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枪战 而且有很多枪战更 有很多的台词和细致入微的交代文艺片式的处理却迷失了重点总体来说 其暴力男人灰色线条性的叙述和基调让其丧失了所谓的能满足普通大众一般性暴力娱乐期待的调调而文艺范儿又拿捏得不够圆熟和干练简洁前一个小时的精彩在后一个半小时里慢慢Fade out拖沓且碎碎念 然后又结束得突然 找不到高潮其风格还是可谈的 个性是绝对有 不仅来自Depp的个人魅力 也在于镜头剪辑和适当的音乐搭配可惜的还是又沦为了那样的结局最精彩的段落都在预告片了...
无意间搜索德普的时候看到《公众之敌》这部影片,我实在想象不到行为怪异,举止荒诞的“杰克船长”饰演的江洋大盗会是什么样子,更何况还有“蝙蝠侠”克里斯蒂安贝尔的加盟,导演更是大名鼎鼎的迈克尔曼。
出于好奇心,我下载了这部影片。
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已经肯定,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德普片子之一。
影片的背景是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经济的低迷导致暴力犯罪在美国社会各个阶层愈演愈烈,从而引发了整个社会的动荡与不安,主人公约翰.狄林杰便是这群恶贯满盈的江洋大盗中最臭名昭著的一个。
影片刚开始便是一场惊心动魄的越狱大戏,主人公用了三分钟完成了这场华丽的表演,让坐在银幕前惊魂未定的我大呼过瘾。
之后更是一系列匪夷所思的银行抢劫大案,逼得前联邦调查局局长胡佛不得不将之列为全国通缉的头号公敌。
紧接着联邦调查局便开始组织了以普维斯(贝尔饰)为首的特工组针对约翰狄林杰展开了一系列的抓捕行动。
影片主要是围绕德普饰演的江洋大盗与贝尔饰演的FBI侦探之间斗智斗勇的故事线索展开的,从影片风格来说应该属于一部不错的警匪片,中间穿插了侠盗与灰姑娘的一段感情。
德普在片中的表演真是可圈可点,单不说这次终于让我们看到了这位演过各种类似“杰克船长”,“剪刀手”爱德华,“疯帽子”等荒诞角色的好莱坞性格巨星的正常点的角色,只拿狄林杰在追求比莉(玛丽昂•歌迪亚饰)那场戏来看,这此表演也足可获得好评。
德普在比莉被FBI特工带走那场戏里演技更是大爆发,把狄林杰那种绝望,无助,不知所措演绎得惟妙惟肖。
总得来说,德普的表演完全可以再次获一个奥斯卡最佳男演员提名。
而“蝙蝠侠”贝尔在片中的表演可谓是平淡无奇,完全被德普给压了下去有没有。
而凭借《玫瑰人生》荣获第八十届奥斯卡最佳女演员奖的玛丽昂•歌迪亚演的也相当不错,此外本片还有“漂亮男孩”佛洛依德的扮演者,最近正炙手可热的查宁塔图姆。
导演迈克尔曼,这个兼制片人、导演、编剧为一身,执导过盗火线,拳王阿里,迈阿密风云的电影奇才,对于枪战片,警匪剧可谓是驾轻就熟,老实说,这个片子很难超越之前两大影帝阿尔帕西诺与罗伯特德尼罗联袂主演的盗火线,不过凭借约翰尼德普与克里斯蒂安贝尔两大风头正盛的好莱坞型男的加盟,你也绝对不会失望。
拍过"最后的摩根战士"、"盗火线"、“惊爆内幕”的人文动作片大导Michael Mann全新力作。
用手提摄象机模拟纪实出30年代黑色电影的后现代风范, 探究70年前金融危机大萧条下人们类似心境。
公众之敌这个名字,翻得太差,还不如全民公敌切中要害。
1920年的禁酒令,对美国犯罪率的贡献功不可没。
原本移民国家犯罪率就低不了,此令10年,愣是把罪犯变成了英雄,所以这个冠冕堂皇的“public enemy”,可以当反讽来理解,才有了Dillinger在影片中困惑地对昔日同伙解释自己的存在价值:I'm popular。
没错,一个抢银行的大盗,在一个银行造成举国破产的时代,是值得尊敬的。
70年后的今天,RBS前总裁家宅被砸,依旧赢得吆喝无数。
这年头合法的比不合法的强盗危害大,凭什么抢银行是罪,华尔街骗人钱财就不是罪?
