投机者出现了,他风度翩翩幽默感十足,而且认识Chigurh,一副知己知彼,又自视颇高的样子。
Chigurh接受Root的委托去取回那笔钱。
原以为这位可以克制Chigurh,谁知道他出场没潇洒多久就被Chigurh轻松干掉了。
之后就是完全以Moss为视角,在Eagle饭店与Chigurh的正面冲突。
Chigurh只是黑暗中的影子却让人感觉到是无处不在如影随形的魔鬼,Moss在此战中负了重伤,勉强逃脱,但他成功地除掉了藏在钱里的信号发生器,还打伤了Chigurh。
重伤的Moss把钱箱抛在边境站附近的草丛里,假装醉汉混过了边境站。
后来被当地人发现被送进了医院。
同样是硬汉,Moss处理自己皮肉伤时还曾龇牙咧嘴,而Chigurh几乎面无表情,还要在旅店房间里铺上塑料布,不让血迹弄脏床和地板。
拽得不得了的Wells找到了Moss,他说,只要Moss交出钱就可以脱身,而Chigurh是决不会交易的,即使得到钱也会杀死Moss。
Wells发现了路边草丛里的钱箱。
但是黄雀在后,自信满满的Wells在Eagle饭店被Chigurh制服。
Wells知道钱在哪里,想以此从Chigurh手里求活命。
Chigurh根本无视他,他只要找到Moss并得到钱。
Chigurh一枪崩了Wells,告诉打电话来的Moss,用钱换他老婆的安全。
Moss却计划让他老婆来El Paso带着钱远走高飞,自己在这里和Chigurh对决。
Carla Jean请求老警长Bell去救Moss,告诉他Moss在哪个旅店。
而那伙墨西哥人通过Carla Jean的母亲,骗得情报得知Moss的落脚之处。
与此同时,Chigurh打听最近机场的位置,推测出Moss在El Paso落脚。
原本以为,Moss和Chigurh还会最终对决一次,没想到Moss最后被墨西哥人一伙杀死了。
电影没有正面讲Moss被杀的经过。
老警长Bell开车来到旅店,听见枪声,看见一伙墨西哥人驾车逃离,然后看到泳池里与Moss调情的女人尸体,一个受伤的墨西哥人在地上爬着,Moss胸部中枪倒在房间门口处,死了。
从老警长Bell与另一位老警官的对话中,我们得知:警察没有在Moss的房间里找到钱,身上只有几百元,可能钱已经被墨西哥人拿走。
老警官说,杀人狂杀死了旅馆前台职员(Eagle饭店那位值班的前台),然后第二天又回来杀死一个退役陆军上校(这个死者就是Wells),立马回犯罪现场的变态罪犯怎么防得住?
晚上Bell回到Moss死亡现场,他猜测杀人狂会来这里。
果然,门锁已是一个圆洞。
他持枪推门进入,没有看到任何人,浴室的窗子也是锁好的,床边的通风口罩已经被卸下,地上放着螺丝和硬币。
(这里通风管道是圆形的,直径也比较小,放不下皮箱,但是Moss完全可能抛弃皮箱,把钱装进其他袋子里塞进去的。
)由此判断,Chigurh握着枪,贴墙而立,光线通过圆洞射在他身边的墙上,这段画面是老警察的想象或者是之前发生的事情。
Bell失意的辞职了。
Carla Jean的母亲病故。
Chigurh找到了Carla Jean这个无辜悲惨的女人。
他让她猜硬币决定生死。
Carla Jean拒绝了。
这是本剧唯一一次由弱者鄙视了死神一把。
Chigurh走出房子,查看鞋底,可见Carla Jean确实被他杀了。
万万没有想到,强大无比的Chigurh被闯红灯的车子撞伤,惨兮兮的落荒而逃,最终逍遥法外。
---好吧,不知不觉竟然写成了剧情详细介绍。
写了这么长,我去歇会儿先。
最后,强烈推荐,看英文字幕版的,这片子对听力太考验了。
2005年到2006年初,因为飓风卡特里娜,我们前后共三次从路易斯安娜州横穿南德克萨斯州与新墨西哥州。
8月里的沙漠,太阳的金黄就像被烤熔化了的金属铺在干巴巴的土层上,低矮的灌木一丛一丛的在干裂的地缝中冒出头来,只有土,并没有沙。
天空很蓝很清澈,一丝一丝的白云横在视野里。
人站在那么宽广的世界里,天大地大,只隐隐听到远处高速公路上一辆辆飞车经过的呼呼风声。
在这样单调乏味的背景噪音中,这片荒芜的土地显得格外安静,静得让人不由自主的想屏住呼吸,静得让人烦躁不安,仿佛在某些看不到的角落里阴影里总隐藏着某些令人不安的因素,看不见,听不到,更说不出来。
电影No Country for Old Men的故事,就在这样荒芜的自然环境里开始。
饰演变态杀人狂Anton Chigurh的是西班牙演员Javier Bardem,我最早接触他的影片是2004年的《深海长眠》,他的面部表情有一种情感强烈纠结的力量,即使沉默着,甚至眼神也黯淡无光,那力量感却依然挥之不去,令人记忆犹新。
Chigurh显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杀手,他喜欢从逻辑上摧毁他的猎物,逼得他们喘不过气来,让煎熬啃噬得人发疯,他却处之泰然仿佛一切都理所应当。
他是疯狂的,但并非没有行为准则,偶尔还会用掷硬币的方式来放人一马;他生活得有条不紊缓急有序,说起话来即使不算温文尔雅,也至少称得上彬彬有礼。
他无所畏惧,比《第一滴血》中的兰博还要硬汉,他好像根本不具有人类的基本情感,不管杀人还是喝牛奶,思绪都游离于现实之外不知道去了哪个空间哪个时间,而他不过为了小小的方便,刚好“顺手”处理掉某个麻烦的猎物而已。
秋天树上掉下来一片落叶,有人刚好走上去,喀嚓一声,踩碎了;Chigurh砰的一枪,也不过如此,死一个生命,连注脚都不需要。
