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1>发现每回随意挑的Tom Cruise的片子,往往都能惊艳到我。
上次挑了《香草天空》,事先没有看任何预告还以为是浪漫爱情片,观影过程中心中疑窦丛生,后来查了豆瓣才发觉原来是烧脑片。
这部也不例外,原以为会看到帅气银白发大反派各种惊险刺激场面,结果Tom Cruise给了我一位宛如职场经理般尽职尽责、自持一套道德体系、善于诡辩与交际、随机应变能力强大的职业杀手。
<图片3>听说,有这么一个人,他独自开始自己的事业已经有六个年头了。
他经常出差,效率极高,一天能完成好几份合约。
他对工作十分尽责,执行力强大,每一个项目在着手前都会进行仔细调研,即使项目进行时发生意外,他也能很快给出Plan B并完美执行。
他英俊,神秘,不轻易见人。
他冷静且善于安抚人心,无论对方的社会地位是高贵还是低贱,都能礼貌相待,能很快取得陌生人的信任。
他博学多才,谈吐不凡,有自己的人生哲理与价值体系。
他给小费时特别慷慨。
如果我这么描述一位男士,有多少人会对他产生好感?
见到真人时,又有多少人会为之倾倒?
直到,得知他是职业杀手。
<图片2>上车时,他说:“I read about this guy, gets on the MTA here, dies. Six hours he’s riding on the subway before anybody notices his corpse doing laps around L.A., people on and off sitting next to him. Nobody notices. (报道上说有个人在列车上死了。
尸体被发现前,他在车上待了足有六个小时,人们上上下下,坐在他旁边。
但没有人发现。
)"暗杀前,他说:“Most people, 10 years from now, same job, same place, same routine, everything the same. Just keeping it safe once and over and over. (十年后,很多人,还会过着一样的生活。
一样的工作,一样的地方,永远保持安全的感觉)”威胁时,他说:“Since when was any of this negotiable?(几时开始你能够跟我讨价还价?
)”临死时,他说:“Hey Max. A guy gets on the MTA here in L.A. and dies. Think anybody will notice? (有一个人在洛杉矶的列车上死了。
不知谁会发觉?
)”
Vincent是个矛盾体,矛盾得让人不知所措。
当的士司机Max被逼着去看望躺在医院生病的母亲时(这里Max不是不孝,而是不想让杀手接触母亲),Vincent提醒他该买花,还认真地说,“她怀你怀了九个月”。
这一秒,他可以如春风拂面般与Max的母亲交谈,下一秒便能拿她的生命来胁迫Max为他办事。
Max阻挠过Vincent好几次,一次是将Vincent装满情报资料的公文包摔毁,如果有谁把我辛辛苦苦做的作业扔下桥,我绝对会毫不犹豫先把对方的书包扔下去,而Vincent连举着的枪都没有用上,只是轻微发泄将对方拽道在地,马上便让对方将功赎罪展开补救资料的行动;一次是翻车想要摔死Vincent,这次连生命都被威胁了,Vincent居然只是如小孩般抓起枪托在逼仄的车体内敲打对方泄愤,并没有直接了结对方生命。
Vincent在第二次刺杀行动前将Max困在车里,当出租车老板打电话来骗Max赔付车险时Vincent有如律师事务所里的专业人士般厉声斥责对方的欺骗行径,为Max出了口恶气。
在Max鼓起勇气翻车前,Max先质疑并抨击Vincent没有人性非常冷漠(Vincent刚射杀了想要救Max离开的缉毒警察,当然Vincent对此毫不知情,以为自己救了对方好几回),于是Vincent反讽Max与庸庸世人一样只会做梦麻痹自己,到死都没有勇气追梦。