演员找得太好了。
看到Wiki上Dillinger的照片几乎吓了一跳,那嘴角一歪的笑容太像了,戴普同学的功课可以拿满分。
庆幸没有变成许文强,上海滩的浪漫,和美国不搭界。
FBI探员的单薄倒也符合历史,就这样人物还美型化了呢。
背景考据,导演也是用了心的,时代感从一开始就极好,更别提那完美的枪战音效,在电影院里听得我这个枪支盲心肝乱跳,太逼真了!
只可惜,那么多的历史细节,那么贴近的演员,当作传记片其实可以打高分了,又何必弄那么一出死后托言的煽情戏。
明明一个时代的落寞,要现实就现实到底,搞什么好莱坞警匪片的小技俩?
只差一口气的经典,终究是,差了一点啊。
另:废话提下facebook里的marfia war,好多武器名很熟悉啊,看了片子玩再合适不过了
《公众之敌》,你并不是在读一本小说,而是在读半部第三人称传记。
不要指望能从中读到什么惊险刺激的故事,这里面没有相差毫厘的生死瞬间,也没有上天安排的奇特相遇,有的只是这个活生生的人在那个特定时期的真实所作所为,仅此而已。
所以为半部第三人称?
之所以说它是半部第三人称传记首先是因为本片并没有给我们呈现一个美国头号通缉犯从生到死,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全过程,本片一开始主人公约翰·迪林格就已经是一名猖狂的银行抢劫犯,当时他每次抢劫银行就像现在我们从自动取款机里取钱一样容易,但约翰·迪林格不断彪悍的嚣张态度,使警方忍无可忍,于是乎发誓要干掉他,并确实干掉了他。
本片把虽然把更多的精力花在了30年代初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人们的生活状态、匪与警天生对立氛围的营造上,无论是演员的服装、枪支,老式的汽车与建筑都非常到位,但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到底是什么使主人公有这样的所作所为”却被无视得令人无语。
诚然逼真的背景硬件处理增加了影片非常多的真实感,观众很容易进入影片所营造的30年代氛围,但只是空有其表是无法在明年的奥斯卡有所斩获的,除了道具、布景、化妆这类外部奖项本片有戏之外(片中很多镜头运用手持摄像机拍摄,晃动的画面也是为了这方面的考虑),其它观影影片本身更深层次的奖项,《公众之敌》连提名奖都甭想沾边。
本应该或多或少的对约翰·迪林格的少年生活,他是如何走上这条犯罪道路的给予适当交代,反正整部电影长达140分钟,就后面约翰·迪林格与警方不断交锋的冗长来说,完全可以压缩一下,把时间分配给约翰·迪林格身世的交代里。
还有约翰·迪林格身世中其实不无亮点,比如他年少时就退学,然后因为与严厉的父亲产生矛盾以及为了躲避因为偷车可能招致的官司而参加了海军,但没过几个月就因为在海军不光彩的履历被除名,后来一段失败的婚姻使他完全丧失了上进的信心,面对一个小案子时他选择了认罪伏法,结果他获得了超过12年的刑期,而他的同伙选择不认罪为自己辩护,结果仅仅入狱两年。
这些都可以使约翰·迪林格这个人物变得更加丰满与立体,最起码能够给他以后的“美国头号通缉犯”这个名头找到一个软件支撑。
所以为传记?
