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比姆》让我想到了美国的《刺杀肯尼迪》和韩国的《辩护人》。
这三部电影都和法律相关,感染力极强,影响力极大。
我多么希望我们也能拍出、并且能上映这样的电影。
这部电影还让我想到两部国产电影,一个是《让子弹飞》,张麻子上任之后伸出三个指头:我上任只办三件事,公平!
公平!
还是他妈的公平!
另一个是《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火爆网络引发热议,我们真的太缺这个了!
很长一段时间里,尤其是因为种姓制度,印度一直是压迫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在看《杰伊·比姆》的大多数时间里,我和妻子都捏着拳头揪着心含着泪……杰伊比姆是光,杰伊比姆是爱,杰伊比姆是黑暗通向光明的道路,杰伊比姆是数百万人眼角的泪水。
正所谓“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
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
”惟愿公平正义满人间,窦娥冤屈永世休!
有“宪法之父”之称的印度首位法律部长比姆·安贝德卡尔曾说:“只要有一个人没有实现社会自由,法律提供的自由对他而言就是无效的。
”印度种姓制度由来已久,在那片土地上,人的社会地位与他们的财富无关,姓氏决定了他们的一生。
尽管印度早在70多年前(1947)就颁布律法废除了这一制度,但种姓观念早已深入人心,由此带来的社会性问题层出不穷。
电影《杰依·比姆》这部根植于上世纪90年代的电影,反映的就是这样一件由种姓歧视延续而来的司法和警务系统丑闻。
案件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聚焦的是印度少数民族伊鲁拉人因身份(种姓)问题被小人栽赃为贼,随后受当局疯狂迫害致死的著名冤案。
这起案件非常有代表性,除了有敏感的种姓议题,当中还牵警务系统和司法权力腐败这样引人夺目的话题。
可以说,电影本身为外界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契机,去了解一个更真实的印度社会。
被疫情折磨得苦不堪言宝莱坞瞅准时机,在今年推出这部揭露印度现实问题的电影,给本国举步维艰的现状再添一道“难题”。
片中反映的问题由来已久,是印度一直无法攻克的老大难。
最典型的一个问题,还是被外界吐槽过无数次的种姓制度。
过去,低种姓群体如果看到高种姓人群,必须避开以示尊重。
假入不小心看了对方一眼,他们也会受到严厉惩罚。
可即便万般小心,如遇到不怀好意的人碰瓷找茬,被无端安插罪名的事也时有发生。
今天,种姓遗毒带来的负面影响依旧深远。
虽然印度法律废除了种姓制,但强大的宗教环境依旧将这一古老形式予以保留。
如此一来,整个印度社会实际上仍旧建立在一套天生就充满不公的制度下,在这样的制度中谈论公平,简直是一个残酷而绝望的笑话。
影片中,作为比首陀罗更加低贱的一族(印度种姓又高至低分别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贱民),伊鲁拉族的遭遇令人扼腕。
作为曾经的狩猎民族,被印度主流社会同化后,他们无法像高种姓阶层那样接受正常的教育,即便有心让小孩接受教育,也要经历重重坎坷。
在种姓制度的排挤下,占印度总人口约1/5的贱民阶层,至今仍有90%的文盲率,严重阻碍了印度的经济发展。
悲惨的是,伊拉鲁族无法改变自己的前途,一辈子只能从事体力劳动。
低廉的薪资让族人们根本无法住进像样的居所,他们只能在人与自然的双重压迫下,过着没有种姓证书、没有身份证、没有任何社会福利保障的零尊严生活。
更悲惨的是,即便已经如此卑微地活着,他们仍然逃脱不了被特权阶级肆意玩弄的命运。
同村高种姓阶级家中失窃,警察不是第一时间搜证据抓窃贼,反而为了快速结案,随便从低种姓群体中找一个人出来充数。
如果问不出真相,违法刑讯逼供也在所不辞。
如此氛围下,权力非但没有成为保护百姓的保护伞,反而成了和罪恶狼狈为奸的一丘之貉,一批批冤案卷宗下,大量真相被掩盖,正义更是无从谈起。
作为冤案的申诉者,人权律师钱德鲁,在推动印度司法公平的道路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和大众了解的刑事或民事诉讼案律师不同,钱德鲁干这份工作带有一点公益性质。
他的客户大多来自低种姓阶级,这意味着人们没办法照常支付律师费,钱德鲁对此深知杜明,但他依旧义无反顾地投入到为底层辩护的义举中。
片中有一段话特别令人动容,他说:“一个人是否值得尊重不在他有多少才能,取决于他用才能去做什么。
当正义为你们这样的人伸张,我晚上才能安稳睡去,这就是我收到的费用。
”
将百姓福祉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除了有崇高的品德,另一个支撑钱德鲁这么做的原因,还来源于他对法治的信念。
靠着这样的信念,钱德鲁曾在6年时间内,帮底层打过96000起官司,做出的历史性成就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那个坚定他信念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一开始提到的比姆·安贝德卡尔。
片名除了歌颂司法界前辈,还有致敬。
所谓“杰伊比姆”,其实翻译过来即为“万岁比姆”,象征的是钱德鲁对前辈倡导的法治理念的传承。
要帮助底层百姓对抗官官相护的上流社会,难度不小。
钱德鲁的无私奉献固然动人,但底层维护尊严的模样同样令人动容。
这份尊严要求他们以一个“人”的姿态活着,而不受任何利益蛊惑。
担心职位和公权面子的人,和一个真正寻求体面的人是两个物种。
前者大概永远无法理解,一个自尊受到践踏的人是不能、也不会被轻易收买这件事。
如果说贫穷是先天决定的,那穷人到底该不该有自尊,决定权从来不来自外界,而来自穷人自身。
当要求独立平等的观念萌芽,当团结对抗顶层的压迫势在必行,穷人展现的磅礴力量,是任何暴力机关都无法阻挡的惊涛海浪。
观赏影片途中,总是不自觉联想起另一部维权电影《辩护人》,里面有一句台词至今看来仍旧振聋发聩。
扮演民权律师的宋康昊在片中慷慨陈词道:“大韩民国主权属于国民,所有权力皆由国民产生,国家即国民。
”环顾全球提倡民主法治的国家,他们的宪法中无一不强调“权力取之于民用于民”,然而这套看似通行的准则,在现实面前似乎总是难以达成共识。
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有限,纵然如钱德鲁这样一心为百姓申冤的大善人,也难改伊拉鲁人及更多低种姓阶层百姓继续被公权力鱼肉的现状。
《杰伊·比姆》的出现,至多算是一次勇气和道义层面的批判,但之于时下的印度,要从根本上改善当地的人权和司法公正,扭转封建观念似乎依旧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撰文 | Zed策划 | 轻年力量-End-
4星半首先 ,Jai Bhim 杰伊·比姆是谁?
