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开女主角的做作和突兀的相爱,我来谈一下我大爱的这部片。
这实在是一部很有“内力”的片子。
想到了一个医学心理学的名词:双趋冲突。
男主角就一直挣扎在这样的一个冲突之中——爱她?
吃她?
食,色,性也。
或许悲剧便在于,这是一个本能之间的冲突。
如果说在两件想做的事情或是两个喜欢的东西中必须割舍其一已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要克服这种本能的冲突,需要的内力更不是一瞬间便可积累的。
有几个片断久久萦绕在脑海之中:欲罢还休的那一吻,公开牵手的那一瞬,“I can make u dance”——冲上树顶的那一幕……男主角的心理是怎样的克制、流血、结痂、再克制……最终结成一层厚厚的茧,终于可以俯身为Bella吸去有毒的血。
在这场本能的争斗之中,爱,完美地胜出。
因为爱,男主角躲避过,现实过,最终还是坦诚了,爱了。
在这个过程中,他的身上衍生出了许许多多或许所有女孩子喜欢的所有的东西:勇敢,责任感,安全感,坦诚,呵护,温暖……是的,当困难和矛盾一次又一次打击的时候,是爱让他如此坚定的面对,受伤,继而更加强大。
有人问:“为什么不把bella也变成吸血鬼?
”这个答案再简单不过,在他的眼里,吸血鬼是monster,他尊重生命本该有的样子,生老病死,还有,这需要克制的生活,这endless的苍茫感。
种种这些,在他看来都是折磨的东西,这没有尽头的荆棘路,他不愿Bella再重蹈覆辙。
爱,就是要给对方最好的。
看片的时候,无数次感到自己的肾上腺素急剧的飙升,既没有激烈的镜头,又没有跌宕的情节,为什么?
感到的却是一种更为强大的内力,并且逐渐增加着,潜滋暗长。
那是一种克制之爱。
在最后舞会上,Bella项上的深深一吻,更是浓缩了所有的万语千言,此时无声胜有声。
或许这便是爱情的最高境界——当爱化作内力。
我们不需要更多语言。
这部电影,有让我感到很诧异的地方。
当我看到爱德华渐渐走近阳光,他不是灰飞烟灭而是散发着钻石般的光芒,那时候的他真的很像天使,我感到诧异;当我看到爱德华把贝拉带到房间,只是让她好好端详自己的房间,让她听听他喜欢的音乐,毫无保留地让她去了解自己,然后像彼得潘一样带她飞出窗外,我感到诧异;当我看到爱德华像罗密欧一样在夜半无人时爬进窗只是吻了贝拉,然后他陪她聊天直到她睡着,我感到诧异。
接着我深思起来,突然懂了,我为什么会看了这部电影之后会为它痴迷。
它只是在描述一种已离我们渐行渐远的东西,一种叫做爱情的东西。
它就像吸血鬼一样,也许曾经存在过,但现在,它只存活在故事里,现实中遍寻不到。
其实爱德华不是不想,也不是不行,为了不伤害心爱的贝拉,不管是作为男人的欲望还是吸血鬼的本性他都一并克制住了。
在这个物欲横流,信仰迷失的时代,就像爱德华读到的人们的心思那样,充满了money、sex、money、sex... ...你可以想像会有像爱德华这样的男子存在吗?
这个机率得万份之一再平方多少万次啊!
找一个懂得用上半身爱你而不仅是下半身爱你的男人是那么的难。
也许,越得不到,越向往。
很多人在最青涩的年华曾经相信爱情,也曾像贝拉,在饭堂里课桌前操场上偷偷注视着对方,当他的目光迎上来,又立即扭过头去,心里慌得像打鼓;装作视若无睹的走过,眼睛的余光却总是飘移在他常坐的座位、课间活动他常呆的角落、他自行车常摆的位置;也曾像爱德华,故意放慢自己的脚步,等想等的那个人走上来,好不容易搭上话一有同学走过来,话都没说完就立即走开;等到彼此终于有机会说上话,不是吞吞吐吐像个傻瓜就是说了一堆没有中心思想且毫无逻辑性可言的话,或者反复跟对方说我们不该做朋友保持距离比较好,回头又忍不住去找对方… …是什么让这些最初的美好渐变了颜色?
出到社会我们都面目全非,现实逐渐将憧憬掩埋我们嘲笑琼瑶式言情好像我们不曾追看过我们嘲笑对完美爱情的期盼好像我们不曾期盼过我们嘲笑传统专一的感情老土过时好像我们不曾向往过。
也许,嘲笑,是因为得不到。
我们被现实教导相信爱情不如相信人民币,我们最初对爱情和婚姻的设定在现实里渐渐退让和扭曲我们不得不接受审美是会疲劳的、变心是一定的、小三存在即是合理的、要宽容感情的背叛因为现实里没有完美、偶尔放纵一下也无妨因为青春如此短暂等等诸如此类的观点,以致于我们看到完美的一对总暗暗揣测背后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然后心里说走着瞧吧看你们撑得了多少年。
我们总是用惯性思维思考着问题,用世俗的眼光去看世界,我问我自己,为什么言情片一定要有床上戏?
为什么吸血鬼在阳光下一定得灰飞烟灭而不可以发出钻石般的光芒?
为什么爱情不可以是独占而唯一的?
谁又不曾期盼过专一而长久的爱情?
难道抱着这样想法的女人就是感情观落伍过份天真幼稚注定被嘲笑?
是我们的感情观出了问题还是现在社会的价值观出了问题?
据说这部电影的原版小说去年卖得比《哈利波特》还火,这一次,男女主人公像东方人一样含蓄、传统地去爱,一个西方的爱情故事表现得如此纯粹干净,那些被我们嗤之以鼻的琼瑶式言情,在欧美竟能掀起如此狂热的浪潮!
他们居然也会向往爱了几百年仍要爱下去,只爱那一个,就爱那一个,死了都要爱,这样一点存在感都没有的爱情!
当我们把对爱情所有最单纯美好的期盼统统抛诸脑后,对西方八十年代盛行的性解放趋之若鹜的时候,西方正把我们八十年代流行的琼瑶式言情奉若神明,他们把这个被我们调侃为“连晋江上三流言情都不如”的爱情故事,咀嚼得津津有味。
这可能是个老套的故事,人类和吸血鬼,狼人尚且还是伏笔,但依旧可以让我动心。
贝拉,一个内向的女孩子。
爱德华,神秘的存在。
库伦家族进入大家视线的时候,我尚有些失望,可能是受吸血鬼骑士的蛊惑,总觉得还可以更俊美高贵些,但之后证实我错了,他们就是高贵的存在,不是血统,而是彼此那种亲密的感情。
贝拉和爱德华的初次相处还真是尴尬,他一副嫌恶的表情很是刺痛贝拉小小的自尊心。
后来这被爱德华解释是因为无法拒绝她的味道,最甜美的血的诱-惑。
这让我想起了很久以前看到的一篇漫画,讲一个闻香师,可以闻到所有人身上独有的味道,然后配以合适的熏香为她们带来好运,但只有一个女孩子,他完全闻不出她的味道,但就是这一点,在这个女孩子被人绑架时使他救了她,之后他明白了,一个人与他注定的另一半,两者的味道会完全中和,因此就是鼻子最灵敏的闻香师也闻不出来。
所以那时,贝拉和爱德华的命运已经交织在一起,纠缠着直至生死边缘。
我喜欢爱德华试图掩盖自己内心的表情,他努力寻找着合适的言语:“I feel very protective of you.”用一种固执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个柔弱的人类。
很简单,但是让人心动。
那么困惑,他试探着表达:“I don't have the strength to stay away from you anymore.”他冰冷的手,确是最温暖的一颗心,只是他不知该把它如何裸露在这个不够友好的世界。
贝拉发现爱德华的秘密的进程似乎有些过快,连爱上他都是那么迅速,难道是为了显示他身上承担的最漫长的时光。
当贝拉念出他的身份,他像个悲伤而焦躁的野兽,吓唬她,称自己为monster,显示自己的力量,只是想要避免未来可能的伤害。
贝拉的一句“I trust you”像清晨的柔光照亮那蜷缩在阴影中的畏惧的他。
被主动的接近,被关怀,被融化。
阳光不会直射的草地,碎花丛生,她和他躺在彼此的世界中,没有戒备,没有阻隔。
之后的故事似乎有点可爱,从来没有用过厨房为了贝拉现学意大利菜的库伦家族,管自己叫做vegetarian的吸血鬼们,简直如人猿泰山般在丛林之间穿梭的爱德华,只有在雷雨天才可以痛痛快快打一场棒球,节奏舒缓轻巧。
之后两派吸血鬼为贝拉的争斗不想多说,只是不够强大但速度够快的爱德华到达受伤的贝拉身边,竭尽全力救她时让我揪心了一下。
有那么一个机会,贝拉可以成为一个配得上那漫长生命的生物,但爱德华没有允许。