其次在表现约翰·迪林格如何抢劫一个又一个银行时,本片的处理也毫无新意,除了那些枪战场面还保持着迈克尔·曼在好莱坞无出其右的精彩,观众根本无法回想起影片所表现的这几次银行抢劫过程之间有什么不同,甚至是集体的特点也没有,每次的行动基本等于蛮干:拿枪进去,抢钱后挟持几个人质,再与警察经过一番枪战,最后坐车逃走。
其实真实的历史银行抢劫过程并没有影片反映出的这么枯燥,他们留下了一些让人拍案叫绝的抢劫案例,比如约翰·迪林格曾经假装成一个银行警报的推销员,堂而皇之的研究每个银行的保安系统,然后在胸有成竹的去抢一票;还有他们曾假装成一个电影剧组,想找一个合适的场地拍摄银行抢劫的场景,然后在与银行主管的寒暄过程中,掏出枪抢劫,然后扬长而去。
这些都可以作为素材加入到每次抢劫的过程中,而且这样处理不仅可以增加德普饰演的约翰·迪林格的角色魅力,还可以极大的丰富影片的观赏性,也就是说钱可以赚的更多。
不要以为这样加入戏剧化情节就得不了奥斯卡评委们的青睐,去年的奥斯卡奖的最佳影片不是就被那个拿着照片跳粪池的小孩拿走了吗?
总之,“半部第三人称传记”的另类格式使它既失去了票房,也失去了明年的奥斯卡奖。
迈克尔·曼失算了!
上周正好看到十大逃脱的纪录片deep扮演的迪林格之所以成为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银行劫匪不仅仅因为外形和风度而且在抢劫的过程中没有杀过一个人被捕之后,他被关进了当时戒备最森严的监狱他和监狱的同伙用假枪制服狱警并偷了一辆车逃跑节目当时介绍在当时联邦法律抢劫银行并不犯罪而偷车用于逃跑确触犯了联邦法律(节目确实是这么说的)在之后的逃亡中一次银行抢劫他不慎杀死了一名警察(节目确实是这么说的)之后被出卖头部中枪死在街头可片子里为了突出高大全的形象恨不得描写成为情而死...
德普很少在电影里以真面目示人,要么怪异,要么神经质,在那部让他大红大紫的片子里,他又成了娘娘腔。
一直不太喜欢他,总感觉是个怪胎。
在《公众之敌》里,他总算正常了。
John Dillinger是全国的头号通缉犯,他放荡不羁,今朝有酒今朝醉,何必在乎明日罪。
他出入银行如若无人之境,他令全国的警察闻风丧胆。
但是他并非残暴不仁的人,在电影里,John从未开枪杀过一个人,他是那样文质彬彬的一个gentleman,大衣礼帽不离身,他甚至在绑架银行女职员时看到她冷得瑟瑟发抖,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给她。
他是一个真性情的男人,看到Billie第一眼就认准了她,他那样强势的表白,逼着Billie发誓再也不会离开他,当Billie问他:I don’t know anything about you时,John回答说I like baseball, movies, good clothes, fast cars, whiskey and you,任是女人都会沉迷。
John性格的极致体现在他进入警察局里这场戏,这时他已是国家头号通缉犯,他却悠然自若的走进了芝加哥警察局,甚至在一群警察看棒球比赛时问现在的比分是多少,那群警察居然也回答了他。
在遇到Billie之后,他开始想过安定的生活了,但是FBI没有给他这样的机会,他们杀死了John所有的朋友,在Billie被抓之后,这个铁骨铮铮的男人竟然流泪了。
John在影片中向来是冷静的,在抢劫银行端着汤姆森狂扫时甚至是冷酷的,只有和Billie一起时脸是柔和的,心是柔软的。
他没有如愿过上想过的生活,也没能照顾Billie一辈子,最后在影院里看盖博的电影,盖博说出“如生般死去,这就是离开的方式,像那样活着一点意义也没有”,John淡淡的笑了,他已决意赴死。
最后的最后,当他身中好几枪,那迷人的脸也被子弹打坏了时,他呢喃到:Bye-bye, blackbird. 我们也可以安慰自己,没有了blackbird,他永远不会快乐,与其那样活着,还不如“如生般的死去”。
觉得德普很像片中的John,之前总是或颓废或轻狂,像极了浪荡子,却因为Vanessa而改变,不再绯闻缠身,成了居家好男人、好父亲。
Vanessa,envy her so much。
第一次觉得Johnny在电影里本色演出,以往他都被Tim Burton整的诡异非常,真实的个性是怎样我们从来不得而知,Johnny是演技派无疑,却因为一部加勒比海盗,因为娘娘腔的杰克船长而留名影史,实在是有些可悲。
这部《公众之敌》,实在可以列为德普影史的No.1。
第一次,觉得原来德普也可以是这么cool,这么man的。
For Johnny Depp!
