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一个结尾,或许并不是一场事故,而只是一种宿命。
无论发生在那一天,或者一个月以后,一年或者更长的时间以后,对老冯来说,他的命运最终,就是长眠在蜿蜒的山谷之中。
注定如此,无论时间。
出于法律的目的观看电影,首先谈谈法律观感吧。
本片在探讨的是国家正式法律制度融入乡土社会的一个小片段,也就是送法下乡吧,探讨这一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发人深省的的问题。
第一个是正式法律和该社会原有调节机制的冲突。
其一,表现在二者对权利保护的偏差。
比如对于猪拱坏了别人家的祖坟这个案件,正式法律是不保护的其中权利的,正如年轻法官说的这不符合立案条件;而对于原本的习俗而言,每个人都理所当然的认为,这事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
其二,表现为二者调整目的不一样。
前者调整是为了保障公民个人权利义务,而后者更多的是为了保护所在小社群的整体和谐稳定。
这在马被盗案件中有所彰显,冯法官是想报公安,而族老则是秘密处理过了,虽然其具体处罚方式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猜想,肯定是在其固有信仰上做的最有利于其族群的处理。
第二个是正式法律制度“入侵”给乡土社群带来的影响。
其一,对乡土原有调整机制的冲击。
法官带着国徽和正式法律制度翻山越岭来到原本陌生的社群,成为一种“官家”、正式、理所应当被遵守的新的调整机制,这是一个入侵者,它使得那些对于本土居民来说本是真理的习惯、风俗甚至是信仰倾向崩塌。
其二,引导乡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转变。
我们的社会终究是在发展进步,就现阶段的视野来看,我们终究将走进现代化法治社会。
乡土社会,特别是影片中出现的这种远离现代化进程的乡土社群,若仅其靠自己的发展注定只会与我国社会发展主流进程差距越来越大,所以正式法律制度的主动介入,将有利于其社会进步与转变。
影片中村委书记自己写的村规民约虽然可能符合本地习俗,但其明显侵害了他人权益,正式法律制度的介入后,这将得到改变。
第三个是正式法律制度融入乡土社会过程中执法者重要性(这里的执法指的是广义的将法律适)。
执法者带着正式法律进入原本封闭的社群,此时他不仅仅代表自己,他还代表法律,甚至是代表国家权威,这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公家人”,其重要性是远远大于现代都市社会的法律人员的(在足够发达的现代都市社会中,法律人员仅仅只是一个普通工作者而已,社会认知会将他们和他们为之工作的法律、国家区别开来)。
这一方面是因为上面第一个提到的正式法律和原有调节机制存在偏离,这就需要合格的执法者,能够将二者综合运用,既能基本保障原有社会的稳定运行也能使正式法律制度融入进去。
这一点在老冯的身上就很好的体现出来了,他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一直照顾少数民族原有的风俗习惯,也使得正式法律制度得到运用传播。
而年轻法官则是一个反例。
另一方面的原因是上面第二个提到的正式法律“入侵”乡土社会,作为陌生的外来者,人们在初步认知中只会将这种力量和原本土力量进行区分,而对于其中的细分(法官、法律、国家)不了解,也不感兴趣。
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者不仅能够很好的运用法律弥补被冲垮的原有调整机制,还要能够引导社区发展整体趋势走向。
电影后半段中年轻法官和村长女儿出走后,彝族村民拒绝再用法律解决问题,就是一个失败的例子。
然后谈谈对三位主角的认识吧:三人是在这场法律下乡征程中广大法律工作者的缩影,各自代表了不同类型的人。
年轻法官代表从上而下的理论者,没有基层社会工作经验和强烈的为民解决问题意识,但其专业知识过硬,对法律的虔诚和拥护是不言而喻的。
老冯则似乎是完美的法官化身,理论联系实际,兼顾法律与原有习俗,不用多夸。
而杨姨则是从下而上的基层原有司法人员的代表,其专业理论知识可能有限,但勤勤恳恳工作,踏踏实实为民服务,但她们终究还是可能会被发展过快的社会抛弃。
终于!