这样的角色,让我从心底向外冒出寒气来,打一个激灵,毛骨悚然。
科恩兄弟的电影,当然不会仅仅停留在一种情绪一个思路之上。
电影对节奏感把握很让人赞叹,从沙漠中的静与慢,到后面多重追击几线交杂的紧,观众就如同被扔到温水中的那只青蛙,不知不觉的被卷入到这场越旋越沉的涡流中去跟着情节上下颠浮,淹没于某种令人手足无措的惊惶。
充满了浓重德州南部口音的对话总是缓慢的,如同背景噪音般琐碎与安静;一次又一次的杀戮像是劈开沉默的利斧,砰砰作响之后裂缝立刻合上,又回到先前的静与慢。
黑色的夜,脏旧的车,破败小旅馆中的长走廊和幽暗灯光——科恩兄弟在1991年的经典之作《Barton Fink》中所营造那种诡异得摄人心魄的氛围终于又回来了,一样的娴熟与不留痕迹,一样看的人心情激荡心潮澎湃。
除了两大男主角,非常值得一提的是汤米.李.琼斯饰演的老警察配角Bell。
琼斯的演技自不必多说,这个人物最出彩的是在性格上与杀手Chigurh的对比。
这两个人自始至终在影片中就没见过面,而且对Chigurh这样的变态狂人来说,他根本不会在意是否有警察在调查他,所以这种对比甚至交流,是Bell对Chigurh单方向进行的。
Bell无疑是位非常优秀的警察,他明察秋毫,蛛丝马迹绝不放过,遍布皱纹的老脸上透出来全是冷静与沉寂,对跟班的小警察有种不怒自威的震慑力。
但是面对Chigurh,Bell所表现出来的是一种从内到外的无力感,行动上慢一步,推理上差一点,时机上也总是错过。
这种深刻的无奈,让他看起来总带有一种疲倦感,所以影片接近尾声的时候Bell在一种异样的情形下“遭遇”Chigurh,当黑暗再次吞噬所有人物的时候,我以为影片就在那一个时刻结束了;但科恩兄弟再次显示出了他们将观众情绪把玩于鼓掌的深深魅力,黑暗之后不久竟然是明亮的室内与窗外的蓝天。
退休了的Bell向妻子诉说昨夜的两个梦,雪地里骑马,用毛毯把头脸包起来的父亲,火光与月色,还有父亲远远的背影。
这种几乎近似于意识流的自言自语给黑色的影片包裹上了一层半透明的幻彩, 对比之下,空旷更加空旷,黑色愈加漆黑,无奈更加有气无力。
而Chigurh鬼影一般的脸,更深深刻在了人心里,一回味,便不寒而栗。
电影除了节奏上松紧掌握的优秀增加了真实感之外,摄影也很值得称道,尤其是影片开始取景的大片新墨西哥州荒漠,完全不能用“秀美”、“壮阔”这样的词汇来形容,而是荒凉,黯淡,烦躁。
当然还少不了那些对称布局的可怖汽车旅馆镜头,让人再次强烈感受到这种恰到好处的丑陋镜头语言的力量。
而也只有真正能通过无声的镜头来诉说某种情绪与理念,通过表面化的情节来揭示背后人物隐藏最深的心灵暗角的影片,才称得上杰作!
如果说这部《No Country for Old Men》有什么瑕疵的话,我个人看来处理得相对过于直白的场景是Bell去叔父的小拖车房告诉他自己准备退休这个不怎么受欢迎的消息。
尽管能够理解电影总需要某个切入点来点题,但这个直白的场景加上结尾Bell的梦境描述总嫌有点重复,何况Bell的叔父这个角色并未给影片的人物表增添新意,大概唯一的目的便是要给主题增添某些亮色吧。
我个人觉得其实不如一黑到底,Bell依然向叔父宣布退休的消息,叔父依然表示不满,依然说那些生活要继续的话,但Bell的思绪可以游离于叔父的声音之外,与先前Chigurh的游离状态向呼应,甚至还可以静音,只放画面便已足够。
91年的《Barton Fink》与96年的《Fargo》之后,科恩兄弟通过影片《缺失的人》达到了创作巅峰,之后尽管依然活跃,却没有能再次发挥其独特叙事风格的潜力的作品,让人不得不担心二人是否江河日下英雄暮年;而这一部《No Country for Old Men》却真令人精神为之一震,再次强烈慨叹这兄弟俩的过人才华与镜头震慑人心的表现力。
科恩兄弟这一击漂亮的回马枪,让2007年度的好莱坞电影市场总算不虚此行,至少还有这样一部有潜力成为经典的电影来慰籍观众长久的等待。
发表于《休闲》杂志,《羊城晚报》,转载请注明。
文/StarKnight×提示:本篇评论有些许 不关键情节 透露,适合看罢本片者交流用。
如果怕扫兴,还是不看为上。
________如果把《老无所依》(No Country for Old Men)当作一部单纯的犯罪剧情片来看,我们可以从中得出如下几条有益的教训:1、做贼不能心虚。
回到犯罪现场会引出无穷祸患;2、拿到大笔财物后最好彻底检查一下。
有毒的货吞下去会要命的;3、不要觉得自己很聪明。
就算以前很聪明,也不见得时时都能聪明得过对手;4、在等待敌人时不要正对着大门端坐。
这样虽然看起来很威武,但也十分容易挂掉;5、遇见陌生人有风险,说话需谨慎。
特别是他摸出一枚硬币来给你猜的时候,不要说“Head”。
人民币没有人头。
——————故事发生在1980年——“这枚硬币生于1958年,已经走过22个年头,来到这里。
”有人说看完这部片很压抑。
说,里面的价值观很扭曲:在美国这样一个既民主又法治的伟大国家里,坏人横行无忌,不够坏的人最后全被最坏的人干掉了,顺带还阵亡了好多无关的人。
唯一一个算是好人角色的老警察,看起来也是有气无力,光会对着报纸上的社会新闻摇头,放跑首恶,黯然退休。
最后杀手遭了车祸——义愤填膺的观众本以为导演实在看不下去,代行了“天谴”——不料小强同学居然又从车里爬了出来,紧急自救,逃之夭夭。
还有没有天理!?