如果Vincent真的如Max所说的那样冷漠,对人命毫无感觉,那么他绝对不应该原谅Max那么多次的背叛,乃至最后死在Max拙劣的枪法下。
Vincent一边对Max的懦弱嗤之以鼻,一边却有意无意地保护Max,而Max一方面憎恨Vincent的冷酷无情,屡次破坏他的杀人计划,另一方面他渐渐地吸收了Vincent奇怪的哲学理念并激发出自己的潜能。
其实,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矛盾体,只是我们一直没有能有效地自检。
也许,Vincent与Max是在矛盾激化中,产生了类似“惺惺相惜”的磁场,使得他们看似在挣脱对方,实则融合。
洛杉矶的夜还在蔓延,灯红酒绿的光影如一颗颗打磨过的晶石般在窗外略去。
Max缓缓踩下车刹,等待两匹狼穿过马路。
第一只走得那样快,快得让人看不清背影,而第二只则望向了停下的出租车,在视线对上的那一刻,背景音乐Shadow on the Sun奏响。
Vincent呆呆地放空,望着前方……电影里的这个片段,我反复翻看了数十遍,夜色迷离,音乐带着种苍凉的孤寂感,一个奔波的杀手,一个神经疲惫的司机。
那种美妙感是无法言说的。
<图片5>洛杉矶褪下了阑珊夜色,Vincent安静地死在了列车上。
与《Collateral》相比,《这个杀手有点冷》也是悲剧收尾,但两部电影让人伤感的方式是完全不同的,后者让人伤心遗憾,要大哭一场才够释放,而前者,更多的是心疼,他不是好人,他更适合在被人追杀或者在执行任务时被杀死,而不该这样宛如宿命般地静静死去。
这部戏里有不少小细节很有趣:1. Vincent 经常抻脖子,四处张望查看周围情况。
在酒吧里杀老板前尤为明显,听到声响都会扭头查看,有人经过也会查看,以确保刺杀的最佳时机。
2. Vincent 记忆力极佳,杀完老板后他把音乐家的资料默默背了几句。
3. Vincent 应变能力极强,第二次行动后发觉Max不老实,除了警告之外,他还把第三次行动伪装成休闲娱乐来放松Max。
Max毁坏公文包后去Felix处取资料,而留在车上的Vincent则拆下车里的显示器来接收USB继续查阅资料。
4. Vincent 是个超级克制的人。
他从不喊疼,即使被一枪打中耳朵飙血,也只是闷哼。
后面与Max近乎古代决斗时,被击中也一声不吭,默默坐下,说了一句话,便“坐化”了……PS:电影其实自带CP感的说,Vincent和Max都是聪明人,学习模仿能力极强,许多对话也特别带感,“I saved your life. Do I get any thanks? No. All you do is to clam up. You wanna talk? You wanna me fuck off?”“...Fuck off.” (“我救了你,你有一句感谢的话么?
没有。
你只会闭嘴。
你想说话么?
想叫我滚蛋么?
”“滚”)迷之鸡汤话唠X废柴梦想派,真的好想看同人文啊啊啊奈何找不到……<图片11><图片12>
·在很多编剧书上见过这部电影,分析其剧情构造人物塑造如何精妙绝伦。
于是心心念很久,终于在过年抽空把这部电影看了。
果然,没有尿点的剧情和精湛的台词设计很是耐人寻味。
阿汤哥的西装暴徒杀手没有让我失望。
颜值在线的同时,演技也是可圈可点。
动作戏暂且不谈,文系上面让我很是惊讶。
虽然《借刀杀人》这部电影的台词写的确实很到位,但阿汤哥的很多表达处理方面,也成就了这个人物本身。
作为一个标准的杀手,干净利落地完成杀人任务拿到酬劳是他的目标,其他的种种因素不是他所考虑的范围之内。
阿汤哥这个角色文森特,就是一个冰冷的杀人机器。
然而相反,出租车司机麦克斯,他是一个有感情的普通人,是一个一直没去实现的梦想的咸鱼,他十年如一日的活着,自欺欺人的度过生活。
我们不能去说,文森特就是一个坏人,而麦克斯就是一个好人。
这样的绝对定义是不存在的。
