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些好东西你看就好了,看了一定会有收获。
是这个电影一开始是没什么意思,但是看着看着是不是到最后你发现你差点就错过一个非常优秀的电影。
可是为什么他一开始不好看呢?
因为这是正常的事情,所有的东西我们都应该是通过努力才能得到的东西,如果一开始就让给了你,所有的好处,那还需要坚持干什么?
之所以你就想那种一开始就非常的好,你就是想不劳而获的心理,这就是你活在这种手机短视频天下的那种弊端,这就是你一直看小视频的坏处,他一直让你处在一个高的多巴胺状态下,一旦把这种高的多巴胺撤掉,你就会浑身难受,你什么都做不到可是真正的事情都是应该我们通过努力,通过自己的付出才能得到的!!!
此时此刻高的多巴胺所带来的坏处体现的淋漓尽致了,你失去了获得快乐的能力了只有你泡在那个毒品中,麻痹中你才能暂时不痛苦,一旦让你出来完蛋了!!!!
所以说,不能堕落的原因,为什么不能堕落?
就是因为你会一直一直痛苦的2啊,看书真的好放松啊,不被手机绑架着的感觉用书来度过,无聊真的好快乐用学习知识学习数学度过,无聊呢所以我们不是用意志力来打败数学,我们是用数学来打败无聊用意志力来打败手机,打败诱惑。
而面对无聊的痛苦,我们是用数学来打败
2你有过想放弃的时候吗?
当然有每个人都会有,但是我能做到就是每次只有几分钟的这种想法,过几分钟就好了,接着干其实有放弃的想法并不会让你真的放弃,能让你真正放弃的是你没有坚持的意义
背上一只和体重差不多的包,然后用3周多时间走过356公里的约翰缪尔步道(美国一条著名的徒步通道),让我们身临其境的观看一个女主角的经历,徒步现为朋友圈里最为热门的话题,也是最为简单方便的运动方式,走走更健康,但是像《涉足荒野》里的走法,估计不少人要打退堂鼓,好在一个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弱女子也能走,一定会激发不少人。
电影当然不是仅仅去表现行走途中的挑战和风景,而是探讨人生的意义,我不得不想到另一部悲剧电影《荒野生存》,人为什么会自讨苦吃,人活着的意义,当男主人公把仅存的钱物烧掉,表明他与世隔绝(放下)的决心时,对于我们这些天天计较名利得失,显得多么不堪。
同样女主角一度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让她看不清人生的路,借助于酒、毒品、性来麻醉自己,还好她选择了挑战自己,去做一件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的事情,人生中真需要这样的充电休整的机会,休假是一个选择,但更多人是选择休闲和舒适,人多热闹的,绝不会让自己吃苦,生活中时不时挑战一下自己,做自己或者别人很难做到的事,从而会有许多在平时得不到的感受,不是去赶时髦、追潮流,听从内心的指引,难怕在别人眼里是一件傻事。
这样的电影很多如《127小时》、《北壁》、《绝命海拔》、《一切尽失》等,多值得一看。
等女主角走完全程,身心都得到了洗礼,旅途中那些罪和苦又算得了什么,我想她的人生会有另一种转机了,这就是她的自传。
--通篇吐槽,严重剧透----一星给女主演技,一星给美丽风景--“我童年残缺,生活不顺,虽然无法理解我妈身前为啥天天乐呵呵的,可是她走了,我可不得使劲作践自己么,不然简直对不起我所承受的苦难哇。
你说老公?
who cares?
全世界都与我为敌了,老娘才是人生这出悲剧的主角!
怎么痛快怎么来吧!
”“就这么过了几年,有一天我幡然醒悟了——我吸毒,偷情,滥交,但我知道我是一直是妈妈的好女儿啊!
恰巧我看见一本徒步指南,那就它吧,我要走一遭这世上最苦的路,去寻找那原始的自己。
”“我既没经验又没头脑,出发前根本不需要做准备,把一切都带上吧,后来慢慢扔掉还能象征我扔掉了旧的自我,多么励志绿茶酷!
别人让我多拿水的建议也是不需要听的,我辣么努力,一定可以法克天法克地,凭着一颗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心完成这艰难步道的,嗯。
”“我和不同陌生男人交媾啊我对不起自己对不起前夫我有罪,所以我要徒步穿越沙漠和雪山,通过跟另一个陌生男人交媾来赎罪。
河边小棚一夜颠鸾倒凤之后,我在河滩上写下前夫的名字,就让他随着水流一去不复返吧,我要move on惹。
”“我走啊走,回忆就像我背上的超大行囊,随时压得我泪流满面。
虽然险些被野生动物伤了性命,也险些被坏男人强奸,更三番五次险些让自己死掉,可是都值了。
因为我一路也遇到了好多好人哦,他们让我搭车,给我饭吃,跟我聊天,赞我美貌,给我唱歌,这样的人在我原来的生活中根本没有呢。
”“噢,甜心,看在老天爷的份儿上,可千万不要问我走了多少天,也不要问我有没有找到自我,因为我也不太记得呢。
真见鬼。
我只记得我站在一座桥上,看着河水绵延不绝滚滚而去,我突然心中思绪万千,想到:真该死,为什么我出发前没有先读一读炉具的使用说明书呢?