约翰尼·戴普的片子,还不错吧,和其他的片子比起来,在这部电影中,他饰演的角色还是比较正常的。
约翰:“你可以把钱拿走,我们是为了银行的钱而来,不是为了你的钱。
”他抢银行,但他又不是穷凶极恶,他们有意愿去杀人,也许,对他来说,他只是想要钱,只要目的达到了,何必表现的穷凶极恶,他似乎是一个高雅的抢劫者,奉行一点盗亦有道的精神,也许这也是影片中他悲剧色彩诞生的原因吧。
“他们都在看我。
他们之所以看我是因为他们不习惯在这样的餐厅中有一个穿着只值3美元衣服的女孩”“那是因为他们只关心人们从哪里来,但是将要到哪里去才是唯一重要的事情”“报纸说你发现他的时候他还活着。
他们看着你,然后逃之夭夭,这使你夜不能寐。
”“那是什么使你睡不着呢?
”“咖啡”约翰平淡的说着这些话,也许,这只是他隐藏自己的一种方式,与其说是挖苦对方不如说是同病相怜,他知道看着自己的朋友死去是什么样的感觉,因为他刚刚看着自己的朋友沃尔特在自己面前死去,而自己又无能为力。
尼蒂:“10月23日,你抢了74802元,你以为那就不少了。
这些电话,每天都能赚那么多钱。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除非有警察闯进来。
而你在这里的话,警察无论如何会闯进来的,你觉得这意味着什么?
”“我很受欢迎”“这告诉我们,你对我们的生意不利。
理事会做出了决定,像你这样的人,我们不在会为你洗钱了。
不在为你提供任何援助。
”他的时代似乎过去了,单纯的暴力抢银行不再是黑帮主要做的事情了,他们有了更好的赚钱方法,而此时的约翰似乎成了没落的贵族,被时代所抛弃,变得没有什么价值了,并且似乎成为了黑道赚钱的绊脚石。
里德:“我觉得我的时代过去了。
如果你的时代结束,那就应该结束了。
”里德似乎也开始接受这个现状了。
有点英雄末路的感觉,他们也许有很强的的抢银行的能力,然而这已经成为了边缘化的东西,似乎成为了屠龙之技,变得毫无用处了。
“你不喜欢与不熟悉的人共事”“永远不要和绝望的人共事”“我了解你,你从未让任何人失望过,但是这一次,你必须放手。
”然而有多少人又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有时候,人们在乎的并不是那一个简单的结果,而是在结果到来之前的整个过程。
冲着johnny去看的,和大多数一样。
不一样的是,比起加勒比里面的jack船长,我更喜欢他塑造的Dillinger。
一个传奇,总带来想象。
Dillinger人格的魅力足以说服一段略显沉闷的史实。
对一个从小就没有根的人来说,他只是选择了自己的一种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尽管是冲着公众去的,戏谑着社会体制,但出发点也许只是一种很私人的手段。
没有来源。
对比来看,警察群体的懦弱、冷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真是让人无言。
Dillinger却坦荡着,坦荡地去爱人和被爱,坦荡地去接受和被接受,坦荡地选择生存和死亡。
聪明的人也懂得怎么准确的找到自己的blackbird,他教会一个女人流浪而不是安定,当然,也懂得如何去告别。
导演还是带着价值观入戏的,我也会影片途中不自觉地嘲笑那些警察(除了白头发那位),置身在那个年代的街道上,我也会拍着手像他致敬。
事实证明有情商的盗客比一般的屠夫要来的梦幻,就像是没有哪位屠夫会说出“我会老死在你怀里”这样的句子,或是台词来。
最终,也许只是向一段传奇致敬。
“我们可以在任何时候去抢劫任何一家银行” 毫无疑问,迪林格具备一名银行劫匪一线领导的所有素质,他经验丰富,计划周密,头脑冷静并且应变机敏。
所以他能在1分40秒洗劫一家银行并且满载而归,甚至能够赢得民众的爱慕。
可惜他并不明白这却不是他作案成功的原因。