杰伊在印度语中的意思是胜利,而比姆才是人名。
所以影片也被翻译为「万岁比姆」,或「胜利比姆」,是一句印度常见的口号。
而这里的比姆的全名,在影片里也有提到,是比姆拉奥·拉姆吉·安贝德卡尔(1891—1958)。
男主钱德鲁看到孩子有的模仿切·格瓦拉,有的模仿甘地,但没有一个孩子打扮成比姆的样子——因为比姆出身贱民种姓制度是雅利安人进入印度之后创立的。
已有上千年的历史。
"种姓"是梵语翻译过来的,意思是"颜色"或"品质"。
白肤色的雅利安人为品质高的种族,深肤色的达罗毗荼族和其他土著民族为品质低的种族。
此制度用以区分雅利安人和非雅利安人的。
(即便是现在的印度,也可以用肤色大致区分出所属种姓的高低,甚至对于在印度的外国人,经常会出现肤色越浅,受到的尊敬越高。
)后随工作和职业的分化的发展,出现了四姓(四个种姓)的划分。
最高的种姓是婆罗门(掌握祭祀文教的僧侣阶级,后来也可以当国王);其次是刹帝利(掌握军政的国王、武士阶层);吠舍(商人,手工业者,亦有从事农耕的农民阶级);最下的种姓是首陀罗(农人,牧人,仆役和奴隶)。
前三者为雅利安人,后者为非雅利安人。
各种姓有它的世袭的职业,不许被婚姻混乱,尤禁首陀罗与其它的种姓混乱。
对首陀罗男子与别的种姓女子所生的混血种,特别订有法律,给予一种贱名,例如首陀罗男子与别的种姓女子所生的混血种名为旃陀罗。
种姓制度不仅订在法律里面,而且神圣地位不可动摇地规定于宗教教义与教条中。
在婆罗门教势力强盛的"中部"地区,种姓最为严格。
1虽然947年独立后,印度在法律上已经废除种姓制度,但要抹掉这种制度造成的社会心理影响并非那么简单。
而在这几大种姓之外,印度还存在着大量的「不可接触者」。
被称作贱民或达利特*。
*达利特人,汉语中常意译为贱民,是印度和尼泊尔(卡斯人和廓尔喀)种姓制度的最低阶层,主要以「秽不可触」(Untouchable)为其特征。
达利特(Dalit)的字源可追溯至梵文,字面意思为地面、被控制的。
包括旃陀罗、穆萨哈尔、恰马尔等族群,在印度都被归类为贱民。
比姆是这一阶层首个获得大学学位还出国留学的高材生。
致力于改变种姓歧视的他是「不可接触者」们的领袖,也是公认的印度宪法之父。
他多次组织抗议集会,倡导人人平等,抨击种姓制度。
只可惜,直到他去世印度社会仍没有实质性地改变低种姓的印度人仍然可以从事生产,可以拥有一定的财产,而且由于低种姓人数众多,在选举政治中影响很大,历届政府为拉选票,在教育、就业、社会福利等多方面对低种姓部落予以一定的优惠。
而贱民,由于没有政治权力,也就没有任何一方想要拉拢,只能从事最为卑微低贱的工作。
不能拥有土地等财产,从出生就被定义为身份低贱,道德败坏。
即便早在1959年,印度宪法便明文规定不可接触者法律地位与一般公民相同。
但腐朽的世俗观念并没得到改善,贱民依然是印度社会中被迫害的对象。
影片取材于九十年代的真实故事,当地警局为了为了提高破案率,经常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他们选取贱民们作为顶罪者,而且经常一个贱民要顶好几件案子,甚至警察们在监狱门口排队等着领取刚放出来的贱民们,进行下一轮顶罪。
贱民们路上遇到警察,如果不躲避直接走过去,警察会认为他们不讲礼数,不懂避让,是轻视他们,会拉到一边毒打一顿,再拉回警局顶罪。
如果贱民们避让地躲在一边,警察们则会说他们是心虚不敢正视他们,一定是犯了案子,仍然会拉倒一边毒打一顿,再拉到警局顶罪。
影片中的贱民拉贾坎努就是这样被警察冤枉的。
村长家里失窃,因为他曾经去村长家里捕蛇,理所当然地被村长怀疑,警察们也迅速逮捕了他和两个亲戚,作为嫌疑人严刑逼供。
(事后发现警察一开始就知道犯人是誰,甚至还帮助犯人销赃,然后找贱民顶罪)他作为贱民生来低贱,唯一可以拥有的也只有名声了,他宁可忍受折磨也绝不愿背上偷盗的污名,最后被刑讯致死。
他的妻子求助于高种姓的律师钱德鲁,在他的努力之下,终于为她的丈夫洗清了冤屈,为她和孩子赢得了补偿,制造冤案的警察们也受到了处罚。
影片从取材和立意上都是上乘的作品,也让人联想到几年前韩国的优秀电影辩护人。
甚至从立意上甚至还比辩护人更进了一个层次。
但是在电影拍摄的角度来讲却和辩护人有着差距,甚至这个差距还不小。
首先主人公钱德鲁,在影片中没有任何的人物弧光,基本就是天降完人。
能想到的优点基本都有,破案和法庭辩论也如同开挂一般,虽然不排除反派们确实有智商不够的可能,但真的是各种神助攻,被钱德鲁单方面碾压,不知道是当时的案件审理确实如此还是説印度电影都喜欢设置这种开挂的男主,但是就电影(不是单指印度电影,是电影的大范畴)而言,这样的人物形象观感有些脱离现实。
其次就是对于刑讯环节的多次展示。
几乎案情每推进一点,都会重新回到刑讯现场,都会展现警察的新一轮施暴。
用直接的镜头展现警察的残酷是可以的,但是是否需要多次,多角度的不断展示是持保留意见的。
影片主人公钱德鲁説过:一个人不在于拥有什么才能,而是可以用才能做些什么。
就像影片中贱民的妻子森加尼。
警方在落入不利局面时想要收买她,对她説如果撤诉可以获得赔偿,如果继续坚持败诉了则可能一无所获,她坚定地説:即便失败了,以后也可以堂堂正正的告诉她的孩子,自己曾经抗争过。
