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有意思,不得不惊叹弗兰的反向思维能力,给我惊得一愣一愣的。
在被现代化碾着走的当今,越发有怀旧情绪。
去了一座城市后,又开始怀念另一座城市。
城市裹挟着人们的全部回忆。
虽然里面有许多观念和我不尽相同,但是弗兰有趣的表达方式让我的反驳欲直线降低。
也在她的反讽里,看到了过去与现在的纽约。
在看这部纪录片之前,并没有读过Fran的任何作品,甚至根本不了解这个人。
但是这短短的7集就展示出了Fran独特的、犀利的个人魅力。
我最喜欢Fran说的(非原话):没有所谓的罪恶的快乐,我的快乐就是快乐,我不会因为快乐而感到罪恶记录片中还有很多Fran有趣的观点,并非陈词滥调。
马丁的运镜和构图也不错
弗兰很生气,因为她是纽约街头唯一看路的人。
她要起草一份宣言,标题就叫“假装我们在城市”,以警示那些目中无人的挡路者——这城里还有其他人呢!
在纽约生活了五十多年的作家弗兰·勒波维茨,对这座她离不开的城市和其间的当代生活都有诸多不满。
作为弗兰的多年好友,同样深爱纽约的马丁·斯科塞斯显然了解也欣赏她的愤怒。
继2010年的纪录片《公众演讲》后,马丁在Netflix原创纪录剧集《弗兰·勒波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里再次将镜头对准了这位手上无权却意见多多的友人,捕捉她在访谈、演讲、城市漫游和咖啡桌对话间的连篇妙语,一同为纽约献上一封辛辣而真挚的情书。
都市观察家的生活意见1980年前后,两部有关纽约生活的随笔集《Metropolitan Life》和《Social Studies》奠定了弗兰作为作家、评论家的江湖地位,也让发表意见、评判事物成为她此后的主职工作和风格标签。
《假装我们在城市》是一部弗兰的意见集锦,也是她观点密集而结构松散的建城宣言。
全剧共有七集,除开与剧集同名的第一集,剩下六集的标题都取自纽约的某个政府部门名称,为弗兰信马由缰的漫谈划定大致方向。
但即使有预设主题,也不要指望弗兰会照本宣科。
她有太多的话要说,对任何人事物都有一箩筐的意见要表达,金句和妙喻层出不穷,名人趣闻和年代轶事信手拈来,最终把所有命题发言都全部变成自由发挥的爵士即兴。
在“文化事务部”里,弗兰赞美天赋在人群中分布的随机性,讲述因才能不足而放弃大提琴的童年往事和曾获得的“班级幽默风趣奖”,但一转头,她又开始对当下文艺环境大发不满,一针见血地批评人们在拍卖场上为了成交价而不是毕加索鼓掌;在“预算委员会”中,对房地产市场不敏感也阻止不了弗兰对纽约的摩天大楼发表高见。
她不懂建筑但懂衬衫,所以,在城市建筑上彼此借鉴的纽约和迪拜,到她嘴里,就成了互相抄袭的布克兄弟和拉夫劳伦;而在“体育与健康部门”下,大烟枪弗兰又犀利地嘲讽起了养生,认为“养生是一种贪婪,”责怪硅谷刮来的保健邪风,吹得纽约街上三分之一的人都背起了她看不惯的瑜伽垫……
听弗兰说话是一种纯粹的享受,哪怕是少数略显陈腐的论点,经她的坦荡和诙谐一包装,都成了值得摘抄的箴言。
而比言语更迷人的,是弗兰那独一无二的人格魅力。
弗兰尖酸又真诚,对自身的局限性有着清醒的认知,谦虚地表示“人只能理解同辈人”,但到了每次开口表达意见的时候,却仍是强硬无比地爱憎分明,毫不妥协,也从不抱歉。
已故作家托妮·莫里森曾建议弗兰把文字中的“你”换成“我们”,以表达一种对读者的邀请。
但显然,弗兰不喜欢“我们”,而《假装我们在城市》也延续了她的这种距离感。
对于观众,弗兰既不亲热也不讨好,她就像一个脚步过快的导游,一路撒下聪明的词句,完全不在意身后的游客能否跟上。
但尽管如此,我们仍想紧随她身后,再听听她还有什么话要说。
旧日纽约消亡史皇后区艺术博物馆的“纽约全貌”展区,是《假装我们在城市》中反复出现的一处场景。
宏伟的纽约市微缩模型间,穿着鞋套的弗兰小心翼翼地跨过大桥,活像空降纽约的哥斯拉。
不管弗兰在谈什么,她的话里永远只有一位主角:纽约。
她和纽约之间的爱恨纠缠在剧中展现得淋漓尽致,纽约对她来说是《尼伯龙根的指环》一样庞杂繁复的大麻烦,却也是一处从不无聊的文化天堂。
噪音,地铁,游客,房价,市长,干洗店,时代广场,装置艺术……弗兰对纽约的种种怨言虽然幽默但不新奇,大多时候只是在重复和加深现代人对纽约固有的刻板印象。
而在表层的抱怨之下,那些对旧日纽约的快照式追忆,才是整部剧里更为珍贵动人的部分。
69年就来到纽约的弗兰是一位联通各界人士的活坐标,也是许多历史事件的亲历者。