当然,发出“没有天理啊!
”这样的感叹,其实离看懂该片已经近了半步。
科恩兄弟是不是就是要呈现这样一个“毫无道理可讲”的世界观?
片中,老警官感叹,“当我老了,我以为上帝会指引我的方向,可是他没有”。
个人觉得,如果不把片中的那个变态杀手看作一个具体的人物,而将之视为一种象征,也许这个片子的解读会变得简易一些。
什么的象征呢?
阴沉。
寡言。
手脚麻利。
永远能干掉看上的对手。
有自己独特的原则。
——嗯,没错,“死亡”。
死亡影子永远追随在你的身后,甚至不需要无线发报器的指引,也能准确无误地找到你。
逃亡没有用。
谈条件没有用。
哀求没有用。
数十亿个人类有数十亿个异色的人生,但最后都会来到他的面前——噢,不是上帝,也不是马克思,是死神。
大多数人在面对死亡的那一刻才明白,自己之前所紧抱着的东西是毫无用处的,包括钱财,包括“你一直所坚持的价值观”都无法把你从死神的镰刀下救出。
几百几千年来——或者应该说,自人类这个物种诞生以来,从来都不缺乏妄图狙击死神的人。
这样的尝试在近一百年来取得了辉煌的成果——抗生素,外科手术,血清,心脏搭桥……我们的武器日益精良,子弹日益丰富,大幅地延长了人类的平均寿命,解决掉了许多以往被认为是绝症的病症——有很多次,我们以为死神被我们击退了,因为他躲到了阴影中——可是最后的最后,他还是会从离奇的地方冒出来,用最离奇的手段给出最后一击,致命的一击。
说那个杀手是死神化身,还有个小证据——老警察对小警察谈起死者的时候,说他们是“正常死亡”——自然,是按照杀手的一贯逻辑而言。
片中不乏对疾病、衰老和死亡(不包括“非正常”死亡)的触及,比如男主角的丈母娘得了癌症,比如老警察探望自己年迈的叔父,老人又提起1909年时“迈克叔叔”遇袭身亡的事……多个场景提及了“死”和“老”。
中国人在提及一位过世的人时,常说他“生前”如何如何,其实那不是“生前”而是“死前”。
每个人甫一降生,便向着死亡移行,生命规律无可更改,正如杀手古怪而坚硬的原则——问“为什么”和“凭什么”是没有用的,回答你的只有黑洞洞的枪口或是气瓶的喷嘴(第一次知道这玩意儿也能杀人),可是人们还是不停地质问着,恐惧、逃遁着。
如果死神来到眼前了呢?
引用片中白胡子老爷爷的话,“来了……又怎样?
我什么都做不了。
”为了使得本篇文章显得小资一点,请容许我引用村上同学的话:“死并非是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而永存”。
在接受了生的时候就不得不接受死,这是强行搭售,这是一个枚硬币的两面。
年纪这个词在英文里是Age,而作动词,Aging即是衰老,上年纪。
片子貌似是在谈“老人”,但有谁不是“老人”?
都在向着已知的终点奔跑,路上还横行着疾病、车祸和各色高空坠物,谁都不知道哪一天就是自己的暮年。
影片在老警长对梦境的叙述中戛然而止,而时钟的滴答声越来越响,渐渐与杀手急促的脚步声重叠。
绕回来,谈下影片的世界观——如果套用一下村上的话,是不是也可以说,恶并非是善的对立面,而只是整个世界的一部分?
如果悲观一点,甚至可以断言,恶是永恒的,只要善存在一天,恶也会存在一天;一部分人的价值观,可以是对另一部分人的恶(在本片中,这个“一部分人”精简到了“一个人”)……等等等。
线头还很多,尚待发掘。
——以上评论大概不能指点你导演编剧演员“试图告诉你什么”,只不过谈谈“我看到了什么”。
个人意见,欢迎探讨。
作者Blog:http://starknight.yculblog.com/
对恶的象征的还原 《老无所依》可以算是去年最好的惊悚片——一个人看完这张碟,看到巴维尔扮演的拖把头杀手以一个背影作为姿势走向远方时,我发现自己冷得要命,赶紧去加了件外套。
这个凶手没有服诛的电影,特别地让人惴惴不安。
世界的秩序被打乱了,不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是一种完全隔绝了道德感的“恶”占了上风。
它是一种纯粹的恶,有很自足的审美形式(“拖把头”真是神来之笔),还有很强的技术程序,流畅,优美,几近抽象。
这样的恶能有一种什么样的力量?
让人惊恐,让人臣服?
甚至还让人欣赏,让人神往?
