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懂演的什么鬼。
各种碎片掺杂在一起,有的明显逻辑不对。
导演编剧,作天作地,不知道玩啥呢。
反正也没多出一个什么风格来。
要是玩哈哈镜,那好歹还有一个哈哈镜的逻辑。
他是想一出是一出,变来变去,不知道干啥。
不知道正在演啥,不知道演了啥。
观众也不懂看了啥。
主角是不是也挺耐造啊?
不知道他本人懵不懵?
怎么做到导演的要求的?
痛苦吗?
哈哈哈哈哈哈。
以下内容皆是我让电影讲得通所做的尝试,对那个年代了解很有限又没看过小说,所以不敢说这个理解多靠近标准答案,不过本来也没标准答案一说。
看了大概两遍后,因为角色众多,关系复杂,很难(对我来说)把每个人的作为都理清楚,我决定不受限于错综复杂的角色关系,权当角色和及组织不独立存在,只存在的是两个阵营:阵营一:FBI,Golden Fang,LAPD....这些 big names(台前幕后的代表人物:Sloane,Crocker,Adrian,Puck....)
阵营二:其实可以简单概括为“主角一行人”。
(其实这里可以囊括千千万万底层人民)
我苦思冥想也没找到两组人各自的特征(attribute)来区分他们,直到看到男主和 Crocker 的对话。
字幕:你们这种人第一次交房租的时候就放弃尊严了根据这个突出的对立关系,我不妨大胆的把他们概括为:交租的和收租的。
当然每个人都是复杂的,尤其处于这样错综复杂的关系中,有时身不由己,有时情不自禁。
我之所以要划分阵营不是给他们定性,而只是为了便于(我)理解剧情。
后面我也会单独分析几个角色。
好,划分好了阵营,我们看看双方都干了什么(没有严格的时间线)。
阵营一(收租的)把当地居民“请”走,修路盖楼赚的盆满钵满。
贯彻落实黄、赌、毒三样:开“按摩店”洗钱,开赌场,走私销售毒品。
甚至还搞垂直化,既贩毒又开戒毒所。
在民间组织安插卧底,维持底层秩序。
一位房产大亨思想发生转变,竟然想倾尽家财建免费住房,于是被“失踪”,几经转手,最后依照 FBI 的计划,发配到拉斯维加斯新赌场。
如果成了大佬的眼中钉,即使是自己人也赶尽杀绝:Big foot 的同伴,嗑嗨忘形了的牙医。
阵营二(交租的)基本上都受限制举步维艰的状态,于是只能指望灵活游走的私家侦探也就是男主 Doc 来揭开阴谋。
Doc 根据零零散散的线索,靠着灵活的伪装深入敌营,一路上跌跌撞撞。
凭借小本子和白板上潦草的字迹和大麻时不时给的灵感,Doc 找到了跟前女友一起消失的房产大亨。
结果大亨还是继续为阵营一服务,女友虽然身体回归但是精神不再。
Doc 折腾一圈好像什么也没改变,心有不甘,于是继续追查,单枪匹马深入敌人老巢,死里逃生并干掉两个杀手。
警官 Big Foot 想破大案,让 Doc 带着二十公斤毒品做诱饵。
Doc 靠着毒品做筹码救出身在敌营的 Coy,让其与家人团聚。
录口供揭露 FBI 关押 Mickey 的事实。
最终司法部查获走私船只。
到此,收租的和交租的故事告一段落,可惜这样并不能还原事情的全貌。
男主被打晕那段时间发生了什么?
船上又有怎样的对话?
前女友又经历了什么?
之前我也纠结这些疑问,这也是我想简化人物关系的初衷。
这部电影人物组织繁多,而且还都不是一重身份,比如 Coy 既是的警察局线人,又拿 Golden Fang 的工资,还为尼克松的组织效命。
千丝万缕的联系乱作一团,却也可以是简化问题的关键。
既然 Golden Fang 的人能和 Vigilant California(尼克松的反颠覆组织)谈拢从而放人,那它们就是一伙的呗。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主角这边。
由此层层简化下来,其实本片就是两股势力的较量。
这两股势力可以是两种立场,甚至两种意识形态。
它们的较量不仅是双方阵营物理上的碰撞和机关算计,还体现在几个角色自身的挣扎和矛盾。
先说 Mickey,他靠房地产腰缠万贯,也许是因为接触到了 Shasta ,也许就是嗑嗨了,也许终于良心发现内疚不已,于是想建免费住房。
高处不胜寒,有些决定牵扯到的利益太多,于是他被“失踪”,送到戒毒所。
他说“朋友们”点醒了他,好像是心甘情愿被安排到了 Vegas,但是镜头上的他却没有了往日的笑脸。
Penny for your thoughts, Mickey. 此时你在想什么呢?
再说 Shasta ,君子爱财,女人爱君子,两人似乎很自然的走到一起。
也许就像 Mickey 没预料到有天自己会盖起免费的住房,Shasta 也没预料到会爱上这个男人。
她觉得自己能解救 Mickey,于是找到 Doc ,但需要解救的其实是自己……她还是上了他的船,尽管被登记为“货物”。
Doc 逃过了 Puck 的强暴,Shasta经历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
还有 Coy,一个瘾君子,加上一个瘾姑娘,俩人过着糜烂的生活,体内毒品不仅摧毁了自己的牙齿还殃及腹中的婴儿。
孩子出生以后,生活似乎依然暗无天日。
而后 Coy 通过 Shasta 结交了阵营一的人,获得“重生”。
他似乎活出人样了,戒掉毒瘾,甚至有多条收入来源,可代价是再也见不到孩子和妻子。
Coy 是唯一看向镜头的留着耶稣的发型,干的却是犹大的勾当。
这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使他濒临绝望,得知孩子和妻子健康生活着对他是一丝宽慰,但如果孩子生病而自己不在身边,自责也许会杀死他最后一丝理智。
In the end, they all picked a side, or the sides picked them.乐意或不乐意,最终他们都回归了原本的阵营。
电影里的角色都有多重身份或者说 persona,本文最后一部分就留给其中两个关键的角色。
Golden Fang根据文本,她是一艘船(曾用名 preserved),又是贩毒集团,也是一群牙医为逃税成立的财团。
她这艘船似乎有种神奇的魔力,她好像真的有“灵魂”。
老牌影星 Burke Stodger 跟船“失踪”在百慕大,几年后他再次出现时,船改名换面,他的政治也洗心革面。
而与 Golden Fang 有关的神秘事件无独有偶:Coy 死而复生、Mickey 失踪……银幕背后又有多少“失踪”,多少谋杀被暗中操作成“justifiable homicide”呢。
Golden Fang 于是不仅仅是实体的船,形式上的组织财团,还代表着各种意义上阴谋诡计、暗箱操作。
Sortilege放在最后说,是因为我认为她是本片最重要的一个角色,没有她就没有这部电影。
她不仅充当了 Narator(叙事者) 的角色,还时不时提供给 Doc 几个解谜线索,有时又像以 Doc 第一人称口吻说话。
问题来了,她是一个具体的人物吗?
我不知道原著小说里她是怎样一种存在,但是我认为电影设置的她不是一个具体人物。
佐证1:
去 Channel View Estates 的路上佐证2:
镜头一转就消失了
去精神病院/戒毒所的路上,并且她问了去哪
但到地方就 Doc 一人整部电影唯一肯定她存在的只有 Doc 和 Shasta,而他们俩又是心有灵犀的。
无论她是什么,她起到的作用至关重要,她代表着 Doc 的一部分意识,可以唤醒他的良知,又似乎充当着创作者和 Doc 沟通的渠道,随口说出解密线索的提示(戒毒所的名字),还在他心烦意乱时帮他理清思绪鼓励他跟从内心。
这里不得不提的是,这部片一个特质就是男主大麻不离手,整部片他都是一种麻醉的状态。
戏中人是陶醉的,戏外人是不是也是呢?
导演有意营造了这种氛围,甚至说大家都心照不宣的认为 PTA 也是吸了大麻才拍的这么醉人。
我这看完电影的这几天也是陶醉其中,所以有意识或无意识的企图再度浪漫化Sortilege 这个角色。
她像是一个 weed fairy “麻”仙(对应tooth fairy 牙仙),自由穿梭剧中人和创作者的脑海,当剧中人和创作者吸起大麻,两个世界就建立起了连接。
这部电影无疑是是 PTA 对那个时代的 homage,我也不禁思考原著的创作初衷是什么。
表达一种政治立场,表达一种反抗?
Sortilege 开篇在车里的讲 L.A. 用地规划,吐槽赶走原住民这种 gentrify 的行为
结尾一首短诗优美的语言也表示出上述同样的顾虑。
反越战绘一幅迷醉的 L.A. 画像?
或是谱一曲小人物颠覆大机器的赞歌?