最终的舞会上,璀璨的群星环绕着他们,爱德华只在贝拉的脖子上留下了一个深深地吻。
这样不够么?和我幸福的过一辈子? 可是人啊,那么的贪婪,希望可以占据那没有尽头的时间,永远永远陪着你,是的,在你面前那么脆弱的卑微的转瞬即逝的我,如何才能成为你的生命?如果是我,我要选择成为你黑暗世界里的陪伴,不需要城堡,也不要白马,只要能够凝视着你金棕色的眼眸,我只是不想从里面读出孤独的字样。
美国小说家史蒂芬妮‧梅尔(Stephenie Meyer)2005年10月出版了暮光之城(Twilight),以及之后的一系列小说新月(New Moon)、月蚀(Eclipse)、破晓(Breaking Down),此部小说主要围绕着女主角伊莎贝拉‧史旺与男主角吸血鬼爱德华‧库伦,犹如现代版的罗密欧与茱丽叶,叙述吸血鬼和人类之间禁忌的爱。
在欧洲,从历史开始的时候,就蔓延着吸血鬼的传说。
成千上万的人们相信这一传说并在黑暗里因为这个传说而颤抖。
吸血鬼是一个古老而神秘的种族。
理论上来讲,所谓吸血鬼,可以理解成为某种程度上的死尸。
他们没有心跳和脉搏,也没有呼吸,没有体温,而且永生不老。
同时,他们有自己的思想,会思考,会交谈,也会四处走动,甚至还会受伤和死亡。
人们都认为被吸血鬼吸食了鲜血之后,被吸食的人不会变成吸血鬼。
被吸血鬼吸食过的人可能死亡,但是并不会变成吸血鬼。
如果一个吸血鬼打算令一名人类变成吸血鬼,必须将自己的血液给予对方。
被吸食者接受吸食者的血液,两种血液融合才有可能变成吸血鬼。
这种血液融合的现象会带给被吸食者以完全奇妙的感受,这个过程被称为“初次拥抱”。
在初拥之后,被吸食者既变成吸食者的后裔,按照密党的戒律,吸血鬼不能随意发展自己的后裔,而且一名吸血鬼必须为自己后裔的行为负责。
【起源】吸血鬼在英文中为vampire,意思是僵尸、吸取血液的恶魔的意思,是西方世界里著名的魔怪,之所以说是魔怪,是因为他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既不是神,也不是魔鬼,更不是人。
就象被上帝遗弃一样,这一点在影片《吸血迷情》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
作为一个和人类关系密切(吸血鬼通常是隐藏在人群中间的)的恶魔形象,它在开始的几百年的传说里一直带有离奇而恐怖迷幻的色彩。
近百年来,随着浪漫主义文学和影视兴起,带有神秘唯美的吸血鬼形象更成为了浓郁而坚持的文化情节——一个从宗教走向感性膜拜的奇特的夜之魔鬼。
而现在,吸血鬼主要用作比喻榨取他人血汗、劫取他人钱财、思想或者其他资源的人。
最早的吸血鬼形象难以确定,但一般来说有以下两种论点: 1.该隐(圣经,创世纪4:1-16),因杀兄弟而受上帝诅咒。
2.加略人犹大,出卖耶稣的门徒,後来因为後悔而自杀(圣经,马太福音27:3-5)。
传说上帝使他不死,永远孤独,用作惩罚他。
所以,现在的吸血鬼,都须保持神秘,永远孤独。
有推测表示吸血鬼的故事最早来自远东,商人们通过贸易航路把传说带到了东欧。
诞生了现代版本的吸血鬼神话。
斯拉夫语地区的吸血鬼民间传说最多,历史可以追溯到基督教与异教信仰激烈冲突的9世纪。
事实上,在18世纪前是没有现代意义上吸血鬼一词的。
英语中第一次出现这个词是在1732年。
有人认为,当时欧洲应该已经有吸血鬼神话了,那时爆发了大规模的狂犬病。
【吸血鬼的辈分阶级和名词】 在血族的世界中,辈份便代表地位以及能力的高低。
当然,由于血族不会衰老,所以实际活过的年纪和看起来的年纪没有关系。
上古者、第三代吸血鬼(Antediluvian)他们是最古早的吸血鬼,并且可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物。
一般传说他们是该隐的孙子(第叁代吸血鬼),没有人知道这是否只是传说,但可以确定的是,如果他们真的存在,而且介入了当代血族的事务,那么他们一定不会让事情善罢甘休。
因为自古以来,便传说这些古老吸血鬼之间一直进行着千年圣战(Jehad),所有的后代血族在他们眼中都只是傀儡。
他们只要说一个字,就可能造成整个血族间天翻地覆。
在卡玛利拉习俗中,“Antediluvian”甚至是一个禁制的字眼。
长寿者、玛土撒拉(Methuselah):这是传说中的血族,他们活了一两千年之久,算是第四或第五代的血族。
据说他们的身体在长年的岁月中,产生很大的变化。
然而很少人确定他们是否存在,毕竟经过如此漫长的岁月,就算是不死之躯,也可能因为疯狂或厌世而毁灭。
如果真有存活至今者,也必然不问世事,不会加入任何组织。
而且,无庸置疑地,他们绝对拥有十分强大的异能。
长老(Elder):长老们通常已活了两百到一千年,他们拥有强大的能力,多半已在血族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掌握了相当权力。
仆人(Ancilla):新进成员经过五十至一百年后,只要奉守诫律传统,便可能受到长老们的关注。
他们虽然还很年轻,但是已经具有相当的能力。
这是进阶至长老的中间阶段。
不受管束者、叛徒(Anarch):有些叛逆性极强的新进成员会成为叛乱之徒。
他们会因为叛乱的作为,而受到长老们的注意。
但是他们不可能进入正式政治运作之中。
婴儿(Neonate)是刚被引介给亲王的新进血族成员,但还未在血族社会中闯出名号。
他们是最年轻的血族,当代的Neonate通常是第十叁代之后。
贵公子(Childe)是还未被介绍给亲王认可的吸血鬼,他们也未被自己的尊长(Sire)所释放。
通常Childe是被当作儿童般被尊长照顾带养。
【吸血鬼的职位】 亲王(Infante):通常已活了两百到一千年,他们拥有众多强大的能力,血族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最少有100人子嗣或仆人,掌握了相当权力。
长老(Presbyter):与Elder不同,这个长老是管理氏族内部的长老,并非是整个血族最高卡玛利拉会议的长老。
通常已活了两百到一千年,比亲王高一些等级。
领主(Suzerain):是赐予卡玛利拉会议领地的血族,suzerain原意是宗主国,也就是说他就是一片领地最高主人。
通常一世纪一任,不得连任。
公爵(Duke),侯爵(Marquess),伯爵(Comte),子爵(Vicomte),男爵(Baron)。
下面列举的词汇大多是会在游戏中出现的吸血鬼专用词汇,整个词汇表来自《Children of the Inquisition》和一些影视作品。
该隐(Caine):亚当和夏娃的长子。
被认为是第一个吸血鬼。
氏族(Clan):一群有着由血缘决定的共同特征的吸血鬼。
现在已知的氏族有13个,都是由第3代吸血鬼创建的。
初拥(Embrace): 把一个人类转变为吸血鬼的过程。
需要先吸干对方的血,再把一些吸血鬼的血回灌到对方体内。
世代(Generation):表示某个吸血鬼和Caine(该隐)之间差了多少代。
也就是吸血鬼的辈分。
高贵的圣战(Great Jehad):争取在新大陆“美洲”最高地位的战争。
从十七世纪一直持续到现在。
异端审判(Inquisition):十三,十四,十五世纪时由人类发起的消灭吸血鬼和其它超自然生物的战争。
“千年圣战”(Jyhad):一场血族之间的永不停息的征战。
通常是辈数高的吸血鬼把被数低的吸血鬼像炮灰一样投入这场战争。
魔党成员使用这个词的情况比别的吸血鬼多,因为在他们眼里任何的战斗都属于千年圣战的一部分。
假面舞会(Masquerade):一个戒条或者说是传统,要求血族不能在人类面前露出自己的真面目。
这个规则在恶灵生物歼灭运动(Inquisition)爆发后被制定。
用以保护血族的生存。
但是魔党成员并不十分遵守这个戒条。
联系(Vinculum):一个系群内成员间的由于Vaulderie引起的互相团结的联系 ,类似一个微弱的Blood Bond。
血液(Vitae):人类血液,正宗人类血液!