柯恩兄弟把这种恶表现得很洁净。
汽车旅馆杀人事件中,巴维尔在杀那个瑟缩在浴缸一角的胆小鬼时,甚至先拉过浴帘,免得血溅在身上;后来他又杀了一个同行,在尸体一侧打电话,血从地毯上流过来,他小心地把脚抬起搁在沙发上;最后,他杀了一个女人,一个无辜善良的女人,没有正面的血腥描写,只有一个大全景,构图非常地完整均衡——蓝天下一座小房子,他从屋里走出,站在门廊前,抬起一只脚,看看鞋底,又抬起一只脚,看看鞋底。
如果仅仅如此,那这个黑色电影就黑色得太绝望了,个人(比如作为观众的我)面对这样的恶的时候,油然要生起一种甘败下风的恶劣情绪,不只是“老无所依”式的感伤,还有一种生存的危机与道德的犹疑——如果“恶”可以强大到这个程度:对于全体来说,成为一种状况,对于个体来说,逃脱与不能逃脱,成为命运的偶然。
这事实上还是一种世界观,是对这个世界的体认与面对这个世界的方式。
在电影中,老警察是个饶舌的人,他的形象是个硬汉,但内心已经虚无了。
拿走了两百万的小混混倒还有行动力,打算在这个黑吃黑的社会里干一把大的,他倒是不怯懦,就是斗不过。
——有没有人能斗得过这个杀手呢?
当看完这个电影,在惊吓之后再度回想时,我的勇气值慢慢又回升了。
最后,还是女人拯救了世界。
这个拖把头的杀手有一种遗世独立,高高在上的气质。
当他让杂货店的老头猜硬币时,他几乎就是命运的化身,一个黑魔王的使者。
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恩人与仇人——唯其如此,他才是抽象的,不可战胜的。
但是当小混混的老婆,一个无辜的,无力的,一个受害者,拒绝了猜硬币时,她成了一个坚定的,勇敢的,以个体的肉身向“恶”抗辩的人。
她说:“决定我死还是活的,不是命运,是你。
” 这个女人比老警察了不起。
她把抽象的恶还原成了个体的恶,让巴维尔必须为自己的恶负责。
于是转机产生了:第一,他不再不可战胜,第二,一种更复杂,更丰富的善与恶的辩证法产生(看那两个小男孩),取代了恶的一统律,这大体,还可以算是件好事?
地点介绍: Texas:美国德克萨斯州,美国本土最南部的一个大州,面积在全美排名第二,比中国的青海省略小。
东南是墨西哥湾,南面是墨西哥,西面是新墨西哥州。
下面是一幅简单的Texas示意地图: http://www.chinabaike.com/trip/UploadPic/2007-6/2007614131933809.gif (以上链接不保证长期有效。
如若失效,请在google上搜索关键字:“Texas地图”) Terrell:泰瑞尔,Texas东部城市。
Moss和Bell都是这里居民。
Odessa:敖德萨,Texas西部城市。
Moss的岳母住在这里。
Del Rio:德尔里奥,Texas南部边境城市,与墨西哥隔河相望。
Moss有一个亲密的朋友在这里,因此他逃亡后第一步就来到了这里。
Eagle Pass:鹰峰,比Del Rio更南部的一个边境城市,情况和Del Rio类似。
Moss和Chigurh第一次发生正面冲突的地方。
El Paso:埃尔帕索,Texas最西端的一个小城市,处于Texas、New Mexico和墨西哥的三部交界处。
Rio Grande:格兰德河,穿越Texas中部的一条河。
影片开始时Moss在这条河的附近猎鹿。
Rio Bravo:布拉沃河,美国和墨西哥的边境河,流经Del Rio和Eagle Pass。
Desert Air Trailer Park:“沙漠空气”房车停车场,位于Terrell,Moss的家(实际就是一辆房车)就停在这里。
Regal Motor Hotel:帝王汽车旅馆,位于Del Rio。
Moss逃离后第一次入住的旅馆。
Chigurh在这里杀了三个墨西哥人。
Desert Sands Motor Hotel:“沙漠之沙”汽车旅馆,位于El Paso。
Moss最后把钱藏在这里,也在这里被墨西哥人杀死。
Texas地图: 人物介绍(按出场顺序): Anton Chigurh:安东·齐格,一个反社会的变态杀手,受到雇佣去寻找美国毒品公司丢失的钱箱。
Llewelyn Moss:卢维林·莫斯,焊工,曾经是越战老兵。
他偶然在一片广阔的沙漠中发现了200万美元毒资后逃离。
Carla Jean:卡拉·吉恩,Moss的妻子。
尽管她对丈夫私吞不义之财的行为非常担心,但她仍然支持着他。
Ed Tom Bell:埃德·汤姆·贝尔,Terrell的一名快退休的警长。
Carson Wells:卡尔森·威尔士,有着退役上校,牛仔和赏金猎人多重身份的人物,受到雇佣去阻止Chigurh并设法找到毒资。
Ellis:埃利斯,一名已经退休的警长,在一次执行任务中被枪射中成为残疾,终生靠轮椅行动。
他是Bell的叔叔。
剧情介绍:(由于该影片的中文译版众多,人物和地点的译称各不相同。
为求准确,以下均使用影片中出现的原英文名称。
如需对照中文译名,请参见上文中的地点介绍和人物介绍。
) 影片讲述了发生在1980年7月的故事,地点开始于Texas西部一个开阔荒凉的地带。
当地老警长Bell讲述了一个故事,表示随着时代变迁,该地区变的越来越暴力了。
当他结束旁白,一个反社会的杀手Chigurh被警长的副手拘捕并押上警车。
随后Chigurh用手拷勒死了警察逃跑,并偷走警车。
在公路上用汽筒枪(他最出名的武器,后面常用来开锁)杀死了一名男子,并换驾了那名男子的福特牌轿车。
与此同时,Moss在Rio Grande河边猎鹿,偶然发现了几具尸体和一个垂死的墨西哥人,这显然是一个毒品交易失败的现场。