我认为他们是互相影响的,在被对方一眼看穿的认识下,文森特似乎有了感情,麦克斯肯定有了勇气。
,这是非常奇妙的化学反应。
当一个独来独往,经常利用别人并最后会杀害别人的冷血杀手,在紧急关头竟然救下了麦克斯,在心理上已经将麦克斯作为仿佛“朋友”“盟友”的地位上,这应该是文森特和麦克斯都没想到的。
在他们心里应该都产生了这样的疑问。
当麦克斯去试图剖析文森特时,却被文森特击溃了内心,开始像他说的那样去检讨自己。
在对自我认识开始颠覆时,只有麦克斯勇敢的走出去了。
文森特并没有。
但到最后关头时,文森特放弃了他的杀人目的,接受了死亡这个现实。
他的计划受到了反抗,他不再能控制,而且开始审视自己,杀人已经不重要了,他是在靠完成使命来证明自己的存在性。
跟麦克斯之前一样,麦克斯靠着自己假想的欲望苟活,在周围人面前装着清高,在母亲面前说着谎话,他的存在性只有他知道,他知道自己就是一个空有梦想的人,没有去实现动力的人,他迷惑着自己直到文森特的出现。
两个人都对自己的人生深信不疑的时候,出现了没有预料的转变。
这部电影很玩味的地方就在这两个角色的塑造上。
他必须出现一个“杀手”一样的角色才能保持这样深刻的话题的继续讨论。
然而好像我们生活中都需要文森特这样的”杀手“出现,我们才能发现我们的生活多么的岌岌可危。
所以文森特可以是伟大的。
我很同情文森特这样的人,他就是我们生活中那些,被剥夺了自我后被强加了目标的人,他们麻木,无情,有条不紊的生活着,从不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什么疑问与反省。
可以说,文森特是被设定的”有目标的“无自我的人,麦克斯是自我设定”有目标的“却不给予实施的人 。
所以两个互相看不起。
我们是应该反思的,因为文森特和麦克斯就是生活中的你和我。
我们小时候可能是文森特,长大后可能就是麦克斯。
我们的结局,可能也会像文森特一样,为了非自愿的目标奋起直追,也可能会像麦克斯一样,有一天幡然醒悟,终做了一件大事的人。
另外不得不提的就是电影中的配乐用的是太过于精彩,每一次的场景都很契合每一次的转变都很恰当 。
还有夜景的选取与拍摄,也是值得称赞的,洛杉矶的夜晚,很华美夺目,夜幕之下的惊心动魄是非常迷人的。
最后,如果你也被另一个人一眼看穿,你会是文森特,还是麦克斯?
《借刀杀人》是二十年前的片子,现在看起来利索的动作场面、人物设计还有镜头调度还是不过时,不少朋友对这个片子的解读就是纯粹的犯罪枪战片。
前段时间在家里有线电视上翻看这个片子,灵光一闪,有了别的想法,也许可以从两位男士的基情来重新捋一下剧情。
在这里我把故事中的两位主人公简单称呼为小白(汤姆·克鲁斯)还有小黑(杰米·福克斯),按照片中的人设小白是位身手敏捷的黑道杀手,而小黑呢不过是一位夜班司机而已,两者本来不可能在一个圈子里的不搭界之人,然而因为任务的要求,小白不得不去洛杉矶市接单干活,由于坐班机过来,本地的黑帮又没有给提供车辆,自己只能自掏腰包找个滴滴司机,来帮自己杀杀人,赖上命运的安排啊,两人相遇了。
其实小白是个深柜,虽然形象好、业务能力强,但是多年来一直没有找到自己的另一半,羞于自己的性向,又长年到处出差,自己的圈子太小,不方便找对象,一年二去就耽误了自己,头发都白了还是待字闺中,只能偶尔看看和自己对接的同公司肌肉猛男同事(杰森·斯坦森)去解解饥渴,那个苦啊,那个愁啊。
这次去洛杉矶出差,搭上了小黑的车,电光火石之间,就被小黑俊朗的外表、健壮的身材、接地气的谈吐还有温柔洒脱的气质给折服了,碰到如意郎君、命中之人的小白,已经全然忘掉自己冷艳杀手的人设开始变成话痨模式,肿么办呢,遇到了自己黑哥哥,自己也控几不住自己啊。
一个在前面握着方向盘,一个坐在后面,一个帅气地开着车,另一个迷妹一般盯着前面的小黑,并被他的雄性魅力所折服,这么一个私密的空间,他们两人谈着天说着地,聊着情透着爱,小白好久没找到这么合适的谈话对象呢,爱意一股又一股地射出来,幸亏车里就他两在,否则真会被这种甜味齁死,太sweet了。