人造血(sanguification):吸血鬼学会制造人类血液替代品,在《黑夜传说》中提到过;动漫《吸血鬼骑士》中提到叫“血液凝合剂”,也有吸血鬼的体质不适应这种药剂。
【吸血鬼的传说】 欧洲中世纪14世纪左右,教会公开对外承认确实有吸血鬼存在。
吸血鬼的起源,最早是在基督教《圣经》上出现的。
其人物为该隐。
相传,因为人类始祖亚当与夏娃受撒旦诱惑而吃下智慧之果被上帝诅咒并驱逐出伊甸园后。
亚当和夏娃生下该隐与亚伯两个孩子。
该隐是负责耕种,亚伯负责放牧。
有一次,向上帝献祭时,该隐只能拿出了一些蔬菜和稻谷作为祭品,而亚伯却拿出了羊羔一类的肉类作为祭品。
上帝惟独垂青亚伯的祭品,导致该隐的嫉妒并最终用石头砸死其弟弟亚伯。
这一切都没有逃出上帝的眼睛,上帝唤该隐到自己身前。
问其弟弟亚伯的去向,该隐谎称不知道。
后上帝便将该隐所做之事一一道出并诅咒该隐: “你做了什么事呢?
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
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
现在你必从这地受诅咒。
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
”该隐对上帝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
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以致不见你面。
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
”上帝则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
”上帝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
于是该隐离开上帝的米那,去往在伊甸东边的挪得之地。
(摘自《圣经·创世纪》4章10至16句) 在圣经中的记载到这里就算完了,但是相传该隐后来流浪到红海附近,遇见因为不服上帝而跳红海成为夜之魔女的莉丽斯(也被人认为是撒旦的情人,地球上现在的恶魔大多是他所生)。
他从莉丽斯那学会了利用鲜血而使用魔法和力量,加上上帝对他的誓约“不得杀他”所以就给了该隐永生的条件。
而使用魔法和力量需要大量的鲜血。
所以该隐就是如此成为了吸血鬼始祖(也有人认为吸血鬼始祖是指得莉丽斯)。
顺便提一下,这里有个很好玩的事情,就是吸血鬼内部流传的预言之圣书《挪得之书》和《圣经》中记载该隐出没的地方重合。
成为吸血鬼后的该隐和莉丽斯生下拥有“最近乎神力量”美称的13个第三世代吸血鬼。
而这13个第三世代吸血鬼就演变成了现代吸血鬼的13氏族。
也有传说是说,这第三代吸血鬼是指得挪亚方舟里的人类。
等洪水退后,他们从方舟中走出来与第二世代吸血鬼发生圣战,并将所有第二世代吸血鬼杀死就是如此,第三代吸血鬼就被誉称为“最近乎神力量”的吸血鬼。
而数千年後的今日,吸血鬼的血脉已经到达第13至第15代了。
在中世纪以前,吸血鬼成员由于拥有特殊异能和不死之躯,通常可以成为一方霸主,甚至互相争权。
直到十四世纪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审判所确知吸血鬼的存在,随即大肆进行补杀。
虽然吸血鬼拥有异能,但是任何一名吸血鬼都无法同时阻挡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胁。
于是吸血鬼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机。
为了因应恶劣的局势,当时的几个吸血鬼氏族(约为第六至八代)不得不进行结盟,于是产生了 Camarilla (密党) 盟派。
这是由七个氏族所组成的盟派 ,也是至今较大的盟派。
密党创立之时立下了六道严格的诫律传统 (Six Traditions ),要求盟派中的後世吸血鬼永远遵行。
整个戒律传统的最高宗旨, 就是规定吸血鬼必须隐匿於人类社会中,绝对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导致吸血鬼生存的危机,这就是「避世」戒条的来由。
密党之外的另一个盟派是魔党(The Sabbat)。
虽然每个氏族都可以加入魔党,但主要是由两个氏族所控制。
魔党是卡玛利拉的宿敌,他们不承认避世的教条,他们以恐惧、武力和威胁作为统治方式,传说魔党会将新加入的吸血鬼活埋,造成其恐惧,并再以仪式和血系 (Blood Bound)加以控制。
魔党还将人类视为低等动物,随意驱使残杀。
密党成员通常称呼撒霸特为「黑暗之手 」。
另外,未加入密党或魔党的其余四个氏族,则通常在两个盟派的斗争中保持中立或见机行事 到这里,可以算是上古吸血鬼们就没有什么记载了,或许有但是没有找到。
为什么都认为吸血鬼大多背景是在中世纪的欧洲?
这是因为一本最早最经典的吸血鬼文学而造成的。
再加上标准吸血鬼总是住在欧洲中世纪那种古堡里,又是活个几百年几千年的,而且吸血鬼又是超级怀旧主义者,所以总让人联想到欧洲那个残忍野蛮的黑暗时代。
而这本书造成现代吸血鬼的是Bram Stoker的《吸血鬼伯爵德古拉》(英文《Dracula》)。
当时Bram Stoker准备写这本小说在查阅资料时无意间发现了关于这为意含恶魔之意的大公的名字。
后来就用这名字命名了。
而且在欧洲历史上,确实有德古拉这个人。
他以残忍而出名。
常常将战俘从臀部插入一根长长的木棍然后一直穿过正个身体从嘴巴出来,再将木棍高高树立而起,让战俘折磨而死。
看看我们的犹大是为了什么出卖上帝之子的?
对了!
13枚罗马银币!!!!
所以也就另一个说法,吸血鬼的另一始祖——犹大。
这里要注意,就是第三世代的吸血鬼在完成圣战后,似乎就都进入了休眠。
之后吸血鬼的一些事物就很少了。
一直到14世纪左右,基督教会公开承认了吸血鬼的存在然后就导致宗教裁判所大规模的捕杀。
而在这一段时间,唯一能和14世纪挂上一点点钩的就只有犹大了。
不然不可能平白出现一个吸血鬼的。
【圣经中的语言】 希伯来人对血的崇拜和恐惧形成了一种难耐的情结,一方面血是灵魂和生命的象征,而另一点上他们又把血认为是灾难不祥的标记。
就象受蛇诱惑的夏娃,她的后裔从此有了月经,那被认为不洁净的伤口,所以,基督教认为,血同样代表着罪恶。
我对以色列的孩子说,你们不可吃任何活物的血,因为那就是它们的生命,否则你们就会受到惩罚!