谈完法律问题了!
说说影片吧!
个人比较喜欢乡土题材,总体看起来还是不错吧。
但总觉得差点什么,大概是觉得从头到尾没有特别激烈的冲突和强烈的转变?
大概是因为我喜欢故事性强的吧,所以对这种平实的叙事有一定偏见哈哈哈哈。
还有就是结尾处留了事情没有解决啊,虽然老冯要走有多处铺垫,但结局处还是有点突然,对于年轻法官这条这条线就突然没有交代了。
这部片子断断续续看了四天才看完。
人物、情节朴实且充满真实感,有浓厚的人情味儿与地方气息,一个村寨在方言里、崇山峻岭间,以及当事人的激烈情绪与法官理性而感性的纠纷调解中铺展开来。
在地方的“规矩”与法律的碰撞中,法官处理人情世故的智慧显得尤为重要,在法律观念并没有被广泛知晓与认同的地区,法院和法官扮演着特别的角色,代表着国家、“公家”,但却更像是纠纷调解员,公正、智慧的断案才能得到认可,才能维护法院的权威。
摘抄了一部分的台词:“法院不支持封建迷信驳回诉讼请求”“做法事,法院不支持”“你们都说听法官的,那我来牵行不行”“我都替你丢人,你的面子不值钱,你衣服上的天平也不值钱啊?
”“为啥提出离婚的人要把全部财产赔给对方啊,这样咋样体现公平?
”“这是风俗,你还是彝族的呢,我觉得这样挺好,不像城里的人,想离婚就离婚”“国徽你没拿进来啊”“偷国徽是犯法,知道不知道”“寨子里的规矩老了,现在一切讲法律”“偷马的事能不能不告警察”“就为这点儿东西,这娃儿跑了十几里山路啊”
在那个特别的山坡,老冯怀念着自己逝去的同事,也在怀念自己。
第一个场景是三个人一起,老冯一个人蹲下来敬他酒,第二个场景只有老冯一个人牵着马慢慢地走着,他永远停留在了最年轻的岁月,但老冯老了,牙掉了,没多少年也要退休了。
老冯热爱自己的工作,他有骨子里的正义与善良,判案中也不惜自己吃点亏,他理解风俗,也偶尔被法律束缚。
连绵起伏的高山,一走就是几十里的山路,鸡头到鸡尾的故事,抱着对国家、法律的虔诚开始,也希望无愧地结束职业生涯。
老冯与杨阿姨有一种特别的情感,是一起奋战了一辈子的同事,老冯那藏了一辈子的话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
告别声、嘹亮的山歌还在山谷见回荡。
我想念你。
我想念你。
我还会继续远行,明年见。
当一个法庭在露天展开,你可否见过,不留余地的暴露在太阳下。
作为老一辈的法官老冯来说,国徽重于他的生命,法律高于一切,任何犯罪都要用法律来解决,可能会觉得他执拗,但是这却是他细腻的一种。
行走在那片土地几十年,国徽,长腿杨阿姨,大概就是他最珍惜的人。
老冯的名声飘扬在每家每户,可见他的公正,廉洁。
正是因为他了解这里的风土人情,每一场官司,都会不同于现在的官司,情感的流露,严谨的态度,他不故意为难,表现出来的是真诚。
与大学生阿洛有着格外的差别,初来乍到,看在眼里的,都是不解的,直至最后,他了无答案。
结局终究是残忍的,作为观者的我,也不难理解,老冯的一生。
法律终究是为了限制罪恶的存在,可到如今,法律早已没有了灵魂,形式主义愈加愈重,更多的,法律是在判定一个结果,无论生死,无论善恶。
每一场官司,结局已然清楚,它的召开是一个过场,是给群众一个交代,却忽视了根本的性质。
对于那些老一辈的官员来说,国徽在他心中,法律铸就了他,于现在而言,所得酬劳成了欲望。
法律惩击那些危害社会,扰乱社会的人,实行法律的人不是上帝,你却站在最高点俯视我们。
从事法官的初衷是什么,意义是什么,何为正义,何为邪恶。
时代在改变,司法在变,人心在变,马背上的法庭始终在颠簸。
《马背上的法庭》的男一号是李保田,实力派老演员。
朋友说她看到最后潸然泪下,但下载的这个版本录音有点问题,使得影片对我的感染力打了点折扣。
不过片子的确是好片子,靠的不是什么大制作大场面。
人性的自然真实流露、现代法制文明和传统民族文化的展示,是这部片子打动观众心灵的关键所在。
噢对了里面的阿洛,我说怎么看着那么眼熟呢,原来就是《孔雀》里面那个弟弟。
还有阿洛结婚时那嘹亮的劝酒歌,我也听出来了是今年春晚上唱过的那个“管你喜欢不喜欢,也要喝!