他们聊自己的原生家庭,聊自己的兴趣爱好,聊自己未来的打算,真是太投机,太合拍。
然而幸福的时刻总是短暂的,这是好莱坞大片,不是国产电视剧,可不能光谈恋爱,不去工作啊,职场有职场的规矩,作为精英杀手的小白在干净利落地做完两单后,小黑就像许仙看到变成大蛇的白娘子一样,整个人吓尿裤子了。
看到自己的情郎变成这个怂样儿,小白心里很不是滋味,小白想到一个计划,想通过这次接单也手把手把小黑变成一个像他一样的冷血杀手,这样他们就可以双宿双飞,一起打豆豆,过上没羞没臊的快乐生活,想到这里小白的脸红扑扑的(当然,也有可能是血溅在脸上了),在听说小黑的妈妈也在这座城里的,小白就急不可耐地要去见家长了,还自费买了果篮礼物,见到小黑的妈妈后就开始吹自己的男朋友有多优秀,三总五项,十年总经理,马上要当董事长啦,把小黑整得略微尴尬。
虽然但是小黑其实是个纯爷们,直的。
他已经隐约看来了这个小白对自己不怀好意,于是向小白大方承认自己是个舔狗,现在正在追求某女神 ,自己女神长得特别好,是本地户口,还在部委上班,是个gw猿,然后还把自己女神的照片给小白看了。
真是无巧不成书,这个女人,不是别人就是小白这单要完成的target之一,是自己的KPI,霎时间小白眼神就变了,一半是因为职业素养,另一半是因为是情郎被人夺取的醋意,小白失去了理智,开始推开小黑要去干掉小黑的女神,小黑在明白怎么回事以后,马上开始向女神的办公大楼赶去,要阻止小白杀掉她。
女神在收到小黑打给自己电话后,还以为小黑又要给自己送早餐中餐还有晚餐,于是说自己已经在食堂吃了,要他不要破费了,什么知道小黑是个好人,然后他们不合适之类的,小黑突然硬气一回,打断女神说有人要杀她,现在已经在他们单位大楼里了。
这个舔狗是不是妄想啦?
女神刚在暗暗耻笑,小白已经拿着枪杀了进来,同时小黑也赶到了,拉着女神开始向外跑,在激烈的枪战中,两个男人你来我往,最终由于小白的疏忽大意,自己被小黑乱枪射死,果然黑的就是比白的射得猛。
通过打败杀手,小黑成为见义勇为的英雄,受到市里的表彰,来收获了女神一枚。
只可怜小白,一腔爱献给了狗,正可谓自古真情留不住啊,唯有套路得人心。
劝告各位大龄未婚或者已婚姊妹们,在寻找真爱和幸福的路上一定要擦亮双眼,做好女拳传人。
洛杉矶的夜,像一块巨大的黑色天鹅绒,将城市的喧嚣温柔地包裹。
出租车在这座不夜城中穿行,车窗外的霓虹灯在马克斯的挡风玻璃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这个平凡的夜晚,注定要成为他生命中最不平凡的一夜。
文森特的出现,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划破了夜的宁静。
他西装革履,谈吐优雅,却散发着危险的气息。
他是现代都市的游魂,是资本主义异化的产物,是道德困境的具象化存在。
在他眼中,生命不过是待办事项上的一个勾,死亡不过是数字的增减。
马克斯,这个怀揣梦想的出租车司机,成为了文森特的反面镜像。
他恪守着内心的道德准则,像守护着最后一片净土。
当得知后座乘客是杀手时,他的世界开始崩塌。
但他选择了抗争,用平凡人的勇气对抗职业杀手的冷酷。
这场较量不仅是正邪的对决,更是人性中善与恶的永恒博弈。
在爵士酒吧里,萨克斯风呜咽着都市人的孤独。
文森特谈起爵士乐,谈起查理·帕克的死亡,言语中透露出对生命的虚无主义认知。
而马克斯则用最朴素的道德观,守护着对生命的敬畏。
他们的对话,像一场存在主义的哲学辩论,在夜色中回荡。
当黎明即将来临时,地铁站成为了最后的战场。
疾驰的列车带走了文森特,也带走了这个疯狂的夜晚。
马克斯活了下来,但他的灵魂已经历了一场洗礼。
在这个道德相对主义的时代,每个人都是潜在的马克斯,都在面对着自己的文森特。
《借刀杀人》不仅仅是一部犯罪片,它是一面镜子,映照出当代社会的道德困境。
在这个价值观念日益模糊的时代,我们是否还能像马克斯一样,坚守内心的道德准则?