或许都是。
那个年代的美国,奢靡和贫穷在一个舞台,大麻和海洛因泛滥成灾,死亡似乎随时都在上演。
在电影刚过半小时的时候,Sortilege 平淡的用星座解释这些吸毒者的不幸,说当时一些存者不愿接受“死者长已矣”的现实。
Doc 见过存者不信自己爱的或者同过班而已的人真的死了,于是编造出各样的故事来逃避现实也许上面的理由都太复杂了。
也许,作者 Pynchon 就有这样一个朋友,高中时还一起吸过大麻,后来他也有了妻子和孩子。
在一个平淡的日子,突然传来了他的死讯。
于是 Pynchon 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故事的结尾,正义得到伸张,甚至会有免费的住房,但他最在乎的是,在这个世界里,Coy 回到了家人身边。
PTA好像总是困在七十年代洛杉矶的浓重乡愁中无法自拔。
我能理解他这种审美叙事风格,正像我理解程耳拍老上海的罗曼蒂克那样是一种"别无选择"。
在打开了国际声誉,步入中年,并得到Thomas pynchon 原著小说版权的多重加持下,他在《性本恶》中的野心更大了。
试听重点是那嬉皮的睡眼惺忪,迷茫语调和醉生梦死的氛围,间中插入些许麦格芬做引; 让那些有头没尾,或只在电视广告中一闪而过的人物引导着故事走向; 就像用通灵板来问询毒贩电话号码的情节那样荒谬又真实描摹了七十年代的纯真气质。
这种嬉皮精神大概是美国社会对消费主义和精英文化的最后反抗了吧。
我没有七十年代加州的生活记忆,因而无法完全共情PTA镜头下的那个时代。
但我可以体会,银幕上的老上海那冷峻有礼又充满冒险活力的气质与我们如何息息相通。
于是,我能百分百感受到,本片之于美国人的魅力。
1. 原著中,多克先打电话才去吃的饭,两个空间一直是单独分开的,小说的写法当然保证了空间的完整性,但最重要的是引出生活在戈蒂塔海滩的众人,呈现戈蒂塔的风貌。
电影中明显为了减少人物出场,所以这样设计,在与姨妈打完电话后切到比格福特的画面,随后时间转到第二天,与小说中一样,塔里克找到了多克,要求多克调查格伦;2. 索梯雷格作为小说中极为重要的人物,她是记忆的讲述者,同样整部电影眷恋的气息也和索梯雷格一直信仰的“利莫里亚”——也就是整个六十年代的追忆一样,颇像盖茨比的“绿光”。
PTA在处理这一人物时极为巧妙,索梯雷格被设置成了一个“幽灵”,她的画外音就像一个守望者,静默地观察着六十年代,这与小说中索梯雷格所占据的位置相似;3. 多克在峡景地产是被敲晕的,这与小说中的描述很不一样:“可能是这些奇异的感官刺激让多克在那个时刻突然昏厥了,他也弄不清自己昏迷了多久。
也许是他往前走时撞到了某个普通的东西,这解释了为什么他最后醒来时发现脑袋上有一个很疼的肿块。
”4. 多克与比格福特在小说中第一次见面的谈话明显减少了不少,电影省略了比格福特有收集铁丝网的癖好,在小说中这是作为多克送给比格福特礼物的铺垫,而在电影中没有这一设置。
同样,PTA也删去了比格福特试图拉拢多克的剧情;5. 在小说中,佛瑞兹也同样被删去,塔里克打电话的剧情也被删去,电影中的塔里克只出现了一次;6. 后普与多克的见面转为一个场景,没有环境呈现,并且直接交代了她和科伊是认识的。
在小说中,直到快结尾时,多克才得知这一线索,并在小说中通过莎斯塔的描述,得知了科伊如何入局,这与电影中有很大不同;7. 多克没有去找堂弟,这一设置先是在多克调查科伊一案上留下了空子,其次没有介绍“冲浪乐”对那个时代的影响,自然也没有了小说中关于冲浪、上帝之浪的描写;8. 多克找到斯隆,PTA也仅仅只用了一个长镜头就交代了斯隆和里格斯的出场,影片中对于里格斯的塑造几乎没有,这点很遗憾,小说中里格斯是侧面呈现米奇性格的人物,这也就导致了一点:小说中的米奇是纯粹的幽灵,他只出现在实体不在场的时刻,这无疑给了整篇小说一种迷幻的基调;9. 多克找领带虽然没有小说中那么详细,但PTA处理的很好,多克与卢兹不再有任何交集;10. 多克没有与Penny在餐厅见面,其实这也是整部电影与小说的不同之处,小说中,任何一家餐厅(这也是品钦的写作风格)都有着详细介绍,它们每一个都是整个宏大的六七十年代的风貌体现,而在电影中几乎所有的餐厅都不再有独特的特色,它们只是一个背景板罢了;11. 多克虽然也与FBI探员见面,但与小说中有所不同,电影中也尚未提及小说中的两位空姐。
这两位空姐在小说中本是多克陷入“金獠牙”阴谋的引子,加上班德的警告,品钦的描写无疑从“金獠牙”一出场时便为其蒙上了神秘的面纱,迷幻与混乱在这一刻就已经达成;12. 班德提到“金獠牙”,也从对话中提到了“帕克”。
帕克原本是多克与克兰希见面后遇到了波斯利(也被删掉)才知道的,但在电影中却直接交代了;13. 多克与科伊的首次见面与小说中虽然差不多,但是加入了一个画外音,提到多克为什么不直接说出自己已经见过他的妻女。
这一设置其实很重要,小说中多克的心思其实从未直观呈现过,虽然小说中有讲述到多克的“感觉”、“打算”、“目的”,但其实都是一种迷幻的指涉:“他隐约”、“似乎”、“不愿多想”……如此明确的呈现多克的心理想法(而非“状态”)其实很少。
根据前文,很多小说中直到后面才知道的线索,电影也是一开始就透露了。
这说明PTA与品钦在塑造“迷幻”基调这一态度上采取了不同的方法;14. 多克找到索恩乔询问“金獠牙”,没有“假钞”,也直接提到了米奇要接管赌场;15. 多克打电话给penny之前的剧情删改了许多。
在小说中,多克先是找到了索梯雷格,并陷入了迷幻的梦境中:“莎斯塔·菲正好在那里,她似乎是被什么东西强迫来到这里,独自一人站在甲板上,凝神回望着她走过的航线,看着她离开的家园……”并且利莫里亚又一次出现。
;16. 多克的父母没有出现,在小说中多克父母的出现是品钦将我们从迷幻中拉回现实的一个设置,也是结尾多克这场操蛋旅程的一个温暖收尾;17. 与Penny打电话被提前,有一些本应出现在小说三百五十多页的台词出现在了这里(按照书中的时间线应该是在一百五十多页);18. 多克与科伊在冲浪板乐队的住宅见面,在小说中,科伊和多克的这段对话几乎没有什么有用的信息,而在电影中,科伊和多克交代的信息几乎是整部小说中多克从科伊嘴里得知的信息。
“你最好去问问莎斯塔·菲”这一句话本应是出现在小说中的三百九十多页,这时的莎斯塔也已经回来,而在电影中莎斯塔还处在失踪阶段;19. 班德与科伊发生的事情被删去,回程路上的信息也被删去,品钦在这一段的描写中将班德塑造成了一位被六十年代巨大洪流裹挟的迷幻少女,电影中班德成为了交代信息的重要人物;20. 多克找到比格福特,比格福特的搭档这时才被提到,在他第二次出场的时候。
在小说中,比格福特还未出场时,便已经提到;21. 没有法利,没有枪击视频;22. 多克与比格福特的谈话又被删减了许多,只留下了科伊案的相关信息;23. 没有与卢兹的做爱场景,同样也减少了卢兹对斯隆、莎斯塔、里格斯的描述;24. 克兰希说出米奇捐钱的事情,也道出了“帕克”,这些事情本应都是小说中后半部分的内容,但都被PTA整合到了一起;25. 少了与班德、科伊的对话内容,这些内容都被整合到了前文,已经经科伊之嘴说出了了;26. 多克收到了莎斯塔的明信片,随后去到了“金獠牙”公司;27. 在“金獠牙”这场戏中,PTA有意加入了多克进入牙医工作环境的场景,将后普口中的“假牙”与“毒品”联系到一起,这在小说中是很后面的部分了;28. 电影中没有给出多克一同随着牙医到达牙医去的目的地,是对电影节奏的一种处理;29. 提托这个人物被删掉;30. 与比格福特的对话被提前,比格福特指引多克去调查帕克,这在小说中是多克去过克里斯基罗顿精神病院后才出现的,而电影中前后顺序颠倒。
PTA这样做的做法无疑是很巧妙的,电影篇幅本身就两个半小时,但是帕克这个角色在小说中又是极为重要的,所以从帕克出场到帕克现身PTA必须用简短的时间,选择这种方法:比格福特提到帕克随后多克在克里斯基罗顿见到帕克;31. 索梯雷格现身,讲述了提托本应讲述的;32. PTA在克里斯基罗顿中加入了伯托奇的电影放映这一场景,很明显,电影已经不足够将科伊与伯托奇还有莎斯塔这复杂的人物关系讲清楚了,伯托奇在电影中买下了金獠牙号,又出现在精神病院中,至于为什么,这是一处留白;33. 克里斯基罗顿出现帕克。
在小说中,帕克的正式出场是后半部分的故事,多克先是通过特丽莲(这一人物在电影中也被删除)收集到关于帕克的信息,随后根据线索一直跑到拉斯维加斯,最终才找到了帕克;34. 克里斯基罗顿大改动。
在小说中,科伊与多克在克里斯基罗顿见面后是有一段谈话的,重要信息也被PTA整合到了前半段。
并且在小说中,米奇是在拉斯维加斯才出现的(被两个FBI探员带着)。
虽然在电影中,米奇也是如此,但小说中的米奇是没有和多克进行任何交谈的,更符合“幽灵”一形象,当然PTA在这里也做了一个很巧妙的处理。
米奇与多克的交谈神神叨叨的不知所云,这也是多克精神状态的一种外化;35. 没有了多克与奎多的对话,对比格福特的塑造少了一点;36. 莎斯塔回来,中间省略了很多,包括了比格福特去拉斯维加斯找帕克。
莎斯塔回来的这场戏中,台词是:“我回来了,那又怎么样?