随后他在附近又找到了一个装有200万美元的皮箱。
起初,Moss拿走了钱并离开那个垂死的人回家了,但在当晚他受到良心的谴责,决定回去给那个墨西哥人送水。
然而在那里被返回的墨西哥歹徒发现并遭到追杀,Moss九死一生的逃脱了,但也把车留在了现场。
第二天早上,墨西哥人和Chigurh通过他车上的标牌知道了他的姓名和住址。
(Bell认识这辆车,知道是Moss的)。
Moss返回到他的房车(停在Desert Air),让妻子Jean乘长途汽车躲到位于Odessa的娘家,自己则逃到了Del Rio。
一个受到美国毒品公司的雇佣,设法找到钱箱的职业杀手Chigurh,随后来到了Moss的房车。
他用汽筒枪冲开车门进去,但在里面除了电话账单外什么也没有找到。
晚上,Chigurh从两个美国雇主那得到了信号接收器并杀死了他们。
Chigurh利用接收器跟踪Moss,开车追到Del Rio的Regal汽车旅馆。
Moss逃到Del Rio后就住在这里,钱箱藏在他的房间的通风管道里。
当Moss晚上回到旅馆后发现人有进去过,并有可能还藏在里面等他回来。
因此他没有进去,而是租下了通风管道与之相通的隔壁房间,用自制的长杆子把钱箱从通风管道中钩出并逃掉了。
与此同时,Chigurh冲进了那间房,杀死了三名埋伏在里面的墨西哥人。
Chigurh四处寻找钱箱,后来注意到了通风口。
他用硬币卸下镙丝,拆开挡板,但当他看到里面的样子后便意识到Moss已经拿着钱箱逃跑了。
Chigurh再次利用接收器,追踪Moss到位于Eagle Pass的一个边境线附近的旅馆。
正当Moss在钱箱中发现藏在钱中的信号发射器时,Chigurh到了。
随后他们发生了激烈的交火,并在街道上继续火并。
结果Moss受了严重的枪伤,他随后步行越过边境(其间,他把钱箱扔到了栏杆外),并在一伙墨西哥乐手的帮助下住进一家医院进行医治。
Chigurh 则在大腿被霰弹枪击中后变成了跛子,一直到影片结束。
之后Chigurh引爆了药店外的一辆轿车以吸引人们的注意力,然后在药店里偷了药和注射器为自己疗伤。
在墨西哥医院,另一个被美国毒品公司雇佣的杀手Wells找到了Moss。
Wells的目的是阻止Chigurh并设法找到钱。
Wells 想和Moss做交易,答应保护Moss的生命但条件是得到一部分钱,Moss拒绝了Wells。
当Wells回到他的旅馆,发现Chigurh正在等他。
在和Chigurh探讨了一番命运问题后被Chigurh枪杀了,与此同时Chigurh在Wells的房间接到了Moss打来的电话,并提出条件如果 Moss把钱交出来就不会杀他的妻子,但Moss无论怎样都得死。
Moss愤怒的拒绝了,计划取回钱箱并在El Paso密秘约见妻子Jean,再把钱给她并送她离开这危险的境地。
中间有一段插曲,Chigurh去美国毒品公司那里枪杀了他的老板,理由是老板把接收器给了墨西哥人(回想墨西哥人找到Regal汽车旅馆的原因)。
Jean担心Moss的安全,于是把约见的地点告诉了老警长Bell,希望能得到Bell的保护。
在Jean和母亲一起前往Odessa长途车站的路上(准备乘长途车前往El Paso)被墨西哥人跟踪,之后在车站外,她的母亲无意间将约见的地址透露给了墨西哥人。
墨西哥人跟据地点信息找到了Moss在El Paso住下的Desert Sands汽车旅馆。
在一场激烈混乱的枪战中,Moss被墨西哥人杀死,而老警长Bell差点就可以见到他了。
一小时后Jean抵达了汽车旅馆,得知了丈夫身亡的消息。
老警长Bell在与当地警长用过晚餐后,返回到已经平静下来的汽车旅馆,却发现Moss房间的锁已经被冲开了。
Chigurh当时正站在门的另一侧并通过空锁孔的反射观查着老警长。
Bell拨出枪,进入了房间,跨过Moss被杀死的地方,并注意到通风口盖板已经用硬币拆开了。
Bell最终没有遇到Chigurh。
几天后,Bell去看望了他的叔叔Ellis。
这是一个老警官,由于被歹徒枪击而落下残疾。
Bell说他厌倦了正在改变的时代,准备退休,但Ellis指出当地的暴力犯罪越来越多。
Bell还聊到令Ellis截瘫的那个罪犯死在了监狱。
最后Ellis给Bell讲述了Bell父亲被杀死的过程。
Jean参加完母亲的葬礼后回到家,发现Chigurh正在等她。
Chigurh告诉Jean他在这里等她的原因(回想Moss之前没有答应Chigurh的条件:交出钱就不杀Jean),然后Chigurh给Jean一个猜硬币的机会,如果猜对就可以活下来。
但是Jean拒绝猜硬币,因为杀或者不杀最终是由杀手决定的。
Chigurh随后离开了屋子,并驾车离去。
Jean是否被杀没有交待,但Chigurh从屋子里出来时曾抬起脚,看鞋底是否沾上血液。
(联想到Chigurh杀死Wells后把脚翘到台子上以免沾上血液。
)当他驾车离开时,他被一辆闯红灯的轿车撞伤,左臂骨折。
虽然伤的很重,但还可以行动,于是他蹒跚到路边,向路过的小孩买了一件衬衫做成环,把受伤的左臂吊起,并在警察和急救到来前离开了。
Bell退休了,在和妻子共进早餐时聊到了他已故的父亲,然后说到他做的两个梦。
在第一个梦中他丢了钱,然后他父亲给他100块钱;在第二个梦中他父亲骑着马,在雪山上从自己身边经过,拿着装在号角中的火炬,裹在一条毯子里并低着头……周围全是阴暗寒冷……。
最后Bell说:“然后,我醒了。
”影片结束。
下面解释几个有些观众没弄明白的推理问题。
Chigurh为什么要在高速公路上杀那个老头?