他成功,只是因为有人需要一些服务,而他则被认为是合适的。
而他被人们当英雄一般看待的原因,则恐怕要归结于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他满足了人们种种的心理期待,比如暴富、冒险、成功、风光、魅力、还有让政府丢脸(反体制的),在没有强心针的情况下,他貌似一剂精神鸦片,给人们带来刺激的同时,也给自己贴上了时代情绪宣泄代言的标签。
或许他自己没有想到这么多,他说“我去过的地方也并不那么有趣。
”,并且,他也并没有因为成功和富有而融入到社会主流中去,在离开高档饭店的时候,他说“让我们离这个倒霉地方远点。
”无论是贫寒的出身还是他成功的方式,都注定了他永远不会被那些“上流人士”所接受,甚至在自己的圈子里也一样。
他聪明机警,风雅浪漫,忠于爱情,可是他不够智慧。
酒吧里,在言及未来时,朋友说“你应该考虑下,我们所做的都不是长久之计。
”而他却回答“我们享今天的福,何必去为明天担心。
”以他的头脑,如果不是字面上看来那么散漫天真的话,那么就只能说,他的经历让他对人生和未来是不抱什么希望了,在没有认识爱人之前,他甚至连退休都没考虑过,真正的今朝有酒今朝醉,生活就是行动,享受,再行动,直到有外力能结束这一切。
他只是一颗被黑帮集团用来敛财的棋子,被人利用而无力驾驭自己,在他仍热衷于抢银行的时候,那些需要他的人已经在开始寻找更为安全、稳定、性价比更具优势的财富增长方式了。
如果他们的动作可以慢一些,那么迪林格或许还能多过几天好日子,然而不幸的是,他们比迪林格聪明的多。
失去了他们的支持后,他还是要走自己的路,罗伯特德尼罗在盗火线里说自己除了抢银行什么都不会做,但是迪林格显然不是,只是“在你绝望的时候,你根本没得选择。
”可是一切都变了,一个没有背景支持只能靠拼命的小团队很快就被打的七零八落,伙伴们依次伏法,就连信息都靠不住了。
“这是4万8千美元。
”“听着要比80万少很多啊!
”迪林格窝火的说,这个时候的他,美人迟暮的悲凉感尽显,收入减少,压力却再增大,警察追的他惶惶不可终日。
如果再不退休,那么他肯定不能如自己所言,老死在爱人的怀里。
可是接着爱人当面被捕,这深深的打击了他,而后来朋友的出卖,不过是他悲剧收场的催化剂罢了。
因为这个时候,他就已经知道自己无路可走了。
看电影前的下午,他冒险的深入警察局里晃了一圈,发现重案组空无一人(除了一个留守接电话的,他应该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墙壁上贴着自己都已先自己而去的伙伴照片,孤独悲凉的氛围随着镜头缓缓移动,最后他问道看电视的几个看门老警察看的什么电视,有人冷淡的回答了一句。
这个细节暗示了他已经不再被人关注和需要,那些日子都成为过去,如今的他被彻底的抛弃了,既然早晚都是这样的结局,那么何必再保守煎熬?
于是他选择了一场黑帮电影,他时而淡漠时而会心的笑。
面对抓捕,把枪掏了出来,转过身去看了一眼身后枪还没能举起的警探,却又把身子转了回来。
他根本就没打算抵抗,但是他也没打算活着。
不会再有人帮助他越狱。
于是,他选择了最后唯一能选择的。
死棋。
“我们的人无法完成这样的任务” 普维斯知道这话并不讨那个有志于打造类似“青年文明号”这样的明星团队的上级欢心,可他还是艰难的将类似的话重复了三次。
毫无疑问,他是个坚毅、负责、有正义感和职业水准的优秀警察。
尽管他看起来冷漠、倔强、笨嘴拙舌,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一次次的把迪林格逼上绝路。
奈何的是,他也无力改变自己作为棋子的命运。
他的上级因为他的能力而把迪林格的案子交给了他,但是却不允许他按照自己的思路行事,并且明显也看不上这个有些土气不善言辞的下级,普维斯走的是踏实的职业路线,调查追踪指挥冲锋,可谓有勇有谋。
他的上级却对宣传包装制造热点乐此不疲。