”
Reese Witherspoon因为在《走出荒野Wild》的表演而被提名2015年奥斯卡最佳女主角,也让《走出荒野Wild》这部电影进入到我们的视野中来。
可是老实说,这部电影相比2013年的同样是穿越沙漠题材的《沙漠驼影Tracks》远远不如。
后者无论在摄影、表演还是故事上都更胜一筹。
有人赞叹《走出荒野Wild》是一部诚意之作,Reese Witherspoon素颜负重亲自为我们翻山越岭,导演还为我们展现的美丽风光,那仅仅是因为他还没有看过《沙漠驼影Tracks》吧。
再说了,诚意之作从来不代表成功之作啊。
《走出荒野Wild》改编自畅销书,我虽然没有看过这本小说,但是遗憾的是如果电影和畅销书一样的质地的话,那不看也罢。
这部电影的故事实在比较老套,基本上就是一个好莱坞过段时间就会风光一回的心灵救赎之旅的故事嘛。
各位还记不记得2006年爆红的电影《阳光小美女》?
一个面临崩溃的家庭的旅程,最后旅程结束时家庭成员各自找到迷失的自我的故事。
《走出荒野Wild》也是如此。
故事的主线是失去母亲又失去婚姻走入人生低谷的Reese Witherspoon因为一本介绍徒步旅行的书突然决定开始从墨西哥边境线穿越到加拿大的长途跋涉。
我们看到的是Reese Witherspoon从满嘴fuck的一个旅行菜鸟怎样一步步走向坚强的。
故事的副线则是她和她的母亲、她和她的前夫之间的故事。
副线是用闪回的方式讲述的。
也就是说,副线的故事基本上都是Reese Witherspoon在旅行的过程中断断续续想到的。
有一点不得不提,其实,我们的思维是非常跳跃的,会东想西想,要是我们把自己每天的冥想按照顺序记录下来,估计除了自己,谁都看不懂。
然后,过了几天连自己都看不懂了。
但是我们常说,电影是一门讲故事的艺术。
导演为了考虑观众能看懂,将Reese Witherspoon的所思所想,按照我们能够理解的顺序串联起来了,于是我们看到一个完整的可以理解的女主人公的内心世界。
姑且不论美国人内心多么脆弱,因为自己妈妈的去世就嗑药滥交,把深爱自己的丈夫抛在到九霄云外,最后被提前回家准备给妻子surprise的丈夫捉奸在床,整个一个美国版的不作不会死。
副线大概带给观众的就是Reese Witherspoon爱她妈妈,她妈妈死了;Reese Witherspoon也爱她丈夫,但在她妈妈去世之后,就对丈夫没感觉了,就堕落了。
我们看到整个电影里,当Reese Witherspoon幡然醒悟(其实也没真醒,随身携带一打安全套不就是准备随时那个啥嘛),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在我看来,她跋山涉水,只不过是换个方式糟蹋自己的身体而已。
之前的嗑药和滥交是糟蹋自己的身体,但是这种糟蹋被主流社会认为是错误的,是堕落的;而缺水少食,夜不能寐的的徒步旅行,则被人们赞为心灵的旅程,是饿其体肤,劳其筋骨的苦行式的精神锻炼。
而这两者其实都是对身体的不负责任的巨大伤害而已。
后者也并不见得更加高尚,因为它也随时会终结掉女主人公的生命啊。
最后,当Reese Witherspoon终于到达终点的时候,导演也许觉得就这么让主人公得到救赎太三流了,没有让她马上顿悟。
画外音提示我们,四年后她重新进入了主流社会的生活模式之中,跟她深爱的母亲一样,生了两个孩子。
好吧,其实这个电影也没有那么糟啦,尤其是在贵国影院中烂片翻飞的时候,我都快忘记了什么是好电影了,况且电影里还有几个小朋友们不喜欢的镜头,多少让人鸟躯一震吧。
其中有一处个人觉得拍得不错,我是不会告诉你是哪一段的。
当然,对于那些动不动就被爱情挫伤的人来说,或者动不动就需要去拉萨去净化性灵的脆弱的人来说,如果你没有勇气徒步到云南或者拉萨,不妨看看这部电影或者《沙漠驼影Tracks》意淫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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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没有任何徒步经历的女人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孤身一人走入无人的荒郊野岭?