(摩西律法,《旧约·利未记》) 中世纪的基督教世界里,血仍然被赋予超自然的能力,同时它得到了鬼神学的辅助和渲染,于是吸血鬼迷信正式出现登场——这迷信本身有很大的基督教煽动性,在当时甚至一些巫师和医生认为血有赎罪功能,同时出于对圣母玛丽亚的崇拜,他们开出以处女的纯洁之血作为最好的药方,来治疗和延缓衰老。
【与吸血鬼相关的历史人物】弗拉德三世像 巴托里伯爵夫人像吉尔斯·德·莱斯男爵(Gilles de Rais,1404年-1440年10月26日):著名的黑巫术师,百年战争时期他是圣女贞德的战友,曾被誉为民族英雄,贞德被俘以后,男爵退隐于马什库勒和蒂福日的领地埋头研究炼金术,希望借血来发现点金术的秘密,他大约把300名以上的儿童折磨致死,后来被施以火刑。
但他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吸血鬼。
弗拉德三世(Vlad III,1431年11月-1476年12月):他是15世纪时瓦拉几亚公国的领主,他有两个绰号:穿刺公(Ţepeş),龙之子(DRACULA),他曾击退了来自奥斯曼帝国的入侵者,成为民族英雄,但他残暴冷酷,曾将成千上万的战俘用尖木桩钉死,许多编年史都将他描述为暴君,“即使是历史上最嗜血的古罗马暴君:尼禄,戴克里先也没有如此残酷和难以计数的刑罚”最重要的是,400年后,英国作家布拉姆·斯托克以其为原型写成哥特式小说《德古拉》(Dracula,1897年出版),他才得以闻名天下,并随着斯托克小说被一再改编、搬上银幕、舞台、电视而成为吸血鬼的代名词。
弗拉德三世像现藏于维也纳艺术历史博物馆。
巴托里伯爵夫人(Erzsébet Báthory,1560年8月7日-1614年8月21日):这位夫人是那达斯地伯爵的遗孀,由于伯爵常年在外征战,伯爵夫人无聊之间,在仆人托尔科的怂恿下,学习妖术,在1600年伯爵去世以后更加肆无忌惮,经常挟持附近村庄里的少女,并加以折磨,据相关编年史记载,伯爵夫人在喝受害者的血时非常快乐,甚至把血装满浴盆用来沐浴,使自己永保青春美丽。
其奶妈尤奥,管家乌依瓦里,女巫达尔维拉亦有参与此事。
1610年12月30日,她的表兄图尔索伯爵率兵攻克城堡救出一些受害者,伯爵夫人因其贵族关系,而只被判终生监禁,共犯一律处以极刑,城堡也由此荒芜。
巴托里伯爵夫人的画像现藏于布达佩斯Andras Dabasi国立博物馆,历史画廊。
【卡玛利拉六戒律】(密党所立) 第一戒条:避世 第一条传统是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血族戒律:避世。
违反此传统的血族会受到最严厉的处罚,而整个血族也可能因此受害。
第二戒条:领权 中世纪以前的血族大多有自己的地盘,但当代的血族领域通常是指亲王的辖地。
有些地方的亲王力有未逮,会将辖区暂时分封给长老们管理,这大多含有政治上的互动意义。
有些年轻的叛逆者会扭曲这项传统的原意,想要结党成派地形成地方势力。
就像街头黑帮一样,这些小帮派常常彼此争斗。
但只要他们不违反潜藏的戒律和亲王的号令,不让事情闹得太大,长老们并不会在这一点上加以过度约束。
事实上,亲王通常会设法让这些街头帮派彼此不合,让叛逆的血族成员彼此压制力量。
第三戒条:后裔 这道传统中所谓的长老,本来是指自己的尊长,不过现在卡玛利拉通常解释为该地的亲王。
也就是说,如果血族要创造新的血脉,必须徵得所属地亲王的同意。
亲王对于新创造的血族,拥有绝对的处置权,他可以承认其资格、纳为己出、将其放逐或甚至杀掉。
卡玛利拉赋予亲王这项权力,以控制叛逆者的数量。
第四戒条:责任 血族有义务全责照顾自己创造出来的晚辈,直到引介给亲王释放身份为止。
在血族社会中,晚辈是被当作孩童一样的教导抚养,尊长必须尽力加以指导教养,使其成熟。
一旦被亲王认可之后,晚辈便获得独立之身,拥有和其他正式血族成员一样的权利。
当然,被释放的新血族成员如果仍从事一些“幼稚”的行为,便会受到其他血族的耻笑。
新血族成员必须以能力证明自己的确有资格成为血族社会中的成人。
第五戒条:客尊 通常血族很少远行,但是只要进入其他血族的领地,便必须接受其统治。
当代的的领地指的就是亲王的辖地,当血族进入某亲王的辖地时,通常必须晋见让其知晓。
晋见的过程随不同的亲王而异,有些亲王要求正式的会面仪式,并且必须通报血脉身份,有些则以简单的方式互相认识。
进入他人领地未通报的血族,若被发现,通常不会受到太大惩罚,只会被抓到亲王面前质问一番然后饬回。
这项传统主要是为了保障亲王的统辖权,因此亲王在晋见之后,通常不会过度拒绝外来者,除非是恶名昭彰之徒。
叛逆者常不愿主动遵守这项传统。
另外,Methuselahs也大多不理睬亲王的权力,因为他们通常活得比亲王还长久,能力十分强大,在他们眼中,一般血族和人类没什么两样。
第六戒条:弑亲 这项传统向来备受争议,过去的 Elder指的是尊长,但当代的意义已逐渐转为特指亲王。
也就是说,只有亲王拥有处决辖下血族的权力,这项权力是受到卡玛利拉所认可的,只要亲王是因为维护传统而使用此权力,通常长老便会支持他。
这也是当代年轻血族与年老者的主要冲突点。
犯下“谋杀罪”的血族成员,通常会被亲王以猎杀令缉捕。
对于严重违反传统戒律的血族,所谓的惩罚通常只有三个字:杀无赦。
亲王有权下达猎杀令,他通常会秘密命令一些或全部辖地中的血族补杀犯戒者。
若有其他血族敢协助被猎杀者逃亡,将视为是对亲王权威的严重触逆,而成功捕捉到被猎杀者的血族,通常会获得一定的名声,同时也可能有权取得被猎杀者的血液,因此许多年轻的血族常愿意参与猎杀行动。
一般而言,只要亲王下达了猎杀令,便在辖地内永远有效。
但是卡玛利拉允许高层的秘密会议 (Conclave) 事前否决亲王的命令,参与秘密会议的成员以正反证据作为表决依据。
若亲王不遵从秘密会议决议,虽然不会受到任何惩罚,但是必然会损失相当的名望。
六大戒律为Camarilla (密党)创立之时立下的,所以其他党派不必遵守。
【血族氏族(吸血鬼氏族)】 《Brujah 族》布鲁赫 族 一般认为Brujah是血族中最适合战斗的氏族,确实,Brujah成员体格基础是所有血族中最好的。
不过Brujah成员信仰观念的复杂程度也是血族中数一数二的。
从纳粹主义者到环境论者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外人看来Brujah只是一群乌合之众,仅仅因为对权威的蔑视才使他们走到了一起。
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正确,但是与事实也差不太远了。
有一个笑话说,Brujah还留在密党的唯一原因就是他们之中没有一个能完全代表他们去填离党协议。
事实上Brujah的不统一主要因为他们的成员人数。
没有任何其他氏族有像Brujah那么多的成员成为无政府主义者(Anarchs)。
可以这么说,每天晚上都有Brujah成员背离密党的事情发生。
那些依然留在密党中的Brujah成员对长老和亲王来说也是些麻烦的家伙。
尽管如此,Brujah成员还被认为是重要的武士--因为在面对面的战斗中,没有那种吸血鬼比他们更可怕。
这个氏族主要分成3个派系: Iconoclast(the TRUE anarchs):他们对所有的一切都加以抨击不尊重任何机构或是权威。
他们遵守潜藏戒律,不过仅仅是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
Idealist:大部分年长的Brujah成员和几乎所有的Brujah长老都属于这一派。