当夜幕降临,我们是否也会遇见自己的文森特,在良知与妥协之间做出选择?
夜色迷离洛杉矶。
那些不宜出现在日光之下的各色人等。
卧底警察、酒吧乐手、黑社会、毒枭、小混混、夜班司机,以及——史上最迷人的话痨杀手。
他上了司机的车,说起对这座城市的感觉:每次来都想尽快逃离。
这个城市有一千七百万人,可人们彼此之间并不相识,如此孤独,有看今天的新闻吗?
一个人在地铁里死了6个小时还没被人发现。
人们上上下下,在尸体旁边谈笑风生,可是谁也没发现这个人死了。
没人在乎。
我和司机一样,被这家伙迷惑了——银发碧眼,衣冠楚楚,风度翩翩,彬彬有礼,慷慨仗义,风趣幽默,但又——冷血无情,杀人如麻。
奇妙的矛盾综合体。
黑夜的哲学家。
一如他在杀人间隙还去探望司机病重的母亲,还坚持要带上一束鲜花。
一如他在杀死一个把酒言欢对象时的冷酷与温柔:子弹穿头而过,笑容尚有余温,头颅已经垂下,刹那间杀手用与拔枪同样迅疾的手托住了死者下颌,然后轻轻地、甚至是怜惜地将这颗头颅放在死者胳膊上。
死者静静伏案,仿佛只是一场酒后的小憩,而非永恒的死亡。
最终,杀手死于司机之手——这个与他灵魂共振的人,无路可退奋起反击,乱枪横扫。
杀手缓缓坐倒,垂下头去,仿佛只是睡去,而非永恒的死亡。
与其说他死于话痨,不如说他死于孤独。
动什么别动感情,杀手的血一温热,枪法就失了准头。
电影里面的对白经过千锤百炼,每一句话的后面都有在胸臆间翻滚了千百遍却不得出路的话语。
于是台词成了隐喻,成了预言,成了咏叹,话已说完,却回音往复,绕梁不去。
“你总想着有一天,梦想会实现。
然后等到某一天一觉醒来,你发现自己已经老了。
那尚未发生的事,永远不会发生。
” 电影里面男人和女人,男人和男人之间的感情,如此微妙而令人心动。
正是人与人相处最佳距离,你们遇见,彼此吸引,充满好奇,认作同类,却又保留足够的审美距离。
然后,一切戛然而止。
完美。
留白让电影层次丰富,里面的每一个角色,从文森特到麦克斯到那个当卧底的警察,浓缩于这一夜的故事里的,是尚未来得及说出口的真真假假、漫长却又急促的人生。
比如杀手的童年,母亲在他还没有记忆时就去世了,父亲暴戾,喝醉酒就会打他,终于他杀死了父亲,那一年十二岁。
杀手不动声色地讲述往事,看见司机面露同情与惊愕, 忽然恶作剧得逞似的笑了:开玩笑的。
我没杀他。
他死于肝癌。
一切皆有尽头。
有些人十年后回头看,发现和十年前也并无差别。
有些人一夜之间天翻地覆。
有些人的生命,终结在黎明之前。
所以,当电影的尽头,坏人死去,好人幸存,背景音却低缓忧郁,毫无劫后余生的快意。
好人莫名其妙对坏人说:“我们马上……就要到下一站了。
”坏人却说起了初见面时唠叨的那个故事:“有个人,上了地铁,他死了。
你猜过多久才会被人发现?