不认识的人,不认识的区域。
在荒野遇到各种困难,缺衣少食、大自然的危险。
如果只是因为伤心想转换心情,大可以找个欧洲风景秀美的小镇,舒舒服服的享受和放松。
但谢丽尔故意选择到渺无人烟的荒野,不止是为了多愁善感的小情绪,而是为了自己能够重新认识自我认识生活树立信心。
只有经历过痛苦,才更能懂得生活中的甜美。
片中的对话和荒野生存的经历充满的对生活、挫折和克服障碍的映射。
开拖拉机的老汉问:你想过要放弃吗?
谢丽尔说:有几分钟想过,但生活中一直有东西伤害我们。
真相了!
谢丽尔正是要通过这样一次艰辛的徒步克服自己心里一直走不出去的那片“荒野”。
顺便说一句,感觉片名翻译成《走出荒野》最为恰当。
一位驴友的老者告诉她鞋子码数不合适以及旅行包中的东西太多,其实也是让我联想到生活中不适合你的东西要放下,学会取舍。
我们的家里、包包里、头脑里、心里装了太多的东西,真的要算一算我们经常能用到的其实没几样。
我们只是一味的留着那些累赘的无用的东西不放。
妈妈说:“这样的事情为什么会发生在我身上?
怎么会在中年止步?
我不甘心!
很多事情才刚开始!
”这就是人生中最大的无奈!
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选择自己的生命终点在哪里,除了自杀的人。
尽管生活充满苦痛,我们却不愿放弃,究竟为什么?
今天有一位qq群友发了爆裂鼓手男主角的话:“我宁可酗酒吸毒34岁就家破人亡成为人就餐座上的话题,也不愿意腰缠万贯红光满面的活到90岁而没人记得我”,我回答:“我选择后者,默默无闻活到90岁”。
另外一位网友则说:“皮肤松弛、牙齿掉光、散发腐烂的气味,大小便失禁”并截图两张很老的老奶奶。
虽然我当时没有回答,但是我思考了一下,我究竟为什么想活到90岁?
我心中便很快知道了答案,那就是“爱”。
如果我到那时候还有爱人和亲人在身边,我定然是舍不得他们、独自离开这个世界的。
爷爷奶奶已然快到了那个年龄,但是他们还是那样恩爱,奶奶身体不好,爷爷一直细心的照料,每次看到他们都会感动和感慨。
如果没有爱没有不舍的生活,固然是独活无趣和难以支撑的吧。
弟弟说:“过去几年我一直假装妈妈对我来说不重要,但是她是我拥有的一切”。
生命中重要的人可能经常被我们无视,因为他们一直陪在我们身边,我们就以为这样的状态会一直持续下去。
谢丽尔问妈妈我们一无所有为什么哼歌,妈妈说因为满满的爱。
谢丽尔说你嫁了一个混蛋酒鬼。
妈妈说我一秒也不后悔因为有了你和你弟弟。
事情就是这么进展的,每件事情都有意义(潜台词:消极和积极的意义兼备),而且会一直发生下去,但是我还是想要好好的生活下去。
这就是面对生活的态度。
哎,一段段充满哲理的台词简直列举不完,呵呵我们继续。
女驴友说:你寂寞吗?
谢丽尔说:我虽想念我的朋友但是现实生活更加让人寂寞。
女驴友说:如果你想要的话,看,到处都是正能量。
谢丽尔说:我的妈妈总说一些让我恼火的话,每天都有日出日落,你可以选择在哪里或者无视这些美丽。
谢丽尔对小女孩说:问题并不总是问题,时间久了它就变成其他的东西。
最后一段是对整个旅程的点题和核心,因为没有找到很好的翻译和英文字幕原版,很遗憾不能展示在这里,总之,希望看过这部影片的人可以好好的感受到谢丽尔的感受。
人生的哲理对我们改变生活态度是必要的。
本文结尾,恭喜瑞茜和劳拉能提名本届最佳女主角和女配角。
Wild也是一部由书改编的电影,原著为Cheryl Strayed的Wild: From Lost to Found on the Pacific Crest Trail。
比较吸引人的是,这个故事是Cheryl本人的真实经历。
因为真实,所以更加具有感染力。
把单亲家庭的女主在母亲那里得到的爱比作她生命中的阳光一点不为过,那应该是她生活中唯一灿烂的东西,点亮了整个逼仄的房间,也点亮了她的人生。
母亲去世后,她陷入了无尽的绝望,用毒品和滥交麻醉自己,后又与丈夫离婚、堕胎……。
人生最大的痛苦,在她不到30岁的年龄里,可谓全局上演。
当知道自己怀孕又没能力抚养孩子,只能狠心打掉的崩溃之际,Cheryl偶然看到了一本关于Pacific Crest Trail徒步的书,正是这本书,指引她走向了一千公里徒步,寻找自我、自由、和救赎的道路。
这种情节的电影,可想而知会收到两个极端的评价,因为这本身就是个极端的故事。
一定会有很多人觉得Cheryl是脆弱,是不成熟,是作。
放着好端端的丈夫不要偏偏去吸毒滥交,放着好端端的日子不过偏要去徒步。
但是,一个人如果真的深陷绝望中,他是看不到生活的阳光的。
活着于他而言,可能比死亡还要痛苦,每一天醒来,身上仿佛背着重重的包袱,什么都不做就已经力气全无,还拿什么精力去面对生活?