他们从过去的历史中吸取智慧和指导,相信Brujah应该团结一致建立一个新的Carthage。
Individualists:上两个派系之间的折中派,他们为了氏族的未来而共同努力。
但他们不像Idealist那样要求别人服从他们的指挥。
《Gangrel 族》冈格罗 族 Gangrel也许是所有血族中最接近自然内心的氏族。
这些漂泊不定的独行者们不喜欢社会的束缚而喜欢野外的舒适生活。
不过他们怎样在野外避开狼人的进攻还是个迷。
也许他们有改变自己的外形来欺骗别人的能力,如果有人说他看见了一个吸血鬼变成了狼或者蝙蝠,那么他见到的十有八九是Gangrel。
和Brujah一样,Gangrel成员通常是强大的战士。
不过和Brujah不同的是,Gangrel作战时的勇猛不是来源于无法无天的狂暴而是来源于他们的兽性本能。
Gangrel成员渴望理解自己灵魂中的兽性(the Beast)。
夜间他们会和其它动物交流。
当Gangrel成员的兽性爆发失控时(Frenzy),他们的身体将不可逆转的拥有部分动物的特征,有时他们的眼睛会变得像猫眼,他们的脚也可能变得像是爪子,甚至有可能长出尾巴。
所以,很多年长的Gangrel成员看起来更像某种动物而不是人类。
在一些较少的情况,他们的意识也会有动物化的倾向。
《Malkavian 族》迈卡维 族 即使是其它招人憎恶的家伙也非常害怕 Malkavian 成员。
他们被诅咒的血液污染了他们的神志。
一个Malkavian成员在被初拥(the Embrace)后不久就会变得神经错乱(当然,前提是他们在这之前还没有神经错乱)。
这些家伙神经错乱的症状可谓多种多样,从狂大症到妄想症到多重人格都是很普遍的,事实上也没有什么症状从未出现过。
Malkavian通常被认为非常危险。
由于他们常受突如其来的欲望和莫名其妙的幻觉所支配,有时甚至会把刀锋对准别的血族。
而且由于他们的疯狂使他们失去了对疼痛和最终死亡的恐惧,所以要制服他们也非常的困难。
因为这个原因,他们也被整个血族社会排斥。
但实际上在癫狂的背后,Malkavian 成员往往有着过人的洞察力,甚至可以说是智慧。
《Nosferatu 族》诺菲勒 族 由于他们丑陋扭曲的外貌,Nosferatu 必须远离人类社会在地下生活,而不能像其它的吸血鬼那样藏身于人类社会之中。
Nosferatu 在被初拥之后就一天天变得丑陋,其它的血族都排斥这些生活在下水道或者地下墓穴的家伙,认为他们是令人生厌的东西,不是非常必要就不和他们来往。
由于他们的丑陋和污名,他们在地面行动时尽量避免被人发现,这也使他们比任何别的生物都了解城市中暗巷和角落。
再加上他们高超的潜行和偷听技术,城市里没有任何风吹草动能逃过 Nosferatu 的耳目。
而且由于共同的残疾和受到的蔑视,Nosferatu 的成员间极其的团结,这里不会有在其它氏族中随处可见的争斗。
由于他们的团结一致,你如果得罪了他们中的一个成员也就等于得罪了全部的 Nosferatu 成员--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
《Toreador 族》托瑞多 族 Toreador 有着很多的别名,包括“坠落者”,“艺术家”,“装腔作势者”,甚至“享乐主义者”。
但是任何概括的归类都是对这个氏族整体的一种歪曲和伤害。
按他们个人情况和当时情绪,Toreador成员涵盖了雅致与华丽,才华横溢与愚蠢可笑,富于幻想与闲游浪荡之间的种种情况。
也许这个氏族唯一的整体特征就是成员都有着带审美感的热情。
Toreador 的成员无论做什么事都充满了激情。
在他们看来,永恒的生命应该被好好的享受。
他们中间许多成员生前就是画家,音乐家或者是诗人。
而其它更多成员则把数个世纪的时间用在对艺术创作的可笑尝试上。
Toreador 成员和 Ventrue 成员一样喜欢待在上流社会。
不过和领导密党的 Ventrue 的成员不同,Toreador 成员不喜欢那些枯燥无味的官场应酬。
他们在上流社会活动是为了被注目和被赞美--而这一切来自于他们诙谐的言语,优美的举止和简朴但充满激情的生活方式。
《Tremere 族》辛摩尔 族 Tremere 是已知的氏族中历史最短的之一,它是在黑暗时代(Dark Ages)早期成立的。
Tremere 最初的成员是一群渴望永恒生命的人类魔法师,他们不知是受到什么力量的帮助,竟然通过炼金术,魔法和一个 Tzimisce 长老的血得到了吸血的能力。
不过他们很快发现自己原来的法术不再有那么大的威力。
但通过学习和奉献,他们掌握了一种新形式的魔法-- Thaumaturgy。
这种魔法是借助血的力量完成的。
由于他们成为吸血鬼的方法,他们成为了其它吸血鬼氏族的敌人。
不过,由于 Tremere 成员在抵挡人类挑起的“超自然生物歼灭战争”(Inquisition)中所作的贡献,以及他们严守潜藏戒律(the Masquerade),Tremere 终于在密党中有了一席之地。
在密党中,Tremere 用他们魔力证明了自己是强大的盟友--当然,也可能是危险的敌人。
事实上,Tremere 为密党使用他们魔力的次数和为了自己使用的次数差不太多。
《Ventrue 族》梵卓 族 文雅,贵族化的 Ventrue 是密党的领导者。
他们维护着密党的基础,在密党最危险的时候指挥成员们度过难关。
即使到了现代,大部分城市的亲王也由 Ventrue 的成员担任。
在古代,新的 Ventrue 成员要在贵族,富商或者其它上流社会成员中挑选。
到了现代,则从商业世家的成员,社团领导者或者政治要人中选出。
不管他们生前是干什么的,Ventrue 成员负责贯彻监督古代戒律的实行,并且决定密党的方向。
如果你问一个 Ventrue 成员他们氏族所起的所用,那么他会回答说潜藏戒律全靠他们来维持执行,如果没有他们潜藏戒律就不会被执行,如果潜藏戒律不被执行那么血族将不复存在。
虽然他们和Toreador 成员一样经常出现在上流社会,但他们对炫耀自己和闲谈不感兴趣。
有些其它血族误认为他们傲慢而贪婪,但是对于 Ventrue 成员自己来说,领导人的角色带来的负担远比荣誉要多。
【吸血鬼的科学解释与相关史实】有研究传说中的吸血鬼有可能与狂犬病有关,理由是相当多的症状与其较为相符:畏光,讨厌刺激性的气味(如大蒜),面色苍白,有口部肌肉抽搐想咬东西的欲望(讹化为尖的牙齿并善于咬人),传染途径(被咬后感染)等等,并认为吸血鬼的传说可能与古代大规模疫情爆发有关。
目前比较公认的关于吸血鬼的解释是:被认为是吸血鬼的人实际上是血卟啉病(血紫质病)患者。
血卟啉病又称血紫质病,是由卟啉产生和排泄异常所引起的代谢性疾病,多有遗传因素。
先天性红血球紫质缺乏症(Congenital Erythropoietic Porphyria),因缺乏合成血红素之酵素,造成前驱物之一“紫质(porphyrin)”的累积。
紫质会累积在血液及尿中,尿液会呈红色,且因为紫质具强力的吸光性,病人皮肤会对光敏感,牙齿会出现萤光,亦会造成贫血。
根据卟啉代谢紊乱的部位,分为红细胞生成性血卟啉病、肝性血卟啉病。
本病多见于婴儿,成人也可发病,称为迟发性皮肤血卟啉病。
此病患者怕光(光照后会引起皮肤溃烂、结痂、大面积黑色素沉着。
),对大蒜过敏(大蒜的刺激性气味能引起病发。
),眼珠呈红色,补充血红蛋白有利于缓解病情。
少数偏激患者认为饮用鲜血可以补充血红蛋白,从而引发了吸血鬼传说。
14世纪,欧洲发生了大面积的瘟疫,为了避免受到传染,人们往往并不仔细辨别病人是否真的死去而就匆匆将他们掩埋,由于某种原因人们打开坟墓,会发现尸体变了姿势,还沾有血迹,这不过是由于当时被掩埋者尚未死去,在棺材内醒来后挣扎所至,但在当时因为贫穷和缺乏教育的地区如东普鲁士,西里西亚,波希米亚等地却被传为吸血鬼,从而引发了持续几百年的吸血鬼迷信。
