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着年轻小李子的颜来补的剧,先声明他在这部剧里脏兮兮的扮相可没给我带来什么美好的体验感,想看帅哥的话建议出门左转猫鼠游戏。
整部影片最大的感触就是,绝对坦荡的君子之战,只能活在掮客的记忆里。
印象很深的一幕是影片结尾处比尔在纷飞炮火冲乱的人流中找阿姆斯特丹决斗的那一幕。
他活在崇尚力量的时代,以自己的胆识和实力赢到现在,最后跪倒在丹的面前说“感谢上帝,我将死的像个真正的美国人”,然后在硝烟的见证下投入刺刀的怀抱,堪称是演绎了美国本土帮派的绝唱。
但几十年几百年过去,硝烟也在徐徐升起的城市的见证下归于泥土,不见踪迹。
然后我们终于明白,原来时间才是那个笑到最后的投机者啊,原来在时间面前真理也是善变的。
怎样才算是真正的美国人呢,这可只有明天的美国人才能回答啊。
再有就是丹和珍妮的感情副线也是一大亮点,爱情从来都是冗长枯槁的战争题材电影的润滑剂,而漂亮的女主就是残酷黑白世界里色彩明亮的小花。
这部剧的这朵小花不是一尘不染的白莲也不是乱世佳人里铿锵傲骨的美艳玫瑰,珍妮就是一朵玩世不恭的绿茶,可以说是剧中天衣无缝的一环:乱市区里生长出的风情万种的小妖精。
但即便是她也像凡市女子一样和她无法轻易得到的,能熄灭心跳拥抱她的男孩坠入爱河。
也许互相合作利用也是一种坦诚相待,对等的谎言才能够浇铸出牢固的爱。
我还记得结尾处珍妮说“我要走了。
”丹说“明天这一切就会结束了,然后我就能和你一起走。
”她说“不,不会结束的。
这个地方要全部烧毁。
”那一刻真的有心动,我天真的以为珍妮理智的告别已经为这段crush画上了圆满的句点,但铺天盖地的战火还是困住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两个人依偎在一起狼狈的死去。
我觉得这个结果也不赖。
这世界上满是政客充斥着谎言,为它们驻足就注定了失败,所以我们还要做自己的上帝啊,为了下一个出头之日冲撞的头破血流。
我们深知一切轰轰烈烈的昨日都会化为齑粉,无法撼动这个沉默独行的世界丝毫。
但想到这种种过往是所爱之人的整个世界,倒也足够。
不同于经典黑帮片,这部片子讲的是传统黑帮模式在历史洪流的浩浩进程中被取代、被消散的历程。
虽然前面的铺垫太长,但最后近45分钟很精彩。
片中也有一些主流政治意识形态的介入(如撑起全片的本地帮的民粹主义和多民族融合的争分),但并没有太过明显的宣传性立场;相反,电影给了本地帮的帮助比尔足够的人性和尊重,几乎把他拍成了一个英雄式的人物。
和一些其它斯科塞斯的影片一样,这部电影游走在大片的边缘,最终越过了大片的模式化陷阱,达到了新的高度。
(巾城)
美国历史剧,导演记录了一段美国纽约的涅槃史。
或许不是涅槃,而是一段古老传统的丧歌。
人们心中最重要的,为之奋斗一生的价值观,在时代洪流前,渺若草种。
当新的时代到来,旧的秩序必被打破。
旧制序有落后,但不可否认他也充满一个个故事。
即使2位男主角这样的风云人物,在时间面前也是荒冢残草。
人们为之奋斗追求的究竟是什么?