她见证了O.J.辛普森案件宣判时的万人空巷,也呼吸过911后覆盖城市的“烟尘”;她曾为安迪·沃霍尔工作,看过拳王阿里与弗雷泽的世纪之战,还被爵士传奇查尔斯·明格斯追着跑过第七大道;
她开过出租,因此知道司机们常去的Belmore餐厅(Belmore餐厅也在马丁的《出租车司机》中出现过);她嗜书如命,然而钟爱的旧书店大都关张消失……
在弗兰轻描淡写的回忆里,所有的故人旧事连成线,已被拆除的建筑构成记忆的街区,她脑海中的纽约在鸣笛声和爵士乐响中拔地而起。
碎片化的观点输出不足以描摹纽约的样貌,搭配上个体记忆的真实重述,才能让一座已经消亡的旧日城市再度鲜活。
最佳损友老马丁马丁·斯科塞斯在剧中的存在感很低,他藏在背景里,鲜少提问也从不插话,只会用阵阵傻笑声回应弗兰的妙句。
但这并不是说马丁对作品的参与度低。
谈话间隙,马丁会适时剪进杂志剪报或影像资料来丰满友人的表达,就像一条俏皮另类的“导演音轨”,一撮点缀性质的香辛料,为《假装我们在城市》增添多一层风味。
当弗兰谈到出租车速过快,马丁就插入一段自己电影《下班后》的片段;当斯派克·李和弗兰因体育话题产生异见,马丁就立马补充94年斯派克·李在赛场边和尼克斯队员互喷的名场面;在弗兰讲起《华尔街之狼》片场和小李子的电子烟往事后,马丁还要用自己颇有辨识度的嗓音录一段煞有介事的免责声明……在采访中马丁曾表示,这部作品的创作初衷很单纯,他只是想和弗兰待在一起。
两位老友像一对最为默契的喜剧搭档,而马丁视角下对弗兰毫不矫饰的欣赏目光,也让整套剧集在可爱风趣和愤世嫉俗间找到了完美平衡。
不过,拍摄时的弗兰和老马肯定没料到,一场疫情会彻底改变纽约的样子,也赋予了这部作品新的意义。
当人潮汹涌的日常纽约暂时消失,剧里弗兰所有的抱怨都成了失去才知珍惜的怀恋,而《假装我们在城市》,也从一场针对纽约生活的吐槽大会,变成了一份封存住纽约最后活力的珍贵纪念。
虽然纽约总在变化中,但如果现在有一个能一键把纽约复原到疫情前的红色大按钮摆在面前,哪怕是最讨厌街头行人的弗兰,想必也会不假思索地一把按下吧。
安利一部搞笑轻松的纪录片《假装我们在城市》。
一共七集,每集半小时左右。
《假装我们在城市》主要记录马丁·史柯西斯和弗兰·利波维兹之间的访谈对话。
该纪录片乱中有序,很多过去及现在采访相关的片段拼接在一起,就像看几场精彩的脱口秀。
而且弗兰真的好酷啊!当她穿着一件大衣,戴着墨镜出场时我就被征服了。
她年轻时就是这类似的发型打扮,跟她的性格一样,这么多年也没怎么变。
弗兰已年过七十,但她给人的感觉却很年轻。
她带着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生活作风和脾气,按着自己性子去生活,固执的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但就是这种不和谐让人拍手称赞。
弗兰吐槽现在的人是为艺术所售卖的价格欢呼,而不是为艺术品本身的价值去鼓掌;她吐槽纽约的高物价和高房价,现在的养生,现代人对大麻的接受度;她不理解现在年轻人将以前战俘才做的苦力活发展成健身运动,或是玩巴丹死亡行军式的游戏;她看不惯现在家长溺爱的教育方式;她批评纽约花费纳税人的辛苦钱去造一些浮夸又不实用的椅子;她还分享了小时候以及去阿拉斯加旅行的有趣经历……她三观正,分析事情有独到的见解和犀利的语言,怪不得这么吸粉。
而且她对工作的厌恶真是又让我的好感度倍增,我也曾想过有没有读书就能赚钱的活
确实读书很重要,我太喜欢读书了。
即使没有工资,也要读书。
书中自有黄金屋和颜如玉啊!
最后,将弗兰的这句富有哲理的话送给大家。
Think before you speak, read before you think.
(本文首发“幕味儿”微信公众号)你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在某条街某个电影院看了一场侯麦的电影然后洒了几滴泪,这些时间、地点、坐标构成了你的生命。
若干年后,你的回忆里只剩下这些坐标。
这就是城市如何和生命发生联系的。
电影之所以好玩是因为电影绝不排他,而是天然地也成为其他艺术形式的载体。
因此电影往往也为一个城市立传,如安东尼奥尼之于罗马,侯麦之于巴黎。
马丁·斯科塞西执导的网飞新剧《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Fran Lebowitz:Pretend It's a City)则别具巧思地以纪录片+脱口秀的形式介入纽约这座名副其实的世界之都,宇宙中心。
每集不到30分钟,点开即能收获和老马一起豹笑的快乐。
这里有一个不一样的纽约。
纽约是什么样的?