迈不出死亡那一步,麻醉自己至少可以享受片刻休息。
世上悲伤种种,没有亲身感受过,永远不知道那是怎样的滋味。
不要想当然,觉得换成自己绝对会做得比他好。
设想和经历是有偏差的,经历永远要比设想复杂得多,因为生活充满着意外,你不会知道,向前迈出的一步踩到的是黄金还是尖刀。
不要埋怨他,他也想好好生活,只是真的没有气力去生活。
当呼吸都成了负担,生活该有多难熬你能想象到吗?
好在Cheryl没有任凭自己沉沦消亡。
她带着和人生一样沉重的背包出发去寻找自我。
人在真正觉得一无所有的时候,反而是最强大的。
反正一无所有,也就无畏失去。
正如她和路上遇到的唯一女性旅人在夕阳下的谈话所说——-一个人这么久,你会不会觉得孤单?
-其实我原本的生活更孤单一些。
这种孤单并不是因为我没有朋友。
漫长的徒步,未知而孤独的前路险象环生。
有不坏好意的陌生人,有虎视眈的野生动物,有缺水到濒死,有饥饿到抓狂,有血肉模糊遍体鳞伤。
这些她都不再害怕。
一切都不会比自己的生活更糟糕,有什么可害怕呢?
不如拿生命赌注一下未来。
结局只有两种,一是死亡,一是重生,无论哪一种,都好过行尸走肉般麻木地生活。
唯一让她感到害怕的,应该是那个深陷黑暗、支离破碎的自己,那个偏离了母亲希望的生活轨道的自己。
母亲这个角色是作为旅途中穿插闪回的回忆出现的。
我想人人都有睹物思人的经历,某件东西,某首歌某句话,某处的风景,某本书某部电影,都可能把我们带回过去的某个时间。
过去就是过去。
过去只有一次。
无论快乐也好,悲伤也罢,都只能在回忆里和梦里出现。
过去里的人,爱也好,恨也罢,有些永远也不会再次来到你面前。
正因回忆的这种不可复制性,它总是比现实美好。
当一个人永远成为回忆,一切仿佛都被打上了细腻的柔光,缺点完全消失不见,连当时的不快乐都可能变成甜蜜的负担。
时间越久,光线越发柔和,有一天刹那回忆起这个人的时候你会惊奇地发现,不快乐的记忆完全消失不见,只剩下梦境歌声一样的影子,在对现实的你微笑。
Flashback应该是表现这种感情最好的方式。
对普通的回忆尚且如此,何况是这个几乎是Cheryl整个世界的母亲。
饱受酒鬼丈夫的虐待,她一个人带着Cheryl和弟弟过着贫穷的生活。
每次她出场,我真的感受到,她身上似乎是发光的。
贫穷的生活没有让她一蹶不振,反而让她把爱展现得更加灿烂,并全身心地将这种爱投注在孩子们身上。
她总是穿着美丽的裙子,瘦弱而乐观,做饭的时候都会唱起歌来。
她和Cheryl一起进College继续读书,无论生活多糟糕,她都在发现美好。
她甚至乐观到,Cheryl都要质问她——-你到底有什么开心?
你的丈夫是个酒鬼,还虐待你。
我们这么穷,不一定哪天房子都没了。
-如果我能回到过去,我还是会选择嫁给他。
因为他让我有了你和你弟弟。
是啊,生活糟糕与否,都是上帝给我们的馈赠。
失去一点,得到一点。
失去很多,得到很多。
找回自我的Cheryl也同样觉得,如果可以回到过去,也许还是会选择现在的人生。
生命是如此独特的东西,也许这正是它的美丽之处所在。
快乐是美,毁灭亦是美,每一个生命都不相同,痛苦和幸福一样都是造物主的作品,痛苦让人成长,更深刻得感受人生;而幸福让人单纯,更容易感受快乐。
这一切都让这个世界纷繁复杂,更加迷人。
正如Cheryl所说:“问题不会永远都是问题的,总有一天它会变成别的东西。
”随着徒步一天天过去,Cheryl的眼神愈发坚毅。
旅途结束她在森林里遇到一个小孩子,故作成熟的单纯背后,有着和她相似的童年。
他给她唱了一首歌。
小孩子离开后,Cheryl终于哭了。
一路辛苦,她的眼神里只有执拗与倔强,从未见她流过一滴眼泪。
太多的爱无处安放,一句I miss you也只有说给天空。
如今的Cheryl应该算是找回了自己。
经历了那么多的苦难,我想她对幸福一定格外敏感珍惜。
我一直觉得,最爱的你得人,无论在不在你身边,都会在某个时空看着你生活,你如果生活得不好,他也不会开心。
我们怎么舍得让他们为我们难过呢?