18世纪是吸血鬼的黄金时期,1710年瘟疫再度流行,东普鲁士深受其害,当局为了消除人民的恐惧,或者说官民一致认为瘟疫的罪魁祸首是吸血鬼,当局采用了许多骇人听闻的手段,比如把一座公墓里的坟墓全部打开,看看哪些人的尸体没有腐烂或指甲、头发等有没有在死后继续生长。
近期的流行文学中较常见的一种解释方式则为病毒说,首见于科幻小说──我是传奇。
此种学说假设吸血鬼是由病毒感染而做成基因改变的人类而成,此种病毒多被假设成会破坏被感染者的自我生产血染功能,同时有着帮助各种血型的血液混合的效果。
传说中吸血鬼能变身成动物或烟雾,可能是指动物和气雾能传染狂犬病影响而产生的说法。
由体液和血液传播,因此在咬吸血液的行为时,会传播到被吸者体中。
此种说法多以病毒本身已经因为难以传播而绝种,来解释吸血鬼不再存在的原因。
但反过来说未来也可能因为开发生物武器而变成威胁全人类的安全,也衍生了很多丧尸故事。
还有比较特异的说法,如血战的吸血鬼翼手,其实是类似外星人的生物,只是能假装成人类,原型可能是出自宇宙保卫队的吸血外星人。
【其他文学作品】历代文人墨客写下了大量的诗歌剧本借吸血鬼来反映人类社会,如:拜伦的《吸血鬼》(1816年)、科勒律支的《克里斯特贝尔》、济慈的《无情的美人》、《拉弥亚》。
大仲马、狄更斯也有过相关的作品。
在这些作品中斯托克的《德拉库拉》(有译《惊情四百年》)对后世有很大的影响力,因为主角的吸血鬼来代表了被侵略者统治的人民反抗的决心不死,并把其愤怒转化为对侵略者的仇恨(包括了作者的爱尔兰人和主角的罗马尼亚人,反抗英国和土耳其的高压统治),后世在流行文化中吸血鬼的正面形像便是从本书而来,并首创了真祖的概念对吸血鬼作正面的解读。
美国作家李察·麦森(Richard Matheson)在五十年代创作的科幻小说《我是传奇》(I am legend)中,假想在未来人类因为微生物改变了演化的过程,一般人受到感染后除非死亡外,通常就退化成了类似吸血鬼的新人类,继承《时间机器》中未来的地底食人族的思路,而在电影版(如第三次拍摄的魔间传奇)中被改编成类似丧尸的变种人,和其他所有故事中吸血鬼的概念不同,并成为了影像媒体中普通人类和丧尸大战的始祖。
美国作家安·莱丝(Anne Rice)于1976年发表《夜访吸血鬼》(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一书,之后又以此书中的角色黎斯特(Lestat de Lioncourt)作为她《吸血鬼记事》系列的主角,此系列已获授权翻译为中文版的有:《夜访吸血鬼》(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吸血鬼黎斯特》(The Vampire Lestat)、《天谴者的女王》(The Queen of the Damned)、《肉体窃贼》(The Tale of the Body Thief)。
其中又以《夜访吸血鬼》因在1994年被改编为电影,登上大屏幕而最为人所知。
美国作家柯斯托娃(Elizabeth Kostova)2005年的作品《历史学家》(The Historian)亦在欧美掀起新一轮的吸血鬼热潮。
此书并会改编成电影,电影版权由新力影业(SONY Pictures) 夺得。
日本作家菊地秀行在八九十年代写的《吸血鬼猎人D》,和早夭作家吉田直新世纪的《圣魔之血》,有继承《我是传奇》和《时间机器》的思路,设定在未来有人类吸血人种和普通人同时存在的世界观,两书都曾被改编的动画。
港澳方面,近年则有澳门作家少陈的小说作品《吸血鬼之恋》,2002年发表于oldchan.com,后被连载至澳门日报,另外香港作家乔靖夫亦有《吸血鬼猎人日志》系列,全书四册,及一册特别篇。
英国小说家向达伦出版了一套系列小说《向达伦大冒险》,内容有关吸血鬼的冒险故事。
但书中的吸血鬼与上述定义不太相同,而且还创造了另一种吸血生物──吸血魔(Vampaneze)。
台湾小说家九把刀的小说《猎命师传奇》,亦有吸血鬼之出现,于此作中又称血族和上文的未来吸血人种相似,为在人类演化中突变的族群,体质和体能均高于人类,但分外惧怕银和阳光,不怕十字架和圣经,部份吸血鬼具有特异能力(如:幻术等)。
影片虽短,但片段情节个个经典,个个是现实生活中我们所希冀的,我们都像要有一个独特的他,他视我们为独有的海洛因,只让他为之倾倒。
因为爱,所以离开不了,也因为爱不忍伤害。
爱德华是吸血鬼,他爱上了人类的贝拉,贝拉散发的气息时刻都诱惑着他汲取她美味的鲜血。
因为爱所以忍受,所以害怕伤害,也更加渴望她幸福快乐。
爱情都希望得到认可,得到祝福,每个爱恋的人都希望另一半的家庭能够接纳自己,能够支持,呵护自己。
也希望自己的另一半可以无所不能,就像影片中的爱德华,他可以飞树灭坏人,可以安静却炽烈的凝视你,默默保护你,可以为你不顾一切。
当然这样完美的人只存在影片中这种说法我不认同,我相信现实中也有这样的好男人,他也可以保护你,只是没有这么的玄幻,没有这么的夸张罢了,相信爱情,相信不完美的你可以遇到你眼中的完美的另一半。
本来应该静下心做小潘的论文陈述,可是心胸间总觉得有一股情绪难以平复,突然意识我必须,对twilight写点什么。
先来说说我看这部电影的原因。
第一,自从N年前在午夜独自一人看了《惊情四百年》之后,就对吸血鬼有一种执著,然后又看了由华丽丽的一帮美男演的《夜访吸血鬼》、《黑夜传说》、《月光》等等之后,我就彻底恨不得也被他们咬上一口也变成吸血鬼。
第二,我的gee也是吸血鬼的忠实拥趸者(gee的吸血鬼扮相超级好看呢),甚至他的MSN地址也是以vampire-gee开头的。
第三,twilight才上映的时候推出来的海报,只露了男主角的小半边脸,乍看上去会让人以为也是个型男(看完电影总算知道为什么一开始海报只让他露半边脸了)。
第四,前段时间文艺片看多了,怕被人说有装B之嫌,于是觉得应该看部商业片换换口味,可谁知道看完之后才知道,装B的不是我,是这电影,确切的说是这男主角。
综上所述,我被连拐带骗的看了这部电影。
看完之后有以下几点费解: 第一,看完电影之后一直有个很变态的想法萦绕在我心中久久不能离去。
那就是,作为处在整个食物链最高端的我们,如果我们不是素食主义者,如果我们极其热爱吃猪肉,如果一头猪长得很英俊潇洒一支梨花压海棠、人见人爱花见花开,那么我们是否也应该拼命克制自己对食物的渴望,爱上一头猪呢?
对于这一点我真的很费解!
第二,电影里的几个吸血鬼,平心而论,除了男主角长得比较抽象其他几个都还可以的,可是那个吸血鬼爸爸怎么看怎么像是从指环王里演完精灵然后再来twilight客串的,从妆容到头发怎么看怎么像是剽窃指环王的阿。
第三,危险来临的时候,这几位吸血鬼都要先排个阵势,放低身子做蹲坑状,龇牙咧嘴做唬人装,各位,你们是吸血鬼哎,当你们自己是恐龙战队变身呢啊。
学学人家《黑夜传说》里的吸血鬼,别给吸血鬼坍台了!
第四,头一回听说吸血鬼在阳光下能像钻石一样闪闪发光的,先赞一下作者的想象力。
可是您是不是不知道,吸血鬼的死刑就是将其放置在阳光下,使其石化或者变成灰,那时候怎么可能还bling bling的闪阿闪阿!
中国的手机电视直销广告看多了是吧!
第五,这部电影又是近年流行中国元素的一个铁一般的佐证——连国外的吸血鬼都能跟卧虎藏龙里的诸位大侠一样利用上乘的轻功飞檐走壁了,这股中国风刮的…… 哪位博学广闻的大侠可以帮我答疑解惑阿,小女子不慎感谢!!!
搁笔,突然发现这篇东西写的很像论文综述,间接证明小潘潘的教学非常成功!!!
