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成本电影往往能出大制作,比如电锯惊魂等,当所有的惊悚元素都被好莱坞电影人用滥用遍时,小成本电影捷径取胜的模式显得尤为艰难,如果非要上,那只能在剧情和推理上更加巧妙、出人意料,可惜,本片你看不到任何亮点,成本低得令人发指。
一个主角,还没有多少台词;几具尸体;一个女人;一部报废的二手车道具;一条狗;一部手机。
导演们就这样堂而皇之开始愚弄我们的品味。
你说它是惊悚片吧,确实没什么可惊悚的地方,让人犯困,没有那种连上厕所都要憋住的感觉;你说是剧情片吧,这简直就是糟蹋胶片。
主人公被劫持中车祸遇险,然后开始了漫长的求生之路。
故事架构很简单,剧情不曲折,悬念几乎没有,只是布罗迪的表演比较老道,但这有啥用,一个人自言自语也能出经典?。。。
郭德纲相声还得两个人说呢!
让人记忆尤深的不是剧情,而是主人公那种小强精神。
擦,右腿骨折了,好几天没吃东西,就这样竟然翻山越岭、渡河爬坡,那两条腿真利索,尼玛怎么不去参加铁人三项啊。
一个牛皮糖似的东西、一个薄荷糖、几片药,还有一条蚯蚓,就吃这几样就能如此横穿森林如无人之境?。。。
美国海豹突击队野外生存训练看到主人公这样也只能退役了,简直无解!
抓卡扎菲非你布罗迪莫属!!!
还有那条狗,这条狗值得研究!
有人说,那是家狗,不可能出现在野外,是幻觉。
我倒不觉得是幻觉。
在狗第一次出现时,主人公自言自语说,他小时候也有一条狗,这时,狗在一边没看他。
他接着说,他有个名字,叫杜克。。。
这时候,狗转过头了!!!
很明显,这就是他的狗,他摔晕了!
如果不是他的狗,什么狗能陪他一路翻山越岭,狗就是他的朋友,就是他困境当中的最后稻草。
有人说,这条狗最后哪去了?。。。
这就是悲剧的地方。
狗死了!
主人公千辛万苦翻雪山过草原,还强渡大渡河,最后竟然转回了起点,那种郁闷,那种悲愤,那种痛苦,那种哭笑不得、叫天天不应。。。
这时,女人又出现了,他以为自己就是劫匪,这女人出现的目的只是羞辱他。
于是,他跟她搏斗。。。
最后开枪。。。
搏斗是真的,开枪也是真的,但死的不是女人,那本来就是幻觉,死的是狗!!!
怀疑自己,而杀死了相濡以沫的朋友,这才是本片的看点之一!
我们每个人身处逆境时,最后忽略身边看似可有可无的帮助,怀疑自己、迷失了自己、抛弃了自己时,也会失去很多人的信任。
精湛的演技也弥补不了剧本上的硬伤几点疑问:1、出了车祸的男人竟然可以只依靠一小块牛肉干、一条蚯蚓度过6、7天,这是何等神奇的事情,我想问的是:“您吃的是火星人的肉吧”,就这样滚山崖、越湍流、斗流氓,在最后的时候竟然还有力气将一具尸体重重的踹到了马路中央,这也不禁让我想起那句话“别看我瘦,我骨头里都是肉”2、当他醒来的时候,茫然四顾,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后边的座位上有一个陌生的男尸,前方不远处也有一具男尸。
这究竟是哪?
我是谁呢?
很明显,他失忆了,忘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可是就在他和那条狗对话的时候竟然冒出了那句话“我小的时候也养过一条狗”。
难道他忘记的仅仅是几小时前的事情么?
20几年前的事情全都消失殆尽?
令人费解。
3、我承认美国地域广阔,我也承认美国交通发达。
可是,一个有着惨败脸色的嫌疑犯的尸体躺在马路边上6、7天竟然无人发现,难道这条道路不通?
如果不通可最后哪来的车载他走呢?