这就是生活。
”在小说中,原话是:“哦,他(这里指米奇)安然无恙地回来了,是的,回家陪着斯隆和孩子们。
那又怎么样?
这就是生活。
”PTA的这一改动其实也改变了影片的一个重心:在小说中,经由很多侧面描写,莎斯塔这一角色对米奇有一种很深的情感,对于莎斯塔来说,他与多克的二人关系必须由米奇这一角色完成中介。
而在电影中,很明显PTA将莎斯塔放置在了一个核心的位置,她比起电影中的米奇更像一个幽灵;37. 厄尔(科伊的毒品商贩)死去这一信息被删掉。
在小说中,厄尔与帕克有着联系,比格福特指引多克拜访厄尔的室友开始走进了普鲁士的案件;38. 莎斯塔提到了自己出海的事情,但并未透露更多细节。
PTA在处理这场戏的时候加入了回忆/幻想的场景,很高明;39. 多克下定决心解救科伊。
其实这里与小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描写,在小说中,多克的这一“决心”没有直观地呈现出来。
小说中,多克是为了调查帕克与厄尔还有科伊的关系才将线索指引到了普鲁士身上;40. 多克得到了普鲁士的档案,阴差阳错地发现文森特被普鲁士杀害,文森特是比格福特的搭档。
这与小说也有不同,小说中比格福特已经提到过文森特,只不过比格福特没有明说,而是称之为“X警官”,他是在讲述帕克和普鲁士的故事时提到的这一警官,看似是随意实则是故意,与电影中的“碰巧”处理的好很多;41. 塔里克和克兰希的情节被删除,在小说中,ta们二人讲述了一开始的悬疑,格伦欠塔里克的东西正是一开始在狱中就欠下的枪械,也由此引出了格伦与金獠牙的联系;42. 多克去见普鲁士,佛瑞兹被首次提到,接着帕克出现。
在这里有一个挺有意思的点,在小说中,帕克和多克已经不仅仅是第一次打交道了,在拉斯维加斯二人发生了很多故事,所以当普鲁士怀疑二人认识时,帕克赶忙狡辩;而在电影中,帕克对多克是真没影响,普鲁士怀疑二人认识,但这里不是狡辩,就是真的不认识;43. 多克发现帕克的项链与莎斯塔带的一样,这在小说中是没有的,接着多克被迷晕。
在小说中,帕克跟多克讲了很多,那场戏中他道出了自己和格伦的事情,以及对多克的态度并非是电影中那么简单粗暴;44. 小说中,多克的脚踝上一直有一把枪,电影中没有,多克杀死普鲁士的枪是帕克的;45. 小说中,多克遇见比格福特后逃走,普鲁士还没死干净,电影中已经死干净了;46. 小说中对于比格福特和帕克的这段对话写的非常好。
在前文,多克初见莎斯塔回归时比格福特来找他,多克给了比格福特一个杯子,比格福特很感动,但嘴上嘲笑着多克这是假的。
在小说中,普鲁士死后,二人在分开时,比格福特提到这杯子居然是真的;47. 小说中多克发现比格福特把毒品藏到自己车后备箱时,先是跑到机场迷惑金獠牙,随后光是毒品放在家里到交货的戏都有一段时间;48. 多克在前去交货的前一天,在小说中梦到了利莫里亚与金獠牙号,莎斯塔、科伊等人都在金獠牙号上。
电影中所有梦境都被删掉;49. 电影中科伊感谢多克是面对面,是多克将科伊送回的家。
小说中的描写更动人,是后普打电话给多克,结尾那段对话是出现在电话中,二人并未见面:“‘你知道印第安人说的吗?
你救了我的命,现在你就得——’‘是的,是的,那是嬉皮士瞎编的。
’这些人,哥们,他们啥也不知道。
‘你救了自己的命,科伊。
现在你就得好好过下去。
’他挂了电话。
”50. 多克与索恩乔去看金獠牙的这场戏中,小说描写的也是更加动容,完美地呈现了索恩乔对于金獠牙的喜爱,也将索恩乔这个人物塑造成了一个怀揣着理想的凯鲁亚克式人物;51. 结尾多克与比格福特的关系收尾上,PTA其实做的很不错。
在小说中,比格福特最后一次登场就是告诉多克那杯子是真的,随后多克只是提到:“‘比格福特不是我兄弟,’多克在吐烟的时候想道,‘不过他显然需要人罩着。
’”这种留白其实在一定程度上让读者不由得联想比格福特这个人物的宿命。
而在电影中,前面一开头就提到的“比格福特把门踹开”终于出现了,这在小说中是没有的。
随后加入了一场异口同声的对话(这在小说中是在多克给比格福特杯子时候的戏),然后比格福特什么也没说,吃了点大麻,发了点疯,离开了。
这也是一种留白,不过是采取了另一种形式;52. 电影的结尾回到了莎斯塔和多克,而小说的结尾显然会更好一点:多克去找到了佛瑞兹,但佛瑞兹也离开了这里暂时不会回来。
多克在回家的路上,“等待这浓雾被阳光驱散,等待此时可能会在那儿出现的其他东西。
”
电影《性本恶》的开端,镜头对准1970年加州洛杉矶Gordita海滩一隅,深处海浪轻摇,拂过冲浪手归家的脚步;接上Sortilège自言自语的近镜,夏日黄昏依然耀眼的光线,在她随海风舞动的发丝间跳跃;暖黄渐隐,Shasta从一片冷蓝里走来,一声极具挑逗力的“呲”把Doc从大麻沉醉里唤醒。
“他想着这是幻觉呢。
”身着一袭橘色夏裙的Shasta调笑着总是分不清现实与妄想的主人公,也在调笑着我们观众。
仅仅三个镜头,PTA就完成了对电影叙述三重结构的展现:六七十年代交接处的洛杉矶海滩,嬉皮士们在这里开始做起沉醉了十年的“反文化”之梦;Sortilège的画外音叙述以自始至终的过去时,把时间流逝所能带来的怀旧效力发挥到最大;而由Joaquin Phoenix与Katherine Waterson饰演的两位核心人物,牵连着一个似真似幻伏线千里的故事。
最后Doc铺满蓝色从窗外洛杉矶海滩转向一年未见的前任女友的飘忽眼神,奏起了这长达两个半小时的天使之城三重奏的第一个音符。
Ivresse身为加州人的PTA几乎把自己所有的电影都安在了这里,《血色将至》里19世纪末20世纪初南加州贫穷小镇,《大师》里20世纪五十年代的洛杉矶,以及《私恋失调》里的当代洛杉矶郊区,《性本恶》则填补起了PTA私人加州百年史的六七十年代空白。
生于1970年夏天的PTA未曾亲身经历过这个无拘无束到疯狂的年代,却也挡不住他在中年之岁时把托马斯·品钦这部还原当时洛杉矶嬉皮士风貌的小说搬上大荧幕。
那时在洛杉矶海滩上聚集的嬉皮士没有一个不是“醉醺醺”的,就像电影里Doc大麻两根齐下翻阅卷宗,因为享受极品货差点丧命于雅利安兄弟会成员之手一样,醉的可不是酒,而是各式各样的毒品。
电影跟着醉醺醺的Doc调查跟他前女友有关的案子,游历了一番当时乌烟瘴气的嬉皮士聚集地,参观了一半开着修补因长期吸食海洛因而坏掉的牙齿的诊所,一半却是倒卖海洛因的“金帆派”总部的怪诞大楼,我们见到了Cory这位前毒虫兼爵士乐手兼谍报人员的嬉皮士,也最后找到了躺在精神病院里精神恍惚的大地产商Mickey Wolfman。
一头长发与络腮胡子纠结在一起的Doc身上集中着当时嬉皮士的典型形象,他怪诞不经的对话与经历,则折散出了整个洛杉矶70年代初的“醉人”画卷。
NostalgieSortilège的旁白担负着表现品钦原著语言风格的重任。
PTA不曾吝啬的表达过对这位有着特立独行写作方式的当代美国文学大师的崇拜,一字不落从原著里摘引的长难句由这个原著里的配角人物用慵懒的语调在电影里念出来,大概是PTA表达“爱慕之意”的终极方式。
用着过去式讲述的Sortilège,就像她名字所代表的意思一样,有一种怀旧式的魔力,她在电影里又以画外音之外的形式出现则混淆了这种怀旧魔力针对观众的叙述作用。
在占卜盘指示可一品醉意之地的段落,Sortilège的形象与其画外音叙述同时进行,这段回忆却又是由Shasta寄给Doc的明信片所引起,上面写着“我想念那些日子,我也想念你。
”那是一个没有毒品可服的漫长夏日,每个人都不顾一切,都遭受着判断能力的缺失,一串电话号码的浮现只能被解释成有毒品可寻之所,Doc和Shasta赤着脚在雨中奔向日落大道72723号,却只发现了一片空地。
(那片空地在接下来的场景真得成了“金帆”总部这毒品藏匿之地)毒品是当时嬉皮士的最大追求,最完美的逃避无意义现实奔向纯粹自由的方式,也只有那个时代对自由的追求全部凝聚在了一场醉生梦死里。
当背景想起Neil Young的“穿越过去的旅程”(Journey Through the Past)时,PTA把对那个时代的所有怀旧情怀都表达了出来,只因在我们这个时代,一个雨中午后的短暂相守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