她代表的不是自己,也是印度万千被压迫、被冤枉的人们。
拉贾坎努案人身保护令的颁发突破了法律的限制,《杰伊·比姆》则在文化输出上让印度出圈。
(IMBD上印度观众们利用人数和语言上的优势把这部电影刷到了榜一,显然这部电影是达不到这个高度的,但确确实实引起了其它国家观众对于电影呈现出的问题关注)PS 现实中的律师钱德鲁接手的人权案都是免费的, 从1993年开始 主持了惊人的96000多起案件。
钱德鲁想让人们都成为自己的比姆,为自己发声——胜利比姆
这些年来,从印度的《摔跤爸爸》到《杰伊·比姆》,从韩国的《辩护人》到《摩加迪沙》,这些不是虚构胜似虚构的杰出作品,构成了电影这门艺术魅力的很重要的一部分。
耸人听闻的真实案件,《辩护人》之后最精彩的法庭戏,精良的制作,演员们出神入化的表演,让我在2021年还剩29天的时候,为《杰伊·比姆》这部印度电影投出了年度最佳的一票。
每个人只活一生,有些人选择为正义发声,而有些人选择昧着良心忠心耿耿地维护着那个堕落的体制。
《辩护人》和《杰伊·比姆》里不乏这样体制的拥趸。
坏消息是,他们很坏,他们可能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好消息是,电影记录下了他们的罪行。
从呼格案到聂树斌案到操场埋尸案,天朝的这些案子比印度和韩国拍的更残酷更黑暗,这还只是准许被披露出来的,还有更多的案子不可描述,然而我们在大银幕上,更多时候只能描述一百年前的黑暗的旧社会,那个久远前朝的那点历史虚无主义的破事,直到今天还在为后朝全球第一票房的佳绩持续做着贡献。
原文链接:https://economictimes.indiatimes.com/news/politics-and-nation/marxism-helped-me-understand-ambedkar-better-justice-retd-k-chandru-real-life-hero-of-jai-bhim/articleshow/87600520.cms?from=mdr翻译水平有限,如有错误,欢迎指出。
有律师原型钱德鲁出现的照片为文章本身有的照片,其它照片为译者添加的电影截图———————————————————————“马克思主义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安贝德卡尔(Ambedkar)”:法官(已退休)K·钱德鲁(Chandru),《杰伊·比姆》里的英雄的真实生活沙尔米·哈里克里希南(Charmy Harikrishnan)(译注:安贝德卡尔,印度宪法之父,现代印度佛教复兴倡导人,1956年发表“佛陀或马克思”的论文。
)提要法官(已退休)K·钱德鲁当时是一名律师,他为拉贾坎努(Rajakannu)的案件进行了辩护,拉贾坎努死于警方的拘押中。
在这部电影中,苏里亚(Suriya)扮演律师钱德鲁,曼尼坎丹(Manikandan)扮演拉贾坎努,利约莫·何塞(Lijomol Jose)是拉贾坎努为正义而战的妻子(电影里的森格尼,现实生活中帕瓦西)。
“曾有一段时间,有人建议修改宪法,规定人身保护令的权力甚至可以由地方法院来行使,以便节省投入的时间和费用。
”(图中为法官钱德鲁)由TJ Gnanavel导演的泰米尔语电影《杰伊·比姆》在当下已经风靡一时了,这部影片改编自1993年泰米尔德邦一个著名的人身保护案。
法官(已退休)K·钱德鲁当时是一名律师,他为拉贾坎努的案件进行了辩护,拉贾坎努死于警方的拘押中。
在这部电影中,苏里亚扮演律师钱德鲁,曼尼坎丹扮演拉贾坎努,利约莫·何塞是拉贾坎努为正义而战的妻子(电影里的森格尼,现实生活中帕瓦西)。
这是一部充满马克思主义主题和安贝德卡尔主旨的电影。
法官(已退休)K·钱德鲁在接受沙尔米·哈里克里希南的电子邮件采访时谈到了了种姓、政治和法律话题。
以下是节选:Q:这部电影为什么要取名为《杰伊·比姆》?
是因为边缘化群体正在通过宪法来赢得自己的权利吗?
有人想知道,为什么一部充斥着马克思主义主题的电影会援引安贝德卡尔的标语来作为它的片名。
A:《杰伊·比姆》不是一个标语,而是受压迫者的战争呼喊。
我认为这并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盗用了安贝德卡尔的东西。
马克思主义旗帜和一些披着红披肩领导抗议的领袖的形象在一个平静状态下是一个很正常的场景。
但在这部电影中,依鲁拉斯人,一个部落团体,正在把自己组织成一个协会,在游行中诉说自己的要求。
电影的要旨在两个场景里表露了出来。
第一次是在判决宣布后,律师告诉森格尼,这次胜利不仅仅是告慰她丈夫的死亡,还应该给所有这类伤害画上句号。
第二次是在森格尼在法院文件上按上拇指印时,在影片的终点,她女儿舒服地坐在律师家里,开始读报纸。
主旨是部落的读写能力是解决他们被排斥问题的最终答案。
虽然我最初与马克思主义政党有政治政治联系,但我也开始与安贝德卡尔运动合作,与安备德卡尔运动的合作发生在我脱离马克思主义政党后。
Q:你在1993-1994年为拉贾坎努和帕瓦蒂的案子辩护。
当时,你已经被印共(马)开除五年了。
所以,该怎么解释在电影里出现的马克思主义主题——列宁雕像、马克思半身像呢?