明知生命的短暂和历史的无力,人们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
两位男主角奉献了精彩的表演,小李子每个表情都是戏,有时候我们觉得英雄是这样练成的,可是时代想打破英雄,速度比造就英雄快很多。
不喜欢血腥的黑帮片,不然都给这部片子打五分满分了。
看了终于明白马丁.斯科塞斯为什么还要接着拍《爱尔兰人》,不过好遗憾,两部片子都无缘奥斯卡,太没有天理了……恰好刚看了一些讲那个时期的书,老马丁在这部片子里描述了那个时期的纠结。
我找不到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对老马丁也许像一种乡愁,也在探究每一个族群心中的纽约。
颠簸流离的爱尔兰人想寻一个生存的机会,native的纽约人想维持他们心中的家园和价值观,黑人想得到平等,富人想要选票,穷人的街头政治,每一类人如何看待纽约,又如何看待其他族群纠葛在一起猛烈地冲撞,加之在南北战争的大背景下,南北战争美国死了60万人,战争之前美国建制边防军不过一万多人。
死掉的战士有多少是希望借参军在美国落脚的爱尔兰人,有多少是想借此得到平等对待的黑人,还有多少底层的穷人。
它并不仅仅只是一部黑帮片。
说回电影,我好喜欢连姆尼森,真希望他的戏份更多,当时还那么年轻,直到现在都还在拍动作戏太执着了,好心疼他老。
看一半才看出来丹尼尔戴刘易斯。
原来一直觉得汤姆汉克斯才是演艺圈大神,今天觉得,他更像是演艺圈的两道杠,又红又专,而丹尼尔戴刘易斯才是真大神,演什么都似乎能完全脱离他自己本身的形象。
没记错的话拿了两个奥斯卡,真是应该。
老馬的每一部影片都承載著一段歷史。
所有人類領地都生於血痛之中,但是以前的事情總不太容易被人記住,紐約黑幫也已經成為過去。
片尾一層層出現的嶄新的紐約遺忘了曾經的模樣,一種莫大的虛無感充斥著我,的確若干年後我仿佛不曾來過。
覺得老馬沒發揮出真正的水平,全片缺乏高潮,但老馬也許就是要傳達這樣的感覺,就是當他重新上演一遍這段曆史的時候,在現在的我們看起來也已經是波瀾不驚了。
想看第二次。
首先,我要大大吐槽,就因为他是个屠夫,你就给他整个油腻腻的发型。
实在看着不太舒服,虽然大boss很传神。
然后,觉得leo稚气明显,查了时间,果然是很早前。
片子里,还有小麻花辫和小揪揪。
纵然有胡子当当,依旧觉得很年轻,稚气。
还有点“娇俏”。
那双眼睛呀。
无法抗拒的魅力。
所以后来的,“大叔级别”也实在发展之一。
有点散,不过,片子依然很具备吸引力。
要重生需先死。
而毁灭掉一切,是重新开始。
别样的黑帮别样的追求别样的重生。
何止是一个城市。
还有你的心。
这个国家的重来。
大家手起刀落,干净利落,杀,杀,杀,冲,冲,冲。
都是直接型,没有太多的尔虞我诈。
最先是动手。
酷´_>`。
大约是那个背景下,黑帮发展,没落,重新起航,与时代联系一起的命运,和未来。
前一个多小时我只想吐槽小李子和给丹尼尔下跪。
听说这是小李子当年的转型之作,但和丹尼尔搭对手戏对他太残忍了。
我今天就要当丹尼尔吹,当小李子还在皱眉撩发努力表现仇恨或者悲伤这种复杂感情时,丹尼尔只是敲了敲那颗灰色的假眼睛,就可以表现他所有的优越自负,残忍狠戾,孤独恐惧。
听说过他的一件轶闻,演纽约黑帮的时候,他即使在片场也是屠夫的性格状态,把前来搭讪的小李子吓得够呛。
后面半小时开始无比震撼,街头黑帮,乞丐,仇恨,爱欲,在一场摧枯拉朽之势的革命面前都不再重要。
我们都知道结局,可当事人不会知道,他们只能在混乱崩溃的旧生活之上向死而生的,继续扮演自己的角色,黑奴会被烧死,爱尔兰人会暴乱,政客会粉饰太平,屠夫会死在屠刀下。
当然男主角和女主角会活到最后。
他们会在所有敌人和朋友的坟墓前,看到一个正在死去的美国,看到一个正在重生的美国。
眼看它起高楼,眼看它楼塌了。
新大洲从来都不是移民者的伊甸园,它是混乱的天堂,是重建的起点。
欲求文明之幸福,必经文明之痛苦。
“仁慈的父我已坠入看不见罪的国度,请原谅我的自负”在这个伟大的国家面前,在这片浸满鲜血的土地上面,我们的父辈,曾经用最原始的方法,建立秩序。
在这个孤独的星球上面,住着孤独的人类,我们创造了孤独的文明,只为让一切看起来不那么孤独。
简单的自然,被雕刻成了复杂的文明。
于是,秩序被建立,防止文明崩溃。
“在这个世界上,猪和人是最相像的,他们的肝脏在这里,肾脏在这里,心脏在这里,大动脉在这里,你只需要拿起匕首,刺穿肝脏,刺穿肾脏,刺穿心脏,刺穿大动脉,你便可以夺人性命”比利一边对荷兰后裔说,一边将匕首插向面前猪的尸体的心脏处。