”说完这一句,他面容平静,缓缓垂下头去。
好人下车,曙光将至;而坏人继续搭乘地铁驶向未知的下一站。
下一站,是天国或地狱?
或许另一段人生?
或许就是永恒的虚无,死亡的背后仍是死亡。
叹一口气摘下耳机,回头又想起,在杀人与被绑架的亡命之路上,杀手与司机遇见深夜穿过城市马路的一匹孤狼,狼眼在车灯照耀下闪耀莹莹绿光,他们一时间都为这光芒所慑,失魂落魄,默然无语。
而此时响起的音乐竟然是《Shadow on the Sun》,听至鸡皮疙瘩此起彼伏。
如今时过境迁我们走到终点人们孤独死去就像太阳上的阴影看电影的感觉,仿佛也身在那辆出租车上,穿越璀璨又寂寞的城市,遇见令人难辨爱恨的奇妙灵魂。
以及,看完这部片子,我收回对阿汤哥演技的质疑。
杀手的能力谁都能干掉,就是干不掉出租车司机的倾慕女人!
这个女人是个检察官。
检察官给了出租车司机一张自己的名片,名片上的电话不是手机号码,也不是检察官14楼自己办公室的座机电话,而是16楼什么图书资料室的电话,而出租车司机在危险时刻拨打检察官的电话,检察官没有拿手机,也没在自己14楼办公室,恰巧在16楼能接到出租车司机打来电话的地方!
杀手最后被一个开枪打玻璃门枪都没响的家伙干掉了,真是滑稽!
喜剧效果不错。
梦想一旦被付诸行动,就会变得神圣 (阿.安.普罗克特)很久以前看过的片子,剧情都有些模糊了,但里面有一段对话自己至今还记得而且深受影响。
阿汤:“某天?
有天我(你)的梦想会实现?
有天晚上你会醒来,发现自己一事无成?它只会与你擦身而过,从不会发生,而猛然间你的年华已逝。
那尚未发生,而且永远不会,因为你从未准备去做!
你会把它压抑在记忆中,然后钻进你的宝贝出租车。
在你的下半生里,在回忆的泡沫里,接受白日梦的催眠。
你所做的也许只是付过林肯房车的订金。
或者说那个姑娘,你甚至不会(没有勇气)打电话给她!
你干嘛还在开计程车?
”司机沉默了很久回答说:“因为我从没试过鼓起勇气,直面自己,也许曾尝试,我试图从低谷中摆脱出来,可那不过是次注定失败的尝试。
” 为了实现梦现而去杀人这种方式自然不可取,但为了梦想而行动的人生观却值得深思 ) 未完...
大一看这部电影是因为它在菲尔德的那本《电影剧本写作基础》里被拿出来当范例,典型的好莱坞剧本,人物为了达到某个目的,不断的克服困难,最终完成个人的转变,迎来结尾。
我在看这部电影时感觉它是一个很随性的电影,不怎么精良,甚至在我看来还有些粗糙。
不过我喜欢它的剧本,和汤姆克鲁斯的颜值,所以我全都看完了,觉得还真是很棒。
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他有一个开公司的白日梦,但是他过于胆怯,总是一拖再拖,汤的出现戳破了这个泡影,他嘲讽出租车司机不会有这么一天,因为他太怂,喜欢窝在自欺欺人的小窝,说到转变,出租车司机肯定是转变最大的,他从被挟持到勇敢与汤抗衡,他厌倦了他杀来杀去却非要带上他的生活,于是他扔掉他的箱子,与他针锋相对。
汤这个角色呢,真的是“这个杀手不太冷”,冷的是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
汤为出租车司机大骂他那剥削人的老板,甚至还有空探望司机的母亲。
让我觉得心酸的是,这样一个为完成任务,对人的死亡感到理所当然(他也只能接受)的男人最后死在地铁上,洛杉矶有人会注意这个死在地铁上的人吗?这调侃让他身,上附上了- -层悲剧色彩,没有绝对的恶也没有绝对的善,不站在制高点上看这个人,汤还是那个直白的让人哑口无言的杀手。
Jamie Foxx was sexy (让我想到了一个人)Jada Smith was stunning (难怪will smith 那么爱她)Tom Cruise was just so so (可能不适合演反派)Max Ruffalo was cute (大叔的奶狗时态)Jason Statham lost his hairline already (所以才年轻轻就一脸冷峻?