墙上的马克思像和桌上的列宁像
A:直至今天,我仍然相信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
但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并不需要一个党派标签。
虽然你可能是在一个党管理的组织里成长的,之后他们不要你了,但你不能停止自己的思考。
与停止思考的情况相反,在那些日子里我所相信的一切都会继续帮助我的行动和思考。
因此,电影里出现列宁、马克思或者其他领导人的照片,这并不与我今天正在做的事情相抵触。
1993年,当我为拉贾坎努被谋杀的案件辩护时,我并不身处在马克思主义政党中,五年多之前我就被驱逐了。
在办案时,我与他们没有任何直接接触。
实际上,我偶然碰到了帕瓦蒂(Parvathi),我前往内韦利(Neyveli)去找一些老师谈话,当我走下讲台时,我看到了她,她是跟着一些青年志愿者来到这里的。
我告诉她到我在金奈(Chennai)的办公室来谈论这个案件。
在提交人身保护令后,几起案件发生了,我没有得到任何组织的任何帮助。
案件结束时,法院下令支付5000卢比(尽管我拒绝接受任何金额)。
我把这笔钱寄给了民主妇女协会(AIDWA)的领导人麦西利·西瓦拉曼(Mythili Sivaraman),告诉她说这可能可以帮助她们为其他妇女斗争的事业。
即使这件事之后,我也没有得到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任何承认。
在我被驱逐后,我没有加入任何政党,保持着一个为人权事业奋斗的独立个人的身份。
还有一些政党邀请我加入他们的组织,我拒绝了这些邀请。
然而,即使在我被提升为高等法院法官时,马克思主义者的标签依然贴在我身上。
一些委员会成员告诉我们的首席大法官说我是马克思主义者,因此我的名字应该被排除在外。
但首席大法官AP·沙阿(Shah)抗住了他们的反对,并告诉他们说,我和政党之间的联系已经是近20年前的事情了。
我在青年时代为党服务了20多年,因此没人可以阻止别人把我视为马克思主义者。
我仍然为拥有这个标签感到骄傲。
Q:EMS向法官克里希纳·艾耶(Krishna Iyer)建议让你提交撤销驱逐的上诉——而你拒绝了这样做,这是真的吗?
A:我在1968年加入了印共(马),并开始与他们的学术联谊会和工会合作。
1970年于迪卢瓦南塔普兰举行的印度学生联盟(SFI)成立大会中,我是其中的代表。
我升为邦级领导人之一,领导了许多学生运动。
我还与工会运动合作,甚至因为违反禁令在一次会议上对工人讲话而入狱两周。
我被驱逐是因为我谴责JR·贾亚沃丁(Jayawardene)和拉吉夫·甘地之间的印度-斯里兰卡协议以及随后派遣印度维和部队(IPKF)执行该协议的行动。
党对此有与我不同的观点。
在我被驱逐后,克里希纳·艾耶与EMS·南布迪利帕德(Namboodiripad)一起乘飞机时,艾耶提到了这个话题,并说失去一名优秀的干部对党来说是一个损失。
据了解,他告诉艾耶法官说,我可以向管理委员会提出上诉。
无论如何,在那次旅行后,克里希纳·艾耶给我打电话说:“同志,我们还不够红。
我们将开一个粉红色的派对。
”那是克里希纳·艾耶含蓄的幽默。
Q:你写了一本名叫《我对安贝德卡尔之光的看法》。
你是马克思主义者还是安贝德卡尔主义者?
或者两者兼是?
A:不管你给我贴上什么标签,我肯定不是一个教条主义者。
作为一名律师,你可能只为你遇到的案件辩护。
无论你在争论什么,判决不是属于你的事。
但如果你是一名法官,你必须撰写一份判决书,你可能会受到你对问题的哲学理解、你在运动中的经历以及你自己的法律知识的指导。
《我对安贝德卡尔之光的看法》是我对种姓和宗教的看法汇编。
在序言中,我写道,B·R·安贝德卡尔博士的著作和演讲丰富了我对种姓这一棘手问题的理解。
在裁决那些案件时,我广泛引用了安贝德卡尔的著作,没有这些著作,我不可能对这些问题有正确理解。
我还可以补充说,左翼运动未能科学地解决种姓问题,尽管现在有人尝试科学地解决这个问题,印共(马)也有一个全印度论坛来探讨这个问题。
选择其中之一不是一个选择。
(原文为Choosing one or the other is not a choice)我的马克思主义背景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安贝德卡尔。
Q:在这部电影中,人们的种姓地位被大书特书——但对你自己的背景,这部电影讲得很少。
你能向我介绍一下你自己吗?
A: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一直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在四灵性晋阶(varnasrama)安排中,我不属于贱民阶层(avarnas)而是属于savarnas(排得上种姓的人)。
(译注: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为savarnas,而贱民阶层则为avarnas)即使在广泛的分类中,我也可能是最后一级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归到首陀罗的种姓都是一个性质的。
一些人批评这个电影,因为电影主角中的律师是一个无部落者,并称这是倒退。
如果你如实地看一看英国司法到印度实行后的情况,你就会发现法院界是由上层种姓主导的,直到现在,你才可以找到一些其他社团更多地参与到法律职业的情况。
在种姓制度中,每个种姓都面临着歧视。
在顶端的种姓可能没有这种问题。
但是,一旦一个种姓发现比自己更低级的种姓,他们就会去歧视那些比他们的种姓更低的人。
安贝卡尔德有一句著名的话:“学习、教育和鼓动”,这是为这个被预定种姓的人和默尔瓦西人而写的口号。
归根结底,我们需要一个结构的改变,而这需要在不同领域采取行动。
Q:有很多针对这部电影对暴力的刻画的批评。
但当我们看到泰米尔纳德邦关于拉贾坎努的判决时,这份判决里有帕瓦蒂关于她和她丈夫所遭受的酷刑的陈述,看起来,现实比电影艺术所呈现的更加触目惊心。
A:电影呈现的镜头经过精心制作和整合,并且要采取适当的处理,因为它要通过审核。
但在现实生活中,情况更加糟糕并且难以用言语来描述。
作为法官,我处理过有一些案件,这些案件中警察对普通民众的酷刑比电影呈现的更加残酷。
Q:你援引了著名的拉詹案来盘问人身保护令案中的证人。
但即使在今天,人身保护令案也没有得到紧急审理。
A:人身保护令是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特权令状管辖权的一个重要组成组分,数千人通过该令得到解脱。
尽管在AK·戈帕兰(Gopalan)案(1950)中,法院对宪法所载的基本权利作了狭隘的解释,但之后,该条款成为了对付无辜拘禁的有力武器。
克里希纳·艾耶法官在其著名的判决(苏尼尔·巴特拉II)中扩大了人身保护令的范围,甚至将人身保护令提供给那些可以投诉当局虐待和酷刑的囚犯。
但也有人试图通过有意无意的限制来削弱这一规定。
典型的例子就是查谟和克什米尔(J&K)的囚犯/嫌犯,他们的案件从未得到审理,有些案件由于高级司法机关的漠不关心而徒劳一场。
曾有一段时间,有人建议修改宪法,规定人身保护令的权力甚至可以由地方法院来行使,以便节省投入的时间和费用。
Q:你怎么看待《非法活动预防法》(UAPA)和煽动叛乱法的严刑峻法的广泛使用?