”
衣服还没洗干净,人生就已经讲完了文/小古剧终的镜头是这样的——老冯独自一人牵着马,回到当年的同事长腿失脚滑下去的悬崖边,对长腿说“昨晚我又梦见你了,长腿,你还是那么年轻。
可是我已经老了,昨晚牙齿也掉了一颗”。
然后,牵马回到天将黑时的山路,一个趔趄滑入山沟,马匹独自走向前去,天很快地完全黑了,而老冯却再也没有出现。
中间,夜半洗衣,老冯和杨阿姨的几句对白,谈起两人这一生的职业和家庭,衣服还没洗完就没话可说了。
一个多活了几十年,一个永远那么年轻。
老冯和长腿,究竟谁更幸福?
谁更幸运?
按照习惯性的分类,这是一部“原生态”的影片,它老实地呈现出云贵大川彝族地区的少数民族的风情,有许多非职业演员的参与;这是一部“主旋律”的影片,一个为鸡毛蒜皮的官司而奔波在藏在深山的群寨,一个把国徽当成自己的图腾的老法官;它也是一部向《黄土地》致敬的影片,从色彩、台词和故事结构,都能看到那种荒凉和悲壮的影子。
不可否认,我们中的很多人是冲着今年“威尼斯电影节地平线单元最佳影片”的名头去找来看的。
片名《马背上的法庭》已经把故事讲清楚了,老大学生法官老冯,带着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阿洛,因没有文凭而被提前退休的少数民族女书记员杨阿姨去山寨办了一场不归案,这是一个不需要悬念的故事。
半记录片的形式,平视的视角,只是为了使我们相信,这是真的。
其实,有什么不可能是真的呢?
妯娌为了一个两块五毛的坛子分配不匀而闹上法庭,因为一句话不周而导致人命案,贫苦不堪的山民,执拗地发出示威的干嚎,在我们看来,像孩子一样冲动、易怒。
我们虽未曾体验过他们的生活,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没遭受过与他们类似的困苦,我们的丑态是一样,只是表演的形式不一样,仅仅是换了一种谄媚语气来干嚎,仅仅是换了一种斯文但更阴暗的方式来争夺而已。
焦灼不安的时刻,如困兽的你我,何尝不曾变形地挥舞过自己的双手,何曾不气急败坏地狠狠跺脚?
有批评者也把矛头对准导演的摇摆,就是这个视国徽为图腾的老法官,竟然判被告给原告做一场法事,在债务官司无法了结时,傻乎乎地掏出150元买了一条几斤重的猪崽。
法律在这里败给了民俗和旧规矩,法官死于苍老和孤独。
虽然,他一辈子都在这些深山险沟用一匹马拖着法庭。
不难理解,几个山民最后说再也不来打官司时,他恍如天崩地裂,因为在他看来,他一辈子的努力,就是为了让山民来打官司,就是要他们承认这个马背上的法庭,在这样巨大的打击下,所以他的死亡也不意外。
以我们的判断力和行事习惯,我们照样很难相信,因为不堪民俗、亲情和法律之间的冲突而带着新娘子逃跑的阿洛(正是他的携妻逃离,使那几个认为法院的人破坏了彝族的规矩的山民说出了那一番话),会最后继承了老冯的路,去重复着他的生命。
我们会相信,这个世界上的困苦和不堪。
我们不难给视野或视野之外的世界涂抹更多的灰色。
但是,我们并不会轻易相信,那一个个孤独的补天者的存在。
怀疑,或者认定那是一种谎言。
所以,当我们带着好奇,带着对风光的获奖作品的先入为主的框框,进入这部老实的影片,我们能收获的,也许只是疑惑。
失去了确信能力的我们,因此无法判断,无法回答,究竟是永远年轻的坠崖人更幸福,还是老到了掉牙齿的赶路者更幸福?