令人费解。
4、车祸中,男人的膝盖处受到了很重的伤,以至于他等到第三天才用尽全力打开车门逃了出去。
在进行了简单的包扎救护后,这个男人就毅然决然的放弃身边众多的长短粗细各种木棍儿而采取最原始的爬行方式寻找出路。
我看着主人公每爬行的一步心里就替他疼。
这是何等的勇敢和无畏。
也许他想说的就是“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5、一个男主角,一个男配角,三具死尸,一个女人,几个怪兽就共同演绎了这出戏。
在整部电影中,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F U C K,这也大大的锻炼了我的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绝对的男主角,如果不是如此痴迷AB,我早洗洗睡了。
不能说不好看,我觉得主角的表演很精彩,那种绝望和希望之间的挣扎和努力。
无论是那个女人还是那只狗,可能都没存在过,存在的是他本来的求生欲望,幸好到结尾得知他只是一个无辜的人,而不是罪犯。
在这样的境况之下,能坚持活下去的有多少呢,当他找到枪的时候我觉得选择自杀也挺好。
不过可能电影想表达的是人终究还是希望活着的,虽然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是一种本能。
但是在“生存”的诱惑之下,他还是显露出了人的本性。
刚开始,他对那只狮子(没看清是老虎还是熊还是狮子)咬噬远处的尸体时,他都开枪阻止了。
但是后来他却主动将一具尸体扔向了狮子。
嗯,确实,他没错。
这片的演技和声音很棒。
一个人,一只狗,一个豹子。
这样的片子就是细节,还有人的情绪的波动回让人跟着主角走,前面的悬念和最后的结局也是想不到的。
最后那个机上安全带的结尾,让人笑死了。
硬说它是一个公益电影,一点不为过,而且是那么的有创意。
呵呵人到绝境的情况,还不忘给狗分一下那可怜的半块肉。
shit ,挺妙。。。
记得老三字经说的:人之初,性本恶。
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觉得正确。
虽说本片于三字经无关,毕竟已不是人之初了。
但主角失忆,对自己的过往一片空白,除了生存的本能,在逐渐浮现出来的线索中,他相信了自己是个坏人。
人性有多浮躁?
主角不但认定自己是绑匪中的一个,甚至还幻想出亲手枪杀了自己最在意的女人。
也许有人会认为这算一种心理暗示,是催眠,是洗脑。
但我觉得这只是简单的好与坏对比的结果,是人性处于社会阶级区分的因素,因为这世界只有好人与坏人可以选。
这世界有很多坏事做尽的人,总有借口把自己当做好人;也有一些人因为少少的事情被周遭唾弃,把自己当成十恶不赦。
当然,再坏的人也有善良的一面,再好的人也有不为人知的污点。
就像结局那样,当主角发现自己并不是劫匪的一员,才终于想起原来自己应该是个好人。
人性的转变跨度何其大,现实中的人何尝不是呢。
当别人都说我是好人,那我就是一个好人;当别人都说我是坏人,那我就是一个坏人。
人性永远来源于坏境——
我吧,看完了吧,教的没看懂,想自己水平不高,来看看大家的高见,原来和我差不多。
失事+失忆,被劫持,出事,自救,这个片子就布先生一个人,有俩打酱油的,其实也没太大意思。
歪头大狗算是男猪坚持下去的一个动力,问题是,这狗哪来的?
十点开始看,还觉得,完了,又晚睡觉了,结果快进的十点半,结束战斗,还不影响剧情。
不过老布的演技真的没的说,话说他老是这么悲催的角色,长的就命苦
有些无聊,内容太空,电影的镜头对着的场景十几分钟不变,主角在地上满山的爬...这部电影前后花了我大概4个小时才看完,中间看的实在无聊竟然睡着了。
我想除了狂热的粉丝和电影爱好者,大概没有人会专门去电影院看这么一部“无聊”的电影了吧。
剧情串起来之后也很简单,落在森林中的失事轿车,失忆加上双腿受伤的幸存者,如何生存,要不要求救? 黑色幽默式的悬念揭晓,他以为自己是抢劫银行的嫌犯之一,所以他所作的一切都是在抢劫犯的立场,包括不敢向外界求救,包括掐死他幻想出来的银行女职员(其实是他女友的外貌)等,然而快到结束时才忆起自己其实是被抢劫犯挟持的人质,还有那条狗似乎也只是他幻想出来的伴而已,颇有些荒诞而讽刺的故事。
电影的主题,大概是想说明,人的性格行为很大程度上受其经历或记忆的影响,不同的记忆甚至可以决定同一个人作出不同的判断和行为。
电影Dark City中描述的不同的记忆更换后人的角色也更换的情节,和这部电影有着相似的表述。
一个人遭遇恐怖的车祸,从死亡边缘挣扎着醒过来后却失去了记忆。
看着后座的尸体,他认为那是自己的一位朋友。
浑身是伤,而且他的右腿还压在撞扁的车头里无法动弹,他只能向上帝求救。
他无助地像一个无辜孩子,让人怜悯。
就连“我是谁?