当时Chigurh只有一部偷来的警车可以开,但是太张扬了,因此必须在路上找一辆车。
Moss晚上返回枪战现场的时候那个车里的人怎么死了?
如果你注意细节的话你会发现白天的时候那个车的车窗是完好的,而晚上去的时候有个洞,车下都是碎玻璃。
显然是有人来过并枪杀了那个人。
在枪战现场Chigurh为什么要杀死他的美国雇主?
很简单,首先是因为那两个人对Chigurh不敬,出言不逊。
其次是因为Chigurh想换车了。
Chigurh就是这样一个死神般的杀手,人的生死对于他来讲,只不过是硬币的正反面。
Chigurh为什么没有杀那个停车场的老板娘 虽然那个老板娘对他毫不客气,但在Chigurh看来,这个老板娘不透露住客信息表现出强烈的原则性。
Chigurh杀人也有他的原则。
另外,在对话快结束时听到有人从厕所里出来,如果要杀人的话就可能让事情变大,也可能暴露他的行踪,况且杀掉这些无关紧要的人毫无益处。
Wells是怎么找到Moss的?
Wells说他花了三个小时就找到Moss了,Moss不懂,观众自然更不会懂,这就是导演的安排。
Chigurh在杀了美国老板之后有没有杀那个会计?
影片中没有介绍,但很显然,是的。
齐格最后问他:“你看见我了吗?
”,那个人是个会计,当然会很“聪明”的回答:“没有”,这在齐格眼中就是没有原则的表现,他一定会杀了这个人。
灭口也是重要原因,因为看见齐格杀人的人都没有活下来的,就像从没有活着的人见过死神杀人一样。
在最后的枪战中发生了什么事?
墨西哥人通过Moss的岳母透露的线索找到他,然后追杀而至。
在枪战中,Moss拼力反抗,打伤了一个墨西哥人,但自己也被杀了,晒太阳的妓女也被误杀。
然后放风的墨西哥人看到警察后就慌忙叫同伙逃窜了,他们并没有拿到钱。
最后Bell警长晚上回去房间时发生了什么?
在Bell警长去之间Chigurh已经进去了,拿到了Moss藏在通风口里的钱。
Chigurh与Bell隔门对峙,眼眼注视着锁孔。
警长在犹豫之后还是进去了,但此时Chigurh已从卫生间的窗户逃走,可以看到窗扣有被动过的痕迹。
(有争议) 最后谁拿走了钱?
是Chigurh拿走了钱。
在Bell警长晚上回到Moss被杀的114房间后,观众可以从地上的硬币和镙丝推测出Chigurh已经把钱取走了。
这一点可以在后面Chigurh出车祸后给小孩的钱上得到证实。
Chigurh杀死Moss的老婆了吗?
当然有。
Chigurh从房子里出来时看了看鞋底有没有沾上血迹,这一点足以证明他已经枪杀了Moss的老婆。
墨西哥人最后是怎么找到Moss的?
Moss约了老婆和岳母在El Paso见面,母女二人便前往Odessa汽车场准备乘长途汽车去El Paso。
但她们在乘出租车去汽车场的途中,被墨西哥人跟踪了。
在汽车场外墨西哥人从母亲那打听到了她们要去El Paso的消息。
下面附几个有意思的细节,其它的以后再添加吧!
Moss在乘出租车逃跑时司机对他说:“年轻人不该这样……很危险”。
这是有寓意的,为什么司机会一语双关,司机为什么知道呢?
其实这个司机长的很像《冒牌天神》里面的黑人上帝!
Chigurh第二次在高速公路上劫下一个运鸡的车,后来镜头一切,Chigurh在用水冲车上的鸡毛,很显然司机也被他杀了。
Moss在箱子里找发射器的时候发现有一沓钱都是1美元,翻开看里面果然有。
这非常合乎逻辑,谁也不会傻到在一沓100美元里面掏个洞。
Moss在开始猎鹿时开枪后把弹壳放进口袋,可以看出绝对是个久经杀场的狙击手!