A:印度刑法典(IPC)第124A条规定煽动叛乱为犯罪,这与民主是对立的。
它被嵌入刑法系统是为了保护殖民政府,并被自由地用来对付我们为自由而战的战士。
有人曾想,在国家独立后这条法条会被废除。
就连司法机构也对该条款做出了错误解释。
议会应该废除该条款,而不是留下这个条款使得法院管辖范围变得游移不定。
在尝试了《防范恐怖及分裂活动的法案》(TADA)和《预防恐怖主义法》(POTA)赋予警方权力的效果,并在公众压力下废除了这两项法令后,当时由国会领导的政府秘密提出了《非法活动预防法》修正案,目前印度人民党(BJP)政府正在随意地使用《非法活动预防法》来对付持不同政见者和政治活动家。
人民可能会觉得警觉的司法机构可以遏制专横。
但我们看到的恰恰相反。
被指控的比马·克雷根(Bhima Koregaon)仍在监狱中苦苦挣扎,法院没有给予任何救济。
在这个过程中,在部落中工作过的斯坦·斯瓦米(Stan Swamy)神父也被处死。
Q:今天的印度需要建立怎么样的司法制度?
A:1969年,当作为喀拉拉邦首席部长的EMS·纳布迪里帕德说司法机构不能凌驾于国家经济利益之上,他因蔑视法庭而被喀拉拉邦高等法院起诉并受到惩罚。
令人惊讶的是,最高法院认可了这个判决。
相似的事情还有,如果有人说“尽心尽力的司法机构”,这个话会被视为一个肮胀的话语。
我们需要的是忠于宪法精神和法治精神的审判员。
这也许是唯一一个司法机构自行任命的国家。
任命的官方制度已经行不通了,并且在很多方面与宪法指明的东西相违背。
它需要改造。
《杰伊.比姆》发生在1995年,内蒙古呼格案发生在1996年4月9日,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一女子被强奸杀害。
公安机关认定报案人呼格吉勒图是凶手。
5月23日,呼格吉勒图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呼格吉勒图不服,提出上诉。
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此时呼格只有19岁,并且执行枪决时开了两枪。
2005年10月23日,真实犯罪嫌疑人赵志红承认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杀害了一名女性。
呼格案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之后经过呼格父母多年奔走,多方努力,终于在2014年呼格案被定为冤假错案。
全片看完后,印象最深的,就是三兄弟在P出所里被打的样子。
真的好像条狗啊,而且是牙齿全被拔光的狗。
因为再虚弱狗,只要有牙,势必不会被虐待成了这个样子也不还手。
那么他们的牙,到哪去了呢?
这是个好问题,但我不知道答案。
所以看完这部电影后,我一直躺在床上思考,睡不着觉。
这部片可能是我第一次抢跑看得那么早的电影。
因为我看完时,豆瓣条目里只有1000出头的豆友看过。
但也因为早,我吃了个瘪...我看的字幕是机翻的。
而且还是看了20分钟后才发现的。
一开始,还以为是印度特色翻译,后来才发现机翻痕迹越来越重。
可即便如此,也并不妨碍我看懂了全片的剧情。
没有一丝的卡壳的地方。
当然,全片还有许多值得讨论的地方,以及一些无关痛痒的瑕疵(只要挑总能找到)。
但总的来说:如果一部片,用机翻还能让我全程为剧情愤怒和感慨,那我觉得它就是一部好的电影。
另:·我看有人给它打低分的原因,是觉得它的IMDB评分高得离谱,这TM就很离谱...我们自己一堆IMDB奇低的电影,在豆瓣都有高分呢...搞不清楚他们的脑回路,但我尊重差异。
·还有人吐槽印度电影里面有舞蹈的,这也离TM的大谱...我去,你看的印度电影OK?
这叫做特色,地域特色懂吗?
人家导演首要拍的是给印度人看的,人家就喜欢这种形式,不是专程拍给你看的好吗?
搞不清楚他们的脑回路,但我尊重差异。
·后来躺在床上,我又想到了一个问题,比“牙去哪了”更本质的问题——他们即便像狗,但也是人啊!
是谁让他们像条狗的呢?
对抗强权、揭露不公、追求公义、呼吁平等,讲述诸如此类主题的现实主义题材影片,一直是我的心头好,前些年,韩国屡屡推出此种类型片子,《辩护人》、《熔炉》等,而近几年,印度也时常有这样成色的商业电影频频推出,像《摔跤吧爸爸》、《误杀瞒天记》,以及包括我今天要向各位推荐的这部——《杰伊比姆》。
如大家所见,我在标题里写了两遍杰伊比姆来加以强调,可见这四个字的含义之深,杰伊比姆并非人名,纵观全片,其实也并没有与之相关联的直接台词或情节,但本质上却息息相关,它是一种斗争的延续,更是一种精神的传承。
所谓“杰伊比姆”,直译成中文,可比作“比姆万岁”的意思,这是印度人民为纪念一位伟大种族平权者而流传的一句口号,此人便是比姆拉奥·拉姆吉·安贝德卡尔,他出身卑贱,是印度四个种性以外的“不可接触者”,俗称“贱民”,他一生都在为提升“贱民”的社会地位而做斗争,推动并主持印度独立后第一部宪法的制定,构建了印度宪法的基本原则,被誉为“宪法之父”或“印度共和之父”。
电影《杰伊比姆》虽然讲的完全不是这位印度宪法之父的故事,但显而易见其内里的精神一脉相承,电影改编自真人真事,取材自上世纪90年代的拉贾坎努案,电影的主人公是名为“钱德鲁”的印度律师,他从小受比姆的思想影响,同样一生都在为司法公正做斗争,竭尽所能一心为“贱民”伸张正义。
这是一部充满力量的电影,电影中处处彰显印度落后的种性制度下的恶劣现象,人被三六九等划分,上等人处处有优待,下等人命如蝼蚁,哪怕是犯罪,上等人可以无罪释放,而下等人总是屈打成招,随意被拉去顶替判刑,哪怕只是路上多看了警察一眼或是躲在一旁,也可能被抓起来打一顿,随便判个几年。
电影的主线故事,围绕着一个悲惨案件而展开,富人家金银首饰被偷,怀疑是出身贱民部落的拉贾坎努所为,只因他前一天曾帮忙捕蛇,警察们简单勘查后,便抓来拉贾坎努及家人,意欲屈打成招,就像他们一直以来所做的那样,可善良坚毅的拉贾坎努不认,最后被活活打死。