《绯闻女孩》里上东区小公主Blair在摩洛哥王子前骄傲地介绍自己土生土长于纽约(born and bred),《华尔街之狼》里杀红了眼的人们要在上班时间去洗手间来一发来保持精力和斗志。
而在本剧里,是博物馆里巨大的纽约市微观模型,是挤满了人的时代广场(“我还没被人撞死简直是奇迹”),是因为臭味儿被停运的地铁(看来纽约地铁站经年不散的尿骚味儿连纽约人自己都不能忍了),是起诉市政府然后苦苦等待而拿不到的赔款。
这些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些与人相关的体验,是纽约的现实。
当弗兰一次又一次站在那个模型中说话,就像《温蒂妮》里葆拉·贝尔指着模型讲解柏林,当台下的年轻人们举手向弗兰提出他们生活在纽约的问题,而弗兰说“其实我不在乎”时,纽约才不是闪着金光的三个大字“NYC”,才不是一个“美国梦”的美好幻影或消费主义的符号,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城市——本剧的名字“假装它是个城市”(pretend it’s a city)或许正是此意。
而纽约的历史则在人们的记忆里。
出生于1950年的弗兰是自由知识女性,怀揣200美元(那是她活到那时拿到的最多的钱)跑去纽约。
她当过出租车司机,写过糟糕的诗。
她第一次去百老汇看《歌剧魅影》时,吊灯升起,她担心会掉下来砸到自己。
现在,2020年,她穿着阔脚牛仔裤走过纽约遍地都是的地雕,察看其内容和日期,同时放肆地吐槽这座城市,而坐在她对面的出生于1942年的老马则放肆地爆发出笑声。
她吐槽各种各样的新鲜事物:在国家层面很有意义的航天器和空间站,无人驾驶汽车,当代流行的装置艺术,Instagram,Twitter,等等。
这里人们花上五个月装饰地铁站里一副内容是狗的画作,却不解决地铁轨道和线路的种种问题。
“真的要花上五个月?
”地铁站里的水泥仍然坑坑洼洼,“装饰这些狗对纽约生活来说真的必要(essential)吗?
”而在吐槽的背后其实是对已经逝去的所谓“黄金时代”的喟然叹息。
“在当代做讽刺作家是不可能的了”,即使你是斯威夫特也不行。
民航业刚刚兴起时,乘坐飞机的体验是镀着金色镶着粉红边边的,现在的飞机则是乱哄哄的空中公共汽车。
而年轻人已经不知道坐飞机可以那么舒服了。
他们已经发展出截然不同的认知。
在各种各样的吐槽里,不断出现的一个词是“原创”(original)。
如弗兰所说,“现在的57街看起来就像那些海湾国家”。
而讽刺的是,曾经,“迪拜抄我们的摩天大楼”;现在,“我们反过来抄他们的”。
这一吐槽大概可以适用于我们当下流行的所有出口转内销文化产品:住在钢铁森林,还要在全封闭玻璃房里搞一片森林。
当北欧人还点着蜡烛追求小温暖时,我们的北欧风往死里性冷淡。
在这个意义上,弗兰的吐槽不局限于纽约,而成了对我们置身其中无法挣脱的现代化的普遍抱怨。
弗兰很可能还是愤怒的,愤怒这个时代一切都被标上了价格。
但还是那句话——“在当代做讽刺作家是不可能的了”。
她说以前人们不把锻炼当成一件事去做。
但人们那时更活跃。
孩子们有更多户外活动时间,因为父母无法忍受他们呆在屋里吵闹。
而今天,每个人都在搞养生(wellness)。
而一切都成了生意(business)。
“养生在我看来是一种贪婪(greedy)。
”她谈到抽烟,谈到彻夜party,然后建议人们,人生苦短,不要因为一件事是重要(important)而去,而因为快活(fun)而去做。
她和老马追忆和恋慕的大概正是一种还向往着创造伟大事物的精神:“我不需要小确幸(light happiness)”。
新自由主义和消费主义的浪潮让一切飞着粉红泡泡的理想和信念都变得庸俗了。
弗兰说,她“从来没有为了钱激动过”,正如房子对她来说只是要装下她的东西。
甚至,在她第一次收到一笔巨额稿费时,她被吓坏了。
她不知如何花掉那张大额支票,于是跑去买三明治问能否找零。
今天没人能对红果果的纸币说不了。
年轻人怀着梦想涌入纽约,她给他们的建议只有一条:带上钱(bringmoney)。
还有书籍。
在最后一集中,她谈到了逛书店和在亚马逊网购书是截然不同的体验,谈到她完全无法舍弃任何一本书(Iamabsolutely, 100%, incapable of throwing a book), 丢掉一本书就像丢掉一个人,哪怕有很多辣鸡人。
书是与人类关系最密切的东西(a book is really the closest thing to human being)。
然后我们跟着摄像机看到了她那巨大的、让每个人都能嫉妒到咬牙切齿的大书房。
因此,即使在这些箭一般的吐槽里,你也能感受到弗兰和老马对纽约的依恋。
枪林弹雨最终化为柔肠百转的给纽约的情书。
纽约也许是塑料纸糊出的繁华,但年轻人的梦想却真实得像屋檐滴下的雨水,清清凉凉。
享受弗兰的幽默不意味着要接受她的观点。
在弗兰快步穿梭在纽约的各个地标进行社会观察时,我们也以她为入口对“纽约客”/“知识分子”/“文化人”/“名流”进行了社会观察。
《假装我们在城市》最好玩的不是他们看到的世界,而是他们如何看世界。
在他们那里,光是扇动嘴唇说出“纽约”两个词就好像已经飞到了帝国大厦顶层,俯瞰世界,不可一世。
弗兰说,年轻人涌入纽约,因为别处都不是纽约。
但纽约就是世界吗?