另外,当他在河中被猎狗追,逃上岸后冷静的把枪弄干再射击,从这一系列动作也可见一斑。
Chigurh在第一个旅馆找钱时翻抽屉,是从下往上打开的,如果反着来,就必须把上面的关上再开下面的。
说明Chigurh思维敏锐。
Chigurh第一次找到Moss后,把就那Moss隔壁的房间租下了。
先研究了一下房间的布局,还看了隔墙的厚度,确定子弹可以穿透,因此后面杀美国人时才会对着隔墙开枪。
有个镜头是Chigurh拿着Moss家的电话账单在一个一个拨号,从电话账单中可以发现Moss最常打的电话是来自Taxas州的 Odessa和Del Rio。
在5月20日的电话记录中有一条就是打到Odessa,Chigurh还在下面划了一条线以示重要性。
按这个电话打过去,是Moss的岳母接的电话。
不知道因为电影时长还是想表达的东西不一样,科恩兄弟把剧情剪得支离破碎,省略了不少关键情节点,居然还得了奥斯卡这里说几个原著小说里交代清楚了,而片子没交代的地方1、莫斯的死原著里,杀手安东杀死威尔斯之后,跟莫斯对答了一通电话,莫斯拒绝了杀手把自己和钱交出来就不杀他老婆的提议,但是又不忍直接带钱独自远走高飞,于是出发去找老婆,莫斯打电话给老婆让她马上带家人离开家,约好在埃尔帕索会面,还在半路遇到了个搭车去加利福尼亚的妹子,两个人一路闲聊,说的都是自己对未来生活的愿景安东去老婆娘家,扑了个空,却找到了电话账单里打给县警长贝尔的通话记录莫斯的老婆卡拉简最终选择相信贝尔警长,于是给贝尔打了电话,告知了自己和祖母住在埃尔帕索郊外的汽车旅馆里,莫斯从范霍恩给她打了电话。
贝尔前往范霍恩去找莫斯。
但是这时候毒贩已经监听了贝尔警长的电话,于是莫斯筹划的逃亡暴露了墨西哥人在莫斯和搭车妹子的旅馆前伏击了莫斯,用枪指着搭莫斯车妹子的头,迫使莫斯放下武器。
或许是因为把老婆牵连进来的那份内疚移情给了搭车妹子,莫斯放下了枪。
但墨西哥人还是一枪打死了妹子,再调转枪口射倒莫斯。
就这样,莫斯因为贪婪,拿了本不属于他的钱,不仅自己丧了命,还害死了跟他接触过的每一个人。
莫斯头脸中弹,倒地后捡枪击毙了墨西哥人,为自己和无辜受牵连的妹子报了仇安东也跟踪贝尔警长找到莫斯身亡的旅馆,随即和去而复返的贝尔警长在旅店房间内外进行了一番无疾而终的对峙贝尔警长告知卡拉简关于莫斯的死讯,卡拉简悔恨痛哭,并大骂贝尔2、二百四十万的去向钱是杀手安东拿走的。
原著后面交代的更清楚,顺带还交代清楚了开头为什么毒贩会交易失败事情的原貌是:雇佣卡森威尔斯的那个17楼高管,是贩毒集团老大在美国的下线代理商。
17楼高管想要黑吃黑私吞钱和货。
但事态失控:人都死了,钱被莫斯拿走了。
于是高管像莫斯一样,私吞了海洛因,汇报被黑吃黑(这一点在电影里也有体现,卡森威尔斯在医院找到莫斯的时候,曾经问莫斯,你拿海洛因了吗?
莫斯回答没有。
由此可见,高管对外的说法是那一车海洛因和钱都丢了,而不是只丢了钱,甚至可能把黑锅都扔给了莫斯。
我们这些看客是知道的,除了高管的人,别人不可能拿走那一车海洛因)贩毒集团震怒,另请安东去解决此事。
安东假定贩毒集团在美国的下线都已不可靠,所以孤身行动,就连给他信号接收器的两个美国方面的接头人,都被他干掉了。
17楼高管担心事发,所以另派人手带上其他信号接收器去找莫斯。
三个墨西哥人按照信号接收器找到了莫斯的旅馆,在里面静等莫斯回来。
当时钱就在通风管道里,他们有信号接收器,不可能找不到,可见他们的任务不是钱而是人,只要莫斯死了,海洛因的黑锅他就背定了。
当高管得知三个墨西哥人被安东干掉之后,他又找了赏金猎人,前特种部队的卡森威尔斯上校。
卡森威尔斯接到的任务有两个,1干掉莫斯,2干掉安东。
卡森威尔斯是个精明的投机者,他敏感地察觉到了高管玩弄的猫腻,所以找到莫斯后却不急着动手,而是跟莫斯拉关系,弄清真实情况。
等他问清楚莫斯没有拿海洛因之后,出乎意料要跟莫斯谈条件,还说要保护莫斯。
因为只要莫斯活着,高管就被卡森捏在手心里了,卡森大可以用莫斯做筹码来跟高管交易,吞掉那二百四十万,甚至可能索要更多。
但是卡森威尔斯距离大赢家之间还差了一个安东,就在他踌躇满志的时候,死神悄然来到了他的背后。
最终他和莫斯同样死于贪婪。
而安东杀掉卡森威尔斯以后,回头去处决了17楼高管会计是科恩兄弟加的角色,原著小说里安东一瘸一拐进门杀死17楼高管的时候,高管旁边没有会计,安东对濒死的高管说,我就是你派卡森威尔斯去杀的人。
高管是死于贪婪的第三个人,就像卡森威尔斯一语双关的那样:你的楼少了一层追回钱之后,安东来到某地拜访一个行迹隐秘的男人,把二百三十万交给了男人,告知他少了十万美元,那十万美元包括自己的开销以及被人偷走了一部分,剩下的都在这里。
而那个男人才是贩毒集团真正的老大。
老大对安东能找到自己感到万分震惊,看见钱就更震惊了,问安东,你为什么自己不把钱拿走呐,二百三十万能做很多事了。
安东说这是我诚实的证明,他要求跟老大长久合作老外读者有种猜测说这个没名没姓的老大就是哥伦比亚的狂龙巴勃罗。
不无道理,故事背景是80年代初,正是巴勃罗如日中天的时候,但是不应该,因为巴勃罗不卖海洛因4、影片开端安东坐在警局里的原因原著小说在安东杀死卡森威尔斯之前跟他聊天,说了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当时安东和酒吧里几个喝醉的人发生了语言冲突。