警察们试图瞒天过海,谎称拉贾坎努一伙越狱而去,拉贾坎努的妻子苦苦等不到丈夫的消息,四处找人帮忙无果,最终找到了律师钱德鲁,这是一桩几乎所有证据都在警察手里的案子,钱德鲁一开始就意识到这将是一场对抗当权者对抗政府的斗争,但他仍旧在拉贾坎努其妻子声泪俱下的控诉里,毅然决然选择接下这个案子。
电影始终围绕着这一场斗争而展开而深入,伴随着钱德鲁的层层调查,一场场的庭审对抗,拉贾坎努案最终得到公义的裁决,在这个案件中,拉贾坎努从来就不是偷盗者,也从没有越狱,警察们一早就知道偷盗者另有其人,只因为拉贾坎努是种性制度中的无名者,他们根本就没有经过任何思考,只是照常程序一般的想要让拉贾坎努这个贱民“认罪”,他们动用暴力,杀人后又弄虚作假,若不是钱德鲁律师的步步为营,坚持调查真相,这个案子在本该进行的任何流程中,根本不会有任何人觉得有问题,只因为贱民本就如此,本该如此,已是根深蒂固的认知。
看这样的电影,总有许多场面及镜头让人怒不可遏、不寒而栗,当权者漠视生命的理所当然,犹如家常便饭般的滥用暴力,那种直接镜头甚而超过恐怖片的直观。
同时片子里依然是充满真善美的力量的,当拉贾坎努的妻子拒绝警察部高层的和谈,当钱德鲁律师在庭审上怒斥不公,当有不愿意同流合污的警察站出来表明态度,那些人物的高光时刻,就像是这部影片存在的价值,让我们充满力量,这世上纵有千般丑恶万般苟且,只要有不甘沉默的声音,世界便不至于那么糟。
杰伊比姆,杰伊比姆,我想,当印度人高呼比姆万岁的时候,他们呼唤的并不仅仅是这个人,而是某种态度或精神,这种精神指引了钱德鲁律师,也指引了这部电影,指引了万万千千的人,才能让印度社会变得更好一点点,人们需要杰伊比姆,仍将继续需要下去。
正如片子结束后字幕卡所写的,来自一篇马拉提诗作:杰伊比姆是光,杰伊比姆是爱,杰伊比姆是黑暗通向光明的道路,杰伊比姆是数百万人眼角的泪水。
补写一点信息或内容:上周周末,看了《杰伊比姆》,看片之前,我完全没有听闻过有关这部片子的信息,让我产生观影欲望的,是我无意中浏览的一条新闻,标题中的几个关键词着实炸眼:IMDB网站9.6分,印度神片,真实故事改编,这是一部怎样的片子,以及片子的故事梗概等,上面谈了,下面分享一些有关这部电影的一些信息和内容等。
首先,在我看来,《杰伊比姆》绝对是一部好看的片子,也是一部立意极具价值内里饱含力量的片子,我在豆瓣给这部片的短片只有几个字——印度版《辩护人》,当然如果真要比较而言的话,在我心目当中,相比《辩护人》,《杰伊比姆》逊色一些,同样的现实主义题材影片,《杰伊比姆》给予人的冲击,不论是片中高光时刻的戏眼时分,还是人物的弧光,都让我觉得还是八年前的韩国电影《辩护人》更甚一些。
所以,所谓IMDB高达9.6分这样的噱头,不必全信。
这些年以来,印度的电影爱好者们有上IIMDB为自己热爱的片子刷分的习惯,印度网友普遍会英语,IMDB网站在印度的占有率也很高。
往往有一部还不错的印度人民喜欢的影片上映,印度的人口优势便显现出来,疯狂输出高分刷好评,使得经常会有印度电影在IMDB上出现评分过9分的片子,《杰伊比姆》便是当下的案例,片子11月初在亚马逊流媒体上线之后,印度人便开始出击,15万多人,在IMDB上打出了9.6分,排名第一,现在仍旧有9.5分。
不过IMDB的TOP 250打分是额外一套计算方式,《杰伊比姆》依然以8.2分排在了第130位。
总之,9.5分就当一个数字看看,而8.2分则可以参考参考。
《杰伊比姆》imdb页面关于印度观众有多以本国电影本身为荣?
以及多希望自己本国电影可以被更多人看到呢?
分享一个小故事,11月29日,也就是我看完《杰伊比姆》的第二天,鬼使神差在网上更新了一条动态,简单摘取了我上面文章内容中的几句话,配上《杰伊比姆》的海报图和话题词,然后得到了许多印度朋友们的回应。
喊话电影男主及相关主创:鼓励电影全球化
印度朋友们的设想
印度朋友翻译原文
推荐男主其他的片子他们表达着自己的喜欢和开心,有人试图翻译我的原文以便更多人阅读,有人为我安利该片男主角的其他电影…我猜想大概因为我是少数非英文非泰米尔语(片子中的语言)等夸奖这部影片的,让他们倍感意外,然后开始助推以讲述《杰伊比姆》这部电影在获得全球范围内观众认可的故事,我记得有一条评论,是这么说的:如果《杰伊比姆》可以在中国上映,说不定会延续《摔跤吧爸爸》的传奇。
我其实较少关注和观看印度电影,有印象看过的也无非《摔跤吧爸爸》、《小萝莉的猴神大叔》、《三傻大闹宝莱坞》等,不会超过15部,但在这部《杰伊比姆》之后,我却莫名奇妙生出了想要观看更多印度电影的冲动,以至于最近在豆瓣给许多印度电影标记了想看。
疫情开始之后这一两年,我们在热搜上看到了太多有关印度负面的、愚蠢的、可笑的新闻。
但也就是早两年的事情,接二连三有印度电影在国内上映,包括我前面提到的《摔跤吧爸爸》、《小萝莉的猴神大叔》以外,还有《印度合伙人》、《厕所英雄》、《老爸102岁》等。
过去这一周时间,我经常性会去搜索更多有关《杰伊比姆》的动态,及有关印度电影的相关分享。
我断言这部《杰伊比姆》会在中文网络中火起来,他可能很难达到诸如《摔跤吧爸爸》这样的影响力,但也一定会更广泛传播起来,成为2021年最后的热门电影,且假以时日,也会成为一部经典,因为他的表达他的内容和他的精神,是有力量的,是普世的,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
封面图:《杰伊比姆》剧照你还可以:逃离摩加迪沙文艺青年的爱情范本如果你喜欢本文,请点赞赞赏转发到朋友圈,你的鼓励是我的动力,你的沉默会让我也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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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基于真实的故事。
看完之后我依然有深深的疑问,这样的故事,他的意义到底在哪里?