怀旧并非什么不言自明的真理。
我们每个人却无法自拔地时时落入怀旧的陷阱。
在弗兰那里,电脑只是个更大、更快的打字机。
她从来不能理解为什么人们用Instagram和Twitter。
这听起来似乎有些自恋,俨然一种18世纪初人们对前工业革命时代田园诗生活想象般的乡愁。
但一回头,想想我作为95后是如何不时还唏嘘下人人网的死亡,又如何还在飞信最后的余晖里费了老大劲群发社团几百号联系人,便觉在某个意义上,人人都免不了抱残守缺,如弗兰说的那些“钉子户”书店老板,在旧书堆里扒拉出书来,吹吹灰尘,然后不情愿地卖出。
弗兰和老马也很清楚他们在年轻人眼里可能已经老掉牙了,老得该进坟墓了。
于是连历史的车轮和时代的眼泪(划掉)也能成为吐槽的对象。
当弗兰坦然地说,“人们只能理解他们同时代的人(you can only truly understand people that are your contemporaries)”时,脱口秀有点突然转变为Ted演讲的意思了。
吐槽的终点是自我吐槽,解构的重点是自我解构。
感谢这点自我牺牲的精神,本剧才能让人从头豹笑到尾。
而当白发苍苍,个子小小的老马依然一次次爆发出爽朗的笑声时,我的惆怅中也多了一丝欣慰。
在电影里,美梦终究要醒来,人终究要面对眼下的现实,正如《午夜巴黎》中,曾经痴迷于过去的男主最终怅然地告别更加痴迷于过去的女友回到现实。
但在脱口秀里,我们不需如此。
我们可以吐槽,吐槽,再吐槽,在一遍遍的吐槽中,过去不再是被浸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标本(老马去年的《爱尔兰人》就有点这个意思),也不再是被一层层包裹起来的木乃伊,而是我们能触碰到和思考的现实。
——嗐,既然逃离不自由,怀旧也无意义,不如就跟着老马一起放声大笑吧!
在设计去年共读计划时,我们将《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放置于女性“预见者”主题之下。
这部纪录片主角弗兰·勒博维茨头脑聪敏,言语机智,很有见地,不爱运动和财商滞后的一面又显得笨拙、滑稽。
她说自己是买房房跌,卖画画涨,错过了很多次暴富的机会,而且又傲慢又偏见,视一切电子产品如洪水猛兽,简直就是“预见者”字面意思的反面典型嘛。
实际上,称她为“洞见者”更恰当。
当我们看人物纪录片时,我们在看什么?
这部纪录片的导演/对谈者马丁·斯科塞斯在美国影视界地位中坚,长踞影响力权势榜之上,虚构作品拍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拍纪录片?
事实上他拍摄的人物纪录片可不止这一部,他对迈克尔·杰克逊的记录为一个时代留下了珍贵的资料,他拍摄的关于上世纪60年代的电影纪录片充分地表达了自己的艺术观——相对一个电影人,或许他的身份认同更是知识分子:对身处的世界和时代进行记录、讨论和追问,是一种自觉的责任感。
为何这次是勒博维茨?
一是因为他和勒博维茨是多年好友。
他们此前在纪录片《公众演讲》中对谈过一回,很嗨,也很成功,多么甜蜜的回忆。
不同的是,这次是斯科塞斯自己组局,更加自由,怎么倒腾都行,所以他大肆塞进了自己执导的各种影视片段,还很巧妙贴切,令人服气。
他们在一个朋友圈玩耍,拥有很大的便利性和话语权,这部纪录片就像老朋友随意的围炉夜话,目的就是玩——玩的人觉得好玩,看的人如果也觉得好玩,善莫大焉。
二是他们有共同的关注点和城市回忆。
纽约客,这是个既表述鲜明,又寓意隐含的专有名词,带着一点玩世不恭,一点刻薄抱怨和喋喋不休的身份认同,他们见证着城市的迁变,经历过共同的城市创伤,拥有对过往时光的追恋,到了一定年纪会怀旧,还坦坦然然地自恋,坚定捍卫自己的代际价值观。
一个没去过纽约,有限经验仅从书本、报刊和影像中来的人,可能不太容易感受到纪录片传递的特殊氛围。
当然,你也是喜欢的,人类最朴素的渴望就是远方、异国、异质感。
娴熟的影视制作和重磅传播更带着天然优势,连斯科塞斯拍摄的某些影片中那些凄凄暗暗,也被蒙上了一层奇妙的滤镜。
这一切又不能成为深度代入的理由,它像一部离岸观察笔记,也像你参加一个圈子不熟悉的社交聚会,看场里人互动频频,运用着一些黑话,你只恍恍惚惚。
有意思的点还是很多:首先关于女性话题。
勒博维茨提到17岁被高中开除后去纽约当出租车司机,之所以选择这个职业,是因为她不想当女招待和酒店服务员。
You know,这是她的口头禅,在谈到性别问题时就别有深意。
上世纪60年代的纽约,女性能做的职业不多,女招待?