Paranoïa跟罗伯特·奥特曼改编自钱德勒同名小说《漫长的告别》惊人相似,私人侦探Doc受前女友Shasta所托,寻找与其有私情的一位洛杉矶大地产商,他也有一位英国妻子,这场调查牵涉出了警察,检察院,贩毒黑帮,大律师,精神病院等洛杉矶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机构人物。
这种极具社会硬汉派侦探小说相的故事,却被PTA蒙上了一层妄想的薄雾,变得亦真亦幻。
Doc在调查周边人物的时候,会时不时的在随身小本子上写下“不是幻觉”这样的话来提醒自己;驾车离开“金帆”总部的段落,故意加快播放倍度与关车门的重复,配上逐渐加快的跳跃背景乐,毒品造成的幻觉感跃然纸上。
开场段落,当Doc送Shasta上车之后,怀揣不安的Doc眼珠左右乱转,环顾四周,似乎整个洛杉矶城都是个假象。
同样的眼神在片尾再次出现,即便一切尘埃落定,情人已在身侧,Doc不断望向后车镜的下意识动作,泄露了他从不停止的对周遭事物事物真实性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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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本恶》的背景处在尼克松执政,里根担任加州州长时期,1970年带着60年代的精疲力尽,拆碎了“和平与爱”的花环,把十年的希望折腾得荡然无存。
私家侦探拉里(Larry Doc Sportello)(华金·菲尼克斯Joaquin Phoenix饰)过着悠闲的海滨郊区生活,在致幻药物的迷离恍惚中迎接到前女友沙斯塔·菲·赫普沃斯(Shasta Fay Hepworth)(凯瑟琳·沃特斯顿Katherine Waterston饰)的突然造访。
这一幕像极了1941年《马耳他之鹰》由玛丽·阿斯特(Mary Astor)饰演的贵妇走进萨姆·斯佩德(汉弗莱·鲍嘉Humphrey Bogart饰)律师事务所的那一刻,激动人心的开头,至此之后环环相扣的解谜和层层递进的破案同样起始于一位美女的拜访。
但是与玛丽·阿斯特(Mary Astor)饰演的贵妇强烈的目的导向不同,Shasta动机不明确,在整部电影中是个难以捉摸的角色。
她没有致命一击的背叛行为,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也并没有引爆一场轰轰烈烈的灾难,但拨开大麻袅雾背后这还是一部标准的侦探电影和黑帮电影,有妖娆蛇蝎的美人,有错综盘绕的谜团,有四方奔走的傀儡,有典型流派的一切要素。
但是为什么《性本恶》是如此不同,如此让人过目不忘呢?
《马耳他之鹰》 这部电影改编自托马斯·品钦(Thomas Pynchon)2009年同名小说。
无容置疑,能使托马斯·品钦驻足于犯罪类型销售,那一定得益于上个世纪的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和罗斯·麦克唐纳(Ross Macdonald)的影响,类似于《双重赔偿》、《唐人街》、《睡美人》之类的小说,它们往往有一位困惑却心怀使命感的侦探,要不惜一切代价保护社会中遭到践踏的人,但品钦为这一原型注入了新意和力量。
《性本恶》中Larry Doc Sportello是一位不能再嬉皮士的嬉皮士,长发、毒品、邋遢、 “非主流”,而就是他竟牵连出一整个体系庞大,险象环生的组织黑幕,以及这背后承载的历史荼毒与创伤。
左下角《性本恶》/《万有引力之虹》也非常值得一看!
开场Shasta的到来,澄清了自己与洛杉矶房地产大亨“米奇”·沃尔夫曼(Eric Roberts)有染,并推测他的妻子和情人准备密谋绑架她的丈夫甚至自己可能也会陷入危险,Shasta恳求Doc帮助她查明事情真相。
但Doc有选择么?
自从他们结束了恋爱关系,Doc似乎还爱着她,过往性与爱的骄纵与此刻龟缩陋室的颓丧形成鲜明对比,与其说自己在践行嬉皮士的理想角色,不如说还在沉溺于失意的回忆中。
当Shasta第一次出现在镜头时,浑浊的黄色背光灯与Doc阴郁的蓝光灯对撞,摇晃抖动的画面和Shasta过曝的侧脸,我们会设想这突然来的造访会不会是Doc一阵嗨后的梦境后半场。
因为这串镜头就像警号灯——其实就是电影最早铺置的线索,Doc在零碎的线索中摸不着头脑,而我们也在图像本体中摸不着头脑。
黄橙橙的Shasta&蓝悠悠的Doc 在整部电影中,P.T.A始终强调“短暂视觉”与“实体存在”之间的差距。
那什么“短暂视觉”与“实体存在”之间的差距?
其实一般我们在看电影的时候,人物出场是有他所在的空间和时间的,人物会出现早上在公园,出现在上午办公的会议室里,中午的饭桌上或者是夜晚里的酒吧。
但在这部电影中,如此众多角色的粉墨登场就像快速轮播的幻灯片,让人应接不暇——Doc的宿敌 “大脚怪”比约森(Josh Brolin饰)作为一名LAPD侦探中尉首次出镜竟然在电视广告中以“嬉皮”爆炸头亮相来为Channel View Estates房产代言;曾是一名瘾君子的音乐家Coy Harlington(欧文·威尔逊Owen Wilson饰)首次露相来自于她妻子手上的照片;某种程度上串联起整部电影的“麦高芬”房地产大亨Mickey Wolfmann我们第一次也只能从一张报纸的配图才能目睹真容;杀手阿德里安·普鲁西亚(Peter McRobbie饰)首次也只出现在FBI图片文件档案中。
我们第一次接触这些人物是从电视上,照片上,报纸上或者档案上,以上这些人物有的蜻蜓点水,有的稍作停留,不经意就会遗失任何一个有用或无用的线索。
这种不按常规出牌的人物介绍把Doc撞得头晕转向,迫使他在笔记本上狠狠写下“No Hullucinating”(“这不是幻觉”)提醒自己保持清醒。
而这一处笔尖的特写,也可能是另一处警号灯——似乎在说,这里的人与物的身份不断转化,视角令人怀疑,就像妄想症一样只是窥视事实的另一种方式。
左上:Bigfoot/右上:Coy Harlington/左下:Mickey Wolfmann
MD! P.T.A真是又有才又有颜 在传统的侦探小说中,悬疑是吸引我们进入故事的磁铁,这不仅去取决于扎实的叙事正反馈也在于特意设定的阴谋点,观众一方面被期望的节奏推着走,另一方面也是被沮丧的情节逆着走,如果不是这样,太简单太容易的悬念太容易让人疲劳。
但是P.T.A可能故意违反了经典侦探类型电影,反反复复搅和早已盘根错节的线索,毫不留情得加剧情节的混乱。
一切想解开《性本恶》谜题的野心都是卵与石斗,这番狼狈相就像狗在追逐自己的尾巴,靠近,但永远不会衔住;一切想尝试厘清一个新人物的突袭,一个生涩的新字符,一个简单的新子图的企图都会在情节中原地打转;一切想寻找主线与副线的向量都会被时而加减时而乘除的内置与外置情节敲打得七颠八倒。
所以说,胡璇于这样大大小小的圈套中观众是痛苦的,但不可否认的是P.T.A的《性本恶》反而是对品钦原著最忠实最可信的改编。
我们知道,小说走向电影的保真问题向来都是件麻烦事,尤其是处理像《性本恶》这样故事、情节和角色弧度都不太明显的原始材料。
对于一个读者党来说,原著本身就是根茎结构,千变万化陈列故事曲折前进,这种“百科全书式书写”并不一定适合所有读者,小说中有很多纵横交错的情节线索还有突如其来又戛然而止的事件,没有目的性,甚至毫不相干,这将大大超出电影改编的尝试范围。
而P.T.A的作品之所以可能,当且仅当也是剪辑上不断摸索复制粘贴,裁剪拖拽的后期奇迹,把厚厚布头的“碎片”小说再次拆碎,最大化人工的印记,放弃了传统的解释镜头和过场镜头,不留任何缓冲的机会,用影像与声轨的碎片反反复复跳跃,断断续续爬行。
总的来说,虽然观众/读者绝无可能找到一个给定场景,也绝无可能收获起承转合的叙事快感,但这种独特的叙事毛线团有其独特的节奏张力,在动态帧与静态符之间加油门,踩刹车,在Z字形弯道磕磕碰碰之后还无止尽的开下去。
我也是拉片拉了三遍才把人物厘清,同志们冲啊!