所以,还是要努力、用尽全力地去过好短暂的一生,live your life to the full, like a moth darts to the flame。
就算不是为自己,也是为了爱你的人。
就像我妈妈所说的吧。
我知道你的辛苦,但是你想想,有我,有爸爸,有那么多人是爱你的,无论在不在你身边。
所以你还是幸福的。
之所以勇敢,是因为失去太多。
之所以畏惧,是因为还有牵挂。
祝所有迷失的人都找回真正的自己。
无论用何种方式。
04:15 5/2/2015
其实这部片子看过也有不短的时间了,但却拖延着一直没写过什么。
看到它时我恰巧结束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旅行与动荡,回归有那么一点小安逸的生活,所以,它带来的感受十分个人并且强烈,我害怕一抬笔便不受自己掌控,把好好一篇文搞成了滥煽情。
现在嘛,过去了这么久,我尽量吧这是一部根据个人自传改编成的电影,讲述了作者Cheryl孤身一人90多天徒步太平洋山脊小径的故事。
情节异常简单,如同日记般的点滴记录。
电影一开始,一个女人背靠着一个巨大的登山包坐在山顶,拔掉自己因为穿着不合适的鞋子长距离徒步而变得血肉模糊的脚趾甲。
在屏幕前的人都看着肉疼的时候,她的一只登山鞋翻翻滚滚的掉下山去。
于是她把另一只鞋也扔下山去,朝着山谷歇斯底里的大吼。
我们跟着这声音,跟着她,一点一点追溯到旅程的起点,故事的开头,看看她是如何踏上这一千英里的漫漫长路。
Cheryl选择徒步的太平洋山脊小径(PCT),全长4200多公里,沿着北美最高的落基山脉,从美加边境到美墨边境,纵贯美国西部,涵盖了从沙漠到雪山的各种地形,景色绝美,天气多变,路途遥远又艰苦,全程走完大概需要4-6个月。
即使在资讯发达、装备先进的现在,每年能走下全程的人也不过几百。
Cheryl要用100天,走她能走的最远的距离,大概1200英里。
对于几乎没什么户外经验的Cheryl来说,这趟徒步的开始完全可以算作一场灾难。
她的背包大到几乎能把她压趴在地上;她的炉子因为用错了汽油在用过一次后便坏掉,只能吃冷水泡麦片;第一次一个人在荒漠露营,住在好不容易支起来的帐篷里,她在半夜惊醒时打开手电向外张望,然后对自己说,我不害怕;她每天只能走1112英里,每两分钟都会想一次放弃。
连续吃了8天冷饭,突然偶遇一个开着卡车的男人,她激动地跑过去寻求帮助,却在等待时从对方车里发现藏起来的手枪。
跟着他走,可能意味着一顿热饭和久违的热水澡,也可能是危险。
他问她,你是什么样的女人,像人猿泰山里的简那样吗?