于是安东把辱骂他的人叫到外面的停车场,一下子就把他杀了,然后任凭副警长给他戴上手铐带回县城警局。
安东告诉卡森威尔斯,他当时这么做,是因为想要测试自己的极限,能不能靠自己的意志让自己脱出困境,因为他相信人是无所不能的。
然后才是卡森威尔斯骂他是个疯子5、卡拉简之死和安东在她家门口的车祸无论电影还是原著里,安东都让莫斯的老婆卡拉简选硬币正反决定自己生死。
只不过卡拉简并不是像电影里那样直接拒绝,说决定生死的不是硬币而是人。
在小说里,卡拉简选了人头,和早先的杂货铺老板一样,但她没有杂货铺老板的运气,当安东挪开手,是字。
绝望之下,卡拉简才说出了电影里那番台词电影对此的改动,非常精妙,拍出了原著里没有的味道,那就是不服从安东的规矩,就得死原著里安东举止怪异,而电影则放大了安东的怪异。
但本质上他仍然是个受雇于毒贩的杀手。
仔细想想杀手安东的作风,跟现在那些见天儿跟网上放砍头照片的墨西哥卡特尔没什么区别:恣意横行,说杀你全家就一定要杀你全家,敢动我的钱,我就一定要你死,要你全家都死,把你的头砍下来,身子挂在桥上,找人轮奸你的妻子和女儿,把人活活套上轮胎点燃,把孩子扔进酸桶,用惊世骇俗的暴行来恐吓他人,给别人立“规矩”:唯我独尊,拒绝服从我的都得死,按我说的办才有可能得到“赦免”这种暴戾,对80年代德州大农村的美国人来说,简直就是不可想象的。
他们虽然作风粗野,喜欢枪械,但还都是些心存善念的老实人,没到如此疯狂的地步,从本性上就无法对抗如此可怕的敌人。
毒品犯罪带来的冲击力吓到了他们,让他们感觉无所适从这里推荐《边境杀手》,用《老无所依》对照《边境杀手》看,会感觉很有意思。
老无所依是因,边境杀手就是果。
毒品犯罪的浪潮,终于带来了不一样的执法:你不择手段,我比你更不择手段;你残暴杀人全家,我就比你更残暴,我杀你全家。
最终美墨边境成为无法无天的狼群之地,心存善念的人要么走远,去还有法治的地方,要么留下,变成同样凶残的狼安东杀掉卡拉简之后出来,不急不缓开着车离开,却在十字路口遭遇车祸,这里原著小说比电影更讽刺,因为原著小说里写的很清楚,开车撞上安东的,是三个墨西哥少年,吸饱了大麻,毒驾,没看红绿灯。
杀手安东狡猾冷酷,一路所向无敌,凭借凶残杀戮令人闻风丧胆,就连小说读者和电影观众都不免被他震慑,从心理上接受他的“规矩”了,把他当成了某种不可战胜的世界运行规则的化身。
安东却在这一撞中现了原形,就是个血肉之躯的为毒贩效力的暴徒罢了。
回想起来,安东知道莫斯在哪里养伤,却不直接去找莫斯,而是以莫斯妻子性命威胁莫斯要莫斯向他投降,又何尝不是用凶残来掩饰对莫斯的畏惧呢?
因为上一次他去杀莫斯,结果遭到莫斯反击,受了前所未有的重创,所以才不敢再去莫斯的主场挑战,换用攻心策略。
而且最后安东栽到毒驾小孩手里,很有因果报应的意味。
作恶者注定遭到恶行的反噬,自食其果最后,我最喜欢原著小说里莫斯在尸体旁打开箱子,头一次看见那二百四十万美元的那一段描写。
句子里的每一个字都韵味深长,这是用镜头怎么都拍不出来的:他(莫斯)坐在那儿,看着这些钱,然后他合上箱盖,低头坐着。
他的余生就竖在眼前。
日复一日,从早到晚,直到他离开人世。
所有的一切,全都浓缩成了箱子里这四十磅纸。
原来“老无所依”是一种无力感。。。
对不起,打两星真的是因为我不知道这部电影在讲什么,也实在没脸装看懂。
其实蛮深奥的,可是很抱歉,我没看懂。我只看到一个很厉害的变态杀手
期待太高
看不懂
本来就不喜欢犯罪类型的,还看不太懂
穿越“中间地带”的罪案西部片。
不能是6星吗?
真没看出好在哪儿
我很喜欢Josh Brolin饰演的那个看起来很苦的角色,以及整部片子里呈现出来的老年人却被迫亡命天涯的绝境:其实这个片子和另外一部的理念有些相似,就是那部《父辈的足迹》.从07年那一年看,确实是值得记住的片子.但是从科恩兄弟的角度,却不尽然.这算是比较失败的作品了
A / 影片叙事和人物以及三条线间的关系就像开头的枪与旷野中的猎物一般,始终处于一种漫不经心的摩擦/追及/错失的迷离状态。其中潜流的张力让看似分离且生死更迭的人物仿佛是同一张卷轴的自然舒展,无形中完成了相互的言说甚至是心理重叠。看完只想感慨《血色将至》输得不冤……
疯子
奥斯卡竟会把最佳影片颁给如此黑暗的作品,哈维尔巴登饰演的系簧枪杀手如同死神般冷血恐怖。叙事冷静节制,但大半时间都让人心惊胆战,空旷寂寥的德州荒原映衬出个人在神秘莫测的邪恶面前的无力与脆弱。当情绪绷紧到极限时,科恩兄弟却直接将高潮省略,只留干瞪眼的观众默默品味绝望与虚无。(9.5/10)
应该说一般般吧,几天前看的,现在有点忘了,不过看着也不会无聊,却也没到值得推荐的地步。最后牛仔和杀手是怎么对决的都没放出来,一开始我都以为是删了,真是不应该啊,本来至少可以4星的
看不懂,后半段几乎很疲软,所以你们都好这口?
智商不够吧我,就看一人到处爆头了。
第二次看,无与伦比,每个人只是被自己的命运选中了吧
赵忠祥凭借着非职业客串的本色出演,凭借变态杀手一角夺得当年奥斯卡最佳男配角。
发现配乐好少。。
You can't stop what' coming。it ain't waitir on you。that's va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