表面的说当然是法律的正义得到了伸张,让人看到法治的力量,人民看到了希望。
但真的是这样吗?
整个故事里面需要的是一个超级英雄,他不畏强权又绝顶聪明,充满执行力,还温情脉脉。
故事还需要一个绝对公正的最高法院。
影片中只是冰山一角的显露出来的是这背后有深刻的政党角力。
法庭的公正有多少是来自于政治斗争的平衡呢?
这个问题问出来就显得如此的政治不正确,和充满阴谋论。
但是对于一个阴谋论者来说,这个就意味着真相。
不记得在哪里看过,所谓的正义,所谓的文明,所谓的进步,其实不过是一种在资源充分,社会经济持续增长期的一种幻觉。
一切的问题其实都是资源和分配的问题。
这是印度的故事。
我们可以做一下思想游戏,如果在这个南亚次大陆古老的土地上,真的发生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革命。
它包括土地的革命,思想的革命精神的革命。
只要资源是有限的,土地是有限的,而人口在继续的增长,那么这些革命的人们如何去面对资源分配的问题? 种姓,你把身份证烧掉他就消失了吗?
哪怕所有人皮肤都漂白,婆罗门,刹帝利就全部都和谐了吗?
我怀疑这种可能性。
唯一的办法就是增长,如果我们不能够走出星辰大海,而不得不困守这蓝色的匮乏的星球,这样的事情,1000年,2000年,1万年,2万年仍然会不停的,持续的发生。
和法律无关,和正义无关。
偶尔的英雄事迹,不过是在无边黑暗中的迷幻。
《杰伊·比姆》并不震撼,却让我十分感慨。
平心而论,影片整体上并没有那么优秀,8.7的分数实在有些虚高。
吸引人的地方在于故事本身:一个遭到恶警构陷的绝望的“达利特”(不可接触者,贱民)家庭因无法动摇的卑贱而升起反抗的浓烟,最终在各方援助下沉冤昭雪。
“不可接触者”的境况,小人物的不屈和胜利,既挑战了权威,又问责了社会,属于近年来“社会现实批判”电影的典型套路。
可惜,叙事的凌乱、剪辑的零散,又纷纷冲散了故事原本的冲击力。
用力过猛的暴力渲染更因过度的煽情而尽显乏味,让人无法审思,只能识别出一堆快磨出老茧的公式化处理,譬如漏洞百出的罪名罗织,求锤得锤的辩护过程,甚至调查的曲折也都是意料之中。
直白的视觉陈设,以及印度电影特有的某些“表现手法”,均未能与影片的整体基调达成和谐。
尤其是,抛开技术层面不谈,作为一部反映底层人命运的电影,本片的叙事结构依旧是十分陈腐的“天降圣人”模式。
“贱民”只能随风摇曳,留待圣人挽冤案于既倒,扶正义于将倾。
稍让人眼前一亮的地方可能仅仅是圣人家中居然高悬马克思头像,高举镰刀锤子旗,然而这些细节除了作为妆点门面的共趣主义元素外,于故事再无瓜葛,更遑论提供一种解决冤情的“左翼方案”。
最终,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美式正义鸡汤,一个剔除了灵魂挣扎的无害版《辩护人》,像《绿皮书》一样温馨且柔软:恶警伏诛,冤情大白,法庭在上公正不阿,律师在下犹如一个伟人,至于“贱民”,则在风雨中感激涕零,祭奠着死去的冤魂。
蜻蜓点水般的批判,说了,又什么都没说。
看了,又什么都没看,充其量有一句,“哦,原来印度是如此光景”。
可即便如此,本片依旧让我感慨,甚至是一丝惆怅。
细数“社会现实批判”这一类型,韩国自不必说,我国也不算一片荒土。
无须溯及《牯岭街少年》,就算近年,也有《嘉年华》《过春天》《少年的你》《我不是药神》等耳熟能详的作品问世。
这一类型的特质,要么以一则冤案作为切入点,要么就铺陈主人公违法的“不得已为之”,总之就是秉持“恶劣环境之下,一切皆可为”的叙事逻辑,最终导向的也往往都是社会的结构性问题或者恶的内生性。
以这一标准来看,《杰伊·比姆》其实在力度上远不够格。
因为它最终导向的毋宁说是一种恶的偶然性:律师是好人自不必说,知识阶层、统治阶层也各有负责任的良善人士,恶人终究只是一小批,且愚笨不堪;至于“贱民”,除了烘托一个惨字外,再无任何别的主体性因素——他们是失语的、不可接触的,于是他们只能是留待被拯救的,哪怕他们都为人正直、敦亲和睦、精诚团结。
影片反复提到“印度宪法之父”(安贝德卡尔)也是一个“贱民”,可惜此君除了像马克思一样被用作神像供奉起来外,再无别的叙事作用。
因此,《杰伊·比姆》终究是柔弱的,甚至是有些反动的,它的价值内核最多只能提炼出“做个好人,善有善报”这种无趣说教,余下的只有安逸的旁观、舒适的愤怒,只有“社会在进步”的美好愿景。
说了,但什么都没说,既不能让人窥见深层的社会心理(同样是昭雪冤案,想想《我控诉》里对于恐犹主义那种深入骨髓的刻画),又不能提供一个属于底层的行动方案(想想肯·洛奇或者达内兄弟)。
唯一值得称赞的是,它“说了”,且说出来了。
足矣。
在这里我并不是要提“批评自由”或者“敢于揭黑”这类新闻专业主义的老调,因为它们真的是不值一提的“最基本”的前提。
我的关注点还是在于电影的社会意义。
好的电影,我一向认为,是能够成为一种社会运动的蓝本的。
这一点当然不必然与电影的艺术性相关,却是电影之社会属性或文化属性的可有之义,且后者并不一定就与前者相冲突。
比如雅克·贝克的《洞》(1960),没人会怀疑这是一部具有高度艺术性的“纯电影”,其角色——众多狡猾的罪犯无任何能够唤来社会认同的可能,但这丝毫不会削弱这部影片批讽权威的锐利程度——莫不如说它的题材,在极致真实的影像剪辑的加持下,更为犀利地刺中了权力的心窝:这几乎是一本越狱的教科书(相比之下,《肖申克的救赎》只能算一个娱乐工业造梦的爽片)。
或者,就像《寄生虫》这种集电影工业之大成的杰作,不仅彻底颠覆人们的社会认知,把“底层”的阶级图式深深印在观众的脑海之中,同时缔造了新颖的“联觉”。
这样,只要一提及“底层”,我们不仅能够想到大城市里不起眼的角落,以及那些悲伤到绝望的镜头,甚至还能回想起“气味”,那种鲜活的形象轮廓。
就此而言,《杰伊·比姆》虽不能与上述最优秀的社会题材作品相提并论,但它同样针对印度的社会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视觉化方案。
它首先让你看到了一个“贱民”家庭完整的生活形式,从田中捕鼠到陋室恩爱,哪怕非常的浪漫化,也仍充满向上的期许,美好且完整——由此,这一家庭的无端碎裂才能唤起悲愤,唤起一种最基本的认同。
同样,对于冤案,电影至少没有让“贱民”僵坐原地,它让一个坚强的女性行动了起来(虽然到了后半部分,这位女性的存在感已经弱得可怜)。
甚至在对好人律师的呈现上,也隐含着“不要迷信国大党,也听一听共产党”这样的视觉信息。
可以说,本片就算力度薄弱,也依旧有鲜明的指向性。
更可贵的是,这样的电影,对于整个的印度电影市场来说,并非是昙花一现,而是肉眼可见的群芳竞逐。
前有《贫民窟的百万富翁》,有《误杀瞒天记》《第15条》,有与本片同一年的《白虎》,甚至可以包括《摔跤吧!