”这个问题他也无法回答。
他的在自己座位下发现了一张信用卡,上面的签名,雷蒙德。
偶然,他打开了收音机。
杀人并抢劫银行的逃犯正在逃逸中,其中一名,便叫雷蒙德。
他恍惚间看到自己向一个女人开枪,他好像看到警察在树林里搜寻的手电灯,思绪复杂。
被杀的那名女出纳,他记起了什么,眼神变得凶狠了。
跌跌撞撞,终于,他逃出了森林。
公路边却又发现一具尸体。
他从尸体的口袋中拿出了一张身份证,死者的名字是雷蒙德。
他突然全记得了,自己是那场抢劫案中的人质。
因为自己的选择,他把自己从一个和朋友开车出游在森林里遇难的普通人,变成杀人的劫匪,甚至在逃离森林的几天里,植入了自己开枪杀人的记忆。
如果,他最后都没有发现雷蒙德的尸体,也没有恢复记忆,而是以逃犯的身份继续活着,那将是多么令人无奈的结局。
他自我植入“劫匪”应有的性格:心狠手辣,粗暴...还有对自己幻想中的警察痛苦纠结的反应,对未来“fucked up”的无望.....也许这部电影能让我发散去思考的人性问题,并给了我新的灵感新角度,所以还是很喜欢这个故事的。
但看着不高的评分,我觉得导演要对这部很有潜力的电影但没能取得应有成绩负很大责任。
第一剪辑不是很好,很多时候画面叙述不流畅,过渡比较突兀。
第二,故事叙述的时间控制不好,该紧凑的地方没抓紧讲完前面拖太多无谓的时间。
而可以多篇幅展开的人性描述,却模糊不清了,如果观众在前面耐性都磨完了,谁还会有心情慢慢品味画面背后的意义呢?
而且有一些画面感觉不是很明白导演想表达的是什么。
最后吐槽乱入,这真的不是《127小时》卡脚版和贝爷吃生虫的结合么?
为什么开片后我不停带入行尸走肉剧情?
开片也太像行尸走肉游戏第一章了吧——就是树林车祸,猪脚身边的人都死了然后尸变!
电影里的尸体又那么像行尸里的死相,配乐也像丧尸的窸窸窣窣的声音!
害我莫名其妙怕尸变怕被咬哈哈别闹,还有对这篇观后感请多包涵。
Anyway, great idea great script great actor (God know how much I adore Adrien Brody)
挺有意思的 一直看完了 ,他的内心潜意识里面 幻想出他的女友 其实是在鼓励他 并且帮助他。
那个狗 是不是他小时候的玩伴 或者潜意识的 帮助?
如果不是姐姐我花钱去看,真不能给推荐……如果没有足够的耐心,建议快进看此片。
布景超级简单,成本肯定很低……说句实在话,片子还是蛮惊悚的:一个人在森林里,除了一条狗和他幻觉出来的女人之外,没有活物,没有记忆。
我觉得那个女人是他内心的恐惧,所以最后他把她杀死了,也杀死了他的恐惧。
我承认,当他发现奋力爬了好多天发现又回到起点的时候,我也被吓得一身鸡皮疙瘩……我还觉得那条狗也是他幻觉的,一条一看就是家狗,怎么会出现在鸟无人烟的森林里……我姐看的时候老是蒙住眼睛,就怕看到吓人的镜头,我老淡定的跟她讲:这是惊悚片,又不是恐怖片,要是恐怖片的话,这些死人老早就爬起来了
演技保持的不错
男主是我的菜= =
够冤的
挺好看的,囧男演技精湛的一比
这种剧要想拍的不闷果然很难。。。
以后坐车开车一定要系安全带啊...
情节太拖沓...
为阿德里安
艾德里安很难得了。
这哥们演的净是倒霉的角色
三星全给布洛迪
烂片王果然名不虚传
苦逼荒野爬行记——大哥你拍电影,拍它有啥用啊哎嗨呀呼嘿
为了演员,不过真是坑爹的惊悚片啊
本片唯一的作用就是让人再次意识到127小时有多成功,独角戏不能靠拖
我觉得不错啊,为毛分低
格局不大 可能性不多 真相做不到抽丝剥茧逐渐明朗浮出水面 剧情完全靠路边捡到的东西推进
结尾有些仓促,还可以一看。
分是给布罗迪打的!电影本事就很无聊
安全带警示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