酒店服务员?
看似门槛不高的工作,必须通过顶头上司一关,而他们通常是男性。
为了得到机会,女性要付出超出工作本身的性别成本,“有个餐厅的老板是同性恋者,你知道有多少女孩去应聘吗?
”那简直是黄金职位,令女孩们趋之若鹜。
年轻的勒博维茨桀骜不驯,更愿意去开出租车。
她知道纽约城的大街小巷,以及每一个司机喜爱的小餐馆。
她支持Me too,对女性共助,奋起揭露抗争黑暗事实拍手称快。
但她也头脑清醒,作为一个浸淫文化产业多年的作家,一个通常演自己、偶尔客串角色的非典型演员,一个影视产业上游的制作人,丰富的人生经历让她了解很多行业真相,在纪录片中她没有对这个问题大谈特谈,她不是典型的女权主义者,和斯科塞斯谈话时,他们有点默契地含混,这种留白反而让人理解更多。
在结构性的问题上谈论太多毫无意义,何况她无意于此,尽管她在性别偏见中毫不妥协,按照自己的想法活成一个我行我素的女性主义者。
其次是关于她作为纽约客。
确切地说,勒博维茨是个“纽漂”,她老家新泽西州离纽约不远,约等于从苏州到上海,属于泛纽约都市圈。
高中被开除后她又丧又梗又自由,开着人生的第一辆破车,不去纽约,去哪儿?
到了纽约之后,勒博维茨又有些运气,从出租车司机到清洁女工到写作枪手,然后成为安迪·沃霍尔的雇员和朋友,之后是《名利场》撰稿人,她开启了一条纽约“名利场”的金光大道。
她又有不错的天赋和才华,她旁观一切,意见颇多,表达方式幽默且辛辣,“评判是我的专业”,除了是非典型演员,她也是非典型作家,毕竟她出版的书并不多。
文字和语言工作更多体现在专栏和演讲,可以说,说话是她的专长,冒犯是她的本能,有趣是她的主调。
她以时尚Icon和意见领袖成为美国大众文化的偶像,如果没有这种个性和经历,很难想象她会成为纽约客。
其三是纪录片着眼的城市变迁。
这部纪录片显得很松弛,几乎是两个纽约客的文化漫谈,内容涵盖电影、音乐、阅读、生活、审美、金钱观、建筑、城市规划、政治、移民等领域,各章节甚至用纽约的多个政府部门作为标题,如文化事务部、预算委员会、体育与健康部门等,这些章节下的议题大致也会勾连到相应的内容上,散发着讽刺、调侃和唱反调的气质。
如在体育话题上,她就明确表示讨厌体育,片中截取她接受采访时的片段,无论被体育迷主持人如何疯狂引导或反驳,她都岿然不动,坚持自己就是讨厌体育,哪怕是她曾坐在拳王阿里最辉煌的比赛前排。
她表示那只是凑巧,那不代表我喜欢体育,那场比赛可以当做一种文化现象看。
把一座城市无限缩小,再和真人对比,有一种震撼感。
《假装我们在城市》的拍摄场景之一就是纽约城市微缩模型,他们让勒博维茨穿着鞋套,踩进哈德逊河,她像进入《格列夫游记》里的小人国世界,不同的是这座死寂的模型城市中不会蹿出一群利立浦特人,他们不会把她捉去献给国王。
这种设置营造了一个异境空间,在这个空间中讲述城市时间的流逝,给人一种奇幻的,可疑的,不确定的印象。
她只为自己脑海中的纽约负责,貌似看到了城市整体,但它也可能是虚幻的,有限的。
真真假假的爱和恨,吐槽之中带着热切的肯定,一个人和自己生活的城市之间,哪能说得明白。
接受复杂迷离,也就接受了城市生存的真相。
这样看,纽约之于勒博维茨,和上海、北京、成都……其他城市之于我们,本质也差不多。
如何理解我们的生存空间,可能不如如何描述它重要。
最后,关于她的阅读主张。
勒博维茨说出了我的某种梦想:专职读书。
如果靠读书就能生存,谁还去奔波啊。
仔细想,这种逃避思想也是不对的,不能带来终极满足。
如果必须专职读书,我们或许又想去干别的,想去神游了吧。
勒博维茨是个重度书虫,从她的谈话和专栏可以看到阅读的趣味和积淀如何形塑她的气质。
片中一个场景,她和斯科塞斯两人在图书馆的排排书架中穿梭,他们谈论着对彼此相熟或不相熟的作家的看法,交流阅读的快乐与满足,阅读被干扰时的痛苦,以及被书评人误导后的愤怒和报复。
他们还去书架中搜索关于意大利文化和犹太文化的图书,作为两个典型的意大利后裔和非典型犹太人后裔,他们都烙印着族群的文化痕迹和集体记忆。
谈话中被提及的人或事,一如既往地穿插着的相应的电影片段,它们无一不是斯科塞斯的作品。
作为捧哏者,他似乎通过影像夺回了自己的阵地,谦逊了又像不很谦逊,自恋了又不像很自恋。
阅读者和造梦者,在书本营造的物理空间中,完成了好朋友手拉手的默契。
这部纪录片在豆瓣的评分高达9.0,高得对斯科塞斯其他影视作品显得不公平,尽管那些作品的分数基本都在9.0以上。
这个分数让我看到豆瓣系统的大数据特点,文艺趣味、观众构成、城市文化等权重很大,虽然已是相对安静和公正的平台,但它依然有些不平衡性。
所以,如果你看《假装我们在城市》时昏昏欲睡,或感到名不副实,错不在你。
如果只是假装在那个城市,如果身在乡村、小镇……我们不用知道勒博维茨,她是美国人的纽约梦,不是我们的。
会一边看一边更新这一篇的。
Ep11、被问及自己是不是一个自命不凡的人:(提问原话是 "Do you tend to look down on people?" 毫无意外的,Fran把它改写成了更直白的自问——"You mean, am I a snob?")"There are certain kinds of snobberies that I think are bad - of course those are not the kind of snobberies I have." 她的snoberry和对方家境/学校/背景无关,但和对方的意见是否与她一致有关——It has to do with "do you agree with me on this?""People frequently irritated... not irritated. it's too mild of a word...infuriated by me. It does somewhat surprise me, because so what? Like who am I? Am I making decisions for you? I'm not in charge of anything.""I can understand people being angry at me when I say things like 'ppl should do this' if people thought that I could change it: But if I could change it, I wouldn't be so angry.""The anger is, I have no power, but I'm filled with opinions."感觉Fran说出了评论家/知识分子的存在价值——我每天对公共事务表示意见:“我认为如何如何”。