Twilight在英语里是一个挺优美的词,表面意思是日出日落前的微光,内涵就更丰富了,所以很难在汉语里找到一个恰当的词语来翻译。
两年前任天堂的电视游戏大作,塞尔达传说 Twilight Princess发表时,就在华语游戏界引起了争论,有翻译成曙光公主、黄昏公主两种主流,也有翻译成黎明公主、阴阳公主、含光公主等等不同说法,到最后也没统一。
关于Twilight这部电影,目前主流的翻译是暮光之城或者暮色,我觉得还是很不错的,结合本片的意境,暮光这个词基本能够把那種光影交融的景色的感觉表现出来。
至于香港上画时翻译成“吸血新世纪”,从名字上彻底的毁灭了这部如此浪漫的电影,实在是充分体现了某些人群的没文化。
当狮子爱上绵羊-必看的浪漫爱情故事《Twilight暮光之城》,这部电影改编自击败《哈里.波特》的畅销小说,故事的设定相当的新颖,在一个阳光罕见的小城里,刚转学来的17岁的漂亮MM伊莎贝拉在高中课堂的同桌竟然是一个帅哥吸血鬼爱德华。
MM漂亮外表正好是这个帅哥吸血鬼最喜欢的类型,所以帅哥和MM几乎是一见钟情。
问题是,MM散发出的味道偏偏也是吸血鬼哥哥最喜欢的口味。
于是这个帅哥吸血鬼只能挣扎在爱欲和食欲当中,因为对MM的爱而接近MM,可稍微接近多点,比如打个Kiss什么的,又忍不住想把人家吃掉。
两个小时的电影,前80分钟都在讲这两个人这种禁忌之恋,好在故事够有趣,谈恋爱的过程看起来一点都不沉闷。
两人感情的发展过程经过几个阶段:第一阶段:因误解而讨厌。
帅哥因为太想吃MM了,所以有意避开MM,搞得MM以为帅哥歧视自己。
两人一度产生误会。
第二阶段:英雄救美。
至少两次帅哥吸血鬼运用超能力救了MM。
一次是一辆失控汽车撞向MM时帅哥吸血鬼用手挡住了高速的汽车保护了MM。
另一次是MM晚上单身走夜路碰上几个流氓,帅哥吸血鬼突然出现,用精神力击退了流氓。
第三阶段:身份暴露,堕入爱河。
有疑心的MM使用了21世纪最强悍的搜索工具Google,一下子就发现了帅哥和吸血鬼的共性,高速移动、巨大力量、冰冷皮肤、不朽之身、嗜好吸血。
于是MM和帅哥找了个风景秀丽的森林摊牌,帅哥在铁的事实面前只好承认自己确实是吸血鬼。
不过赶紧解释其实自己家族已经进化到只吃动物(吃素)就行了,只是MM味道太好有点忍不住想开荤而已。
经过一番谈判,两人正式堕入爱河。
从此狮子爱上了绵羊。
应该说,是一只自讨苦吃的狮子爱上了一只傻傻的绵羊。
第四阶段:会见家人。
这段也蛮有趣的。
帅哥把MM带回家。
吸血鬼家族的各个人都亮相了,都长着精致的面孔(吸血鬼真是越来越偶像派了),而且都挺支持这对小情侣。
唯一令人有点担心的是,七大姑八大姨都忍不住盛赞MM味道好,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MM也比较厉害,竟然没被吓住。
从此,这对恋人的身份终于确定,浪漫故事本来可以告一段落了,可是。。。
最后40分钟,无聊的作者为了长期出书骗读者的钱,在这个即将大团圆的时刻,竟然安排冒出了另一个派系的三个吸血鬼出场。
这几个吸血鬼也是男的潇洒、女的漂亮,问题是还在保持着吃荤喝人血的习惯。
他们丧心病狂的设套抓住了MM,刚咬破了MM的手腕,帅哥吸血鬼爱德华及其家族成员赶到了,两派吸血鬼来了一场大战,回到了X-MAN那种超能英雄的电影老路,乒乒乓乓打烂很多东西之后,吃素的吸血鬼打败了吃荤的吸血鬼,把MM救出了魔爪。
可是MM刚才被吸血鬼咬破了手腕,快死了。
帅哥吸血鬼经过思想斗争,顶住了把MM的血吸干的诱惑,只把MM手上的毒血吸了出来。
最后帅哥吸血鬼真正的战胜了食欲,拯救了自己的爱情。
哈利波特和暮光之城相继在欧美走红。
我感觉哈利波特幻想的太天马行空,年龄大点读者尤其是非欧美读者很难找到多少共鸣。
而暮光之城引入的幻想体系比较明确,就是素食吸血鬼,特性很清晰。
在此之上引发的爱情虽然针对的是中学生为主来考虑,但爱情这种东西成年人也比较容易理解。
奇异的身份设定、苍白而英俊的脸孔、现代的故事背景,我相信这个电影在中国不会缺少粉丝。
希望尽快能在国内看到上映吧。
有空来看看我的影评博客http://blog.sina.com.cn/gzhwg假戏真做的中孝介和藤木一惠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539a00100bx56.html电影七磅很矫情,不过还算好电影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539a00100bu3p.html
一开始听到这个名字《暮光之城》,超级有feel,觉得那个悠远啊……再加上周围的朋友七嘴八舌的诅咒发誓说好看。
于是我也没看介绍也没看影评,依稀知道是讲吸血鬼的故事,二话不说载下来兴高采烈的准备连夜看。
一开头是贝拉非常好听的声音的自述,让我有一种“哎,不错哦”的感觉,我还以为是第一人称倒叙式的影片,通常这种叙述手法的影片都比较有深度的说。
后来看着看着不对劲了,怎么开始变成美国的青春偶像剧的类型了。
“贝拉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她不热爱虚荣,不会像其他女孩一样追求时髦,也不愿伪装自己刻意去和合不来的同学搞好关系。
因为母亲再婚的缘故,贝拉搬去和父亲同住……”一出场就是特立独行,一堆人围着她转她却爱理不理的样子,典型的YY小说的女主形象活脱脱就出来了,大伙就那么贱?
好吧我忍,姑且看下去,先不吐槽,我也没觉得女主有多漂亮的说实在话。
“在新学校里,贝拉遇到了一个名叫爱德华的男孩,他跟贝拉遇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不仅英俊、聪明、幽默,而且跟贝拉非常有共同语言。
两人很快就陷入了爱河……”所谓英俊、聪明、幽默云云者,我没发现哪里有体现出来的,搽了一脸粉的小白脸,作者大人还要弄个什么什么家族来让男主可以呼朋引伴,不才斗胆揣测作者大人的生意:为了表现男主的不食人间烟火,绝对不能让他和女主以外的“人类”交往,否则会掉价而且不再神秘(这个是重点),但是男主又要被铸造成温柔好男人的形象,如果是冷峻男的话就会落入俗套(虽然作者大人也忒俗,但好歹没登峰造极,我再忍),于是有弄出一个又庞大又都是俊男美女的XX家族(不好意思我实在不记得这劳什子家族的名字鸟),为了表现男主的家世神秘而且不是装B男。
(插花:我总觉得男主一摆出冷酷表情那眉毛和眼睛就会粘在一起了……)同样也暗示了后面男主“柔软的心”啊:“我不想别人把我叫做怪物。
”再其次,所谓“有共同语言”,我没发现哪里体现出来。
原来男主女主一起做生物实验——“是分裂间期。
”——“可以让我看下麽?
”——“好啊。
”——“是分裂中期。
你要看一下吗?
”——“不,我相信你。
”原来这就是有共同语言的表现,受教了。
再后来,男主为了救女主露了一手绝活后,女主不死心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男主打死不说。
你说男主那么牛X闪闪的特异功能你不会想到什么东西么,至少我已经开始怀疑鸟。
但是女主!
重点的是女主!
她本着格物致知的精神,去Google了一下,不,是好几下。
哇塞,终于知道君为何物了。
那个震撼啊....(插花:导演拍女主电脑的时候还有用好几个镜头快速切换的手法,为了表现——天啊,这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啊!
真相多么可怕啊!
)好吧,我也很震撼。
情节继续发展,女主知道男主是吸血鬼后,经典桥段又来了。
男主把女主带到密林里,聊了一堆乱七八糟的话题之后,女主小心翼翼地说:“我知道你是什么了。
”男主shout:“说出来,大声说出来。
”“吸血鬼。
”终于挑明了,然后导演为了表现男主内心深处波澜起伏的痛苦,男主毅然决定向女主展示自己的恐怖,飞似的把女主背到山顶上,男主站在阳光下,那个太阳金光闪闪啊……我还以为他一转过脸会是一个骷髅头或者什么魔兽的样子(具体参考《天神右翼》里面路西法变成骷髅的样子),娘啊!
男主自卑的“怪物情节”原来就是他的胸毛可以在太阳光下金光闪闪熠熠生辉啊!
这下,不仅女主震撼了,我也给雷得外焦里嫩了。
情节持续发展“随着交往的深入,爱德华因为贝拉与自己的过分接近,必须强力控制自己嗜血的本能,同时,爱德华家族的死敌也前来挑战,面临种种困难,爱德华和贝拉能有情人终成眷属吗?
……”中国通,我能。
作者大人匠心独具,为了表现出一种伟大的,超越种族的爱情,于是整出这么一个东西。
不过估计萌的人大多都小女生,喜欢郭妮啊郭敬明啊饶雪漫啊可爱淘啊之流的小MM肯定被电得七荤八素。
不过抱歉了,我还是非吐槽不可。
《暮光之城》的续集我是打死不看,除非真的有人用打死来威胁我。
鸡肋虽然食之无味,但也弃之可惜。
可惜啊,私以为这电影还是够不上鸡肋的等级,鸡糠吧,我被噎到了。
——————————————————————————————P.S:懒得自己叙述情节了,就借用了剧情梗概。
私以为这梗概还是把电影的精髓给概括出来了哇
My family,we’re different from others of our kind..We only hunt animals.We’ve learned to control our thirst.But it’s you,your scent,it’s like a drug to me.You’re like my own personal brand of heroin.——最喜欢的一段,来自爱德华的独白。
怎么也抹杀不去的悲伤覆盖了整个俊俏的面容,脸色在那一刻看来尤其惨白。
眼神坚定中透着迷离,是患得患失,是告诫自己。
所有的一切,只是因为他不想去挑战极限,不想走到伤害她的那一步。
所谓欲望,所谓自控,没有尝试过已经说NO…如果可以,我倒宁愿那一刻他足够坚定。
但是,等这一刻等了很久,近在眼前的爱怎么拒绝的了。
躺在草地上,阳光在一瞬间透过树枝尽数泄下。
草地上的少年周身闪着金光,属于钻石的颜色,耀眼的可以。
时间如若静止在那一刻就好了,唯美得让人移不开视线。
You don’t know how long I’ve waited for you.So the lion fell in love with the lamb.What a stupid lamb.What a sick,masochistic lion.——愚蠢的对话,愚蠢的狮子和愚蠢的羊。
受虐的狮子…如若不是这样的身份,如若没有种族的差异,一切只存在于假设,当然事情远没有想象中的美好。
就算家庭可以容纳,就算爱人足够强大,但还是有太多的顾忌。
很多时候,人会以为只要有爱,就可以突破一切,是这样么?