没找到资源,找到几篇报道…电影《马背上的法庭》故事虽简单,但却十分感人。
故事发生在云南西北的崇山峻岭之间,主人公是“泥腿子”法官老冯、因学历问题被“一刀切”而最后一次工作的杨阿姨、刚大学毕业分配到岗的阿洛。
他们三人组成的马背法庭一路从羊肠小道上走来,其实,应该叫鸡肠小道,从鸡头寨开始,走到鸡肚寨,最后到鸡尾寨。
行进的路线如此戏剧,按老冯的话说,每次完成这条线路,都觉得自己像一泡鸡屎一样拉了出来。
电影里多次萦绕山间原生态的民族歌声、随山路颠簸而晃动不止的镜头、演员们有些木讷、呆板的表演,让导演刘杰自己都笑称片子平淡得像杯白开水,影片的剪辑师更是这样评价:“不用任何技巧,无论摄影还是叙事,都是最原始的。
讲故事就是单线条平铺直叙,什么插叙、倒叙、循环叙事这些全都不玩,老老实实讲老冯的一个星期。
摄影上,我不同意用任何广角镜头,人的视角该多少,摄像的视角就多少,俯拍追拍都不用,只用自然光,单一的平视视角。
”真源无味,真水无香,就是这样一杯纯净的白开水,却征服了挑剔的评委,无声无息地夺得了第63届威尼斯电影节地平线单元最佳影片奖。
隐喻 如此美好影片中关于国徽的七处情节让笔者印象深刻。
第一处,大学毕业后第一次下乡办案的阿洛往马背上绑东西,一个说不上是什么日用品的大物件,被他绑在了国徽上面,正好遮住了国徽,老冯非常生气,立刻将那个大物件重新安置了地方。
第二处,要开庭了,老冯让阿洛就地取材,将国徽挂在柴火垛上,他上下左右校正国徽端正度的认真劲,带着些许骄傲。
第三处,夜宿摩梭老大妈家,由于阿洛疏忽,没有将国徽从马上卸下,半夜马被偷了,国徽也没了踪影,老冯跳脚大怒,痛批了阿洛,自己也像丢了魂似的局促不安,说出了“国徽丢了,还要啥子脸”的狠话。
第四处,国徽在草海里被发现了,老冯径直要去取回,全然忘了眼前的草海是一口要人命的血盆大嘴,要不是杨阿姨的及时劝阻,一场悲剧就要上演。
第五处,老冯请求摩梭族老乡想办法拿回国徽,大家询问国徽是金的、银的,还是铜的、铁的。
老冯回答,就像摩梭人拜的佛那么重要。
第六处,摩梭族老乡们发挥智慧,卸下自家门板,首尾交替相连,踩在上面,走过草海,拿回了国徽,大呼“国徽请到了”,当时的夕阳映衬着高举国徽的族人,非常诗意。
第七处,失而复得的国徽,被擦得锃亮,庄严地放置在笔直的木桩上,摩梭族人围着国徽欢快地跳起了民族舞蹈,而后一个个像供奉神灵般相继对国徽顶礼膜拜。
电影,常常被称作隐喻的艺术。
在这部大多数人将其定位为主旋律的电影里,如果一定要找到一个隐喻的载体,那么熠熠生辉代表着司法权威的国徽无疑是最佳答案。
观众认为最后第七处情节(即摩梭人围着国徽欢快地跳舞)是对主旋律的逢迎,有故意、做作之嫌。
可作为基层法院的普通一员,我更愿意认为上述七处有关国徽的细节,并不是导演刻意的安排,叙事的发展更像是一条自然恬静的小溪,不谈信仰,不谈理想,国徽的故事静静流淌,填平了阿洛精英文化和老冯乡土文化的沟壑,弥补了法律规定与村民公约之间的偏差。
传承 如此神奇在这条路上奉献了几十年的老冯,深谙当地民风习俗,他解决矛盾的方法看起来有些“不合法”,但服“水土”;初来乍到的大学毕业生阿洛,带着满腹的法律知识,办案以法条为唯一准则。
试想我们身边,何尝不是活跃着这样特色鲜明的两群人。
“办完案件还得给你擦屁股”,爱护大于责备的嗔怪是否觉得耳熟?