那能体现这样的节奏张力最好的例子就是电影人物Clancy Charlock(Michelle Sinclair)这一角色的突然出现在发生在Doc的办公室。
通过他们的对话,我们得知Clancy是Glen Charlock的妹妹,他希望Doc找她找到杀死他哥哥的杀手。
而当镜头给在Clancy身上时,这略带色情的仰角镜头让她丰圆玉润的巨乳一览无余,无形间就明敞敞得给定了其人物设定——一个性感放荡,胆大泼辣的女子。
甚至当Doc把她送出门时,我们还看到有两个体型壮硕的硬汉在侯座等着她,结合之前镜头对Clancy的投射我们可推测其实他们明显要去双飞。
不过就算我们成功画出Clancy的性格肖像和行为动机,在电影中也是一闪而过。
其实在小说中,Doc一直跟踪Clancy以及她的“朋友“,试图找到杀手的线索,而Clancy也正是属于把线索牵到拉斯维加斯线最重要的引子。
可能是出于预算,也可能是电影文本无法做到文字文本的时空便捷性,P.T.A选择划定范围,把Clancy只绑定在当下的洛杉矶,是因为洛杉矶才是所有故事发生的汇聚地。
如果为了人物的丰满而加入拉斯维加斯的戏份不仅无法从局部上持衡这个模块该有的分量,更不能从整体上给予有用的情节推动。
导演之所以摘除了拉斯维加斯的支线,只留下了Clancy在Doc办公室的场景,是因为一旦观众习惯了电影碎片般的处理,就会发现只有这样的组合形式才能体会到Doc当下的困惑,才不会有厚重的因果包袱。
虽然这种无缘由的悬置感牺牲了观众对叙事理解的把握,但这种悬置感不仅要求观众在当下尽可能吸收信息量,也让观众心存疑惑期待未来。
那P.T.A为什么要反叛线性叙事呢?
在我看来,这一方面是对原著风格的尊崇,另一方面也是对所在历史背景的详实复刻。
其实还有一张更辣的,但怕审核过不了。。。
这个时期,社会混乱与政治动荡,大麻、烟酒、海洛因、可卡因、迷幻剂,笑雾弹,我们跟着Doc的探案之旅,迷迷糊糊,晃晃荡荡得拼贴各种信息线索。
前一秒还在绞尽脑汁,后一秒就怠惰消沉了。
Doc这种浪荡子的空虚人设就正如科恩兄弟作品《谋杀绿脚趾》下的中年混混“督爷”。
和“督爷”一样,他们都是被各种人物牵着走的傀儡,这样的沟通与对话悄无声息将个人与政治领域联系起来,通过Sortilege的旁白进一步详述了美国私人企业,反文化组织,法律与体制之间的势力对抗,或者说势力之间的相互供养:“如果金獠牙能让其客户戒除毒瘾,为什么还一面卖给他们毒品,一面帮他们戒毒?
为什么还要周折让他们来来回回跑呢?
只要美国还在,只要需要逃避的现实还在,金獠牙总能获得数不清的新客户。
”……“洛杉矶土地占用的黑历史——为了建造道奇球场,墨西哥裔被举家赶出夏瓦兹峡谷,为了建造音乐中心印第安人被赶下邦克山,为了让位峡景房地产塔里克的家乡被夷平。
” 反复提及的“金獠牙”号帆船是成为美国历史的阴暗面。
它“在蓄奴时期搞走私……在黑人争取解放的时候成为叫卖工具”,冷战期间又成为了美国各种反共阴谋的秘密武器。
它亦身负破坏黑人革命团体和白人嬉皮社区的重任,与美国历史的暗面共进退。
而金獠牙代表的利益集团嗅到任何有利可图的市场时,他们其实是利用了人类原本就脆弱的精神追求,这些寡头组织要时刻确保有无数新客户涌入才能确保经济规律不断钱生钱,而这些新客户的目标人群就是被时代淘沙下来的早已被千刀万剐的人。
1960年代的洛杉矶掩藏了太多美国式的罪恶和龌龊,在电影末尾,洛杉矶富翁Crocker Fenway对Doc说的一句话好像来自于地狱深渊——“你们这些人在第一次交房租的时候就已经被鄙视了。
”
我当时真的惊了。。。
金獠牙总部,Topanga Canyon大厦,Chryskylodon疗养院,Chick Planet按摩院等等,这些实打实的水泥砖瓦正是赤裸裸地位、权力和控制权的象征,这些建筑之于《性本恶》的社会政治洪流就正如《唐人街》里关于城市与水坝基建背后的离奇黑幕一样。
房产,水权,油,廉价劳动力,所有这些都是他们的,而这些富翁财阀利用的正是人类之“性本恶”,那种生发于内部,生发于我们所有人自我毁灭的冲动。
“Inherent Vice”,在物流行话里面也叫做“内在缺陷”,又称“自然特性”,“固有瑕疵”,是指货物或者物质本身固有的,在正常的情况下也会发生质的变化而损坏或灭失的自然特性,易碎玻璃,易破鸡蛋,易融巧克力,这些货物的内在缺陷是一种必然的损失,因而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而嬉皮士自身的缺陷:贪婪、懒惰、自私,他们与1950年代“垮掉的一代”共同的缺点是过于看重青春,总是追求新奇,他们对于性和死亡的态度不够健全,因此结局是注定了的。
道貌岸然的Chryskylodon疗养院 电影中紧紧交织着两个相互矛盾的世界观:一方是1960年代余波下的反正统文化,一方是1970年代的保守主义复兴,一方是浪荡颓唐,蓬头垢面的Doc,一方是西装革履,理着寸头的Bigfoot。
与P.T.A二度合作的凤凰叔在这部电影里与在2012年《大师》里,外表上可谓是截然相反的两个人,Freddie Quell的木讷僵硬与Doc的随意散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凤凰叔在这部电影里里顶着垮塌又厚重的发型,拖曳着肮脏的臭脚丫子,要么耷拉着,要么横卧着,要么侧倚着,但其实与Freddie一样共享着一份不同历史震荡下相同的存在主义危机——一种是二战之后的恍惚乏味和另一种是越战之后的虚无失落。
那Bigfoot代表的雅皮士就更胜一筹么?
他们一般受过高等教育,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看看Doc的准女友Penny Kimball吧( 瑞茜·威瑟斯彭Reese Witherspoon饰 ),她在政府行政中心工作,整天拎着公文包,神色匆匆出入于酒店,写字楼,会议室,候机室,终日一套套优雅的职业时装,但还不是自甘情愿被一个脏兮兮的Doc勾搭?
而Bigfoot,Bigfoot的痛苦之深不仅让他终日陷入失去搭档的哀痛,还要忍受同事的冷嘲热讽。
这些人看似活的光鲜,看的明白,但根本不是“明白人”,他们是在体制内的浑水中苟延残喘的盲人。
那Doc呢?
反而往往被人看不起的嬉皮士Doc活的是最明白的(相比较而言)。
就此而言,简单地考证一下嬉皮士的英文含义。
从构词法来说,英文里的hippie由hip+pie组成,前面部分的hip是“知道的、理解的”意思,即英文里的knowing之意,后面部分的pie是“……的人”的意思,即英文里的of a person之意(如同英文中的yuppie和yippie两词里的pie一样)。
两者合在一起可理解成“一个明白的人”、“一个知道正在发生什么事情的人”,或者“一个知道的人”。
中文翻译过来的“嬉皮士“是英文hippie一词的谐音之译,给人一种嘻嘻哈哈,不严肃、稀里糊涂的印象。
其实,嬉皮士在反抗主流社会及其价值观的问题上是相当严肃的,鲜有嘻嘻哈哈之样,更没有稀里糊涂之意。
嬉皮士对他们所生活的社会十分“明白”——他们把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社会称作“病态社会”;嬉皮士对自己周围“正在发生什么事情”也“知道”得一清二楚——他们认为自己正在“创建一个新世界,一个与旧世界并行不悖但不在同一股道上前行的世界”。
那个时代的每一位美国人公民归属感风吹云散 ,作为“明白人”的嬉皮士并没有选择精于算计,深谙如何利用各种机遇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利益。
恰恰相反,嬉皮士之所有成为 “明白人”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已经洞察到了美国现代社会的疯狂和堕落以及现代人的盲从、迷茫、糊涂和无奈。
与他们相比,非嬉皮士人群对此毫无察觉,绝大多数人还蒙在鼓里,不是随波逐流,盲目跟进,就是自暴自弃,甘于堕落。
嬉皮士坚信美国社会已病入膏肓,机体腐烂,知道继续生活在这个社会里毫无意义,他们决定做一个“明白人“,尽快逃离这个社会,他们留长发,吸毒,参加性狂欢,听摇滚乐,践行各种反正统文化的集社与活动。
但我上面提到,“明不明白”是一个相比较概念,当历史的发展并没有朝热情高涨的自由主义者所期望的方向推进,每个人都别想死里逃生。
越南战争、种族问题、性别歧视、经济危机,环境问题等等使”伟大社会“的畅想束之高阁,名存实亡。
所谓的”新边疆“并看不到”边疆“,美国社会进入万念俱灰、理想尽丧的冬天,爱之夏的伊甸园时光将要忍受时间长河中最糟糕的片段。
那一刻,我也哭了。。。
5555 那《性本恶》在描绘这样的片段时:如果说Doc是万念俱灰的正面特写,那大脚怪就是侧面特写,因为Doc和Bigfoot是同一类人。
当大脚怪含着泪嚼咽完大麻叶,Doc满眼充盈的泪水是他对Bigfoot无需言语的理解,我们逐渐意识到Bigfoot的悲惨故事涉及他伴侣的死亡——对金钱至上主义的厌恶,反对非人性化技术官僚主义,憎恨伪善欺骗,追求自我清白。
但同样这充盈的泪水也会因为自己寡不敌众,任何事物都无法提供永恒的自由,哪怕是毒品。
确实,毒品为他们逃离现世、躲避烦恼提供了一条快速而有效的捷径,一旦药性过后,服用者还是得回到现世,继续面对他不愿意面对但又躲避不了的残酷现实。
在这个时刻,嗑嗨的Doc和大脚怪反而是清醒的,但清醒反而是痛苦的,就算嗑嗨反而是疲惫的。