但作为一个普通公众,你不应该对我生气,因为,我其实没有权力要求你如何,我不是在位的人,我不是那个能改变现状的人。
如果你对现状不满,在位者、有能力改变现状的人应该承担你的怒火。
我的愤怒恰恰在于,我无权改变现状,但我却意见超多。
(我的理解,评论者和公共空间的讨论的意义在于提出异见。
有权力的人的意见应该被审慎对待,while没有权力的人的意见应该得到更多的渠道去发布传播。
)2、说纽约市长是份很难的工作:"So it should be split in two, and I would be the night mayor."(谐音梗大户:night mayor = nightmare)3、说纽约是个很难afford的地方,yet so many ppl come live here:"You realized it's so hard to live in New York, that when people say:' Why do you live in New York?' you really can't answer them, except you know you have contempt for people who don't have guts to do it.'You live in a place where things are just easily done, where ppl are nice to you, where no one's trying to cheat you every five seconds. You call that grown-up life?'"纽约生活不易,但正因此,住在纽约的人都自我感觉良好了很多——我在纽约都待下来了,谁要去你们那些破乡下地方过舒服日子?
(所谓new york tough大概就是这样一种没有来由又很有来由的自信和不屑)Ep21、说到为什么自己决定不当艺术家:“You decided not to be an artist. Too pleasurable, Fran.”“It’s like when people say, ‘Why are Jews not allowed to eat bacon?’ And I always saying, ‘Too delicious.’”因为干一个事的感觉太好了,所以我不能干这件事。
就好像pleasure是恒定的,不能太放肆。
或者在一件事上享受到太多,就会太快被花完(莫名感觉犹太人和某类传统中国人又多了点相似…)2、被问到纽约有什么在吸引年轻人一茬茬来:“New York. That’s what here. I mean, what’s not here? That’s the way to look at it. Wherever you are from, that’s not here.”然后说她这个年龄段的人来纽约,是因为是gay(只有纽约最包容那时候),于是导致了gay的聚集:“...creates the density of angry homosexuals, which is always good for a city. There’s nothing better for a city than a dense population of angry homosexuals.and at a certain point, they became very happy homosexuals when they found out, ‘it’s so fun here!’”3、说到电视上播音乐会演唱会时,她总是很在意观众——观众听到一首歌,尤其如果是年轻时流行的歌,会那么快乐,回忆起以前的点滴:“No one is loved like musicians. Musicians are loved by people, really loved, because they give them the ability to express their emotiona and their memories. There’s no other form that does that.I mean, I really think musicians, probably musicians and cooks, are responsible for the most pleasure in human life.”拿自己举例,年轻时爱听Moton:“Do I think Moton is the greatest music that ever made? I don’t. But if you ask me ‘The second you hear this, do you feel happier?’, I do.I mean, music makes people happier, and it doesn’t harm them. Most things that make you feel better are harmful. You know, so it’s very unusual. It’s like a drug that doesn’t kill you.”(这段话真是直戳我心:怎么会有人不爱音乐呢?
It’s like 灵丹妙药!