在闪回的片段里,我们看到她的完全搞砸了的,loser的生活。
她有一个深爱她的前夫,但是她出轨,很多次。
在离婚当天拉她着他一起去纹身,面对纹身师的疑问,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直言不讳。
她对自己用药,怀着一个不知道父亲的孩子,折磨自己而又自我厌弃。
如她自己所说,她亲手毁了她的婚姻,还有生活。
她告诉他的心理医生,谈话并不管用。
然后,她在商店的橱窗里,看到带着照片的太平洋小径旅行指南。
她要一步一步,走回曾经那个有责任、有追求的自己,那个妈妈眼中的自己。
于是她买下了那本书,出发了。
她开始扔掉巨大的背包里面那些可有可无的东西,拔掉即将脱落的脚趾甲,换掉不合脚的鞋子。
在日复一日的行走中,横亘的过去渐渐浮上来。
那些曾经压垮她的,似乎无可化解的过去,在对着群山的那一声嘶吼中,裂开缝隙。
她终于学会像母亲一样,坐在门前欣赏夕阳,沉浸于野草的香味。
走了十几天时,她遇到一个男人,他强壮、有经验、训练有素,每天能走22英里,给她讲后面的路况。
后来,她从别人口中听闻他早就退出的消息。
她几乎是徒步路上唯一的女人,受到照顾,也遭受惊吓。
直到路程过半,她才遇到另外一个同类。
面对试图采访她的人,她能说的只是,这是我的生活。
在接近终点时,她遇到一个小男孩,用甜美的童音给她唱《红河谷》。
小男孩离开后,她在雨中纵情大哭。
徒步的第94天,站在终点众神之桥,她说,感谢这每一步足迹所教会我的,还有目前无从得知的一切。
她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出口和归途。
How wild it was...to let it be.那一刻,恍若开悟。
曾经有一段时间,疯狂迷恋各式各样的户外运动,登山、攀岩、攀冰、速降、滑雪、徒步。
这么些年过去了,大部分都慢慢封存淡忘了,连那时最爱的登山都很少去,但是,徒步却一直保留了下来。
也许是因为这是最贴近人类原始本能的运动吧,没有太多的心跳挑战,也不需要更多的技巧,即使年纪渐长,体力下降,也总还是可以完成的。
但更多的,是喜欢那种缓慢但又绝不回头的行走方式吧。
可能在下一个转弯就会有的新惊喜,也可能会遇到糟糕透顶的天气,但不论好坏你都只能继续前进。
喜欢在荒芜的野外或者茂密的丛林里,倾听自己的声音;忘记前方的距离,只记得一步一步地前进。
从开始到结束,影片里始终萦绕着那首保罗•西蒙的《老鹰之歌》,在回忆里,在旅途中,在一切结束的时候。
I'd rather be a sparrow than a snail我宁可当麻雀也不当蜗牛Yes I would,If I could我宁愿如此,如果我能够I surely would我当然愿意 I'd rather be a hammer than a nail我宁可当铁锤也不当铁钉……I'd rather be a forest than a street我宁可当森林也不当街道……回到Cheryl被问过的那个问题,what kind of women you are?
答案只有你能决定。
若有可能,该当伴着这歌声,一步一步走过那条小径。
当你得到最宝贵的爱,却一朝被夺去,似乎感觉到被生活背叛了,于是放弃自己,选择用性和毒品来放逐自我。
其实这些可能是砺世磨钝的过程,我们可能需要停下来思考,什么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给自己带来那么多那么浓的爱意的母亲因病离世,你是觉得被生活欺骗了吗?
于是你也选择毁灭掉在母亲观念当中那么好的“自己”?
何其可悲又让人怜悯扼腕!
不敢跟陌生人说话的小女孩却对初次见面的谢丽尔唱了一首歌,歌词中有一句"For you take with you all of the sunshine That has brightended our pathway a while"因为你带走的所有阳光曾照亮我们的路。
听完歌曲的谢丽尔一定被狠狠戳中了内心。
她就是因为深爱她的母亲离世,仿若被带走了世间一切美好,干脆破罐子破摔,让毒品和性来麻痹自己,整整4年!
原本积极向上的生活和幸福的婚姻家庭都毁在自己手上。
她不知道如何会走到这一步,又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的?
接下来的人生路该何去何从?
离婚后,她决定去徒步著名的太平洋屋脊步道,从莫哈韦沙漠出发,穿过加利福尼亚、俄勒冈州,最后到华盛顿州,全程1100英里。
在这漫长又寂寞、艰辛又危险、酷热又严寒、陌生又不乏美丽的独自旅途中,她的过往和回忆以及隐藏着内心深处的伤痕,一一被看现:原来在洗手间痛哭,22岁的自己还是那个曾经被浓厚的母爱包围的小女孩啊!
原来“她”受伤了!
没有得到及时治疗,伤口已经溃烂了!
她多么想念母亲,多么希望深爱自己的母亲能够抱抱自己啊!
可她永远都不能得到这个拥抱了!
长途跋涉中,当她终于明白:自己是值得被爱的!
值得被认可的!
值得为自己感到骄傲的!
——哪怕失去了最好的母亲,哪怕母亲再也不能给自己一个爱的“抱抱”!
她依然值得被珍视!
她也从心底开始认可母亲说的“活下去!
好好地活下去”,以前她看不上母亲那些无所畏惧的乐观和豁达,厌烦她的那些“正能量”念叨。
在独自徒步中她体悟到人生对于母亲并不像看上去的那么容易,也不像自己以为的那么艰难。
总有一天,问题不再是问题,它会变成别的东西。
也许会变成真实痛苦又积极——像母亲那样,虽然很艰难但从不贪图享乐而麻痹自己、放逐自我。
看完《涉足荒野》,也许只有我们认真地对待生活,过好真实的每一天,才有可能品尝到生活的那么一点甜。
欲扬先抑:美国人真的是先要把自己堕落成肉馅再走出来,太美国了。
然而看女主一点点走过四季,寻找自己,最后一段太动人了,那些what if‘s,那些过去悔恨过的时光,造就了现在的自己。
音乐也很棒。
|quotes:What if I forgave myself? I thought. What if I forgave myself even though I’d done something I shouldn’t have? What if I was a liar and a cheat and there was no excuse for what I’d done other than because it was what I wanted and needed to do? What if I was sorry, but if I could go back in time I wouldn’t do anything differently than I had done? What if I’d actually wanted to fuck every one of those men? What if heroin taught me something? What if yes was the right answer instead of no? What if what made me do all those things everyone thought I shouldn’t have done was what also had got me here? What if I was never redeemed? What if I already was?