)given all of the above, this is just not so interesting of a story. 可惜了一众的颜和演。
然而,90年代到2000时期,好莱坞安排的感情线都是总是恰到好处、令人跟着心动的。
再之后这样的感觉就不太有了。
一个有六年经验的杀手(帅哥汤姆·克鲁斯),接到一单任务,到洛杉矶一夜杀6个人。
结果,被一个菜鸟出租车司机反杀的故事。
从影片可以看出,这个杀手是一个人在作案,没有相关人员的配合。
买凶者只是给了他一皮包的资料。
来看看我们的帅哥汤姆克鲁斯是如何应对的。
一、一开始,白头发、络腮胡,老墨镜的汤姆·克鲁斯就在飞机场的大厅,人来人往之间,跟一个同样是帅哥的同志故意撞了一下,然后掉包了。
显然,这个都是提前计划好的。
包里是给帅哥汤姆的杀人资料。
汤姆猫要在一晚上连杀5个人。
不管黑白两道,连检察官也杀。
可见,这个案件多大!!!
问题来了。
既然买凶者居然连证人、律师和检察官都要杀。
说明这个案件对买凶者非常重要。
那么,买凶者早干嘛去了?
第二天都要开庭了,才想起来头天晚上,要把这所有人杀光光啊??
万一杀不光怎么办?
应急预案有没有啊?
好像没有。
二、好了。
再看我们的杀手帅哥汤姆·库鲁斯——以下简称白头汤姆——帅还是依然那么帅。
问题是,当杀手,这次似乎不合格啊。
你临时拿到杀五个人的资料,为啥要弄那么大一提包纸质的资料啊?
还照片。
你既然有笔记本电脑,后来也是通过拷贝U盘,拿到了资料。
为啥一开始不直接给一个小巧的U盘呢?
多少资料装不下啊???
弄到中间,的士司机麦克斯 居然把他的包给仍掉后,找不到下一个要杀的人了。
这是一个熟练杀手的操作吗?
三、白头汤姆要杀5个人。
这五个人的身份和住址是知道的。
但白头汤姆不熟悉路线。
所以,白头汤姆想到了利用的士司机。
他的想法是随机选择一个熟悉洛城的的士司机,威逼利诱下,总有司机愿意带着他赶到指定地点的。
果然,的士司机麦克斯 中招了。
第一个地址,很顺利就到了。
但还是出了意外。
要杀的人从窗口落下来,刚好砸到了麦克斯的的士。
窗户砸破了,车顶上还有一滩血。
那么,作为一个熟练杀手,这个时候,最佳的方案是什么?
当然是直接杀了麦克斯,然后另外找一辆干净的的士啊!!!
怎么会让麦克斯开着挡风玻璃破了,还有血迹的的士继续上路呢?
这样的车,在路上不惹眼吗?
不说警察了,任何路人看到这样一辆的士都会多看几眼的吧??
【不要说白头汤姆不忍心对的士司机下手,后面看,他杀人是不眨眼睛的哦。
连门卫都杀哦。
】果然,这辆车被警察拦下来了。
警察拦车是合理的。
但白头汤姆继续用这个车就是扯淡的。
从警察拦车开始,后面的计划就必须更改了。
很简单。
这辆车的牌照,警察肯定记录了下来,且这两个警察让他俩下车了,也把他俩的体貌特征也记录了下来。
后面的杀人,白头汤姆想嫁祸给麦克斯,这条路就行不通了哈。
四、白头汤姆跟麦克斯的上司通电话,这也扯淡啊。
你不是要计划杀死五人后,再杀死麦克斯,然后嫁祸给麦克斯吗?