LSD/PCP/K粉/MDMA... 而在影片中主角Doc与他的前女友Shasta着墨很少的情感戏,有两处非常重要的场景。
一处是Doc和Shasta苦于没有毒品解馋,个个精神恍惚,魂不守舍,他们在显灵板的指引下在雨中狂奔寻找大麻,这泛着金色光芒的回忆在雨中电话亭里引来高潮是嬉皮文化最兴盛的时期。
而另一处Shasta在某夜失踪过后又神不知鬼不觉回到Doc家中时,她的全裸胴体,一面挑逗,一面声若蚊绳坦白自己背信弃义,傍房地产大亨,沉迷于虚荣浮华,在沙发上与Doc泄欲,一切仇怨一股脑泥沙俱下。
这一刻相当粗暴的性交场面呈现的不仅是Doc郁结的恨,也是此刻权力寓言崩塌的重要节点,所有主导与次导的意识形态,所有震撼的历史变革在当下重新构筑在Doc与Shasta的泪与汗中,爱与恨中。
“这不代表我们又在一起了,” Shasta说到, 这是黑暗之旅后对一切的交代。
嬉皮时代极其兴盛的“显灵盘” 还有电影中反复出现金獠牙帆船,从最初海市蜃楼般的模型就让我想到《纯真时代》里纽兰(Newland)等待艾伦(Ellen)转过头的那处晚霞场面——那水面上倒映的大片云彩,把码头映红,把皮肤映红,纽兰祈祷:“要是轮船还没过灯塔之前艾伦就转身,他就上去告白,就可以摆脱社会的束缚拥抱压抑太久的爱情。
” 同样是水面上的两艘船,一个是满载希望的赌注,一个却是混沌不清的线索,但两部电影对亲密感的渴望显而易见,纽兰虽然没等到艾伦回头,但他把挚爱永远活在了心里,而Coy迫不及待从疗养所逃离回家与妻子团聚更是电影少有且至深至切的感动瞬间啊。
左上:开场还看不清的金獠牙帆船/右上:《纯真年代》的名场面/左下:Coy回家与妻子团聚/右下:结尾被没收的金獠牙帆船 但“这不代表我们又在一起了。
” 影片末尾,Shasta和加州地产大亨的真挚爱情结束却也未回到嬉皮多克身边,只是和多克坐在车里眼神迷茫似仍在梦幻中游荡,离开了眼下的一切。
这象征嬉皮文化的兴盛和结束,但我们已经有了太多的象征,其中的人却往往不知所终。
历史并不留下每个人的踪迹。
1970年之后的历史,当里根的海啸横扫过眼前一切之际,坊间已不再流行毛的思想。
《华尔街日报》战胜了小红书,边际供应经济学取代了人民的权力。
那些为反战而战的婴儿潮一代开始进入中年,准备好在下一个浪潮中被边缘化。
继1980年代贪婪的唯我一代之后又出现了1990年代的X一代,或者懒鬼一族,他们对1960年代的嬉皮士和1980年代的雅皮士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
那我们把《性本恶》再翻开来看的意义是什么?
这意义就是60年代本身就像是闪着光的小括号,也许就此终结,全部遗失,消弭于黑暗,但总有总有一处光芒会从黑暗中露出来,重新为这个时代正名,为这种精神正名。
第一次看这片子是去年的5月份,周末影院放了三部保罗·托马斯·安德森:《木兰花》、《血色将至》和《性本恶》。
最喜欢的就是这部《性本恶》。
片子里嬉皮士们喷云吐雾,故事云山雾罩,看得也是云里雾里,甚至飘飘欲仙了。
一群人看完之后激动不已,一边为本片在“奥斯卡最佳改编”中不敌《模仿游戏》扼腕叹息,大骂奥斯卡评委的偏袒或有失公允,另一边明明才是5月初,却纷纷扬言本片铁定出现在自己的年度十佳之中。
也有尚不知《性本恶》的摄人心魄和它扑朔迷离的故事难分难解的人,如我,想去托马斯·品钦的原著中一探究竟。
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翻开后却发现书页中夹藏着为数不少的白色粉末。
这难不成是哪个品味不错的毒贩子,选取这样一本别有意义却又少有人拜读的小说,用作交易的工具?
不敢继续再想,把白色粉末悉数扫回夹页中,赶忙还了书。
直到上个月,才终于再将书借来,一口气读完。
出乎意料的是,原著中的种种谜团竟都在最后获得了解决;遗憾的是,在前因后果都已了然之后,再回来看电影,却已失去了那种雾里看花的“迷幻”魅力。
好在,这样一部改编电影还是足够优秀,许多地方恰到好处地传递出原著的神韵,甚至更利于表达,实在回味无穷。
首先便是演员的选择。
处于核心位置的是扮演男主角嬉皮侦探多克的杰昆·菲尼克斯。
他散乱的卷发,蓄起的鬓须,黑黑的脚底板,都和多克放荡不羁的嬉皮士形象极为吻合。
在开头,菲尼克斯扮演的多克躺在暗红色沙发上,灯光和被照亮的卷发头顶闪耀着金黄,而他的脸庞则沉浸在蓝色的阴影之中。
三种比例协调的颜色烘托下的一张若有所思的脸庞,相信所有《性本恶》的读者看到这幅情景都会坚信,这就是多克。
这种形象的“相似”更是遍布细节:一双深邃绿色眼镜经常思索着、思索着就慢慢变得湿润起来,正是那个外表大大落落却爱矫情的多克;而一些小动作,如挠挠鬓须,皱皱眉头,或是抠抠黑黢黢的脚底板,都使得在观众眼中,演员和角色早已融为一体了。
其他出色的选角如扮演比格福特的乔什·布洛林,扮演科伊的欧文·威尔逊,或是扮演莎斯塔的凯瑟琳·沃特斯顿。
无论是莎斯塔开头时的一身“平原地区”打扮,或是突然归来时的T恤加比基尼,都是极为神似的还原。
小说改编电影时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是对独白和心理描写的处理,而本片则将旁白的任务交给了女配角索梯雷格。
她是多克的前助手,又有点类似于多克的精神导师,精通通灵占星。
这样一种熟悉多克现实和精神生活的身份,使得旁白自然而附加了些许情感。
但心理描写的处理则复杂得多。
原著中许多心理描写扮演着分析和表达情感的重要作用,而电影在这方面最精彩的变化要数结尾为比格福特的“加戏”。
表面上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比格福特,也是时代的“受害者”。
警察比格福特,通过强硬的工作手段如愿“逃出”南部湾区,来到洛杉矶警局工作,却成为了工作中被孤立的对象。
他按部就班地结婚生子,生活却没有起色,只有束缚和争吵。
他唯一的知己是前任搭档,却因为成了警局头头的眼中钉而被除掉。
最后,他生活中仅有的一点亮光便只剩下了通过出演一些广告和电视剧客串来幻想自己的演艺事业,或者和嬉皮小子多克插科打诨。
因此也有人说,比格福特是羡慕多克的。
这些情绪中的大部分在原著中是以多克的心理描写来揣测,而在电影中导演却以另一种极为精彩的方法来达到同样的目的。
在电影中临近结尾处,比格福特用大脚一下踹掉多克的家门,坐到多克对面,将盘中剩下的所有大麻叶子倒进嘴里大口咀嚼。
对面的多克早已忍不住眼泪。
虽然没有对比格福特的遭遇做出任何正面地分析挖掘,却是一次情感上的爆发,更加直观地表达他的愤怒,令观众进行前因的补全。
将400余页的故事精简到电影的两个多小时,无疑是一个巨大难题。
这里就体现出了导演兼编剧保罗·托马斯·安德森对于故事结构的理解。
《性本恶》结构上戏仿钱德勒的马洛系列等侦探小说,通过环环相扣的线索来推动剧情。
而保罗·托马斯·安德森只需将线索拆掉几环,然后将往前平移,如此便完成了精简,而故事仍然浑然一体。
但是仍然有些删减令人心生遗憾,如品钦在书中百科全书式得盘点摇滚乐和冲浪术,或是多克吸过大麻后出现的光怪陆离的幻想。
尤其是多克在吃过迷幻药后所见的沉默大陆——这是一个关乎故事核心思想的寓言。
另外,故事的发生时间是在曼森谋杀案发生后不久,在原著中关于此事件的分析或调侃随处可见。
尽管有几处在电影中也予以了保留,但是此事件对整个故事提供了何种背景却不见踪影。
实际上,原著中立体得表现出此事件给洛杉矶地区人们带来的恐慌——人们即便在自己家里都已变得不再安全。
而嬉皮士们也受此影响变成了需要提防的对象。
这个故事实际上是托马斯·品钦和保罗·托马斯·安德森写给美国六七十年代“嬉皮时代”的一曲挽歌。
嬉皮士们不仅是生理上对大麻、对性渴望,更是心理上的追求:他们通过这种途径来反抗贪婪无度的商业社会的腐朽,来对抗资本主义的虚无。
他们所对抗的,正是具现化后的“金獠牙”公司,以“金獠牙”号帆船为符号。
原来备受恩宠的“受护”号,摇身一变成为了象征贪婪和罪恶的“金獠牙”。
“金獠牙”敛金的手段便是着眼这群嬉皮瘾君子:先把毒品卖给他们,再帮他们戒毒。
最讽刺的是,只要还有嬉皮士渴望着摆脱贪婪的社会和虚无的生活,“金獠牙”的罪恶生意就会生生不息。
托马斯·品钦正是在这里抛出了那个关于“固有缺陷”(inherent vice,海事保险用于,小说和电影的题目)的寓言:亚特兰蒂斯和利莫里亚两块罪恶深重的大陆在远古沉没,天使之城洛杉矶成为了拯救他们的“诺亚方舟”,但是却无法保证所有幸存子民的救赎,因为他们在登船之前,早已被贪婪和罪恶所浸染。
[1]《性本恶》的中文译者也在译后记[1]中说道,这部前因后果交待得七七八八的小说,是一部不太品钦的品钦作品。
相较之下,可能没来由没去处的电影的叙事,更像是品钦以往的风格。
尽管我也迟疑究竟这两种,哪一个是这个故事更好的形式。
但毫无疑问的是,我因为这个故事,爱上了托马斯·品钦和保罗·托马斯·安德森他们两个。
[1]参考译后记。
《性本恶》是一部探讨人性复杂性的杰作,它的主题是关于人之初、性本恶的深刻思考。
电影通过一系列精彩的故事情节展示了人们如何在社会的大染缸中被塑造成为不同性格的人,以及在欲望与道德的十字路口所做出的艰难抉择。
这种对人性的揭露不仅仅是表面的观察,更是深入到内心世界的挖掘,使得观众能够从中得到深刻的启示和教育。
《性本恶》不仅仅是一次视觉盛宴,更是一场心灵的洗礼。
第26届法罗岛电影节第2个放映日为大家带来主竞赛单元的《性本恶》,下面请看场刊影评人们的评价了!