从第一次的新闻发布会上二人共同的亮相,就能看出他们的合作,其实和迪林格与黑帮集团并无二质。
上级追求的是成为政治明显以便加官进爵,打击犯罪对他来说更像是为达成政治愿望的不得不采取的手段。
所以他选择了迪林格,因为迪林格罪大恶极,而且尤具明星效应。
至于那些真正的黑帮,他却没有去过问。
而普维斯符合他此时的需要。
普维斯的艰难就在这里,他其实并没有得到强有力的支持,和同事们的配合也远谈不上默契,在影片中,几乎没有显示他们之间的交流,有的只是普维斯自己不停地分析和下令,而后就是下属们没有什么回应的散开依计行事(还搞砸过几次)。
他唯一拥有的,就是指挥权,却不能让大家发挥积极性。
结合整部电影来看,似乎普维斯的目标和大家并不一致(最后抓捕行动的消息确认后,他有些兴奋地说就是今晚,然而下属们的神情却依然是一副漠然的表情,可见大家的心思并不在这方面。
结尾的警察局大家围着看电视,表明了那时候大多数警察的心态似乎就是混日子)。
而他也能感觉到自己的处境,面对下属的散漫和失误,他也从不开口责备,因为他知道,这没有用。
所以他只是尽自己的力,对于自己的团队,他似乎也并不抱很大希望。
可以想象,带着一帮除了行尸走肉从事这样的危险的工作,指挥官该是什么样的心情。
所以到了后来,他也不得不默视一些有违自己初衷的逼供。
但是其道德底线仍是不能触及的,在他抱起被粗暴对待的迪林格女友时,将那种面色隐忍却胸有波澜的心理状态表现的淋漓尽致。
(这也几乎是他的招牌表情。
)迪林格被击毙前,导演给普维斯的慢镜非常耐人寻味,普维斯的表现先是沉静,然后进入紧张,最有些不合常理的是,当他跑到跟前却看到同事把枪举起来向迪林格准备射击时,有一种放松和绝望掺杂的神情,放松是因为迪林格不会再逃脱了,绝望却仿佛是因为自己迟来一步而不能挽回迪林格的生命。
接下来的一幕也很有趣,普维斯问击毙迪林格的探员“他说什么。
”探员说没听清。
然后普维斯说你善后吧,就独自走了。
人们在他的身后拥向现场,再次映衬出他那种深刻的孤独。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坚毅,但是明显带着无奈与失落。
和迪林格一样,他同样不被接受,难以融入。
他或许是在思考自己是胜利了,还是被打败了。
或许他已经有了自己的结论。
一年后,普维斯辞职离开联调局(传闻是因为其硬梆梆的个性得罪了时任局长胡佛而被其逼走),最终于1960年自尽身亡。
“需要什么,给他搞定。
” 真正的公众之敌,就在两位主角的经历牵绊、两大集团的内力比拼中,逐渐浮出水面。
黑帮集团对迪林格说“有什么需要的,就告诉我。
”FBI局长对助手说“告诉他(普维斯),他需要什么,我们都能帮他弄到。
”一场警察与罪犯的殊死争斗,被如此平常的一句话感光,不是黑与白的较量,而是利益的攫取与再分配。
对于黑帮来说,他们的生意是第一的,起初没什么好买卖,抢银行比较划算,于是他们支持迪林格,给他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信息、装备、路线、安全、以及洗钱等一条龙的服务。
但是一旦他们找到更稳定高效并且安全的经济增长点,那么立刻就对迪林格过河拆桥:“你现在对生意是不利的了”。
一句话,迪林格立刻江河日下,由红人变为弃儿,就此走上绝路。
对于局长来说,迪林格价值不菲,对于善用媒体资源的他来说,其筹码价值可以发挥双倍功效,于是他找来了普维斯。
而在普维斯说道需要老一些的警探们配合时,局长的面色立刻就不好看了,因为这和他倾力打造的年轻精英品牌团队背道而驰。
看到这里,可以明白一点,局长希望破案,但是局长并不把破案看做头等大事,但是在权衡了一下之后,局长还是同意了普维斯的决定。
毕竟软包装和硬政绩相比,后者要有吸引力的多。
迪林格案件落幕一年之后,普维斯就自尽了。
如果说迪林格的死是明线,那么普维斯的死无疑给了众人更大的想象空间。