Ep31、说到早上6点准备出门赶飞机,遇到住同一栋楼的邻居健身回来:"I was in the lobby with luggage at 6 in the morning to catch a plane, and someone in my building, at 6 am, they come back from gym. Well that's why they have money. On the other hand, you call that a life?"(这种想法简直世另我。
每次看到老板/有钱人认真工作疯狂加班,我就不禁开始思考,是不是他们因为这么刻苦才成为了老板/有钱人...但同时又觉得 何必呢...)紧接着邻居问她是不是要去度假,Fran心想are yyou insane?,因为乘坐交通去别的地方对她来说不是愉快体验,她出行是为了赚钱。
相反,她赚来的钱是为了花在这里,花在这个公寓楼,花在她所再这里拥有的的生活上:"If you see me with luggage at the lobby, I'm going to make money, okay? I'm not going to spend it. I spend it here. Here's where I spend it. I get on the plane. I go to places. I make money. The money comes back. I give it to the building. I stay in the building.It's like I earn the money so I have this home.""I have to keep going out so I can stay here. But as far as wanting to go places, I can't believe people do it for fun. When I at the airport, I see ppl going on vacation. I think, 'How horrible could your life be?' Like, how bad is your regular life, that you think 'you know what'd be fun? Let's get the kids, go to the airport, with thousands pieces of luggage, stand in the lines, be yelled by a bunch of morons, leave late, be squished all together, and This is better than our actual life.'"(另一种看待旅行狂热的方式:现实生活太没有意义,以至于你愿意忍受舟车劳顿去逃离)
喜欢Fran 喜欢里面的声音,收集了电影里的音乐歌单 :分享Romainkai的歌单《Pretend it’s a city 假装这是座城市》http://music.163.com/playlist/5463353071/19448639/?userid=19448639 (@网易云音乐)
谁是可以让老马(马丁·斯科塞斯)笑得最开心的人?
看完这部剧后就知道,绝对是弗兰·勒博维茨(Fran Lebowitz)!
基本上这部剧就是弗兰说脱口秀,老马在一旁不断:“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有几次我都怕老人家笑得岔气。
这部剧看晚了,看完特别喜欢!
弗兰·勒博维茨是一个神奇的人物,从小叛逆,女同,退学,典型的美国民 主 党 自由派,搬去纽约成为作家。
但写小说依然无法满足她的追求,因为她有太多好玩儿的见解,而且说话不仅直戳要害还极具幽默感,特别适合脱口秀。
之后她成名就是被邀请出席各种电视节目作评论,每次开口都惹得观众和主持人大笑。
事实上,看本剧前十分钟,就能感觉到她是老马(Martin Scorsese)+伍迪艾伦(Woody Allen)+卷西(Jesse Eisenberg)的混合体。
不仅是说话的语速、节奏和幽默感,连长相都是这三人的混合体她有很多对各种事,特别是纽约这座城市的独特见解,别人也很爱问她的看法,而且每次她回答得都很绝妙。
她的最大优点就是不用长篇累述,往往一句话就能把人噎死,但还能惹人发笑。
看老马呱呱呱地笑得那么开心就知道了。
本剧是老马指导并对弗兰·勒博维茨的采访,绝对是老马指导作品中最好笑的一部。
我真希望老马能学点她的幽默感,那他的之前那些电影就不会那么沉闷了。
精彩语录摘选:1)你的幽默感是怎么来的?
弗兰: 跟你的身高是怎么来的一样。
2)所以你觉得幽默感是天生的吗?
弗兰:反正对我来说肯定不是别人教的,从小我妈就跟我说:“女人不能有幽默感,男人不喜欢有幽默感的女生,谢天谢地,她说的并不正确。
”3)关于手机时代新纽约的生动描述弗兰: 我觉得只有我走路是真的看路的,其他走在路上的人都看手机。
而我没有手机。
我看到一个男生居然一只手发短信,另一只手拿着披萨,用胳膊肘来掌握自行车的方向盘,显然,他差点撞到我。
4)关于时代广场弗兰:看戏时不得以会去,但每次去都得被街上不看路的人撞个至少75次吧。
幸好纽约交通不好,车都开不起来,这也是为何我还活着。。。
居然有人带书去时代广场?
你对得起书吗?
5)关于纽约地铁弗兰:有次地铁居然关掉五个小时因为上面有异味?
你坐过纽约的地铁就知道,里面从来就没有无异味的时候!
后来他们说没有异味了就开放了,那是因为你关闭了五个小时没上人!
就算是出家的人只要坐一趟地铁就能再也无法心平气和。
6)关于人们只追求钱和价值弗兰:拍卖名画时画出现没人鼓掌,被卖出几千万后人们才鼓掌,他们根本不是在为艺术鼓掌,而是为了那个标价。
7)关于纽约太贵住不起弗兰:每个人都说纽约市太贵了,但是却有800万人在这里居住,奇怪了,他们是怎么住得起的?
8)关于为何依然有很多年轻人搬去纽约弗兰:纽约曾经很棒,我也是因此才搬来,不是因为它安全,也不是因为它安静,而是因为我们这些外来人有一些想法和观念与自己的家乡格格不入,无法被容纳,而纽约可以接纳我们。
比如同 性 恋,别的地方不接纳,于是纽约就挤满了愤怒的同 性 恋 们。。。
9)关于富人弗兰:每小时10美元是靠自己努力赚来的钱,百万富翁的钱都是"偷”来的。
10)关于在纽约生存弗兰:纽约是这样一个城市,你可能早上睁眼发现自己身无分文,但晚上就能赚到钱。
只是这种容易赚钱的途径现在越来越少了。
11) 关于那些把随身物品乱放缺乏警惕性的人弗兰:我年轻时在车里放了一包烟和一个苹果都被砸车抢劫,警察还说:“你这是自找的,把这些放在车窗前那么明显的地方!