荷兰后裔目光如炬,既要燃烧这血腥的暴力,更要燃烧这暴力下的冷酷。
火焰般的眼神,锻造成了一把滚烫的匕首,刺穿比利的肝脏、肾脏、心脏、大动脉,眼看着他一点点倒下,死不瞑目。
在这个腥臭肮脏的屠夫房。
在这个腥臭肮脏的时代。
无数贫贱的人民,像猪一样被宰杀,被肢解,被吞食,被抛弃。
时代的浪潮,将他们的尸骨沉入用不见天日的海底,无人知晓,永远不会被回忆。
看完感觉很复杂。
一方面警察血腥镇压人民让我想起那件事,一方面确实感慨于一座伟大城市的兴起于繁荣需要走过多少弯路,最终达成一致。
而这些代价,在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一座城市可以免付。
《纽约黑帮》中的故事发生时间是1846年至1863年,对于美国来说,这是一段具有刻骨铭心意义的历史。
在这个时间段内,美国和欧洲都发生了很多改变美国历史走向的大事。
1845年-1850年,爱尔兰大饥荒,数以百万计的爱尔兰难民突如其来的涌入美国。
1846年,美国和墨西哥之间的墨西哥战争爆发,1847年,美墨签订瓜达卢佩伊达尔戈和约,规定墨西哥把得克萨斯、新墨西哥和加利福尼亚、亚利桑那、犹他、内华达以及科罗拉多的一部分割让给美国,加上1852年购买的位于现在新墨西哥和亚利桑那的一块带状土地,美国西南部边界初步完成,领土大为扩张。
1848年,加利福尼亚地区发现金矿,牵起持续半世纪有多的欧洲人赴美国淘金的移民热潮。
当然,最重要的无疑是1861年美国内战爆发。
1863亚伯拉罕林肯著名的葛底斯堡演讲,伟大的《解放宣言》发表,美国400万黑人奴隶获得解放。
在这个大背景下,《纽约黑帮》讲的则是Informal History,是“关于被主流拒绝的地下帮派以及底层穷人各自的小社会的故事,这些团体根本无法进入社会的权力结构” (导演马丁·斯科塞斯在访谈录中所说) 美国的移民历史,其实就是美国的发展史,从英国伦敦公司1607年在弗吉尼亚的詹姆斯敦建立第一个永久居留地开始,从欧洲到美国的移民就不曾间断。
在《纽约黑帮》所处的1846年-1863年这一年代,每年都有20多万欧洲移民来到美国,成为这片土地上的新住民。
这个时期正是美国向城市化社会转变的关键时期,也是其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移民高峰期。
1845-1850年的爱尔兰大饥荒在19世纪40年代,爱尔兰是欧洲最贫穷的国家之一,土地贫瘠,生产技术落后。
爱尔兰是联合王国的一部分,但由于不满被英国统治,加上18-19世纪反复的小规模战争和企图独立的反叛,爱尔兰民族精神高涨,加上英国国教与传统天主教的冲突,英爱关系一直势同水火,英国国教的代表新教徒垄断了政治权和土地所有权,并制定了歧视旧教(天主教)的刑法。
虽然18世纪爱尔兰经济得到高速发展,但这种发展集中在畜牧业的规模方面。
英格兰和苏格兰在充分享受工业革命成果,城市化,工业化疯狂增长扩大的同时,爱尔兰则与其差距越拉越大,落后了很多。
他们靠马铃薯为主要粮食作物,因为粗生粗养的马铃薯在贫瘠的土地上生长得最好而且容易填饱肚子。
在1845年多雨的夏季,爱尔兰的马铃薯染上了枯萎病。
这种病会使马铃薯腐烂,不能食用。
感染枯萎病的种子在第二年再使用时,枯萎病的病况会变得更为严重。
1848年和1849年,枯萎病再度发生。
陷于大饥荒中的爱尔兰人一个个地饿死,尸横遍野,疾病流行,他们走投无路而毫无办法。
而占统治地位的盎格鲁-爱尔兰地主阶层和英国政府对此冷眼旁观,毫无帮助的意思,无力交地租的农民被冷酷无情地赶出家门,还常常放火烧掉他们用泥和木头搭成的破烂棚屋,使他们无法再回来,这种行为使情况更加恶化。。
在1846-1856的十年中,大约有100万爱尔兰人死于饥荒和因此引起的疫病,同时还有100万人逃到英格兰、北美或澳大拉亚、新西兰及附近南太平洋诸岛。
而这200万人与1845年爱尔兰人口最高峰期的将近800万相比,约占四分之一。
而据美国后来的统计,1845-1925年间,约有500万爱尔兰人移民美国。。
(按,我曾经在澳洲的图书馆无意中看过一份联合国的英文报告档案,关于近200年的大移民潮,其中爱尔兰大饥荒引发的大移民是影响最深远的其中一次,时至今日,许多美国人、加拿大人、澳大利亚人以及新西兰人的家庭,都是19世纪爱尔兰移民的后裔。