当然是隐藏自己最好啦。
一句话都不应该说哈。
居然忍不住脾气,直接跟第三者通话,这样还如何嫁祸给麦克斯?
只要第二天麦克斯一死,上司马上就会把这个事情翻出来哦。
再说去看麦克斯的妈妈。
这也是扯淡啊。
既然最后要杀麦克斯顶包,那么杀死麦克斯之后,还要到医院去杀了麦克斯的妈妈啊!
否则,如何把这个事情原过去呢?
医院有没有视频监控?
不晓得。
如果有视频监控,那白头汤姆又暴露了。
五、麦克斯把白头汤姆的资料给扔了!!!
看看,杀手抓麦克斯的过程。
一个熟练的杀手居然跑步跑不过一个的士司机!!!
看来,白头汤姆真是老了。
不过这是2004年的电影啊,比《碟中谍5》早了16年呢!
我们的帅哥汤姆克鲁斯应该很能跑的啊!
六、接下来,就是我们的的士哥麦克斯了。
一个胆子很小,只有梦想却不敢冒险去实现的老实人,居然可以冒险去见买凶的黑社会大哥,且居然镇定自若的骗过了黑社会老大!!!
这是胆小吗?
这是老实人吗?
一般的普通人只怕是做不到吧!!
七、杀第四个人,亚洲人。
在那么多的人的歌厅。
居然开枪那么精准!!!
从来不误伤无辜啊!
再就是那个被杀的亚洲黑老大,别人听到枪声都开始东奔西跑了。
他老先生还有小弟护体,居然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等着白头汤姆哥来结果自己!!
这个没有高度的必死的自觉性是不可能的哦!!
八、最后,是的士司机麦克斯给女检察官打电话。
女检察官给他的电话,居然不是自己的手机,也不是自己家里的座机,也不是办公室电话,居然是图书馆的电话!!!
这是什么操作???
或许,女检察官把手机转移到了图书馆的座机上了。
问题是,你深更半夜到图书馆查资料,为啥要转移呢?
为啥手机不直接带在身上呢?
九、最后的最后,俩人跑出大楼,有多种选择,要么上大街,要么下地铁。
俩人犹豫之后,下了地铁。
问题在于,白头汤姆哥追出来后,一点都没有犹豫,直接下地铁了。
你这么神奇的吗?
十、最后最后的最后,白头汤姆哥作为一个资深杀手,从电影里看,算是神枪手了。
居然被一个菜鸟的士司机乱枪给毙了!!!
震惊!!!
麦克斯可是不会开枪的啊!!
他开枪打玻璃,保险都不晓得打开。
弄了几次,才成功。
最后,他居然就跟汤姆哥对射,把汤姆哥给嗝屁掉了!!
十一、真正的结尾:第二天,自身杀手汤姆哥估计会成为杀手界的一个笑话:被一个胆小的素手的士司机给杀了。
这是杀手吗?
这是杀手界的耻辱啊!!
===========================================================真相估计是:汤姆哥也是一个冒充资深杀手的新手。
为了挣钱,冒险接下了一单连杀5人的任务。
听说以前有个资深杀手曾经嫁祸给无辜的士司机,他也打算用这一招。
结果,糊了,把自己的小命玩进去了!!
最后,汤姆哥是怎么知道这5个人的确切地址啊!!!
好像没人给他实时信息啊!!
万一,这5个人有几个刚好不在家呢?
比如第一个,刚好泡妞去了。
比如,那个弹钢琴的老几刚好请假没来。
比如,女律师出门约会去了。
你这个汤姆哥怎么办?
到哪去找这个五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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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的影片中是記錄下一個二千年前後時期的歌手怎麽以一首歌紅遍全球在講她的生平因為歌首首歌聲動人,感人心弦,像是在講大家的生活中的點點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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