”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
那些会把包随便放在我面前却不看好的人,我看了都忍不住想偷12)关于音乐弗兰:流行歌手是最容易受人欢迎的。
音乐可以使人立刻快乐。
那些歌迷们真情实感地感谢歌手带给他们快乐。
而且不像毒 品、尼古丁和酒精会伤害别人,音乐在最快速度带给人愉悦时又不伤身。
13)关于她自己弗兰:我没有什么能力改变什么,但我就是有很多很多观点要表达。
14) 关于极限运动和做有挑战的事弗兰:我觉得人生就已经够有挑战的了,不需要再给自己添堵15)关于犯错弗兰:如果一生中不断重复犯同一个错误,那肯定是因为这件事你就是不擅长。
14)在宣传这个剧时被问:你会看这个剧吗?
弗兰:我不看,我没有Netflix 很想成为弗兰·勒博维茨这样的人,说话又尖锐又酷,别人不会觉得冒犯反而觉得好笑。
我又有了新的偶像!
这个剧已经在Netflix上播出了。
Fran:Music makes people happier and it doesn’t harm them. Most things that make you feel better r harmful. It’s very unusual. It’s like a drug that doesn’t kill you. - Do you have a guilty pleasure?- No. I have no guilty pleasures. Because pleasure never makes me guilty. I think it’s unbelievable that there is such a phrase as “guilty pleasure”. In other words unless your pleasure is killing people. - Do you think that there is a suffocating political correctness?- She wants to know if I think that there’s a suffocating political correctness. And my answer to you is I’m breathing fine. No one that young enough to be in school is aware that they will lose their looks. This is something that doesn’t happen till you do. Think before you speak. Read before you think. From “pretend it’s a city”.
看不下去…过于文艺了
坚持看了半集 溢出屏幕的傲慢和自我陶醉令人不适
说实话对一个自以为是自说自话的人没什么好感。智力略高于一般人就开始得瑟。摆傲慢抖机灵装刻薄谁不会啊?实际拿不出点有说服力的东西。
马丁·斯科塞斯聽弗兰·勒博维茨知识分子式的吐槽紐約的視頻節目。弗兰·勒博维茨的思維相當獨有其道。
不感兴趣
说实话我很不喜欢这种美式讨喜脱口秀的表现方式。看似放荡不羁、车速飞起,实则不痛不痒、圆滑世故。真诚的喜剧究竟是什么?她本人在谈话中也有提及,可惜她的话术与其完全背道而驰。年轻时访谈中的语气多少还有些不卑不亢,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光泽已然尽失。
真的觉得woody allen一直在嘲讽的pseudo intellectual找到原型了。感觉很虚伪!大部分镜头还是在players club,一个特别exclusive的私人会所。我觉得虚荣(并没有错)只是表象,并不是本质,作为一个生活在纽约三年的人,觉得很表面,只会抱怨,还不如去看abstract纪录片更能体现纽约的精神
为什么你一张嘴大家都要笑?我觉得没什么好笑的
听力素材,填补麦瑟未至的天洞。
being mean是不是犹太人的种族天赋啊!这么看生长在北京和纽约真的有一种遥远又奇妙的相似性,随口就能列出一堆缺点,时刻都在吐槽,但就是无法想象自己会在别的地方生活。
老太太特别witty 想和老太太谈话
可能本科看这种东西会很喜欢,现在觉得也就这样,很personal, 很多点我不agree. 当然本质可能是怎么样我都不喜欢纽约 :|
上一个大时代的总结, 鸡汤 for people like us, dont think young gen z ppl would dig it
谁会不喜欢纽约,谁不曾缅怀黄金时代呢。犹太知识分子式毒舌太对胃口了,拳拳到肉,固执得可爱。感谢Netflix让马丁老爷子拍讲究的纪录片继续焕发青春(bushi
脱口秀式的耍嘴皮子访谈,没触及到甚么核心也没什么重点。你们爱吧,欣赏不来。
Musicians are loved by ppl because they give them the ability to express their emotions and memories. Probably musicians and cooks, are responsible for the most pleasure in human life. // We live in a world where they applaud the price but not the Picasso. // Your bad habits can kill you, I've seen that. but your good habits won't save you. // you can only really understand people that are your contemporaries. // In books, you have a zillion lives. // Little children are the least annoying group of people, because they are the least likely to tell you something you've heard a million times. They're more original than adults.
有才又自负的人是应该这样活着的。斯派克·李疯狂卖体育明星安利的样子真的是我一个体育狗都要看不下去了
Picasso, price, claps 承包我的笑点。
挺无聊的
well 这种东西看多了就觉得挺无聊的 就好像必然短评长评里每个人都会提的伍迪艾伦 开罗紫玫瑰我喜欢吗 不 哈哈 口齿上的轻薄的聪明看脱口秀就差不多了多点书卷气也不是核心 犹太知识分子里还不如去看死掉的那位 毕竟长篇小说还是需要功力的,幻想和荒谬也更加庞大再说两句 我觉得这完全就是个脱口秀好吗!只有stand up comedy才会如此频繁且天然地使用诸如此类绝对化、抢白、stereotype、从个人体验出发的手法,也只有脱口秀才会因为make fun的目的而在公众讨论中被原谅。而,她可是完全在沉浸在前朝遗老的优越感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