爸爸》。
这几乎已经成了一种套路:在一部商业片中夹杂一些批判社会的元素,这样资方满意,观众也满意。
文化批评家或者马克思主义者可能不会满意,但不可否认的是,正是在这日复一日的观影过程中,在观众与电影人对类型片套路的逐渐谙熟中,一种大众审美与制作审美的口味与习惯逐渐形成了,由此营造的其实是一种审视自身的氛围感。
(会有印度人因为这样的片子感到民族自尊心受挫,会担心给中国势力递刀子么?
)这种氛围,既可以包容电影,也可以包容一个社会自我调适的种种过敏反应。
确实,美并不意味着善,但审美习惯绝对关乎道德和政治。
我常和人说,可能要100部合格线以上的类型电影,才能提纯出一部伟大的《寄生虫》。
这还不仅仅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简单过程,其中更关乎作者的敏感和天分,作者所处社会的矛盾尖锐程度、信息的透明程度以及最重要的价值宽容程度。
但无论如何,只要印度的电影人整体上仍然坚持这一创作模式,哪怕总是乏味的推陈又出陈,也终归会有打破类型的一刻,进而实现电影与社会的某种共振。
毕竟印度,和中国一样也不缺素材。
今天,我们作为局外人,对于印度的种种“社会新闻”已经习以为常,议程设置之下,偏见也在累积。
可是透过层层偏见,只要稍微有点紧迫感和羞耻心,便能看到:印度内在的活力如何从一个低起点的位置迸发出意料之外的创造。
这种活力是我们作为中国人遥遥观望而似曾相识的,仿佛看到了自己失去的东西。
实在想不出因由,于是我们只能将其归结为一种志得意满的、迟早要摔跟头的飘飘然,然后转身投入到我们满是欢乐与胜利的防疫生活中去了。
这能不让人惆怅么——我曾一度以为《我不是药神》是个起点,孰料竟成了开始的结束。
印式意淫神片
印度电影女主角开演半小时才登场很常见,但男主角快半个小时了才露面的印度电影,我是第一次见。一度以为我看错了片子,抗过前半小时的铺垫,后面越来越精彩。又是根据真是事件改编,低种姓成年人呆滞的目光和孩子们天真的眼神看着让人揪心,数次鸡皮疙瘩and数次热泪盈眶,Suriya最近的片子也开始走印度良心路线了?
电影的好坏并不应该以故事的悲惨程度来给分,类似韩国电影熔炉一样,故事很惨,电影很一般。
歌舞一跳,电视一关。
就是歌颂印度司法部长的电影,伟光正,甚至不如《人民的名义》啊。
太磨叽了,3个小时
判决不是为了彰显公平,而是给活下去的人希望。
正义的意淫
結構問題折損了故事的流暢度,不過質樸的導演技法還是點燃了情緒感染力,讓整個二元化的故事中,怒點和爽點都沸騰了起來。法庭戲雖然有些一邊倒,不過還算精彩,主角方的每一段發言都有著調查戲做支撐,尤其在前幾天看的《宿敵》對比下。
动不动就唱歌跳舞……
亿万同人字幕
拖拖拉拉
扫黑除恶专员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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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不看阿三片了…动不动就跳舞
太惨了!印度电影也太厉害了吧!
其实警察大半夜来告诉女主她老公逃狱我就差不多知道真相是什么了不过不妨碍接着往下看律师追寻真相和伸张正义的过程听村民讲述自己的遭遇 真的很难不让人破防我真的由衷的佩服受害者和他的妻子受害者宁死不屈的硬气 妻子百折不挠的毅力
观影时,你的心态其实也是受影响的。有在B站看到那些“年轻人”日常玩印度“正是在下”的梗;大风歌地的惨剧却只希望快点过去,不应该为盛世之阴影。
一切都太“完美”了。完美的受害者,完美的施暴者,完美的正义化身,完美的腐败政府。一定要把每一场暴行和眼泪推到观众脸上,每一个镜头每一处对白无不在刻意调动观众的情绪。仿佛一场充满刻奇审美的情绪控制测试,观众在非黑即白的故事里得到了被强行煽动起来的廉价的情绪,而无法建立对真实世界的现实感知和思考。
现实意义固然重大,但作为一部电影、一个故事,刻板是它的致命缺陷。主角基本就不是个活人,而是一个兼具侦探和律师双重身份、金光闪闪的神祇。叙事节奏也过分拖沓,充满了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但我同时仿佛也能够听见印度电影人在说:是的,这片土地上充满了苦难、屈辱、不公和腐败,但所幸我们还有独立的司法和批评的权利。浑浊的黑暗中仍有光芒存在,愤怒终有回响。那至少在这一点上,我羡慕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