果树PTA电影里一贯的气质还在,但这一部真的缺少亮点。
Pincent迷幻,黑色,荒诞,性感,幽默,复古,嬉皮,悬疑,看这片子像微醺,70年代加州时代图景和众生相一桶猫人物多 线索支离破碎 充斥着大量对白 看到后半段已经完全丧失兴趣 结尾也不过如此。
唯一吸引我的依然是配乐和华金的表演 整体风格迷幻游离 好多人物偶尔出现几次之后便没了下文 Bigfoot这个角色挺有意思的Joeyside加州hippy往事,70s迷幻史,「唐人街」附体film noir打底,神神叨叨台词需要原著解码子夜无人属于PTA的《好莱坞往事》,与昆汀那种像是流着泪镀出梦幻光圈的情感不同,它更像是凌晨十二点把你从梦中吵醒的低音喇叭,是从水底浮现的倒影,是至暗中隐约的霓虹,扑面而来的都是对那个时代里潮湿和迷幻感的捕捉,杂乱但迷人,看上去就是要载你去一个危险的地方。
侦探永远是好莱坞电影里的万能钥匙,引领你遇见光怪陆离的人,打开他们不同的故事,他们堕落成瘾将自我耗尽,又像万花筒一样散发着诱人的生命力。
气氛大于一切,就是这样。
约克纳帕塔法我暂时无法从这迷雾中廓清出震撼的图景。
我略知她一二致幻剂不是沉醉不知归路唯一的解药,安眠药才是让你清醒远离梦境的罪证,只有像万花筒一样的Doc.才能在无穷的烟雾缭绕中寻找失落于现世的谜底。
你看,潮湿的冰棍黏糊糊地流淌在众多美人口水的唇印之间,性感的领带醉醺醺地穿插于梦呓般乱糟糟的底片之上,耐人寻味的真相让位于暧昧而荒诞的嬉皮士美国风情画,这场迷离劫仿佛没有终点,但也没有人想亲手终结这本妄想虚无又错综复杂的讽刺悬疑剧不是吗?
#FIFF26#第2日的场刊将于稍后释出,请大家拭目以待了。
法国《电影手册》评《性本恶》原文载于2015年3月号法国《电影手册》作者:Barney Hoskyns翻译:牛腩羊耳朵校对:柳莺 “哪一年来着?
”在宣传小说《性本恶》的一支视频里,托马斯·品钦这样问道。
他操着和小说里倒霉事不断的主人公——拉里·多克·斯波特洛(Larry “Doc” Sportello)—— 一样音调拖长,禅意浓浓而嗑药上瘾的声音。
《性本恶》(Inherent Vice)的故事发生在1970年,保罗·托马斯·安德森(Paul Thomas Anderson)恰于此年出生,也是这一年,标志着无拘无束,精神失常的六十年代的结束,或者也可以说标志着更加阴沉,更加堕落的七十年的开始,到底是哪个,全凭世人自己的看法,或者过法。
“宝贝,喔,宝贝,点燃我的心”。
1970年伊基·波普(Iggy Pop)唱着丑角合唱团(Stooges)这支狂热而激昂的曲子,“崩塌吧,宝贝,崩塌吧”。
这首歌被收录在乐队灌录于洛杉矶的《1970: The Complete Fun House Sessions》里。
品钦把同样小说《性本恶》安在了这座城市,于洛杉矶度过童年的安德森则在这里拍摄了忠于原著的改编电影。
更确切地说,《性本恶》发生在一个虚构的洛杉矶海滨小镇,这里让人感觉仿佛是一个更迷茫、也更迷幻的威尼斯,这里是冲浪者和瘾君子的聚集地(还有瘾君子冲浪者)。
Gordita海滩是多克的常去之地,在安德森这里,这个菲利普·马洛式(Philip Marlowe,美国小说家雷蒙·钱德勒创作的侦探角色——译者注)的私人侦探仿佛是留着大鬓角、头发浓密的嬉皮士乔克·科尔(Joe Cocker)和《淘金热之后》(1970)里尼尔·杨(Neil Young)的合体。
(约翰·格林伍德Jonny Greenwood为本片创作了令人惊叹的阴郁配乐,如果说他聪明地避免使用那些能让人想起“洛杉矶”的音乐——比如罐头乐队Can,查克·杰克逊Chunk Jackson和蜜妮·莱普顿Minnie Riperton,而不是《20/20》里的沙滩男孩Beach Boys,就像电台司令Radiohead吉他手挪用了尼尔·杨的《漫旅过往》Journey Through the Past的段落一样。
另外,安德森曾因“尝试拍一部带有尼尔·杨歌曲气质的电影”而闻名,他最后只是在电影的某些段落达到了这一目标)。
“1970年的洛杉矶:阳光将急遽扩张中的城市照得发白,处于反文化动荡的开端,从乌托邦式希望向妄想症式的碎裂的倾倒”品钦很久以前开始就对洛杉矶着迷,至少可以从他1965年那篇颇引人注目的散文《瓦茨的思想之旅》(A Journey into the Mind of Watts)开始算起。
散文着眼于前一年夏天美国中南部黑人大暴动的影响,文章中充斥着“品钦式”无与伦比的句子,比如“当权派的前哨们在闪闪发光的夏日薄雾中昏睡”或者“白人青年痴迷于幻觉,就是因为受到影响而相信逃避现实的效力,相信逃避是存在的要素”。
品钦把第二本小说《叫卖第49组》的故事设定在了加州,几年之后在《葡萄园》里又回到了这里,作为小说《性本恶》的先导,保罗·托马斯·安德森也有过将其搬上大荧幕的想法。
(将品钦《梅森与迪克逊》这部大篇幅模仿18世纪文学的小说拍成电影,则是他另外一个极具野心的计划。
不过,他此后把厄普顿·辛克莱的《石油》改编为电影《血色将至》的选择,无疑更聪明)。
《性本恶》里的洛杉矶,也是吉米·莫里森(Jim Morrison)在大门乐队(The Doors)1967年的专辑《奇怪的日子》(Strange Days)中所预想的那座城市:充满了“金矿里的诡异场景”。
电影《性本恶》的摄影指导罗伯特·艾斯维特(Robert Elswit)出色地捕捉到了这种耀眼的光芒和柯达胶片式的质感。
多克以及他那些同样愚蠢又不像样的朋友在加州后“查理·曼森”时代的道德空虚中挣扎躁动。
彼时彼刻,生活不再有意义,彼时彼刻——因着“人性本恶”和”生活无常”——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实为罕见。
电影跟随着一条没头没尾的线索,把六十年代被撕碎的纯真与过犹不及的人性解放之间的对峙全方位展现了出来。
“从那时开始,一切都变得相当奇怪”,在2009年的视频里品钦说道,“可能您只用读一读书就明白了……”。
电影《性本恶》是错觉的混合,这里有Cheech&Chong,喜剧二人组,有麦克·戴维斯(Mike Davis),有詹姆斯·艾尔罗伊(James Ellroy),有科恩兄弟的《谋杀绿脚趾》(Big Lebowski),有罗伯特·奥特曼(Robert Alteman)改编自钱德勒同名小说的《漫长的告别》(Long Goodbye)——只不过背景由五十年代换到了1973年。
当电影中的人物Sortilége——由著名歌手乔安娜·纽瑟姆(Joanna Newsom)饰演的老式合唱团歌手——开始影射那段“悠长而悲伤的洛杉矶地产业历史”时,我们又能轻易发现戴维斯的小说《石英之城》(City of Quartz),波兰斯基的电影《唐人街》(Chinatown),以及瑞·库德(Ry Cooder)专辑《Chávez Ravine》的踪迹。
在她看来,“严格来说是个犹太人”的坏蛋米奇·沃夫曼(Michey Wolfman)——活脱脱就是艾洛伊尔小说里的人物,就像由乔什·布洛林(Josh Brolin)饰演留着短直头发的警察Bigfoot Bjornsoen一样。
他雇佣着由一批雅利安兄弟会成员当护卫队,成员脸颊上纹着纳粹“万”字标识(熟识六十年代末洛杉矶历史的人会因此想起Bobby Beausoleil,他是“曼森家族”的成员,后来又成为Kenneth Anger的追随者,他在狱中的时候,经常遇到兄弟会的人。
想要对Beausoleil有更多的了解,可以阅读Truman Capote在《尘埃落定》Then It All Came Down 里对其骇人的叙述,收录于文集《给变色龙的音乐》Music for Chameleons中)。