其他有名的还有20世纪前后的欧洲人口向北美及加勒比海地区和南美洲殖民地的大移民潮;1982年黎巴嫩战争产生的黎巴嫩难民;1921年苏联建立前后,各加盟共和国人民大跑路;20世纪50年代冷战阴影下,出于对核战的深深恐惧,欧洲各国人民向北美、澳洲的大移民(澳洲一个孤零零的大岛比较安全,此外当时在新南威尔士洲发现了不少金矿和宝石矿)。
还有几次就不提了,都是小case我记得不太清楚了)
I like Leonardo but even better... Daniel day LewisBritish actor 😉 Irish vs America born in early New York Yes a lot of the first settlers were English. Irish. Danish. Lots of Italians came later USA is a mix of European settlers Lewis is the American side Irish often have ginger hair.fighting for the Irish before now he's corrupt police. president Kennedy, Jimmy Carter? Theyr Irish Many Americans have Irish ancestors. He has a normal sized house even u think he doesn't spend much money in his life and actually people don't recognise him irl very often lol I remember a story of an actor on a movie set going to have lunch with his friend. And Daniel day Lewis' wife was in the movie, so he came to pick her up. The actor said he saw his friend talking to some guy. And he ignored him and only said to his friend "let's go for lunch". And later his friend tells him that was Daniel day Lewis and he felt so embarassed he totally ignored the best actor of all time 😂 He didn't know it's him. He thought he's maybe sound or camera guy discussing with his friend about a scene Means Americans born there dont want Irish immigrants coming in and changing everything. Majority of them means they get majority votes etc Yeh usa is all immigrants besides the native tribes Well the Irish were hated for a long time. Similar to Jews and black people Too many and the stick together creates hate. Imagine now ur city's just flooded with Taiwanese. And they think different and have fiffrfrbt culture to chiense. Even maybe thier own dialect or language. Now suddenly u feel ur city is full of foreigners and theyr given citizenship as soon as they arrive and now there's more of them than native people. That's how the butcher feels