“杨阿姨走了,还有我”,向老前辈表决心时的场景历历在目,一想起来,周身的热血还会再次澎湃。
故事在继续,由于办案理念的差异,更是因为缺乏实践经验的磨砺,阿洛对老冯的土办法很不理解,两代司法工作者的冲突,在办案过程中愈演愈烈。
矛盾在猪拱罐罐山(骨灰)案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受害方要求对方赔偿并做场法事,阿洛以诉求不合法且法律不支持迷信为由予以驳回,可这样简单的处理,差点引起了双方的一场械斗。
最终老冯出马,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终于以赔偿一头猪解决了纠纷,而且没有“越境”,对做场法事的要求没有支持。
真正做到了法律的归法律,宗教的归宗教。
案件并没有到此为止,当事人主意的改变,使得老冯要亲自去牵猪执行。
看着已不再年轻的老冯牵着猪满街乱跑,狼狈得有些可笑,阿洛实在想不通,心里反思着法官的形象,郁闷之极。
最终,老冯和阿洛在一场更激烈的争吵中不欢而散,直到影片的最后老冯因为打瞌睡坠落山崖牺牲,阿洛也没有再露面。
不必难过,导演是不会留给大家这样的遗憾的。
分别前夜,温暖的炭火旁,杨阿姨对老冯的一句“阿洛跟你年轻的时候好像哦”的话,胜似千言万语。
电影无需再用胶卷展示,阿洛会坚定地走在这条大山深处前辈们用生命开拓出的法治之路上的。
是呀,如果说亲属之间源于DNA的相似,是生物遗传使然,那么两代法律人之间的相像,又是什么?
是同样的坚守,是岁月的打磨,抑或是不变的情怀,答案也许并不那么重要。
因为在这里,传承,自然而然,如此神奇。
看了两遍结尾,终于明白过来为什么老冯就这样走了。
人的脑子和人的心大概是不一样的吧。
老冯的脑子有多固执,他的心就有多脆弱。
他要把马背上的国徽给露出来,他会调停村子之间的矛盾哪怕是花自己的钱消别人家的灾、他相信法相信自己作为国家的使者能够给一个个村子带去公道,哪怕最后其实是以乡绅长老的方式。
这是他的信念,但信念和心总还是不一样的。
他的心底里当然知道国家的法律和乡村观念风俗有着靠自己无法调和的矛盾,然而过去有杨阿姨撑着。
她更理解那片土地,她也理解老冯这个男人心底里的拧巴,心底里的苦。
她与他之间那模模糊糊的情感,那种东亚男人的羞涩不服输和东亚女人说不清楚到底是啥的“清清白白”。
这些所有让老冯得以坚持自己的脑子,让心里潜藏的矛盾就继续潜藏下去。
然而,阿洛来了。
他改变了所有这些微妙的平衡。
年轻人的莽撞,年轻人对于法律的天真的信念,年轻人冲动地违抗长老和老冯。
那套观念已经无法支撑了,心底里的脆弱已经藏不住了。
当阿洛彻底地跑掉,当杨阿姨最后的那句“别打瞌睡”的回音也消散殆尽,当他向大山呼喊自己的信念,他的脑子终于抵不过心了,老冯的信念不是丢了,只是人总有松懈的时候啊。
他就这样“打瞌睡”,走了。
有一篇评论说得很好,这是中国司法体系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消化不良,而这种消化不良并不是靠一个基层法官就能解决的。
所谓“既要法理也要人情”,所谓“既要坚持国家规则又要尊重地区文化”在真正的基层实践中就是矛盾,最后只能靠妥协,不断地妥协。
这样的基层官员被宣传和歌颂在中国太普遍了,而这部电影却用老冯、杨阿姨、阿洛的关系之间的张力去揭示出一个“为民着想而又能坚守正义”的好官员内心的脆弱。
再说回法理上的消化不良,我想法律出现水土不服绝对不是中国一家的问题,也绝对不是仅限于少数民族地区的问题。
太多法律确实是必须推行,但又确实触犯了各种各样的利益和各种各样的传统。
可到底该怎么办呢?