“行走”已经成为了当下都市人群中谈及率最高的词汇之一。
这种带有自虐倾向的远足活动被生活在都市中的人们当做了亲近内心的捷径。
它被一群人热捧,被另一群人嘲笑。
在被赋予了众多宏大的意义之后,毫无悬念地变得很矫情。
但无论如何被热捧,其实,谈论它的比从事它的人要多得多。
更多的人只不过穿上户外防风服和远足靴,坐在格子间里,偶尔翻翻户外杂志而已。
真正的“行走”远没有图片上呈现的那样田园牧歌。
如果你真的想抵达内心,你几乎必须先摧毁肉身。
把“行走”本身拍成一部电影,其实很难,因为这个过程本身很无聊,它的过程几乎一成不变,沉闷也沉默,所有被行走改变的事情其实都发生在心里。
而内心戏只能通过独白和为人处世的细微变化中体现出来,但在荒野中的远足又遇不到什么人供你呈现故事冲突,对于导演和演员来说,这种作品太冒险。
也正因为这样的难度,主演瑞茜•威瑟斯彭被今年的奥斯卡提名为最佳女主角。
她基本一个人撑起了一场戏——和一个与她一样高的背包一起。
《涉足荒野》通过一路穿越荒野和大山的行走,用不停地闪回几乎叙述了女主角谢莉尔•斯瑞德所经历的一切。
这部电影根据谢莉尔•斯瑞德的自传改编,她曾经放浪形骸,吸毒,滥交,怀孕了却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她穷困无助,有个酗酒的父亲,母亲又死于癌症,她曾试图改变,但一切似乎不见起色。
她与丈夫离婚,失掉了本来就没拥有过多少的生活。
最后,她决定上路。
某种程度上说,和都市白领那种矫情的“寻找自己”不同,谢莉尔•斯瑞德的上路是想忘掉自己。
她本人也不太理解自己为什么一直处于那样混乱的生活当中,她也并不指望这次行走的苦痛真的能让自己找到后半生的方向。
她能得到的就是行走本身。
这很纯粹,纯粹本身就是意义。
和“公路片”不同,那些在路上或啼笑皆非或刻骨铭心的经历,在这条穿过荒野的路上是完全遇不到的。
影片交代的女主角最困难的经历无非就是吃不上热乎的食物,或者遇到一条蛇,再有就是偶尔碰到一个猥琐大叔,她一边需要对方的帮助,还得盘算着别被对方欺负。
总体而言,这条路很平静,只是过于艰苦。
谢莉尔•斯瑞德磨伤了肩膀也走脱了脚趾甲。
有时她气急败坏,有时也感到了某种近乎圣洁的欣喜。
这部电影的配乐很有特点,或者说,有点老旧。
“我宁可当麻雀也不当蜗牛,我宁可当铁锤也不做铁钉。
”女主角一边走一边哼着这首《老鹰之歌》,保罗•西蒙曾经唱响过它。
在路上,女主角就这样为自己打气,伴随着一句句的脏话。
有时,为了强调上路者曾经生活的残酷或者戏剧性,这类主题的作品都会故意把主角之前的经历夸张化。
但这部片子很平实,无论闪回谢莉尔•斯瑞德的过去还是对准当下正在坚持着的行走。
电影没有把行走美化成一次一定成功的救赎。
迷茫始终伴随着她行走的每一步。
而坚持本身渐渐显露了真意。
“你随时都可以放弃”,临行前,她的朋友对她说。
这句话每分钟都在她脑海里回荡。
但她还是只向前。
比她有经验的远足者都放弃了,她还没有。
她没觉得这有多伟大,就是觉得自己还可以继续看一看,往前走一步还能给自己带来什么。
主演瑞茜•威瑟斯彭没有如常所愿地出演《消失的爱人》中的Amy,转而遇到了这部电影——一部同样由畅销书改编的作品。
相比于《消失的爱人》中起伏的悬念,《涉足荒野》的故事显得过于平缓。
其实,这才是对演技真正的考验。
瑞茜•威瑟斯彭在电影中瘦肖而苍白,最初,她在酒店里试图背上背包,却狼狈地摔倒,到后来,她已经能熟稔地应对遇到的一切问题。
最终,这个穿越了荒野的女人站在桥上,心中念叨着,“我的人生,就像所有人的人生一样充满神秘,无可逆转也近乎神圣。
”她说,“这多么疯狂,随它去吧。
”她用到了那个词wild,此时,它已经不仅仅指涉她穿越过的荒野,更指向无法预见的,蓬勃的生活。
(文| 杨时旸)