「架构大的吓人」,登入个人前十。1、再也不敢看刘易斯的片子了,他让你力竭神衰、油尽灯枯地去历史里探幽还心甘情愿;2、howard配乐扣人心弦(风笛?)3、种族歧视、南北战争、雇佣兵、阶级、贿选拉票、宗教、,支线最终汇聚成为主线的大变局4、男神没有认出来,罪过罪过。一句话,俯首向马丁
没什么美国文化与历史的知识,好难看懂。其实另一个译名更好,纽约风云。导演就不能专心的讲一个故事么
《爱尔兰人》前史,莎翁式戏剧的黑帮争斗复仇所嵌构出的一部国家、移民和城市的历史,城市化过程中本地人与外来人的矛盾冲突,以这些被主流拒绝的地下帮派以及底层穷人小社会的故事呈现,这些根本无法进入社会权力结构的这群地下鲜活人物们的生活状态,这群被权力诱骗和利用过的平凡人。他们以金钱劳动生命融入这个城市,与这个城市抗争,最后他们的墓碑沉默长久地见证这座城市的发展变迁…“在城市重获新生之前,父亲说我们都诞生于苦难和鲜血之中,我们的伟大的城市也是如此,那些激情燃烧岁月里的生死恩怨,正如所熟视的一切终成过眼云烟,重建城市的人们不管付出多少血泪,随着时光流逝,如春梦一般,了却无痕”刘易斯反派独具亮点,音乐也很精彩,但从影片的故事效果看确是部没有完全满足其野心的作品,缺一口气的佳作史诗
我看不出好在哪里,差点闷死了。
本来可以是部好片子的。。。没拍好。。
想要表达的太多,但没有一根主线,支离破碎,导致逻辑很混乱,为什么朋友要告密,又为什么会被杀。一下子就重振帮派了,小李从头到尾面瘫毫无演技可言。看完后没有历史凝重感,和美国往事真的是差太多黑帮 种族 革命 复仇 爱情 内战 国家
群祥塑造的不够,所以当推进至高潮时由个人情仇拉升至上帝视角将主题转到城市的历史沉淀上时,观众的移情作用显然无法的得到合理的释放。可惜了精彩的开篇。
马丁是纯纯的直男,在他的电影中暴力的欲望常喷薄而出,同时又对其强烈批判。本片让我想起格里菲斯的史诗巨作《党同伐异》和马丁在此10年前拍的少见的痴迷男女情欲的《纯真年代》,不但在Handlung上极富野心,从第一个镜头开始持续高能到最后,场面调度、运镜和特写极为gewaltig,配乐和转场每一处都精心考究。开场走出地道这场戏按照今天导演的习惯很容易一镜到底,但他没有,精彩异常;之后码头爱尔兰人这边下船,立即被征兵,另一边上船,头顶棺材落下,采用了华丽的长镜头,堪比《历劫家人》的开场。若论情感、细腻、批判性,也一点都不逊,但片子体量太过庞大,超出了观众脑容量,恐引起消化不良。当年最诡异的不是没拿到奥斯卡bp,而是输给的不是《钢琴家》,是《芝加哥》。p.s.Bill的角色真是一刀一刀刻划出来的。
电影里的每一个人都是真实存在的,导演有眼界却也眼高手低,短短两小时想要面面俱到囊括整个纽约的老派黑帮历史,就好比10年没洗澡,一次五分钟,total of mess
尽管片子不堪入目但不得不说老马收尾非常精湛,在逐渐成型的强大国家机器面前暴乱与黑帮拼斗只能草草收场,阿姆斯特朗把父亲的剃刀埋在河边象征一个时代的结束,这时音乐响起,同时也见证对岸拔地而起不断变化的纽约高楼。
老马这次塞了太多东西进去 反而表达不清楚故事 而后半段开始急促没有重心 觉得李奥纳多转变的太突然 人物并不丰满 但胜在气势磅礴
这结尾便是说美国精神吧,一场一场的解脱,而不是暴戾积聚.恨之史诗.
大时代小黑帮,碰撞一刻有亮点但前者头绪讲不清,狗屁倒灶的五角场传奇埋河岸。开篇就讲半是梦,就别计较梁山好汉评话风和横店般拉不远的景。回头看小李是被这片的DDL带坏了呢还是被从此就拿DDL标准要求他的老马丁用坏了呢
晚上坐在闪亮的圣诞树前,似乎没有在意看的是什么。疲惫的大脑加上英文字幕,只能遗憾的说大概没有沉浸于电影的世界。Anyway,丹尼尔·戴·刘易斯始终是如此醒目。PS:切忌边看电影边发短信,极为影响注意力。
在老马丁的所有电影里,这部比较一般
看过林达描写美国内战和黑人解放运动的书后,对这部电影描写的有些感触,发现林达描写的还是太正面了,当时的社会一定是无比的大动荡,就像这部电影刻画的一样。但这部片子前半部真的非常出彩,但越到后来越是不知所云,很遗憾
top10里腾个位置给这电影。给马丁跪了。
Scorsese在De Niro半退休之后,盯上了DiCaprio,接连合作了多部电影,《纽》剧Armstrong这一角色为DiCaprio在转型的路上贡献良多~
南北战争时期的纽约帮会角力,每个人都诞生于苦难与鲜血之中,伟大的城市本身也是如此。重建城市的人们不管付出多少血泪,终会了却无痕。我敢打赌,没有人比老马丁更爱美国。
。。丹尼尔演技好。电影确实,很装逼,无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