基层法官的热情、耐心和奉献当然是一方面。
但仅仅依靠这些真的够吗?
我也不太能想到有什么其他的解决方法了。
又或许这种消化不良就是某种必然,期待一种普适性的法律去作用而不迎来反对大概也是不可能的,而正是这种命运的必然的反对性导致了老冯的脆弱吧。
更何况,这是一个反对的声音不可能被完全表达的国家,最后的压力也只能落在老冯的头上吧。
故事从一个偏远山区拉开帷幕。
四个主人公分别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老冯,即将退休的杨阿姨,新官上任的大学生新蛋子阿洛,还有一个就是从未出场已经死去二十年的长腿。
四个人用自己的方式捍卫着主旋律。
老冯已然是这个山区中最有经验和话语权的法官。
学历,资质,经验。
他用自己摸索出来的方式跟大山里的人不停的沟通着。
为了保护在这山沟沟中脆弱的法律效力,他做了很多妥协,或许他破坏了很多法律,但他至少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他在心中默默承受着那份孤独与寂寞,而没有人可以与他分享。
有事找老冯,这或许就是他做出的最大努力。
他舍不得自己花钱,却会为了解决官司花钱买打官司者的罐子,小猪。
他的亲人都因为他在这里工作而选择了抛弃他,而他依然在坚持着。
杨阿姨为了主旋律也是牺牲良多。
自己的青春没有了,自己的风俗没有了,自己的生活也耽误了,最后还因为政策的改变而提前被挤出门外。
然而她并没有半点抱怨,她喜欢老冯,毕竟这大山里面只有一个不同的男人,跟她有着共同的理想。
可是,谁都没有说出来。
阿洛这个初出茅庐的愣头青,只是寄希望于法律的强制权,寄希望于打官司的人都能老老实实听话,而完全没有理论联系实际的想法。
我想,几十年前的老冯,或许也是这个样子吧。
长腿自不必说,他的尸骨若干年前就已经为主旋律做出了奉献。
那么接下来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毕竟人生啊也就是这么长,衣服还没洗完就讲完了。
这部电影很朴素,很真实。
在处理村民纠纷的时候,更多的应该是诉诸感性而不是理性,因为村民与市民对法律条文的认可程度是不同的。
罗翔老师说过,很多法律学得好的人反而慢慢丧失人性了,自己背了很多法条,就觉得自己的法律知识远超老百姓,凌驾在他们之上,但是忽略了其实很多案件得到公正的判决是需要诉诸于老百姓朴素的道德与情感。
所以老冯将心比心对村民的教化,比大学生小洛一句法院不予受理更有人情味,也更容易让村民接受。
表面上看没有依据法律的章程来办事,实质上树立了司法的权威,让法院的公正形象更深入人心。
這裡的影片中是記錄下一個二千年前後時期的歌手怎麽以一首歌紅遍全球在講她的生平因為歌首首歌聲動人,感人心弦,像是在講大家的生活中的點點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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