再来看看影片里其他值得注意的地方,最初劫匪屡次得手,而且多是有惊无险,但是从黑帮抛弃迪林格开始,他的照片就上了电影院的大屏幕。
警察局的警员开始总是姗姗来迟,火力也基本是劫匪占压倒性优势,但是同样从黑帮抛弃迪林格开始,狙击手一枪就把匪徒按在地上,开始的时候迪林格有警察找不到的安全屋,后来到哪里都无所遁形。
普维斯来到重案组后,才开始着手给大家配好些的武器和防弹衣。
还有把武器送进监狱以便越狱,律师三言两语就扭转乾坤。。。
透过这些,可以看出当时的腐败已经渗透了司法部门,所谓黑白正邪的划分,不过是民众的一厢情愿罢了。
而那些不管采用何种方式、但是都尽力的想去改变这一切的人,那些反抗体制的人,大多都只能成为夜幕下的牺牲品,不管你是主动抗争,还是被动诉求。
这就好理解为什么导演采取了一种很模糊地态度,并没有把两名主角作为对立的代表而将其分别象征化,而是让他们都做了一些不合职业特点的事,但是又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比如迪林格表现出的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普维斯对逼供的默许。
)因为他们都没有选择的权利,在体制和利益的食物链上,他们都处于底层,其职业愿望其实不过是别人在需要你时赏给的一根骨头罢了。
这也是为什么警察局人浮于事的原因,因为大家对这个社会绝望了,混日子,是普遍的选择。
这里不得不提到电影中插入的广播:“迪林格事件从某方面来说,也确实促进了法律的进程。。。
”而后黑帮的对话也显出了一丝忧虑,不知导演是想借此说明社会终究是要进步的,还是仅仅想给灰暗沉重的电影添一点亮色,告诉大家,这个敌人并非不可战胜。
前提是你活得够长,付出的代价够大。
迪林格说警察们懦弱,迟钝,缺乏毅力,他没明白,那是因为“那些人”还没真的想对付你。
最让人记忆深刻的镜头和台词都是在最后,白头警探二话不说,在迪林格无意反抗的情况下近距离对头射击,和他一同从外地调来的警探补的一枪也是打的要害,明显没打算留活口。
迪林格的女友最后看着他说:“他们说是你开枪打死他的。
”白头警探说:“是的,我是开枪的人之一。
” 迪林格并非死在枪下,普维斯也一样。
他们是死在体制上。
真正的公众之敌。
不能承受的期望之重!
他死的让我莫名其妙。。。
我是有多不喜欢法国内影后啊!!!活生生把这部片子逼难看了
剧情拖沓的看不下去
没啥意思
脑后那纹路真钩人~
这个电影能拍到2个多小时,绝对不是因为John很强大,而是警察都太弱了=。=
美国黑帮的血腥杀戮。
DV?大段枪战好乏味/唯有法国姑娘像一块小甜饼
有点无聊
not as good as i expected~
什么垃圾玩意!原本罪犯主角的片子总让人心理上站到他一边的,但从头到尾我就只想这部的主角快点挂掉。片子为丫引入了一段也算可歌可泣的爱情,但就是这样才更教人厌恶啊——明知道自己干的是什么、一旦失手后会对爱人造成怎样的伤害,却仍旧自大地铤而走险,且所作所为确实伤害到许多人。死了最好啦!
导演评述版后感叹真实的力量。世上还有几个男人能Man的出其右。。
悲情了,又悲情了。
跟德普叔永远不在一个频率上(加勒比除外),他演戏感觉就是闷
劫富济贫,逍遥于世。
Bye Bye My Blackbird,所谓英雄末路美人迟暮,生离死别,只要我们曾在一次炽热的爱国,那么就算用余生去缅怀你我,就算赴生死宴走断肠桥饮孟婆汤见生死簿,也不过如此
浪费我家德普、浪费我家贝儿、浪费我家玛丽昂!
Michael Mann,永恒的枪火之王,听到老爷子熟悉的轰鸣枪声,其它一切都不重要了。Johnny Depp 总算演了个像样的角色,“给我一支枪,让我横扫天下”的坚毅霸气够震撼。“他们只在乎别人从哪里来,而重要的应该是人们要往哪里去”,纯爷们。
见过的DEPP最粑粑的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