没看完,我俩都觉得是部烂片。导演明显缺乏一些生活经验,比如以躺着的姿势,是根本无法把那么重的包背起来的…后来我问,结尾是什么?谭老师说,“她觉得自己得到了救赎而已。”
not bad
“我的生活跟其他人一样,神秘而美丽,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注定是我的。生活是多么的狂野而残酷啊,就让它继续吧” 当你不能从容地生活,只能说遭受的还不够。放逐自己,真正放得下,才能再次拿得起。春风化雨的好电影。“去发现自己最好的一面,然后让最好的自己保持一辈子”
除了我媽沒死(BTW親生父母的確死了),我沒結婚離婚之外其餘人生經歷neatly一樣,沉迷毒品沉迷酒精沉迷男人,日常迷惘生活一敗塗地,一切兵敗如山倒,連命都不想要,太早知道愛只是令痛苦來得晚一點的死緩/毒品/迷幻劑/麻醉藥,愛沒辦法拯救/治癒/解決一切,某一刻愛會讓我覺得命運或生活本身可以忍受,但到底成長的苦都要自己嚥下、我的石頭還是要自己推死不掉之後站起來告訴自己,只有我可以救自己,繼續推我自己的石頭If u don’t love JMV, go to hell
真人真事改编,不错,小男孩的歌声非常治愈。
母亲是自由的,女儿却要走过那么多路,才能发自内心地找回自由。
涉足荒野也是够了,说说看这个片子还涉足了什么?
No more rain,no more pain . 到一个痛苦的世界,去治愈另一个世界里的痛苦。
let it be
失望。肉体的磨难并不会解放心灵的桎梏。
悲伤压得人喘不过去,正如笨重的旅行包。可是,出远门的时候,旅行包里总得有东西,不是么?跋山涉水,自己和自己对话,自己和过去的自己和解,然后迎接未来。
宁愿当森林,不当街道。
豆瓣总是这样,评论要比电影精彩的多,不知道是都徒步过,还是都经历了不少。我很难选择去徒步。人生经历低谷,接触大自然会是一个好的选择。但没有经验徒步就是自杀。无论你渲染的多好。另外,我讨厌徒步,也讨厌选择去徒步的人。大自然没有任何怜悯,选择逃避现实的人更是被自以为的选择所感动。但是自力更生却是让一个人重新成长的机会,无论从哪里爬起来都会再成长一步。另外,我身边多数对徒步感兴趣的人,心里或多或少都不太健康。理解缺失,暴躁易怒,难以控制自己的感情亦或做事极端。因为选择了逃避问题所在。
徒步完回来和歪一起看的,电影里女主角的背包沉得背不起来、刚上路时反复念叨的wtf以及“你随时都可以放弃”,都非常感同身受,被剪辑和声音惊艳。
配乐剪辑拯救了平庸的剧情,reese的表演提名奥斯卡毫无异议,有些地方看着还是很感动
生活就是在路上 不管遇到什么 受到什么伤害 活着就是继续
冲着极高的评分和一群驴友看了试映,大失所望,既没有炫丽的自然风光,也没有啥深刻内涵,女主的自我放纵和放逐令人莫名其妙,老美驴友也说离书本差距太大了,不过在豆瓣也如此高分,可能很多国人比老美还深刻的理解了美国文化。
1、苦旅能极大激活生存欲,这是在熟悉的环境里得不到的,由此则产生对新生活的向往;2、貌似美国的徒步旅行组织挺完善的;3、中间闪回的生活回忆很破坏荒野的连续性和带入感;4、没之前澳洲女带骆驼横穿大陆的好看和内涵;5、不真实,美化太多,北美出门而且还是野外讨饭居然不带支枪。。
“涉足荒野”这个名字听上去貌似一部救赎电影;但实际上它是借一个女人,让我们学习着如何在自己无法控制的情况下依旧坚韧的生存。或者说学着在自己可以控制的情况下生存,要知道,有时候看似“可以”要远远比“不可以”更加困难。
这部电影好在有伤痛的人被引起共鸣,开头那些wtf真的是真实心理写照。想起在西澳独自一人搭车的经历,看的我从头开始哭到尾。苦旅能解决问题吗,不能。但能极大激活生存欲,这是在熟悉的环境里得不到的。徒步本身就是治愈,那些翻滚的想法最终会排出体内,这经历会让人更坚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