《相约星期二》里,莫里教授在他最后的课程里反复重申:人生最重要的是学会如何施爱于人,并去接受爱。
爱是唯一的理性行为。
相爱,或者死亡。
没有了爱,我们便成了折断翅膀的小鸟。
爱是唯一的理性行为?
一直以来,都认为在爱面前,就算是再理性的人也会极尽疯狂。
换个角度思考其实不然。
就像村上春树那句著名的“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存在的”一样吧。
我可以理解为“在爱的定义里,疯狂并非理性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理性的一部分存在的”。
比如爱德华最后还是没有吸干贝拉的血,比如即使贝拉央求爱德华让她变成和他一样,他还是不忍下手。
在爱情面前,人类永远是最贪心的。
一生一世已经足够长久,可所有人都觊觎永恒……幸好影片还没完全终结,往后的故事我不想猜测,忠于原著也好,有所调整也好,我只想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静静看他们的故事。
有关 Vampire …有关 Love…
贝拉还没有被咬。
咬在这里象征着性交,疼痛和流血。
贝拉被咬就可以加入吸血鬼家族。
象征出身下层的女孩献出童贞以获取进入上层社会。
只要联想一下贝拉家庭破裂,开着一辆老爷车而吸血鬼家庭住在山上的豪宅里,爸爸是医生,开好车,听古典音乐,就会明白电影一再暗示两人之间的巨大差距。
贝拉渴望被咬,除了借此进入上层社会,还有一层更深的寓意,即她希望在时间上和男友平等,曲折地表达了女性内心的焦虑——担心男友永远不老,自己青春已逝被抛弃。
在贝拉被上层男朋友抛弃时,陪伴她安慰她的是出身更低等级的印第安狼人,而上层男友一旦出现,狼人立刻被抛弃。
吸血鬼是白的不能再白的wasp,代表了西方的科技文明,冰冷。
而狼人是印第安原住民,象征了自然的力量,温暖。
贝拉与这两人的情感纠结,正是现代人的心结。
然而贝拉选择了前者,似乎折射出某种白人精英主义的偏执。
狼人和吸血鬼的地盘之争,无疑暗指美国人对原住民的迫害。
这几乎已经成为新大陆的原罪了。
性作为上层社会的通行证,森严的门第观念,女性内心的焦虑,白人精英主义的偏执,美国的原罪,这是一部适合青少年观看的电影吗?
习惯了每年一部的哈利波特,今年突然宣布改期上映,这一系列从暑期档改到圣诞档最后又改到秋季档,我实在很想对发行单位的愚蠢行径报以咆哮,可惜人家在番邦,就算会使魔音穿脑也够不着。
那些演员一个个的都年纪不小,还磨蹭个屁啊,难道等着这些演员拖家带口的来演哈7?
疯了!
原本对年末的期待,突然放空,这时候,《暮光之城》施施然来到大家面前,好吧,既然没有哈利波特,聊胜于无,抱着这样的念头看了《Twilight》。
看过之后,震撼的我久久无法自如谈吐,导演太知道如何抓住镜头关键点了,一个又一个的特写,使劲往男主角身上砸,也不怕故事讲不完,电影里充斥着男主角闪闪发光的身躯,以及无敌英俊的脸,面白唇红的出现在每一个阴郁天气中,完美的背景烘托出超凡绝伦的俊美容颜。
好吧,我承认,我完全是为了帅哥,才神魂颠倒,前言不搭后语。
这电影,说白了完全是拍给女人看的,赚的多半也是女人钱。
我简直无法想象,任何一位异性恋的男士,坐在电影院中全神贯注去欣赏一部完全为了展现美人如何谈恋爱而拍出的电影。
这太可怕了!
恕我愚钝,电影看完,我找不出男主爱女主的原因。
难道吸血鬼就是要爱那个一脸惊恐的小妞?
也无法认同,一个只懂得满脸惊恐、迟疑的人有胆子爱吸血鬼。
于是,只好跑去下了原著,果然,作者是一家庭妇女。
我终于能理解为什么情节中多处都闪耀着琼瑶奶奶的光辉,古今中外的妇女们YY均走相同路数。
非常可惜,原著是英文版,我不知道还给老师多少年的破烂英文,被逼无奈下,权当睡前读物,啃的多么痛苦,折磨啊折磨。
看海报的时候,就已经觉得男主眼熟,但是破记性简直是我的标志性特征,看了影评才知道,这就是哈利波特里死得最早的霍格沃茨学生会长,跟哈利抢秋张的情敌嘛!
当时惊鸿一瞥,随即淹没在哈利波特云集的英伦帅哥中。
如今提出来单干,谁能抵挡住整部电影劈头盖脸的帅哥。
大约女人们看见一个如此极品的帅哥,深情脉脉跟女主谈恋爱,谈了一整部电影那么久,两人依旧发乎情止乎礼,相敬如宾,小儿女般浅尝辄止的kiss,随即为了彼此连性命亦可舍去,专情至此岂能不捕获全球女人芳心!
电影里有一个最让我喷饭的笑点,男主带着女主奔上高山,对一脸惊慌的女主说,我在阳光下是个怪物!
接着走进阳光中,解开衣扣,直到这里,我都以为转过身来我们和女主会一起看见一副或者骷髅身架,或者变异野兽皮毛。
结果,猜猜我们看到了什么?
闪闪发亮的腹肌,和闪闪发亮的汗毛。
那一刻,我真想冲上去摇醒男主角,您看看这满大街的壮男,您真的一点也不奇怪,求您别再幻想了!
电影演到这里,我基本上已经能够肯定这是女人的作品。
只有女人,才会抛开一切前尘俗事,自顾自的塑造完美帅哥。
爱情很美好,帅哥更加惹人遐思,此电影一上,平白挖去哈利波特半壁江山,一个英文版的琼瑶奶奶诞生,果然,无论时空地域,大家都爱看帅哥美女谈恋爱,即使情节再白痴,内容再荒诞,我们都能接受。
真理永远站在多数人这边!
《Twilight》是近年来女人最该看的白痴言情电影第一名!
适合各个年龄层,各个社会阶层的各位女士。
Ladies赶紧拿起手袋,奔向最近戏院,买好电影票和爆米花,速度进场去吧!
P.S 郑重声明,我是为了帅哥(尽管该帅哥日后越看脸越歪......),才推荐《Twilight》。
与内容情节演技统统无关!
剧情一般吧,但女主的颜太好嗑了,怎么看怎么美。有点同情深情的男二,不过好在最后有小贝拉嘻嘻~总之是个养眼的电影,适合女生看~~
美呆的斯图尔特
我这颗星给的是muse和radiohead的音乐
昨天才第一次正经看了这个,好喜欢!所以说男主的脸型都能红是有理由的,so cool
多一星是因为Kristen Stewart实在是很漂酿
其实不是喜欢男主的长相,只是喜欢他的力量
究竟是愛情片還是動作片?。
画面太美,节奏太慢,欣赏了一场风光片,大家都去美国旅游吧
男猪脚太丑了吧
脸太白 题材审美个体差异显著
配乐很棒,故事很棒。两个小时的电影没有冷场和放空~
第一部好像是大一看的,当时觉得全部人都太美貌了……但它这个吸血鬼的世界架构一点都不酷
男主角太丑啦,女的长的还不错。我已经不准备看下去了~
男主读了一百多年高中,要是在中国早就累死了。
国外琼瑶剧~给三分是因为意境还不错,很娘很琼瑶~
打棒球那真是好看
狼爱上羊啊,爱得疯狂!
十年后重看。其实是两个不善言辞的人简单的爱情故事,内敛得不像美国电影。
欣赏不了
琼瑶版的吸血鬼故事,这部电影最大的意义,就是让胆小类别的女性终于看上了一次和吸血鬼有关的故事,并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关于爱情的意淫。