“像奥特曼一样,安德森喜欢跟特定的演员合作,他们都不是大明星,却很乐意让自我消散在品钦所创造的怪胎与流氓人物的荒诞行为中”电影里一班演员的表演,在安德森的指导下,显得灵活而滑稽,令人赞叹:我们觉得全身心都沉醉于观看沃特森和菲尼克斯之间如梦似幻的交流中,即便他们野兽般的性爱场景实在有点让人不舒服。
对于品钦的脑残粉安德森来说,改编《性本恶》在某种意义上像是一场梦遗。
(“我希望长大后能像他一样”,安德森还是这么纵情说道,虽然他拒绝谈论与这位隐士般传奇作家的个人关系,传言说品钦匿名出现在了电影里)。
通过一字一句照搬大师大段怪诞对话的方式,安德森把文本转换成了一部被艾维斯·科斯特罗(Elvis Costello,走红于上世纪70年代的英国创作型歌手——译者注)称为“夏日另外一面”的电影,不过并不完全是部洛杉矶黑色电影,比《木兰花》和《不羁夜》更撩人、更扭曲那么一点点。
在安德森选择的拍摄场地之中,有他的最爱圣费尔南多谷,他之前的两部电影也在这里拍摄。
还有Topanga峡谷,尼尔·杨的常去之所,以及无甚亮点的Canoga 公园和Slauson大道,就好像马里布峡谷,兰迪·纽曼(Randy Newman)1983那首经典颂歌《我爱洛杉矶》(I Love L.A.)对这些地方浮光掠影的提及一般。
与其说《性本恶》不是一部“有关好莱坞的好莱坞电影”,不如说这是对当时加州南部,继“淘金热”后,1965到1969年期间此地对“性,毒品和摇滚乐”的集体癫狂的出色研究。
“对于那些在星象学方面头头是道的瘾君子来说,这是一个危险的年代”。
电影里这位前瘾君子,身兼爵士乐手与谍报人员的科伊(欧文·威尔逊饰演)这样提醒道。
这样的言论,也与出现在“加州警戒会”(Califronia Vigilant)集会上的行为达成了一致,时任总统尼克松也出席了此次集会。
电影里,科伊在出现在了一个报道此次集会的电视新闻节目里。
然而现实更加暗黑。
在讲到贩卖海洛因的帮派“金帆派”(Golden Fang)时,品钦这样写道:“只要美国人的生活里还有要逃离的东西,他们就确信自己不会缺新顾客”。
我们不能像对原著那样全盘认真看待安德森的电影。
角谷美智子(Michiko Kakutani,日裔美国文学评论家——译者注)就没有犯这种错误。
她在刊载于《纽约时报》的影评中这样描述这部电影,“品钦之光……小说里的妄想没有现实中我们抽了太多大麻之后的妄想那么政治形态或者形而上学”。
但是,伴随着这些怪诞作态的,是他们面对那些阴暗暴力时脸上的无可奈何的笑容,这些阴暗暴力总是欺压“毛发浓密的怪胎”并且想要消灭——引用Bigfoot Bjornsen的话——“嬉皮的胡言乱语”和他们身上的“广藿香屁臭味”。
如果《大师》证明了安德森只要想,就有能力拍一部枯燥无味矫揉造作的电影的话——又如果《性本恶》证明了安德森要比被粉丝口中的嬉皮士奥森·威尔士(Orson Welles)更有资格被称为“影迷怪胎”——那么,一个有此等名声的电影人,已经准备好了跟奥特曼以及其同时期被彼得·毕斯肯德(Peter Biskind,资深好莱坞影评人——译者注)称为“新好莱坞派”电影人冒同样的风险,这实在是鼓舞人心。
“安德森也许从来不会拍像是《冰雪暴》与《老无所依》这样在传统意义上令人满意的电影,但《性本恶》伦敦首映式上观众的中途退场,充分显示出如今当我们向观众提供非“白痴专供”的故事和人物时,这些习惯于大片的消费者已经丧失了耐心。
最终,安德森的《性本恶》也许是一份对品钦自身的怀旧,也是对这位美国文学界的崇拜偶像的致敬。
更确切地说,是对他小说里对“加州巴比伦”有趣而具有颠覆性的致敬。
跟小说一样,电影用心解构了表象。
提到品钦的文章的时候,安德森说,“不管是怎样的风格,他的文章都能结于深度,充满深意又感人至深。
没有太多的人可以成功做到这一点——同样多的幽默,同样多的人性”。
就像他的偶像一样,安德森成功做到了鱼与熊掌兼得。
有些类似《唐人街》,但故事更加离奇古怪。后半段有点像林奇,但林奇不会这么啰嗦。只看对白像是metafiction,因为没看过原著,不知道pta改了多少,但感觉写这个故事的和拍这个故事的人都有些精神错乱。
夜长梦多的感觉,故意把故事讲晕?
竟如此温馨感人!读原著时候的画面感(那种烟雾升腾的带感氛围啊)以及分分钟撞鬼的all roads lead back to you的感觉被还原得太完美了,当然肯定无法超越书,但感觉也不可能拍得更好了。音乐与画面表现力高度统一的典范。
4.5 信息量爆炸得让人昏昏欲睡,就跟着一位私家侦探面见一张张脸,还没来得及记住,还有更多看到的甚至听见的名字,晕头转向。唯一的触及:通灵板指向的大雨,脱光了趴在腿上,头倚在肩上,车窗外一束光射在脸上,消失,又回来……
断断续续看了半年才看完的电影
只能说,很文本化的电影……
8.8 一场虚无而迷幻的70s漫游,一次pta的复古狂欢!
@2024-06-02 13:38:34
『2.5』用一夜一天连看两遍,二刷记了2800字的笔记,又翻阅了豆瓣上言之有物的几条长评和某版本字幕译者的答疑,最后看了B站某博主结合原著的24分钟解析,总算理清了绝大部分情节逻辑。尽管剪辑刻意弱化了剧情连贯性,我依然不太能接受一个原本有逻辑的故事被故意拆解得支离破碎。疑云密布的迷幻气息的确可以带观众坠入谜团,但一头雾水的观感并不有趣。二刷时线索逐渐明朗,总结出一些规律:这部电影难以理解的核心原因有两点,一是导演隐去了很多交代人物动机的台词和过渡桥段,每次转场都直接进入下一个事件、下一组人物、下一处场景,观众只能通过既得信息推测因果;二是每条线索与它所引出的事件之间都并非顺接相邻,一个信息出现之后总要经过很多无直接关联的情节才会被调查者用到。这种与环环相扣完全反着来的叙事方式倒是非常独特。
不喜欢,杰昆·菲尼克斯剪剪头的话,那此片就是70年代生活在水深火热的美国人民群众当中的金刚狼!!
麻,整个人看麻了。上一次给我这种体验的作品还是菲利普·迪克的《流吧 我的眼泪》…
看不下去,还是找原著小说来吧。
故事有点混乱 但氛围质感和品相伟大 处处笑点 今年为数不多让人难忘的院线体验/metrograph
没有信手拈来的水准,却自信过头彻底放飞,别再试图为玩塌了的PTA找答案。
和奥特曼那部漫长的告别风格太像了,还不如人家,也就欧文威尔逊有点意思吧..
简单的故事故弄玄虚2.5小时,就因为是个抽大麻的私家侦探,原声让试映不是那么糟糕。
说不好看的,边吸大麻边看好吗
“也许雾气会这样持续数日,也许他将不得不继续前行,一直经过长滩,经过橘子郡,到达圣地亚哥,穿过边境线,那里人面在雾中再也分不出谁是墨西哥人,谁是白人,或者谁是谁。”(托马斯品钦,性本恶)
太无聊了。明明想摆脱奥尔特曼的批判性视角——不强调背景和时代,弱化环境,强化人物——而只进入到奥尔特曼的方法论带来的观看趣味,即那种阅读小说般的叙事风格。在其中,PTA期望我们先细细咀嚼对话中的信息量和关系变化,以及权力落点不同带来的情绪指向不同,它们汇聚成华金的精彩表演。最后,再让我们隐隐回望抽丝剥茧的70年代细线,从这套侦探逻辑中品出一种时代的暗色。那么我们就既把住了时代的具体感知(比如那根雪糕带来的凝视),又抓住了最为汹涌的暗流,或者根本没有这道流带来的变化,只有迷茫的循环。——可惜pta贡献了一次完全无力而冗余的反叛,为了那团不定型的迷雾而非得把自己揉捏成一团迷雾,完全是庸常的再现主义。林奇之所以成功在于他的简单而非刻意制造迷雾,在于他的视觉性的直觉而非小说文字性的繁复
沒整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